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章 又是個天王【為盟主黑灰化肥灰會加更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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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鄭嘆還是說出了他的目的。

  不出方宇太多預料,他是過來跟方宇求歌的。

  別說是鄭嘆了,哪天就算是樂壇其餘幾位天王、天后過來找他求歌、也不足為奇。

  方宇已經向世人證明了他的創作實力,把他作品的戰績拿出來,絕對能讓人觸目驚心。

  新歌榜點,熱銷專輯,常年霸占各大榜單。

  再從口碑來看,華夏音樂獎上的提名,他能跟其中三分之一扯上關係。

  要麼是他的作品相關,要麼乾脆直接是他自己。

  從側面也證明了,方宇「寫歌必火」的說辭,絕非浪得虛名。

  他的舉動倒是跟當初的何家煥、有異曲同工之妙。

  對於他們感興趣的,他們向來不會講究什麼身份咖位。

  他們更看重的,是創作人和歌曲本身。

  為表誠意,鄭嘆沒用讓公司出面,而是親自過來的求歌。

  而且對方的條件做足了誠意。

  出價方面很公道,分成比例要比市場水平高出一線。

  這下子、方宇更不會拒絕了。

  最終點頭,答應了對方的請求。

  ……

  堂堂的天王,跑過來跟方宇重金求歌。

  光是從誠意方面,對方基本上做到了極致。

  而且出手大方、很合方宇的口味。

  話說回來,跟這位天王比起來,兩人的差異、僅限名氣的沉澱。

  在拿到「最佳作詞人獎」和「最佳作曲人獎」雙料獎後,他對於樂壇、地位舉足輕重。

  ……

  「那宇哥能不能幫我家鄭哥量身寫首歌?」

  黃秋笑著提議道。

  講道理,鄭嘆從剛開始到現在,態度上算是非常好,然而這位叫黃秋的經紀人在說話時,臉上笑容很假,或者說,過於功利。

  方宇對她的印象不是很好。

  但聽到她的詢問後,方宇淡笑著道:「不好意思啊,我從來沒幫人量身寫過歌……所以,可能幫不了你了。」

  黃秋聞言,表情微微一凝,隨後道:「宇哥,你說笑了……」

  在她眼裡看來,方宇此時說得、肯定不是真的。

  哪有創作人說不能幫人專門寫歌的。

  這不是在開玩笑嗎?

  劉雅婷微微蹙眉:「秋姐,宇哥從來沒幫人量身寫過歌,這一點我可以作證。」

  她這是站在方宇的角度,幫方宇說話。

  聽到劉雅婷的話後,黃秋秀眉一皺,心中有些不滿。

  此時當著方宇面,有事相求,肯定不能跟對方的經紀人甩臉,笑道:「這樣的嗎?沒關係,我們鄭嘆也會創作,可以商量商量再創作麼~「

  言下之意,仍然是希望方宇能按照鄭嘆的想法,為鄭嘆創作。

  「……

  方宇沒有說話,眼睛微眯。

  劉雅婷注意到方宇的表情,直接拒絕道:「不好意思,我們這裡沒這個規矩。」

  「你……」

  這下子黃秋是真的不爽了,看了方宇一眼,試圖讓方宇提點劉雅婷,別在旁邊嘰喳。

  在她看來,劉雅婷只是個走了大運的小經紀人而已。

  除了僥倖跟在發育神,身份水漲船高外,其他方面,跟她半點可比性都沒有,自然不可能被她放在心上。

  結果這個小姑娘,卻是一再反駁她……

  她想說話,鄭嘆卻是阻止了,笑道道:「那你的意思是?」

  方宇想了想,決定按照自己的老規矩,開口道道:「我回頭從以前寫過的歌里挑出最適合你的歌,合適你就要,不合適你就不要、或者換。怎麼樣?」

  別說是跟他不熟的鄭嘆,就是何家煥、奚瑤、孫琦,都是這樣做,誰來也沒用。

  鄭嘆同樣在思索,片刻後,笑著點頭:「可以。」

  黃秋有些不滿,現在變化太快,跟預期的嚴重不符。

  可是鄭嘆都已經應下了,作為合格的經紀人,即使心裡再不滿意,只能應下。

  誰讓他們團隊的核心人物是鄭嘆,鄭嘆出道多年,他在團隊中的話語權是毋庸置疑的。

  「那我們什麼時候聯繫?」

  聞言,方宇想了想:「過兩天吧,我寫的歌有點多,而且我需要熟悉你的音色。」

  鄭嘆了解地點了點頭,笑道:「希望到時候,你的作品能讓我眼前一亮。」

  方宇嘴角微揚:「我儘量,但不能保證。」

  「我相信你。」

  「感謝你的相信。」

  兩人相視一笑,一切盡在不言中。

  隨後默契地轉移話題,聊到了其他方面的趣事。

  像這種吹牛打屁的環節,一向是方宇擅長的。

  此時坐在這裡跟鄭嘆交流,不落下風。

  至於賣歌的問題、會不會引得公司注意,這個不要緊。

  他之前有跟奚瑤的經紀人向森聊過這方面。

  現在全是再給公司里的人寫歌,等哪天其他公司的歌手過來求歌會怎樣。

  向森告訴他,公司壓根就不會管這些。

  就像是公司不給藝人介紹活。

  那藝人賦閒在家、難道就待在家裡、領取微薄的工資、坐著等死嗎?

  在京都這種地方,一個月幾千塊錢……呵呵,幾千塊錢你只能交房租,別說什麼穿著打扮了,能不能餵飽自己都難。

  畢竟這裡連早點都是二十元起。

  方宇跟何家煥、方世勛等人求證過,確實是這樣。

  對於藝人的通告,公司層面給過相應的規定。

  凡是經公司資源介紹的,公司方面會享有很大比例的分成。

  如果是經紀人找到的,經紀人會取走相當一部分。

  倘若是藝人自己花心思找到的,那麼公司和經紀人只會抽取一點點。

  當然,期間需要公司出力、出資源的話,占取的利潤比例會更多。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幫人寫歌,屬於是藝人提升自己名氣的一種方式。

  歌曲唱得好,提升的不光是歌手的名氣、作詞作曲的人同樣會被人關注。

  公司不可能限制藝人提升自己的名氣。

  只要不是公司明令禁止合作、合乎法律法規的就行。

  再說了,方宇的創作能力確實是牛逼。

  但還沒到那種天下無敵的程度。

  公司不會天真地認為,只要方宇給誰寫歌,誰就能拿到最受歡迎歌手。

  這是絕對不可能的。

  真當那些金牌創作人是吃乾飯的?

  在這個世界裡,可從來不缺優秀歌曲,經典曲目不比那個世界差。

  金牌創作人們的質量從來不會差。

  只是他們做不到像方宇這樣,既高產、還能保證每首歌都能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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