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五十章 不講對錯,只有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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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時,大堂的競買早已開始。

  讓吳爭意外的是最先開始的不是軍械競買,而是「采頭」。

  出價者也不多,僅五人而已,自然,那個被管事稱為「肥頭大耳」的和另一邊的中年男子就占了競買者的四成。

  原本吳爭已經想好不去理會這些破事,黃昌平說得對,自己是個定規矩的人,要做的是從上層制訂律法,而不是由自己赤膊上陣,這樣反倒是落了下乘。

  可競買進行到中途時,吳爭發現了一個奇怪的情況。

  這次競買的「采頭」有五百餘個(女子),起價為五千兩。

  可就在幾輪下來,競價才到六千兩時,織造司廣信、饒州分署的二人就不再加價了。

  反而是在玉山縣令身邊一個幕僚,與兩個當地富商人才較量。

  這在吳爭看來非常古怪。

  要知道,勞力的最終僱傭者,就是織造司二府分署,也就是說,兩個分署主事不管如何都該競價才是,哪怕是暗中有貓膩需要瓜分利益,那也得先由分署競得這批「采頭」,然後向織造總司虛報銀子才是。

  如果連競買都失敗了,以何名目向總司要錢?

  也正是這種好奇,吳爭突然探出頭去,「一萬兩。」

  直接從六千八百兩,抬至一萬兩,這幅度顯然有些大了。

  大到了所有目光向吳爭這邊看來。

  堂內一片寂靜。

  同在二樓的李定邦和玉山縣令劉遠,也向吳爭這邊指指點點,向身邊隨從在嘀咕些什麼。

  之前那管事撩著袍擺急匆匆地跑了過來,剛進雅間就急道:「公子……我的公子啊,您這是做啥呢?您千萬別惹事,真到了那時候,敝店怕也是擔待不起啊!」

  吳爭斜了他一眼,「這不是競買嗎?我出價犯了哪條法?」

  管事見吳爭「混不吝」,急得跺腳道:「……沒您這麼出價的!」

  「那你倒是講講,我該如何出價?」

  管事愣了愣,苦笑道:「公子非本地人,只是路過,看看熱鬧也就罷了,否則小的也不會引您進來……公子又何苦摻和呢……說句實話,其實,不管公子如何出價,都競買不到。」

  「哦……難道本少爺的銀子是假的嗎?」吳爭淡淡道,「想來你是怕在玉山無法兌換票據吧……沒事,本少爺派人去上饒城兌換成現銀,再送來就是了。」

  管事是真無語了,他跺跺腳左右看看,走上幾步,在吳爭耳邊低聲道:「這位公子,不瞞您說,這競買也就是走走過場,您定是出身豪富之家,出門在外無非是歷練歷練見見世面……何必惹上麻煩呢?有道是擋人財路,無異於殺人父母……何必呢?」

  吳爭帶著一絲笑意,道:「這麼一說,我倒是有些明白了。」

  管事驚喜起來,「明白就好,明白就好,那小的就去回話了?」

  吳爭道:「可我還是不明白,這走過場到底是給誰看啊?」

  管事臉色突然一正,「公子啊,都道禍從口出……有些事,心裡明白就好,能不問就不問,方才是聰明人。」

  「嗯——。」吳爭搖搖頭,「本少爺有個壞脾氣,那就是好奇心重,這要是搞不明白,它晚上睡不著覺啊……你若是解了我心中疑惑,一切都好說,反之,本少爺也不怕人威脅。」

  那管事看看吳爭,再看看魯進財、黃昌平。

  好半晌,才將聲音壓得更低道:「不瞞公子,這過場自然是給織造總司看的。」

  「那也不對啊,如果僅只圖些利是,我抬價豈不正好嗎?價抬得越高,自然利是越高,還用得著你來勸阻嗎?」

  管事苦笑起來,可沒辦法,誰讓吳爭那架式不是尋常人呢,他再次解釋道:「價格抬高了,誰買?」

  吳爭指指自己道:「沒人買,本少爺買就是了。」

  「公子以為,您競買得手,能將這五百多人帶出玉山嗎?」

  「為何不能?」

  管事輕嘆道:「您以為這只是圖些利是?」

  「那不然呢?」

  管事朝雅室門口看了看,聲音到了極低的程度,「當然不是,這五百多采頭早已有了歸屬,不僅僅是玉山,各州縣皆是如此……因為只有這樣,才可以與織造總司談判……。」

  「他們究竟想要什麼?」

  「……股份。」

  吳爭突然間明白了。

  官府、分署、當地富豪三方勾結,巧立名目,以僱傭織女為名,收取人頭稅,而這稅不僅僅是針對織女本人或是織女家庭,還針對織造司。

  而分署主事,早已經與當地官府、富豪串通一氣,為得就是汲取更大的利益,而織造司股份就是他們的目標,這關乎話語權。

  可吳爭還有一點想不明白,自己報一萬兩的價,為何引起如何大的反應?

  於是問道:「那本少爺報一萬兩礙誰的事了,一萬兩應該不高啊?」

  這話沒錯,一萬兩平均到每人頭上,還不到二十兩,一個熟練的織女每月就能賺到二十兩以上,就算有人出五萬兩,其實也是能接受的。

  不想,那管事搖搖頭道:「高了……當然是高了,公子啊,沒人會嫌銀子咬手不是?」

  吳爭突然發現,自己問了個很蠢的問題,對,沒有人嫌自己賺得多不是?

  這只是個小插曲,隨著吳爭不再參與競價,采頭這項競買隨之塵埃落定,以一萬零一百兩成交,當然,利用者自然不會是兩個分署的主事,而是當地豪富中一人。

  吳爭不想去理會這些破事,對於他來說,這或許只是大治前的亂前罷了,只要律法繼續完善,這些亂象遲早會盡去,況且,吳爭也一直認為,水至清則無魚,黑與白之前,適當的灰色有利於社會的發展和進步。

  至於那些肯定是受了壓迫的織女,吳爭一樣認為,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畢竟是雙方你情我願的,至少到目前,吳爭還沒有發現織女向提告的情況。另外,只要女署在各州縣設立,這些壓迫自然會消失。

  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被壓迫者自己不起來反抗,祈求救世主的出現也是徒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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