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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人的證言證明了蔣志濤的記錄的真實的,但是李元澤的律師提出懷疑,這是提前串通好的,他要求看原始的記錄筆記。

  冰蘭朝著張一峰一笑,果然還是張一峰有經驗。本來冰蘭不想給他們東西,張一峰怕事情出現意外讓她將這種記事本歸還原主。

  付勇拿出來原始記錄,對方無話可說。廖鴻飛提問的時候問:「錢是誰讓你給廠財務的?」

  對方律師馬上道:「反對這樣誤導證人」

  「我的問題很有必要,這涉及到錢的主導權是誰?」廖鴻飛道。

  法官:「請繼續」

  付勇道:「這種事事先都要問過李總的,他說以後交到財務那邊就行,直接找蔣志濤」

  廖鴻飛:「這足以證明,蔣志濤收的錢也就是他名下的錢只是廠子的小金庫,不是他個人,所以不能算他貪污。」

  「存在他名下就屬於他個人」對方律師道……

  一整天都在圍繞著蔣志濤留念的那份筆記做驗證。既然數據沒問題,那麼錢都到了哪裡?

  裡面一部分是進了財務,也就是蔣志濤的名下,另一部分卻是到了李元澤手裡,這是蔣志濤記錄里說的。因為對方給的錢與帳面不符合,與蔣志濤原始記錄相符。

  李元澤不承認,「我沒看到那些錢,蔣志濤說給了我,怎麼證明?我還說他貪墨了呢!」

  這就涉及到錢的去向問題,一天時間過去,法庭宣布明天繼續。

  劉冬雲有些忐忑,冰蘭安慰她沒事,最差也就是維持原判。晚上大家一起去飯店吃了一頓,蔣志國內心矛盾著,回去讓兒子一打聽果然如冰蘭說的。即使知道卻對李元澤抱著幻想,因為那些條件太誘人!可一切告訴他那些幻想已經滅了。

  機械廠來的幾位領導聚在一起一夜沒睡,裡面缺一位主要人物——李元澤。李元澤明顯覺得自己被孤立了,他想到了一句話——牆倒眾人推!

  果然第二天開庭的時候法官問及各位領導拿沒拿紅包的時候,所有人異口同聲回答:「拿了!那是廠子給的獎金,他們不知道是什麼錢!」上面發獎金,作為下屬只管拿,誰會傻著刨根問題。再說這種事一直存在。

  李元澤氣得差點吐血,錢拿了,到現在都睜眼說瞎話,誰也不想淡一點責任!生氣也沒辦法,那些人已經統一了口風,一切無力挽回了!

  回答的數額與蔣志濤記錄基本相符。李元澤自己說沒拿根本沒有說服力。

  也就是說廠子小金庫裡面的錢根本沒到蔣志濤手裡多少,也就是按他說的有三十萬左右。而且大家供認不諱收過蔣志濤的孝敬,那麼李元澤不想承認得了蔣志濤的好處也成為事實。

  冰蘭覺得她爸爸也挺腹黑的,在這上面一定坑了一下李元澤。

  原料供應商和廠子承包商是李元澤的親戚和關係戶也被證實後,李元澤境遇越來越難堪。最後剩下一千萬工程款到底去了哪裡?都說是蔣志濤貪墨了,根據蔣志濤的記錄是匯到了李元澤指定帳戶,而且不是一次。一千挪用的基本上都回來了。

  廖鴻飛拿出那個帳戶的流水:「這是那個帳戶的流水,其中一項就是蔣志濤打過去的一千萬。其餘幾筆也與蔣志濤記錄的相符,而這些錢都轉入了境外一個以蘇珊娜名義開的帳戶。這個蘇珊娜就是李元澤兒媳婦蘇薇的姐姐。

  我們還有蘇珊娜帳戶的流水,她將錢基本上全部轉到蘇薇的香港帳戶。這些接收簡訊和資金流水都可以說明一千萬和其餘的挪用都轉到了李元澤兒子手中。所以我的當事人蔣志濤沒有貪墨一千萬,真正貪污的是李元澤!」

  「誰證明你那些證據真實可靠?」對方律師問道。

  「你怎麼證明他們不真實?我這裡有李晨和蘇薇的手機,裡面的消息足以證明這一切都是真的。」廖鴻飛道。

  「我反對,你們是用不正當手段拿到的證據,不能成為證據」

  「能不能成為證據你說了不算」廖鴻飛道。

  李元澤的臉色越來越難看,兒子的手機都到了對方手裡,估計是凶多吉少了!

  下面的張一峰一直面帶自信微笑,他相信這次上訴百分之百的能贏,那些證據足以震撼有關部門。政府也想弄到某些證據,他們需要各種途徑。表面可以光明正大,私下為了得到某些資料一樣要另闢蹊徑。

  蹊徑哪來?張一峰想到有關部門找他的談話笑得更加自信。他看好冰蘭,更欣賞冰蘭,他的團隊有她在一定攻無不克。

  一天時間的各種數據和材料證明著一切,李元澤的律師頭上抹汗。對方拿到的證據即使是不合法,卻是事實,在國內就可以成為有力證據。

  第三天案子終於結了,「撤銷蔣志濤侵吞公款數額巨大的貪污罪及沒收全部個人財產的判決。由主犯改為從犯,只是協助他人貪污受賄,知情不報。由於人已經死亡,個人財產已經沒收,抵消了貪污數額。法院沒再做出其他處置。

  第379章 償還 20

  劉冬雲抱著冰蘭嗚嗚哭起來, 即使蔣志濤還是有罪,她覺得心裡輕鬆了,丈夫沒貪污那麼多,沒有受賄, 只是被人脅迫做了錯事。房子已經沒有了,該還的已經都還了,從此後她不用再覺得沒臉見人了!

  「你爸爸一定會很開心,他沒白疼你」

  「媽媽以後也要開心點, 我們誰也不欠, 爸爸誰也不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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