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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莫為人非常認真,在外人面前沉默寡言,很少跟人笑笑鬧鬧。

  他自從用了蘇源的名字後,就更冷了。

  而李凱,他的工作需要他能說會道,所以即便在陌生人面前,他也是健談的。

  蘇莫在熟人面前,冷傲中還夾雜著質樸與孩子氣,還有幾分蠻不講理的無厘頭。

  但李凱,無論在什麼狀態下,都比較成熟。他完全沒有疏離的冷傲感,他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仿佛跟全世界的人都能打成一片。

  然後就是穿衣打扮,蘇莫走的是不羈風格,確切的說,蘇莫穿的衣服都比較廉價,有時候還刻意和鄉村氣息很搭。

  時而一雙球鞋,或者一雙解放鞋。若是穿長袖的時候,他喜歡中山服而不是西服。

  當然李凱也經常穿中山服,但即便是他和蘇莫哪天撞了款式撞了顏『色』,倆人穿出來的感覺,也會是截然不同的。就更別說,除了中山服之外,他們倆的服飾風格屬於兩種流派。

  蘇莫穿襯衫的機率不算高,還是更喜歡t恤。

  他的棉t恤,在這個時代被印上了貧窮的象徵。什麼滌綸晴綸,才是這時代有錢人喜歡穿的。

  但柳櫻雪想起這個就覺得好笑,恐怕蘇莫也不知道,再過四十年,就會完全反過來,純棉才是白領們追求的面料了。

  蘇莫不缺錢,卻是因不在意流行趨勢而我行我素的穿純棉,但他以為,柳櫻雪是因為缺錢而選擇了純棉。畢竟以前,柳櫻雪喜歡的一直是時下最流行卻又不怎麼好買的的確良。

  「阿雪!」此刻,李凱一見到柳櫻雪,便激動萬分,「好久不見,可想死我了!」

  他驀然衝過來,想來個熱情的擁抱,卻被柳櫻雪躲過去了。

  李凱撲空了。

  實際上也並沒有撲,以他的風度,還不至於那麼猴急的直接撲上去。

  他衝過來的時候急,擁抱的時候比較儒雅。

  就因為他擁抱時候的淡定,這一被柳櫻雪躲開之後,他的身軀很瀟灑的轉了半圈,轉回來時,直接改換了姿勢,老老實實的來跟柳櫻雪握手。

  於是,就像剛才想要擁抱的那個動作,不是他做的似的。

  他絲毫沒有尷尬,他依然很有王者氣概。

  他一邊等柳櫻雪和他握手,一邊念念有詞:「親愛的阿雪同志,別來無恙。你有沒有想我?」

  今天周末。現在都是單休,所以昨天是工作日。

  程前在上周末的時候,就一臉頹廢的跟李凱說,柳櫻雪和蘇源談對象了。

  李凱卻根本不相信。

  雖然他從上次就知道,蘇源和蘇莫長的一模一樣,他也知道柳櫻雪當初非常愛蘇莫。

  但是,再怎麼一樣,那也是兩個不同的人。

  柳櫻雪確實會對蘇源心動,但要說短時間內就跟他你儂我儂了,李凱覺得這根本就不可能。

  再怎麼樣的一見鍾情,也會敗給大事小情的磨合。

  況且,蘇源的『性』子太高冷,又對柳櫻雪誤會至深,柳櫻雪則是個非常理智的人,『性』子還挺傲嬌的,是屬於那種比蘇源還傲嬌的人。

  就算他們可以在很短時間內解除所有誤會,就算他們真的一見鍾情……

  但,想讓他們倆傲嬌分子真正承認彼此在談戀愛,至少需要個一年半載。

  所以李凱並不擔心。

  加上李凱上周末實在是太忙了,抽不出時間來。

  平時需要上班,上班完畢還是在忙,就算他非常的想來看柳櫻雪,卻被第一次又一次的耽擱了。

  今天可好了,這個周末,李凱終於忙出了點頭緒,可以跑出來嘚瑟了。

  此刻,他在靜靜等候柳櫻雪伸手的節骨眼,驚艷的打量一下柳櫻雪。

  嘖嘖,美啊。

  雖然這女孩子今天的狀態有些差,臉上有些疲憊之『色』,但……竟然更有味道了?

  拖曳的眼尾平添了幾分妖嬈,把人的心給牽動的忘記了自己,只想贏得整個世界,雙手奉獻到她的面前。

  想到「手」這個字的時候,一隻纖纖玉手正好伸了過來。

  這是柳櫻雪的手。

  她還算禮貌的握住了李凱的手。

  其實他們倆之間不需要這麼多禮節的。

  倆人每次一見面就是嘰嘰喳喳個不停。

  有時候熱鬧的談事情,有時候則唇槍舌劍。

  也不知道李凱今天是哪跟神經錯位了,竟這麼官方的跟柳櫻雪搞握手儀式。

  也許就是因為好多日子不見了吧。

  那麼,柳櫻雪只得由著他了。

  「阿雪,兩周不見,你比以前更漂亮了!」

  李凱絕對是有備而來,得以成功握到柳櫻雪的手,他竟然不肯鬆開了。

  他跟朗誦話劇一般:「啊!我的陽光,我的女神!見到你,我就覺得,突然間走進了花海。」

  本來他這人,說好聽話也從來不需要打草稿。只是今天好話更誇張了點。

  「看書上形容相思之苦,一日不見如隔三秋,」李凱本來慷慨激昂的說著,說到這裡,卻又轉成了悲涼語調,「所以我覺得,我和你之間,都像是隔了半個世紀不見了。幸虧今天得以見到你,不然我會被思念的海洋給淹死的……」

  「……」柳櫻雪都不知道該說點什麼了。

  本來她就被李凱的突然來訪給弄得有點兒懵,現在聽到他這張嘴又開始跑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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