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沈婉早有打算:「不需要印刷成冊的。」

  「孫先生聽過說書嗎?」沈婉問道。

  孫管事皺了皺眉頭,顯然沒能明白她的意思,一旁的周老先生倒是笑而不語。

  沈婉:「說書並非是一口氣講完的,每每到了關鍵時刻,說書人一敲醒木,預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孫管事反應了過來:「小公子的意思是……分開刊印?」

  沈婉點了點頭。

  孫管事思量片刻,拍手稱讚道:「這主意好啊。」

  兩個人當場就簽訂了條約,有周老先生的幫忙,條約上的內容全都是對沈婉有利的。

  條約規定,除去刊印的成本外,販賣的稿酬有六成歸沈婉所有,四成歸松庭所有。比時下的五五分成要划算許多。

  只不過,沈婉在這之上還附加了一個條件,手稿的所有版權歸她本人所有,未經她本人允許,嚴禁松庭私下將版權販賣給其他書肆,當然,在合約期間,她也絕不會授權給其他書肆。

  分成也僅在年底之前有效。

  等來年開春就要重新制定條約,到時候如何分成,怎麼合作,還要看雙方的意願。在此之上,如果沈婉還打算繼續刊印書卷,松庭書坊享有優先權。

  孫管事也不是沒跟別人簽訂過刊印條約,事實上,常常有不少文人墨客寫了一些文章,作了幾首詩,拿過來懇求刊印成冊,只是這刊印的條件就非常苛刻了。

  首先,文章要過關,故事要有可讀性,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一點,要能給書坊賺錢。

  書坊雖然是文人墨客的集聚地,但是歸根結底,它也是賺錢的買賣,沒有銀子賺,那虧本的買賣誰樂意干?

  但凡是書坊刊印書冊的時候都是慎之又慎,不僅僅是看文章,也是要看人,若是這人一看就不像是會中舉的,文章也寫得一般,那肯定是要被拒絕的,可要是這人的文章一般,但是人長得極為俊俏,又或者家裡有些勢力,能撈一個舉人當一當,那書坊也是樂意為其刊印的。

  但凡是跟書坊簽訂刊印條約的書生,都恨不得這合約的時效是越長越好。孫管事還是頭一回遇上這隻願意簽訂半年合同的,簽字畫押的時候他還婉惜的看了沈婉一眼,在心裡想,這小公子究竟還是太年輕了,有周老先生在,這麼好的條件,她這時候提出簽訂個三年五年,他也是會答應的。

  這大好的機會就這樣平白的被她錯過了,實在是可惜。

  同樣不能理解的還有小巧。

  等到沒人的時候,小巧詢問了此事。

  彼時,沈婉正抱著蟹黃包吃的真香,聞言一臉不解的看了過去:「為什麼要簽長約?」

  小巧被她問的卡殼了。

  還能是為什麼呀!別人樂意幫你刊印,小姐你就燒高香吧。

  沈·自戀狂·婉一本正經道:「我可是要成為火遍全京城的人,簽長約?噗嗤……六.四分成?那我豈不是虧了!」

  小巧咽了咽口水,有些艱難道:「那小姐你想分幾成啊。」

  沈婉伸出手指,比劃了「八」的字樣。

  小巧很想說小姐你這是在痴人說夢話嗎?話到了嘴邊,被她咽了下去,小姐正在興頭上呢,還是別打擊她的自信心了。

  第6章

  安寧郡主從她走了之後就派人一路跟蹤了過去,沒敢靠近,就只是遠遠的跟著,在得知他們去了松庭書坊之後,安寧郡主長長的鬆了一口氣。

  松庭書坊她知道,那就是一個不入流的小書坊,在京城都排不上名號的,聽說是一群窮書生們搞的花樣。

  一個又小又破的小書坊能有多大名堂?

  就讓沈婉去撞南牆吧,等到她看到自己刊印的東西賣不出去的時候,她就知道還是雅齋書肆好了。

  到時候,她還不是要求到自己門上。

  心情大好的安寧郡主回到家就派人去給各家千金小姐遞帖子,說是新買了一些稀奇的玩意兒,邀請大家三天之後到她家裡玩。

  帖子也送了一份給尚書府,不過不是給沈婉的,而是給沈燕的。

  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

  安寧郡主在人際關係這上頭拿捏的穩穩的。

  貼身伺候著的大丫鬟春柳還有些擔憂:「沈家也是高門,只宴請了庶女,卻不邀請嫡女,這要是傳了出去,怕是要惹人笑話了。」

  笑話他們國公府不懂規矩,嫡庶不分。

  安寧郡主壓根不在乎這些,惹人笑話那也是她沈婉被人笑話,與她何干!

  「這又如何了?」安寧郡主眼眸一轉就想到了一個壞點子,笑道:「咱們不告訴旁人,只說我們邀請了,只是她沈婉架子大,不肯來,不就好了?」

  春柳回過神來,由衷的誇讚道:「還是郡主英明。」

  安寧郡主千算萬算,沒能算出沈燕是一個胸.大.無.腦,根本就扶不上牆的爛泥。

  沈府。

  沈燕剛一得到帖子,正想著到時候穿什麼衣裳,佩什麼首飾呢,就聽到他們沈府只收到了一張帖子的消息。

  沈燕覺得荒唐:「只送了一張?沈婉呢?她沒有嗎?」沒有給沈洪霞送她還能理解,那就是一個病癆子,走兩步就要捧著胸口喘.息的人,請她去,且不說萬一出點什麼事情,誰擔得起這責任,單看她那病怏怏的樣子都覺得晦氣。

  但是沈婉可是沈府唯一的嫡女,連她都不請,這也太匪夷所思了吧?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