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永不再見的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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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過得飛快,閒的時候感覺不到,忙的時候最是明顯。

  今天已經是星期六,年關已近,卻下起雨來,雖然不大,卻是淅淅瀝瀝的一直不停。

  林遠山去接放寒假的女兒林慧嫻了,這個時候,公車私用的概念不象二十年後那麼敏感,反倒是一種常態,對於單位而言,更類似一種福利。

  一般,在不太忙的情況下,需要用車的時候跟單位領導請示一下,基本上領導都會給這個面子,誰會因為這種事兒讓人下不了台階呢?

  君不見,各個學校每到開學和放假的時候,接送學生的八成以上都是公車?如果換作十幾年後,可沒人敢這麼幹。

  制度就是制度,還是有很強的約束力的。

  林子君早上起來以後,就在客廳熱熱身,練了兩遍太極拳。

  幸虧客廳大,有三十多平方,不然還真沒地方鍛鍊。

  前世的時候,林子君也沒浪費這客廳,在家的時候,經常就在客廳裡頭練習基礎拳法、腿法、步法。

  只是隨著年齡漸長,鍛鍊的意識越發淡薄,到了四十歲之後,鍛鍊的方式僅剩太極一種,還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那種,肚子也漸漸凸起來了。

  其實,這世上,多數人都是如此,隨著年齡的增長,原本的好習慣越來越少,惡習卻是越來越多。比如學習,比如菸酒,比如純真,比如齷齪,等等。

  年輕的時候,幻想著將來,自己成熟的模樣;最終卻發現,自己的模樣,與當初的想像,相差甚遠。

  就連曾經夢縈魂牽的愛人,也都一同改變了模樣。

  一個個天真無邪的少男少女,最後都成了老奸巨猾的老頭老太太,這樣說,是不是有些可笑?

  曾經推心置腹抵足而眠的兄弟,在金錢面前義無反顧的背信棄義、無恥的背叛!

  這種背叛,到底是人性的另一面還是社會化進程的另一個極端?

  回到臥室的林子君坐在窗戶邊,思緒隨著窗外的雨絲,越飄越遠。

  吃完早飯,林子君正收拾碗筷的時候,電話鈴聲突兀地響起,打亂了林子君沉浸其中的寧靜。

  電話是李晶晶打來的,讓林子君去她家一趟。李晶晶的聲音不似以往的活潑,林子君覺得像是有些沉重。

  路上,林子君走得並不快,一邊感受著小雨入頸的絲絲涼意,一邊想著李晶晶可能會遇到的事兒。

  難道是前男友回來了?

  有可能,快過年了,在京都漂了那麼久,該回家過年了吧。

  貌似前世也差不多是這個時候,李晶晶考研通過,然後就兩個人一起去京都了,畢竟,倆人也沒有明確分手。

  說起來,自己和李晶晶之間的曖昧倒是很有些乘虛而入的嫌疑。

  想到這裡,不知道為什麼,林子君除了有點失落,並沒有很難受的感覺。

  或者,從一開始就下意識地認為,對雙方來說,彼此,都只是一個過客。

  李晶晶家並不遠,走路的話也就二十分鐘左右。

  林子君進屋以後,發現就李晶晶自己在家,估計老兩口又去搓麻了。

  氣氛明顯的沉重,李晶晶看著林子君,輕聲說:「我考上研究生了,要去京都讀研,你怎麼看?」

  林子君聽了這話,心裡反而變得輕鬆了,畢竟不是直接說要跟那誰一起去京都混,看來自己還是有些份量的。

  「好事啊,學霸就是學霸,喝兩盅慶祝下?」

  「我不是這意思,我想,我們,能不能一起去?」

  林子君很清楚李晶晶的意思,是想要他和她一起去京都打拼。

  問題是,不能。林子君既然選擇了留下來,利用重生的優勢謀發展,自然不能陪李晶晶去京都。

  再說了,李晶晶讀研,然後留在京都發展,還是相當有機會混出頭的。自己呢?一個警校的中專生,去京都混,怎麼混?去當保安麼?

  結局,一定和前世一樣,李晶晶去京都,實現自己的夢想。林子君則留下,重複前世的生活。

  不對,今世,林子君也有自己的夢想,是個有夢想的警察。他要利用重生的優勢,立足本地,從本地起步,最終走向成功。

  所以,林子君很認真地跟李晶晶說:「我知道,去京都發展,是你一直以來的夢想,李叔或者別的什麼人,都阻擋不了你的腳步。我支持你,卻是不能陪你一起去闖蕩。我跟不上你的腳步,卻也不會勉強你留下來。」

  李晶晶潸然淚下,想說些什麼,「其實,其實,我……」

  林子君沒有讓她繼續說下去:「好了晶晶,你什麼都不用說,我知道,我什麼都知道,我只希望,將來,回首往事的時候,想起咱倆一起度過的日子,你可以笑著說『那個時候,真好!』」

  李晶晶重重地點了點頭,「嗯,肯定的,你是個好人。」然後,又快速親了一下林子君有些冰冷的臉。

  林子君笑笑說:「要不,咱們來一次深入地了解,給你送行?」

  李晶晶伸手推開林子君:「死一邊去,死遠遠的!」

  林子君笑著轉身,揮揮手:「走了,混不下去了來找我。」

  伴隨而來的,是林子君送給李晶晶的橡膠握力器,砸在他屁股上,和一聲大吼「滾!」

  林子君依舊在雨里晃悠,心情也很輕鬆。

  人在一生中,總會遇到很多人,很多事。

  有的,是在對的時候遇到對的人或者事,一般,就會一生相伴;有的,在錯的時候遇到錯的人或者事,結果,終究要分開;

  還有的,會在錯的時候遇到對的人或者事,結局通常也是無奈,還是要分開。相識就是緣,分開就是怨?

  相忘於江湖,大約是常態。

  許多年以後,誰還記得當初為自己撐傘的那個人?

  誰還記得曾經刻骨銘心的痛到底有多痛?

  命運的腳步,有了不同的方向,愛恨情仇就成了過眼雲煙,隨著時間的流逝,慢慢地飄散。

  林子君與李晶晶,在前世是真的相忘於江湖了。

  分開之後二十多年間,再也沒見過一面。

  只是偶爾,從同學的嘴裡聽過彼此的名字。

  平時,記憶里,已經沒有了彼此的空間。

  今世,大抵也是如此了。

  這世上,很多人,很多時候,一別已是永遠,永不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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