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7章 生更大的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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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戰箏瞟了男人一眼,問鈔能力。

  「為什麼比他生更大的氣就好了?」

  鈔能力:「因為大佬要是生更大的氣,肯定會大到包含了他生的氣才叫大嘛,這樣一來,他就無氣可生啦!換言之就是『生他的氣,讓他無氣可生』!」

  「雖然有點道理,但怪怪的,你有科學依據嗎?」

  鈔能力:「這可是大數據的結果。很多女孩子不小心把另一半弄生氣後,都是用生更大的氣來解決的!據說解決方法百試百靈!」

  「可是這樣不好呀。是我沒有顧慮他的感受,說了令他感到難堪的話,讓他生氣,這是我的錯,可我卻要生更大的氣來解決這件事,豈不是在錯上加錯?」

  鈔能力:「大佬沒有必要管誰錯誰對,很多事情都是沒有絕對的對和錯的。而且大佬性子純粹,只是實話實說而已,他自己沒把持住,惱羞成怒能怪誰?」

  「你這麼一說,我感覺自己好像又沒有什麼錯了。」

  鈔能力:「可不是嘛!大佬本來就沒錯,可他卻要生大佬的氣,那就成了他的錯!他既然有錯,大佬為什麼不能生更大的氣?」

  「有道理。」戰箏又瞄了男人一眼,「但是……」

  鈔能力:「但是什麼?」

  「我氣不起來。」

  鈔能力:「什麼?」

  「太帥了,我氣不起來。」

  鈔能力:「……」

  大佬為何說的如此理直氣壯?

  見少女開始沉默,還時不時的偷瞄自己,盛非池藏在後背的手掌漸漸握起。

  要忍住。

  不能失控。

  起碼不能一大早就失控。

  可是,小姑娘好像有點失望。

  而且失望的樣子,也未免太可愛了。

  盛非池不禁又想,就算自己受不了她以毒攻毒的方式,還可以溝通,而不是什麼都不說也什麼都不做。

  但此刻,他又莫名的感覺,目前好像不是溝通的好時機。

  戰箏發現自己不動,男人也不動,也不問不催,於是就那麼乾巴巴的看著對方。

  鈔能力:「大佬如果沒辦法生氣那就不生氣好了,換成吵架也可以的,要不試試跟他吵一架?」

  「為什麼要吵架?」

  鈔能力:「情侶在一起必然會吵架,可謂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但要記得小炒怡情,大吵傷身,小小的吵一架就行,先看看效果怎麼樣,要是效果不好再另說。」

  「太帥了,我吵不起來。」而且她本來也不會吵架。

  鈔能力一臉「我就知道」,以及「花痴你收手吧」的表情:「那要不然試試冷戰呢?」

  「冷戰?」

  鈔能力:「昨晚大佬還問人家熱不熱來著,既然他熱,那大佬不如就用冷一點的方式處理,這樣也算冷熱均勻,好歹是一種平衡啊!要知道萬物守恆!」

  戰箏聽後沒再說話,直接就轉身走了。

  男人也隨之鬆開暗暗握成拳頭的手掌。

  不錯,忍住了。

  再接再厲。

  但是怎麼感覺,再也厲不起來了呢?

  長腿一邁,用了一夜也未能收拾好各種瑣碎心情的盛非池,無奈地跟戰箏身後,來到餐廳。

  隨後的整個用餐過程,二人可謂是寂靜無聲,完全零交流。

  他們不交流,別人也不敢交流,很快就都意識到二人之間的狀態不太對勁兒。

  都不相互投餵了,是發生什麼事了?怎麼都不說話?盛甲看向盛乙。

  兩個人會不會是吵架了?盛乙看向馬修斯。

  馬修斯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吃蛋炒飯。

  不能吧,剛才我說去叫三少吃飯,三少奶奶還說她去叫呢!而且當時表情挺興高采烈的啊!盛乙不得不看回向盛甲。

  那到底是怎麼回事?盛甲皺緊了眉頭。

  一頓早餐就在這種安安靜靜又奇奇怪怪的氣氛下,結束了。

  戰箏回到房中,挑選今天出門所需穿搭。

  她要跟著盛非池一起去非池科技的實驗室「調配」珍貴細胞,但此刻的心情委實算不上太好。

  十月中旬的帝都早晚有些冷,中午倒是十足的熱。

  即便戰箏大部分的衣物都在Z市,但因為買的實在太多,便將領域的竹樓塞得滿滿當當,讓本可以居住休息的竹樓徹底成了一個隨身衣帽間。

  衣服雖然多,但有鈔能力這個時尚弄潮兒在,也不難搭配。

  「大佬今天就來個霸道女總裁風,墨鏡一帶,誰也不愛那種!」

  「可以。」

  鈔能力:「這套YSL白西服屬於品牌很經典的吸菸裝款式,搭配隨便一雙高跟鞋都是一絕!大佬就穿這套,氣場絕對兩萬八千米!」

  「嗯。」戰箏如言換上。

  鈔能力:「包包就拎愛馬仕新出的那個Birkin20限量小房子包,我前段時間幫大佬買的,不管『白天』還是『黑夜』,所有配色都齊全了~隨便拎哪個配色都行~」

  「嗯。」戰箏意念一動,找到其中一隻房子包,取出包撐,拆掉防滑條。

  尺寸小巧,手拎正好,深藍色的配色倒是像極了小傢伙說的黑夜,包面上的三扇窗子倒是蠻可愛的。

  鈔能力:「要是不戴個幾千萬的手錶都不好意思叫女霸總,大佬就帶Graff那個價值5500萬的五彩鑽石手錶吧~白西服顏色和款式都很簡約了,配飾要儘量複雜、出彩一些,這樣才能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

  聞言,戰箏帶上手錶。

  鈔能力:「和手錶同款的項鍊大佬要不要帶一下?或者選一條絲巾也行。」

  戰箏聽話地帶上與手錶同款的五彩鑽石項鍊,因為方便。

  和手錶同款的項鍊只有一條,但是絲巾卻有上千條,選起來太難了。

  鈔能力:「不止上千條哦,都已經上萬條啦。」

  「……」

  鈔能力:「讓我來康康大佬穿哪雙高跟鞋!在顏色上建議和包包的顏色能夠相互輝映,同一個顏色或者同一個色系都OK,就選這雙JimmyChoo的深藍色和銀白色漸變吧!鞋型好,看起來還blingbling~最主要是7CM的角度大部分的女孩子都說蠻好穿的,畢竟是大佬第一次穿高跟鞋,好穿比好看更重要一點!」

  戰箏沒穿過高跟鞋,試都沒試過,但是卻買了好多。

  因為,看著好看。

  但看高跟鞋的造型,也知道好看和好穿就是魚和熊掌,不能兼得。

  道理戰箏都懂,所以真正穿上後,心理準備很充足,還適應性地來回走了走。

  她覺得能HOLD住後,拎起包包,架起墨鏡,整理了一下髮型,將房門一開。

  門外,男人正好單手抬起,一副準備敲門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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