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8章 誰人詩才長
十年前,武則天欲登基為帝,令太平公主改嫁定王武攸暨。為了這場婚事順利達成,直接下旨令武攸暨的原配自盡。
十年後,武則天寵信二張,令李迥秀改娶韋阿臧。為了這樁婚事,強壓隴西李氏和趙郡李氏認了一個「兄弟之契」,利誘李迥秀休妻。
毫無疑問,在聖眷上,雙方勢均力敵!
更關鍵的是,如果說李迥秀和韋阿臧通姦是被迫的話,那這場婚禮,他就是半推半就了。
完全可以說,今天既是韋阿臧搶了太平公主的男人,又是李迥秀背叛了太平公主!
現在太平公主帶著二張的大仇敵崔耕前來,到底想幹什麼,那還用問嗎?
幾乎所有人都望向這邊,且看雙方如何鬥法。
張氏兄弟緊走幾步向前,和韋阿臧、李迥秀並排而立。
張昌宗冷笑道:「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沒給崔著作……啊,不,是應該崔司業請帖吧?你怎麼腆著臉,主動來了呢?」
崔耕聳了聳肩道:「本官只是為了陪伴太平公主而來,卻不是慶賀什麼李迥秀的新婚之喜的。所以,這什麼請帖嘛……自然是不需要!」
「陪伴公主?」
「當然哩。」太平公主李令月輕輕往崔耕這邊靠了靠,抓住他的手,道:「二郎是特意陪本公主來的,非但是他,這幾個……崔、崔滌、崔液,也是特意陪本公主來的呢。」
即便在胡風較盛的大唐(武周)年間,太平公主這個動作,也太過曖昧了,足以證明一個事實太平公主已經將這四名俊男,都收為入幕之賓。
崔、崔滌、崔液個頂個的丰神俊朗,風度翩翩,論相貌絕不在李迥秀之下。另外,人家年輕啊,崔二十三,崔滌是十九,崔液才十七,簡直是一掐都能流出水來,這豈是年過三巡的李迥秀能比得了的?
最關鍵的是,還有崔耕啊!
崔耕跟李炯秀和崔家三兄弟比起來,相貌是稍微差了一些,但名氣可比他們大得多了。就算拋開名聲不談,這不還有李裹兒襯托嗎?
好麼,大唐第一美女對崔耕投懷送抱,崔耕只是太平公主入幕之賓中的一個,那豈不是說明……人家太公主,才是大周最有魅力的女人?
韋阿臧看了看身旁的李迥秀,再看看太平公主身邊的四人,頓覺相形見絀,意興闌珊。
李迥秀本來對做張家的贅婿,就是一肚子委屈,再被韋阿臧這麼一瞧,頓時滿面羞紅,直想找一條地縫鑽進去。
羞到極處,就是怒!此時的他,絲毫不顧念當初與太平公主的魚水歡情,只想反唇相譏,狠狠地羞辱這個昔日的枕邊人。
不過,已經有人比李迥秀更憤怒,先開口了,他就是張昌宗。
開玩笑,自己母親的婚禮,豈容太平公主如此囂張?
他眼珠一轉,「嘖嘖」連聲道:「公主身邊有崔家四兄弟侍奉,真是不知羨煞天下多少女子啊!不過麼,可惜,有些美中不足啊……」
太平公主道:「什麼美中不足?」
「本官雖然與崔著作有頗多誤會之處,但我承認其人頗為不凡。不過,奈何他是有婦之夫啊!另外三人,雖然未婚,但這等美少年,在洛陽城隨便一划拉,沒有八百也有一千,實在算不得什麼。」
「哦?是嗎?那可不見得。」崔耕哈哈大笑,道:「事實上,崔、崔滌、崔液這三位兄弟,論才學只在本官之上,不在本官之下哩。」
他這話可不僅僅是為太平公主充場面,而是一個確鑿無疑的事實!
崔後來官居大唐宰相之職,這裡面雖然有太平公主的因素,但太平公主的面首多了,怎麼就他一個人能升任宰相?人家自有其獨到之處。
崔滌更不用說了,大名鼎鼎地「崔九」是也,人情練達,語言詼諧,上至唐玄宗,下至杜甫這種文人雅士,都願意與之傾心結交。
就是崔液也不簡單啊,因為他小名叫「海子」,人送外號「龜龍」。有文集十卷傳於後世,論文才絕不在當世任何人之下。
這三兄弟現在明珠蒙塵,唯有崔耕知道他們的厲害,其他人可就不甚了了了。
尤其是張昌宗,暗暗尋思,什麼?崔家三兄弟的才學不在崔耕之下?吹牛吧。要說論才學,天下比得上崔耕的,不能說沒有,但要說都姓崔,還都與崔耕交好,甚至都願意做太平公主的面首,那怎麼可能?
他眼珠一轉,道:「哦?是嗎?本官卻是不信!俗話說道好,是騾子是馬,拉出來遛遛!現在正是本官之母大婚之時,觀此情此景,幾位可敢賦詩一首,讓在場的眾賢達品鑑品鑑?」
「這……」
崔耕現在的感覺,已經不能用想瞌睡遇到枕頭來形容了,非要形容的話,那就是餓了三天三夜,忽然間,有隻鴨子,自己撿了柴火,把自己烤熟了,再主動搖搖晃晃地送貨上門!
他面容扭曲,強忍笑意,道:「張常侍,你確定要他們兄弟做詩?」
張昌宗見崔耕這副表情,卻誤會了,得意道:「怎麼?莫非崔著作不敢?」
「倒不是不敢,但是,俗話說得好,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光這三人做詩,恐怕有人看不出好來,不如找人跟他們比一比?」
「本官正有此意!」
崔滌笑嘻嘻地插話,道:「聽說張常侍手下,以宋之問的文才為第一。您該不會……是準備讓他上吧?嗯,這位宋大學士喜歡為您捧溺器,他做是詩,想必風味不同尋常哩,哈哈!」
宋之問為了巴結張氏兄弟,主動給張昌宗倒夜壺的事情,幾乎是人盡皆知。
崔滌此言一出,人們雖然礙於二張的面子,不敢哈哈大笑,但看向宋之問的目光中,已經充滿了鄙薄之意。
張昌宗原本還真打算讓宋之問出馬,不過一看這形勢,馬上就改變了主意文無第一,武無第二,若不是相差太大的話,還不是靠在場之人的品評?大家都鄙視宋之問,若是拍他上場,這場斗詩還沒比,自己這邊就先輸了三分。
想到這裡,他說道:「兵對兵將對將,既然崔家三兄弟與太平公主的關係不一般,本官這邊出面的,當然是「阿父」李迥秀了。」
李迥秀人品俊秀、才學敏捷,尤其善飲。他飲酒後文思泉湧,詩作篇篇上乘,有天下第一等風流人物的雅號。也正是因為如此,才能平步青雲,三十多歲,就官居鳳閣侍郎,位高權重。
在張昌宗的想法裡,讓李迥秀出場,自己這邊就贏定了。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事實上,李迥秀自己也是這麼想的。
當即,他大呼一聲,道:「拿酒來!」
張昌宗將一盞酒獻上,道:「是,阿父,請!」
李迥秀又道:「再拿大杯來!」
張易之捧上一大杯酒,道:「您喝我這杯!」
李迥秀擦了擦嘴唇,非常豪邁地道:「好酒,不過,還不夠!」
韋阿臧就是喜歡李迥秀這副「斗酒詩百篇」的樣子,看向他的目光又有些痴迷,親自將一壇酒捧上,道:「夫君,請!」
「好,好,好,真不愧是我的賢內助。」
李迥秀特意在「賢內助」上加重了語氣,當然是為了刺激太平公主這個「不賢」的內助了。
他就勢斜瞥了太平公主一眼,發現佳人果然微微色變,頓時心中一陣暢快,昂起頭來,將一壇酒一飲而盡。然後,輕咳一聲,朗聲道:「諸位,請聽好了:金榜雲里開,玉簫參差天際回。莫驚側弁還歸路,只為平陽歌舞催!」
「好,好詩啊!」
張氏兄弟只待李迥秀的話音剛落,就齊聲叫好。
他們這麼賣力氣了,大家也不能不給他們面子啊,再說了人家李迥秀這首詩的確不錯,全場頓時叫好聲如雷。
「嗯,這首詩的確不錯!」
「笑話,李侍郎的詩作,能簡單的了嗎?」
「今日之宴,定因此詩流傳千古!」
……
李迥秀聽了這些話,心裡得意,打了個酒嗝,道:「令月,聽見沒有?洛陽城內的諸賢達,對本官的文才還是非常認可的。雖然你我今生的緣分盡了,但我勸你一句,找男人的時候,眼光可要放亮一點,有些人只是人樣子好看,其實是銀樣槍頭哩。」
太平公主秀眉微蹙,淡淡道:「哦?是嗎?本宮卻以為,人家崔家三兄弟,論文才,應該絕不在你李侍郎之下哩。」
「哼,死鴨子嘴硬,不服氣的話,你儘管讓他們做一首詩,跟本官比一比?!」
還真被李迥秀說著了,其實太平公主確實對崔家三兄弟沒什麼信心,但事到如今,還能怎麼辦?也只能一條道走到黑了。
她看向崔耕道:「不知崔著作以為,應該由誰先做詩一首?」
「您隨便叫!」
什麼?隨便?莫非崔耕當初真沒吹牛?
李令月略有些遲疑,目光落在了年紀最大的崔的臉上,道:「不如這第一首詩,就由你來做?」
崔微微一躬身,道:「固所願者,不敢請爾。」
十年後,武則天寵信二張,令李迥秀改娶韋阿臧。為了這樁婚事,強壓隴西李氏和趙郡李氏認了一個「兄弟之契」,利誘李迥秀休妻。
毫無疑問,在聖眷上,雙方勢均力敵!
更關鍵的是,如果說李迥秀和韋阿臧通姦是被迫的話,那這場婚禮,他就是半推半就了。
完全可以說,今天既是韋阿臧搶了太平公主的男人,又是李迥秀背叛了太平公主!
現在太平公主帶著二張的大仇敵崔耕前來,到底想幹什麼,那還用問嗎?
幾乎所有人都望向這邊,且看雙方如何鬥法。
張氏兄弟緊走幾步向前,和韋阿臧、李迥秀並排而立。
張昌宗冷笑道:「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沒給崔著作……啊,不,是應該崔司業請帖吧?你怎麼腆著臉,主動來了呢?」
崔耕聳了聳肩道:「本官只是為了陪伴太平公主而來,卻不是慶賀什麼李迥秀的新婚之喜的。所以,這什麼請帖嘛……自然是不需要!」
「陪伴公主?」
「當然哩。」太平公主李令月輕輕往崔耕這邊靠了靠,抓住他的手,道:「二郎是特意陪本公主來的,非但是他,這幾個……崔、崔滌、崔液,也是特意陪本公主來的呢。」
即便在胡風較盛的大唐(武周)年間,太平公主這個動作,也太過曖昧了,足以證明一個事實太平公主已經將這四名俊男,都收為入幕之賓。
崔、崔滌、崔液個頂個的丰神俊朗,風度翩翩,論相貌絕不在李迥秀之下。另外,人家年輕啊,崔二十三,崔滌是十九,崔液才十七,簡直是一掐都能流出水來,這豈是年過三巡的李迥秀能比得了的?
最關鍵的是,還有崔耕啊!
崔耕跟李炯秀和崔家三兄弟比起來,相貌是稍微差了一些,但名氣可比他們大得多了。就算拋開名聲不談,這不還有李裹兒襯托嗎?
好麼,大唐第一美女對崔耕投懷送抱,崔耕只是太平公主入幕之賓中的一個,那豈不是說明……人家太公主,才是大周最有魅力的女人?
韋阿臧看了看身旁的李迥秀,再看看太平公主身邊的四人,頓覺相形見絀,意興闌珊。
李迥秀本來對做張家的贅婿,就是一肚子委屈,再被韋阿臧這麼一瞧,頓時滿面羞紅,直想找一條地縫鑽進去。
羞到極處,就是怒!此時的他,絲毫不顧念當初與太平公主的魚水歡情,只想反唇相譏,狠狠地羞辱這個昔日的枕邊人。
不過,已經有人比李迥秀更憤怒,先開口了,他就是張昌宗。
開玩笑,自己母親的婚禮,豈容太平公主如此囂張?
他眼珠一轉,「嘖嘖」連聲道:「公主身邊有崔家四兄弟侍奉,真是不知羨煞天下多少女子啊!不過麼,可惜,有些美中不足啊……」
太平公主道:「什麼美中不足?」
「本官雖然與崔著作有頗多誤會之處,但我承認其人頗為不凡。不過,奈何他是有婦之夫啊!另外三人,雖然未婚,但這等美少年,在洛陽城隨便一划拉,沒有八百也有一千,實在算不得什麼。」
「哦?是嗎?那可不見得。」崔耕哈哈大笑,道:「事實上,崔、崔滌、崔液這三位兄弟,論才學只在本官之上,不在本官之下哩。」
他這話可不僅僅是為太平公主充場面,而是一個確鑿無疑的事實!
崔後來官居大唐宰相之職,這裡面雖然有太平公主的因素,但太平公主的面首多了,怎麼就他一個人能升任宰相?人家自有其獨到之處。
崔滌更不用說了,大名鼎鼎地「崔九」是也,人情練達,語言詼諧,上至唐玄宗,下至杜甫這種文人雅士,都願意與之傾心結交。
就是崔液也不簡單啊,因為他小名叫「海子」,人送外號「龜龍」。有文集十卷傳於後世,論文才絕不在當世任何人之下。
這三兄弟現在明珠蒙塵,唯有崔耕知道他們的厲害,其他人可就不甚了了了。
尤其是張昌宗,暗暗尋思,什麼?崔家三兄弟的才學不在崔耕之下?吹牛吧。要說論才學,天下比得上崔耕的,不能說沒有,但要說都姓崔,還都與崔耕交好,甚至都願意做太平公主的面首,那怎麼可能?
他眼珠一轉,道:「哦?是嗎?本官卻是不信!俗話說道好,是騾子是馬,拉出來遛遛!現在正是本官之母大婚之時,觀此情此景,幾位可敢賦詩一首,讓在場的眾賢達品鑑品鑑?」
「這……」
崔耕現在的感覺,已經不能用想瞌睡遇到枕頭來形容了,非要形容的話,那就是餓了三天三夜,忽然間,有隻鴨子,自己撿了柴火,把自己烤熟了,再主動搖搖晃晃地送貨上門!
他面容扭曲,強忍笑意,道:「張常侍,你確定要他們兄弟做詩?」
張昌宗見崔耕這副表情,卻誤會了,得意道:「怎麼?莫非崔著作不敢?」
「倒不是不敢,但是,俗話說得好,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光這三人做詩,恐怕有人看不出好來,不如找人跟他們比一比?」
「本官正有此意!」
崔滌笑嘻嘻地插話,道:「聽說張常侍手下,以宋之問的文才為第一。您該不會……是準備讓他上吧?嗯,這位宋大學士喜歡為您捧溺器,他做是詩,想必風味不同尋常哩,哈哈!」
宋之問為了巴結張氏兄弟,主動給張昌宗倒夜壺的事情,幾乎是人盡皆知。
崔滌此言一出,人們雖然礙於二張的面子,不敢哈哈大笑,但看向宋之問的目光中,已經充滿了鄙薄之意。
張昌宗原本還真打算讓宋之問出馬,不過一看這形勢,馬上就改變了主意文無第一,武無第二,若不是相差太大的話,還不是靠在場之人的品評?大家都鄙視宋之問,若是拍他上場,這場斗詩還沒比,自己這邊就先輸了三分。
想到這裡,他說道:「兵對兵將對將,既然崔家三兄弟與太平公主的關係不一般,本官這邊出面的,當然是「阿父」李迥秀了。」
李迥秀人品俊秀、才學敏捷,尤其善飲。他飲酒後文思泉湧,詩作篇篇上乘,有天下第一等風流人物的雅號。也正是因為如此,才能平步青雲,三十多歲,就官居鳳閣侍郎,位高權重。
在張昌宗的想法裡,讓李迥秀出場,自己這邊就贏定了。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事實上,李迥秀自己也是這麼想的。
當即,他大呼一聲,道:「拿酒來!」
張昌宗將一盞酒獻上,道:「是,阿父,請!」
李迥秀又道:「再拿大杯來!」
張易之捧上一大杯酒,道:「您喝我這杯!」
李迥秀擦了擦嘴唇,非常豪邁地道:「好酒,不過,還不夠!」
韋阿臧就是喜歡李迥秀這副「斗酒詩百篇」的樣子,看向他的目光又有些痴迷,親自將一壇酒捧上,道:「夫君,請!」
「好,好,好,真不愧是我的賢內助。」
李迥秀特意在「賢內助」上加重了語氣,當然是為了刺激太平公主這個「不賢」的內助了。
他就勢斜瞥了太平公主一眼,發現佳人果然微微色變,頓時心中一陣暢快,昂起頭來,將一壇酒一飲而盡。然後,輕咳一聲,朗聲道:「諸位,請聽好了:金榜雲里開,玉簫參差天際回。莫驚側弁還歸路,只為平陽歌舞催!」
「好,好詩啊!」
張氏兄弟只待李迥秀的話音剛落,就齊聲叫好。
他們這麼賣力氣了,大家也不能不給他們面子啊,再說了人家李迥秀這首詩的確不錯,全場頓時叫好聲如雷。
「嗯,這首詩的確不錯!」
「笑話,李侍郎的詩作,能簡單的了嗎?」
「今日之宴,定因此詩流傳千古!」
……
李迥秀聽了這些話,心裡得意,打了個酒嗝,道:「令月,聽見沒有?洛陽城內的諸賢達,對本官的文才還是非常認可的。雖然你我今生的緣分盡了,但我勸你一句,找男人的時候,眼光可要放亮一點,有些人只是人樣子好看,其實是銀樣槍頭哩。」
太平公主秀眉微蹙,淡淡道:「哦?是嗎?本宮卻以為,人家崔家三兄弟,論文才,應該絕不在你李侍郎之下哩。」
「哼,死鴨子嘴硬,不服氣的話,你儘管讓他們做一首詩,跟本官比一比?!」
還真被李迥秀說著了,其實太平公主確實對崔家三兄弟沒什麼信心,但事到如今,還能怎麼辦?也只能一條道走到黑了。
她看向崔耕道:「不知崔著作以為,應該由誰先做詩一首?」
「您隨便叫!」
什麼?隨便?莫非崔耕當初真沒吹牛?
李令月略有些遲疑,目光落在了年紀最大的崔的臉上,道:「不如這第一首詩,就由你來做?」
崔微微一躬身,道:「固所願者,不敢請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