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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兩者都是蘸水筆,毛筆能蘸的墨水比鵝毛筆充足多了。學會怎麼用毛筆之後,紙小一點,毛筆蘸一次水能寫很久,而鵝毛筆毛管就那麼細,幾乎寫一個字就要蘸一次。

  綜上所述,毛筆作為書寫工具,比鵝毛筆好用太多。

  夙晨這才想起,好似鵝毛筆必須配備羊皮紙,羊皮紙珍貴稀有(且味道極其難聞),所以西歐貴族中都有許多文盲。

  而且西方是字母文字,可以寫連筆,筆劃很少,所以鵝毛筆蘸一次水可以寫一行,不像寫方塊字,可能一個字沒寫完就沒水了。

  華國古代似乎也用過鵝毛筆,最後被毛筆淘汰了。看來在自來水鋼筆發明之前,蘸水筆中,毛筆的優越性的確大許多。

  毛筆成為華國這個封建王朝中估計文盲率最低的國家最主要的書寫工具,是必然的。

  不過鵝毛筆也不是毫無用處。硬筆在製圖的時候,比毛筆方便許多。雖然用炭筆也能達到這個效果,但炭筆作畫太容易模糊,別說保存,在傳遞的過程中,圖紙可能就不準確了。所以鵝毛筆,可以說是工匠必備了。

  黑石就對鵝毛筆喜歡得不得了,走之前還問夙晨要了幾支揣著,說回家就把圖紙用鵝毛筆重新畫一遍。

  最終,所有人都認可,毛筆和鵝毛筆都得學。毛筆用來寫字,鵝毛筆用來作圖,兩者不衝突。

  夙晨原本只是惡搞「兩個都要」,沒想過給學生增負,沒想到商量之後,大家都認可「兩個都要」。

  夙晨在心裡幸災樂禍的嘆氣。這可不是我故意為難學生。

  「晨,你是不是也該練練字?你的毛筆字比剛學毛筆的我寫得還難看。」當所有人走之後,鴻摸著夙晨的軟乎乎的頭髮,語重心長道。

  夙晨⊙_⊙。企圖萌混過關!

  「晨,你作為華夏最重要的巫,以後有許多時候需要你展示你的書法?你的故事中,不是也有大人物給其他人題字這種事嗎?」

  「你想想,等你去了中部大部落,當著他們的面揮舞著毛筆,寫出一個個漂亮的字,這不是宣傳我們的文化的好機會嗎?」

  鴻雖然認為瞪大眼睛裝傻的夙晨很萌,但並沒有被夙晨矇混過關。

  夙晨表情糾結。

  他也知道啊。如果他毛筆字寫得很好,或者更甚者,再會一點水墨畫什麼的。當他們和中部大部落的人聚在一起互相吹噓裝逼的時候,他酒過三巡,拿著大毛筆歪歪斜斜來到鋪好的紙張或者乾脆牆壁錢,揮毫潑墨,肆意揮灑,寫出一個個龍飛鳳舞的大字,畫出一幅幅雄壯秀麗的山水,那裝逼度,絕對比嘴裡瞎逼逼厲害多了。

  他都能想像,在這個情景中,那些人崇拜和敬畏的眼神。

  但……毛筆字好難啊_(:з」∠)_。夙晨默默的臥倒,並把枕頭擱在了自己的臉上裝自閉。

  夙晨其實正兒八經學過毛筆字。

  小學一到五年級,他整整學了五年的傳統書畫。

  每個周末,他都背著紙筆墨水瓶去興趣班報導,別的孩子在開開心心玩耍,他在皺緊眉頭寫字畫畫。

  五年之後,他的老師找到了他的父母,委婉告訴他的父母,說別再浪費錢了。

  「晨晨啊,五年了,他的字和畫還不如剛進班學習半年的人孩子強。」老師是他父母的熟人,所以說話很直接,不怕得罪人,「這個學習,還是得看興趣。強扭的瓜不甜,你們看晨晨喜歡什麼,就讓他去學什麼吧,書畫他真的學不好。」

  之後夙晨如願以償進入科學興趣班,並一路跳級,早早進入大學,為科學家的夢想而奮鬥,然後末世到來……

  咳咳,末世到來什麼的就不說了。總之,夙晨雖然不感興趣,也老老實實上了五年的書畫興趣班,所以才知道怎么正確挑選和使用毛筆。但他真的沒這個天賦啊。

  夙晨的枕頭被鴻丟掉,夙晨整個人被鴻抱起來擱懷裡,以避免夙晨繼續裝逃避的沙雕。

  「每天一篇大字,我和你一起學。」鴻根本不給夙晨拒絕的機會,直接決定。

  夙晨嘴一癟,一口咬在鴻的肩膀上磨牙。

  雖然他知道作為巫,把字練好很有必要,字也是一個領導者的臉面,所以鴻也知道他不會拒絕。

  但還是好生氣!

  早知道他就不心血來潮弄什麼書寫工具了!毛筆這東西不都是發展到封建社會才出現的嗎!現在這麼早出現幹什麼!等他死了一兩百年之後再出現毛筆不好嗎!看!現在他自己把自己坑了!

  「不想練字……」夙晨很生氣,非常生氣,無能狂怒!

  鴻哭笑不得。他還是第一次見到夙晨在明明知道怎麼做才好,也已經默認的前提下,還如此抗拒。

  鴻都差點說「不學就算了」,但看夙晨的神情,他知道夙晨其實很想練一手好字,給大家做榜樣,所以才會暗示他,讓他幫忙監督。

  但明明這一切都是夙晨自己授意的,夙晨卻一副不情願至極的模樣,這還真是……鴻想了半天,都沒想到適合的詞語來形容夙晨。

  看來他還得多讀書。

  ……

  於是,其他部落的商隊還沒來,夙晨已經沒心情去想什麼炎黃什麼華夏第一次出現在其他人面前的事了。

  他每天蔫嗒嗒的拎著一根毛筆,蘸著大缸里普通的水,在木板上練習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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