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綠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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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晚,在一家旅館之中,陳奈正在不停的搗鼓一些東西。

  伯頓表示完全看不懂,也不是很理解,所以便先去睡覺了。

  他的體質和耐力都很變態,這讓他的傷勢恢復得很快,但還沒有完全癒合,所以保證充足的休息是必須的。

  剛躺下沒多久,一陣鼾聲便響起了。

  而陳奈也在忙活著他的大業,首先自然是給自己做一件衣服。

  嗯,一件衣服好像不夠,還得考慮一下更換的。

  所以先做三件吧,而且款式還必須不同。

  在現有的材料之下,陳奈做了一件普通,一點特性都沒有的衣服。

  嗯,硬要說特性嘛,還是有一個的,那就是舒服。

  因為這是一件睡衣,白色打底,再加上一些花格子的圖案,還有一頂小帽子。

  精緻的同時,還有一點小俏皮,陳奈對此很滿意。

  另外兩套,一件是全黑的,沒有半點雜色,還有一個面罩,名為忍者裝,它的介紹是這樣的,可以與夜色融為一體,不容易被別人發現,是忍者在夜色中行動的最佳選擇。

  陳奈沉思了三秒鐘,看了看自己的毛色,他感覺自己好像不太需要這一套衣服,因為它本身就擁有更好的保護色啊。

  最後一套,是陳奈目前的巔峰之作,成功鍛造出來之後,陳奈的鍛造技能,也從LV1升到了LV2,可以鍛造出更好,更多的東西出來了,當然,需要的材料也水漲船高。

  巫師帽、巫師袍,還有星星棒!

  這是一整套的巫師套裝,沒有職業要求,裝備等級10級,陳奈完全符合條件。

  因為材料有限,所以這一套巫師套裝,只是增強微弱的魔法防禦,還有微弱的元素抗性。

  具體微弱到什麼程度,陳奈也不清楚,因為沒有顯示明確的百分比。

  不過也無所謂了,畢竟陳奈的本意只是想要弄一件衣服穿而已,多出這一個特性,也只算是聊勝於無罷了,派不上什麼大用場就是了。

  「妖魔鬼怪快離開,妖魔鬼怪快離開。」

  揮舞著星星棒,陳奈將自己代入到了一個巫師的角色中。

  不過他畢竟不是巫師,所以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玩了一會之後,陳奈便收拾好自己的心情,投入到鍛造武器的大業之中。

  今天購買到的鐵塊和銅塊,足夠鍛造三件武器,當然是白板武器,除了加點攻擊力之後,沒有什麼其它任何的加成。

  陳奈選擇鍛造三把長劍出來,今天伯頓到處買東西的時候,陳奈留心觀察了一下,發現劍這種武器,是大部分人的首選。

  聖羅里大陸,是一個劍與魔法的世界。

  你可以選擇成為武者,但想要成為魔法師,除了要看你有沒有足夠的元素親和力,還有看有沒有足夠的精神力,兩者是相輔相成的關係,要是兩者無法協調,那你就跟魔法無緣,無法成為魔法師。

  可成為武士的門檻則低了很多,只要你的身體沒什麼問題,那就可以修煉。

  而武士可以修煉劍技、刀法和槍術,所需要的武器自然也就不同,而劍這種武器,作為兵器之王,自然也就成為了大部分人的優先選擇。

  這跟玩遊戲的時候,大部分人都選擇輸出位的道理是一樣的。

  我只管攻擊,拉仇恨、打輔助治療,那是你們的事情。

  BOSS被打死了,我都是我的功勞,因為是我在輸出。

  我要是一不小心被BOSS打死了,那就是你們的錯,仇恨沒有拉住,治療沒有到位,反正我沒有錯。

  絕大部分的人,都是這麼想的,因為人性本來就是自私的,團隊合作壓根就沒有考慮過。

  這些人在遊戲裡面,就是毒瘤般的存在,可惜每個遊戲都有這麼一些人,只是數量的多少,你有沒有碰上而已。

  陳奈也就是被這些人給噁心夠了,所以寧願自己辛苦一些,去練多幾個小號,也不願意跟這些人打交道。

  心中雖然思緒萬千,但鍛造的速度卻沒有緩慢下來,很快的,三把長劍便打造出來了。

  讓陳奈有點意外的是,這其中居然還有一把是帶顏色的。

  「嘖嘖嘖,看來今天手氣不錯,居然還出了一件綠裝。」

  在別人的眼裡,這一把劍,跟之前的兩把沒什麼差別,可在陳奈的眼中,這一把長劍閃動著綠色的光芒。

  毫無疑問,這是一把綠裝,比白板高上一個檔次,當然也沒有多厲害,無非就是多加一點屬性,數據比白板好看就是了。

  在遊戲裡面,裝備的好壞,主要是看品質。

  按照品質的不同,可以用幾種顏色來代表,分別就是白、綠、藍、紫,橙。

  很多遊戲橙色就已經到頂了,而陳奈穿越之前玩的那一款,橙色上面還有紅裝,以及代表著神器的金色,專屬神器的七彩。

  「雖然綠裝沒什麼了不起的,不過好歹物以稀為貴,作為我打造出來的第一件綠裝,就定價120個銅幣好了。」

  去購買原材料的時候,陳奈也了解過,一般的長劍,定價是150個銅幣左右。

  畢竟鐵匠打造可是要費一番力氣和時間的,這個價格也不算太貴,而陳奈為了搶生意,所以決定兩把白裝的買個100銅幣,這個綠裝就賣120好了。

  只要賣出去,他一下子就回本,可以去買更多的材料了。

  第二天一大早的,伯頓就帶著這三把劍,到人來人往的街道上擺攤了。

  第一次擺攤,毫無經驗的伯頓,直接把三把劍一放,然後如臨大敵的站在那裡。

  那嚴肅的模樣,讓行人連忙退後幾步,生怕待會待會打起來會誤傷到自己。

  嗯,沒錯,在別人看來,伯頓不是出來擺攤的,而是來跟別人決鬥的。

  你看他那一臉肅然,肯定是要跟人進行生死決戰。

  怕事的人連忙躲遠一些,看熱鬧不嫌事大的,倒是上前了兩步,深怕看熱鬧還趕不上新鮮熱乎的。

  從某種程度上來講,這個『拉客』的效果還算是不錯的,至少這些想看熱鬧的,都是潛在的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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