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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瑞爾看到了他,朝他勾勾手指。

  男人乖乖地向他走過去,將自己身上的外套抖落在地上。

  摟著他的脖頸,朝他的薄唇吻過去,莫瑞爾卻自然地別過頭。情動的男人只好吻在他的臉頰和脖頸上。

  過了一會兒,莫瑞爾似乎不耐煩了,將他朝自己身下推下去。

  男人笑了,乖乖地含住了對方的東西。

  半夜,莫瑞爾穿上衣服,走出暗街。

  從此以後,他喪失了一些東西。但是那些都無關緊要。

  同時,他獲得了一些東西。

  他喜歡「暗街」。

  在這裡,他不用當乖乖兒子。

  在這裡,他不用天天看爸爸和那個女人親熱。

  在這裡,他不用裝模作樣,討厭的推開就好,喜歡的從不掩飾。

  在這裡,不用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理智是垃圾。衝動才是最重要的。

  就這樣,過了一個月。

  「莫桑」這個名字已經變成了暗街的傳奇。

  聽說他比當今的王子還要英俊瀟灑;

  聽說他是一個同性戀;

  聽說喜歡他的男人女人多得整條街都排不完,但是他看都不看一眼;

  聽說只要是他看上的人,他只需要一朵紅色玫瑰花,一個小時之內就可以把對方搞定;

  聽說,他從來都不跟別人接吻,做`愛不脫衣,做完也從來不跟對方同睡;

  但是即使這樣,為什麼還是有那麼多人祈禱著要和他上床呢?

  那是因為聽說他的床上功夫驚人,總可以讓人昏仙欲死……

  而這樣的傳奇,此刻正在大窗前,看「暗街」光怪陸離的夜景。

  聽到背後響聲的時候,他轉過身來,兩隻手拉著窗簾,向背後合攏。

  「我說過,我不會照顧你的感受,絕對不會花時間撫摸你……這樣,你也願意?」

  「當然願意!」男孩子紅著臉點頭。

  莫瑞爾一步一步朝對方走過去。

  那雙冰綠的臉,映著黑暗和瘋狂的焰火。

  他嘴角輕輕揚起的輕佻笑容早奪走了羔羊的心。

  這種笑,讓他們忽略了他眸子裡的冰冷。

  而莫瑞爾本身的靈魂呢?

  一滴一滴血正慢慢地滑下來。

  可是它根本感覺不到痛,它只是冷淡地看著自己軀殼的行動。

  一言不發。

  ………………

  可是莫瑞爾相信著自己在治療自己的靈魂。

  用感官。

  酒精、暴力和性是一種良藥。

  他們可以麻醉情感,讓人買到遺忘。

  當然,藥總是有後遺症的。

  那就是在某個天還沒有亮的夜晚醒來,閃過他腦際的是比現實更可怕的幻象。

  那就是在經歷了各種各樣奇怪的快樂以後,醒來後毫無理由的惆悵。

  這是墮落了吧。

  莫瑞爾這樣想,隨手將菸頭扔在地上,用皮鞋踩滅。

  隨手叫了一輛馬車,朝家趕去。

  作者有話要說:我恨JJ!!!以下是備份。

  ————————————

  原來,小劇院最重要的作用並非給人看戲,而是進入『暗街』的大門。

  似乎小鎮上的人都集中到了同一個地方。布滿蘚苔的牆壁上掛著殘缺不全的壁燈,裡面火焰滾滾。街上人來人往,熱鬧非凡。香水味、下水道的味道、騷味、腥味等等混合在一起……

  莫瑞爾不禁皺眉。

  地上雜草堆里的乞丐為了自己的地盤而相互爭吵;

  賣肉的地方惡臭滾滾,因為肉已經腐爛甚至生蛆;

  濃妝艷抹的女人們在骯髒的下水道旁接客;

  衣衫襤褸的小孩子們在集市上穿過,過大的袖子裡面全都是他們的戰利品;

  但是除了這些,還有有趣的地方。

  琳琅滿目的珠寶店雖然幾乎都是假貨,但是價格便宜,色澤漂亮;

  雜技院外穿著五顏六色衣服的小丑正揮舞著花朵招攬生意;

  有人當眾噴火吞劍在油鍋里摸餅子,實在讓人驚嘆不已;

  混雜在烏黑世界裡,偶爾有一兩個賣水果鮮花的小姑娘,滿眼的天真爛漫;

  圍坐一桌打牌的年輕人雖然大腳丫子放在桌上一點都不文明,但是笑得很開心很真誠……

  這裡,是下賤的地方。

  充滿著淫?亂、犯罪、骯髒,但是這裡,卻是展露人性的地方。

  這也就是為什麼,布蘭特說這裡不僅僅只有窮人,貴族、商人都喜歡在這裡聚集。不僅僅是因為官方法律的疏忽,更重要的是,他們在高貴的法蘭西戴膩了紳士的假面具,在優雅的社會不能忍受再壓抑自我的本性的時候,這裡就是他們的天堂。

  並未在外面多逗留,布蘭特帶著莫瑞爾走進一家熱鬧的俱樂部。

  濃濃的煙霧裊繞,無數男男女女圍坐著邊嗑堅果花生,邊喝酒賭博,人聲鼎沸。黑泥地板上滿是花生殼和煙屁股。

  布蘭特帶莫瑞爾坐在房間角落裡的一個簡陋的方桌旁。

  幾個衣裝暴露的小姐身姿妖嬈地朝他們走過來,手指放在布蘭特的背上:「小布,好久沒見到你好想你喲!」

  布蘭特轉過頭,吻了一下那個女人的嘴唇:「大爺我也想死你了!還是像以前一樣,要五瓶威士忌和……一杯橘子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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