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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了一會兒近況,林涵音又問她的來意。顧之橋只好說:「我來找馬克吐溫玩,馬克吐溫記得嗎?你媽的狗,你媽是我們新客戶,這個之前跟你講過。」

  聽到有程充和,林涵音立刻警惕起來,「對哦,她就住這附近。她要來?我得趕緊回去。」

  顧之橋不樂意了,「喂喂喂,你什麼意思啊,看見你媽還要躲。」

  「哎呀。」林涵音像以前一樣,拉住她的手臂晃了又晃,「我有點不曉得怎麼面對她的深情款款,今天她還叫我一起吃晚飯呢。」

  親生的到底是親生的,這種好事永遠輪不到自己,顧之橋有點酸。

  林涵音又說:「你陪她遛狗,我先走了。下次約你,你不許說忙。噢,對了,別說見過我。」

  女兒薄情,曉得親媽會出現就想著跑路,豈有此理。剛才那一點點酸全化成了對程充和的心疼。顧之橋說:「我可不會撒謊。」

  「少來,小橋,幫忙啊。前妻也是妻,你要幫我。」

  林涵音走得風風火火,留下顧之橋東張西望,等等不見人影,肚子有些餓,她發消息問程充和:今天幾點遛狗啊?想狗。

  對話框始終顯示:對方正在輸入……

  顧之橋乾脆撥電話過去,毫無懸念的蘋果手機默認鈴聲在她身後不遠處的小店方向響起。同時,一隻白毛黑點狗頭從小店招牌後面探了出來。

  作者有話要說:馬克吐溫:狗啊,多少藉口以汝之名。敲碗,要加餐。

  第47章 天長日久總有機會

  顧之橋身體後仰,朝那狗頭看去,不光是狗頭,狗四肢刨地,奮力往前,試圖衝破束縛。

  狗主人不知在糾結什麼,後來索性放開牽引繩,任由狗向她飛撲而來。

  幾十斤的狗,跟一枚重型炮彈似的,顧之橋被狗撲個滿懷,差一點點就摔倒在地。

  等狗主人慢悠悠走到顧之橋跟前,她的狗正抱住顧之橋大腿求抱求撫摸,連刨帶撓,諂媚得不得了。

  那人也不管褲子上全是狗爪刨的灰,笑著揉狗:「馬克吐溫,是不是你家主人虐待你。」

  它家主人似笑非笑,苦惱地看向晃尾巴的狗。

  「啊,你主人來了。」顧之橋抗議,「程女士,你故意的,縱狗當街行兇。」

  程女士的回答是一聲輕哼。

  越來越不客套,越來越隨意,算是件好事吧?何況她哼得如此俏皮。如果可以,顧之橋寧願她每天對自己哼一百次。

  其實顧之橋不曉得是,狗主人和狗已在她看不見的地方為她大戰三百回合。

  早在林涵音出現之前,馬克吐溫已經憑藉犬類出色的能力發現顧之橋,奈何程充和幾次阻止,講道理用蠻力,想方設法把它往家的方向拖。一個逃之夭夭,一個依依不捨,直到林涵音從水果店蹦出來喊:小橋。

  如當頭棒喝。

  號稱自己加班很忙的女兒,見到前任倒很有時間。兩人站在一起閒聊,有說有笑,一點看不出是分手後的情侶,比當初在大理見到要默契許多。身為母親,程充和沒有同時代別人家母親的焦慮。她會擔心女兒過得好不好,但是對於女兒的對象,男和女不是問題,有錢與否也不是問題。顧之橋是個好對象,如果兩人能摒棄前嫌,願意謀求一個新的開始,她們會比從前更好。

  所以,果然是自己想多了。看顧之橋和自己女兒在一起多麼適合,自己的錯覺顯然十分可笑,連昨夜的夢都無關緊要起來。

  也不知顧之橋跟她講了什麼,一副見鬼要跑的樣子。程充和猜想,可能是講會碰到自己。女兒果然是親生的,匆匆忙忙走了。

  失望?那是一定的,哪怕一切在意料中,仍會感覺失望。傷心倒不至於,現在的子女都差不多,看到父母頭大如斗,巴不得不要在同一個空間出現,她理解的。要是她都不能理解,那些父母要怎麼活。

  顧之橋是異數。和狗鬧夠了,突然想起來剛才林涵音在這裡,眼珠子轉了幾轉,問:「你看見涵音了?」

  「嗯,看見了。難得那麼早下班。」

  「千年等一回,不過她就是早回家也一樣,要趕工,回不回來一個樣。她一向這樣,工作狂,跟她那個老闆一樣一樣的。」

  撿起牽引器,把馬克吐溫拉回來,程充和說:「你今天也早。」

  早嗎?明明是晚了。「你遛完狗了?」

  「是啊,遛完了。」

  「那我,那我就回去了。」說想狗,狗摸了,撓了,人也見了,沒有理由繼續墨跡下去。

  算算時間,顧之橋下班回家到現在應該沒有時間吃飯,程充和問:「吃過晚飯了?」

  「沒有。」心急趕遛狗的場,結果沒趕上,顧之橋會說嘛?不會。「公司出來不餓,回家吃,煮個泡麵或者螺獅粉?或者,別的?看吧,回去翻翻冰箱裡有什麼再說。」

  總覺得她說得可憐,程充和心軟,「走吧。」

  「噢,那拜拜,明天見。」顧之橋以為她跟自己道別。

  這傻子,自顧自要走,還朝她揮揮手。程充和忙拉住她,「這邊。」

  「誒?」

  「去我家吃晚飯,陪一陪孤獨的老人家。」

  顧之橋意外,「我以為你吃過飯了才出來遛狗。」

  那不是時間來不及為了躲你嘛。程充和沒好氣,「囉嗦,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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