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冰糖他用不上,卻也拿走了。我都忘了今天是領證的日子,冰糖罐里卻有一顆粉色的鑽石。未經雕琢、坑坑窪窪,像一顆粉色的冰糖。

  畢竟要打持久戰,我想了想還是倒出來,只收在掌心,卻沒有戴上。

  秋夜微涼,卻泛甜香。我忍不住在雪中轉圈,忽略耳邊呼呼的風聲,心想這是我見過最美的雪。

  至於其他……

  來日方長。

  作者有話要說:正文猝不及防地完結!!

  首先作者老實交代,這文是木有大綱的,格格隨心所欲地生活,作者也隨心所欲地寫,只想跟她一起放飛自我。結尾沒有讓她戰勝反派,是因為我覺得這樣更真實。但這不是最終的結果(第一人稱就是這樣,格格以為她看到了結束,其實並沒有)。開放式結局,格格到底是|干|掉|老聞當太后,還是最終動心,都是未知數,來日方長。

  格格以前一個人再怎麼造|孽|都不在意報應,因為她信奉的是及時行樂,有了孩子才會改變,做出長遠的計劃。這文我一開始預想的結局是格格繼續吃|喝|嫖|賭、遊戲人間,但後來想想覺得沒意思。總要有一些堅持、有一些妥協、有一些放棄、有一些改變,才是真實的人生。

  喪偶式婚姻(搭夥過日子)別說長久,對好色曖曖和善妒老聞來說一年都很難維持,所以必須緩和下關係,即便同床異夢。

  爸爸宣稱跟女兒斷絕關係,是想博取世人的同情,讓世人的眼光對曖曖寬容一些。

  曖曖雖然遲鈍、懶惰,但她也從容、通透,知道很多事著急無用,故而學會了審時度勢,不緊不慢地去達到自己的目的,過程中也不怕做出調整。

  寫完《成臻日記》我意識到不是所有愛情都可以完美到坦誠相待。於是就有了《關心則曖》,感情是昏暗的、曖昧的,但未必不誠摯,只是無法言說。

  格格是一個只想吃糖、不想吃苦的人,但她知道這很難,於是不想分辨真糖假糖,選擇及時行樂,去嘗當下的甜。

  本文開始的時候格格二十歲,結束的時候二十四歲,雖然做了媽媽,其實還是個小姑娘,不會特別壞,也不完全純良。她自私自利、身懷反骨,喜歡刺激、喜歡美好的東西、喜歡好玩的東西,懂得欣賞壞人、也會偶爾邪惡,有時喜歡玩心計、有時又懶得可以,有時清醒、有時糊塗,但她始終一切隨心,不會欺騙自己,會尋找快樂、享受生活,這就是我們格格的happy ending。

  最後,格格的心永遠是自由的。至於人,一部分屬於她愛的人,一部分屬於自己。

  第39章 聞江潭番外

  我是聞江潭。

  我有一個相識多年的知己好友。

  他是那種樣樣要爭第一的人,明面上謙虛,實則一身傲氣。我比他大幾個月,既然他要第一,我又何妨第二。

  世人總喜歡拿他與我相比。他讀法律,我也讀法律,說他銳利,而我圓滑;他繼續深造,我也繼續深造,說他意在做學術,而我為了做生意;他做客座教授,我也做客座教授,同樣資助學校,他是一心為公,我是沽名釣譽。

  說不在意是假的,可在意了,似乎也沒什麼用。

  我是個務實之人。

  因受家族限制,我跟他的婚姻必須中規中矩。我跟自己的本科同學結婚,他娶了同年的碩士生妻子。這回我倒是贏了他,因為世人說,我一畢業就結婚,必然深情。

  的確,我愛我的第一任妻子,也愛我的第一個兒子。不過那是很久遠的事了。

  我的第二任妻子,是我這位好友的孩子。

  這是我強求來的姻緣。她不愛我,甚至恨我,我都知道。

  可是我愛她。

  我前半生一直在守規矩,後半生本也一樣,偏偏遇上了這個小魔星。

  她是我看著長大的,從小小一團,到一個刁蠻小公主。從小臉皮就厚,來我這兒從不把自己當外人,想要什麼都直說,一雙小眼睛只盯著好東西,騙走我家裡不少古董。她爸媽每次都呵斥,不過她一點都不怕,至多趁爸媽不在問我要東西,被她爸罵的次數多了,會補上一句:拿什麼換都可以。

  拿到了,可以高興好幾天,看見我就笑。我問她怎麼知道我一定會給她,她說我是她爸爸的好朋友,也是她的聞爸爸,肯定不會跟她計較這點小事。

  嘴真甜。

  我心想這孩子肯定是要受挫折的,因為她總覺得自己可以得到一切。

  她七歲那年,她媽媽死了。

  怎麼說呢,那雙眼睛裡的光彩一下子黯淡了,不愛笑了,也不愛理人,我叫她一聲,要好久才能反應過來。她很難接受媽媽去世的事實,她爸爸卻也沒空理她,為了打贏跟她舅舅的撫養權官司,把她丟到了我家。

  這回真的是丟。我這位好友太愛他的妻子,竟然怨恨自己的孩子,給她拖了一個小小的行李箱,看她還抱著那個害死妻子的洋娃娃,竟然伸手去搶,前一秒她還在體面地跟爸爸告別,後一秒眼淚刷就下來了,我看不過去,把她交給第一任妻子,拉好友出去。

  她變得很聽話,白天乖乖吃飯、乖乖讀書,晚上乖乖睡覺。我的孩子挑食,她卻吃得進去,吃完恭維自己的飯票幾句,眼裡卻再沒有狡黠,只有不安。

  她怕她爸爸不要她了。

  這聽起來很傻,但我知道她是真的害怕。我偶爾工作得晚了,路過她的房間,能聽見壓抑的低泣。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