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頁
嶺南渾渾噩噩的在大陸上遊蕩,不生不老,不死不滅。
直到有一天,他路過一個被他忽略無數次的山巒,並突發奇想,進山巒里漫步。
於是,他發現了一個隱世的門派。這個門派叫清谷閣。
嶺南線的清谷閣里,沒有出外遊歷期間被野和尚迷了眼成為後宮之一的程月,也沒有出外遊歷期間黑化殺人的程月。
清谷閣里,只有自給自足、自得其樂的弟子。像是桃花源,無憂無慮。連蕩平整個大陸的戰爭都無法影響到他們。
他們對嶺南沒有格外尊重,也沒有格外輕蔑,只是將他視作普通的客人。
嶺南沒有了怨恨、不甘、攀比的對象,因此心如止水,得到了一種奇異的平和感。
他飛升了,以無情道的名義。
全文完。
看完之後的岑歌:「……」
單純從爽文角度來說,這篇文的結局,可以說是非常毒了。而她,從常年閱讀小說的讀者的角度來看,卻發現了——
寧安只是習慣性夾帶私貨而已。
他也想寫正經的爽文,他也能寫,男主為謙淵和龍吟的文很蘇很爽。
他就是,單純想寫一個,結局沒那麼好的起點文男主。
.
岑歌無所事事,最終還是聯繫了中關村,把一個儲物袋的東西上交。
而後,普通人一樣,坐著高鐵,回去參加同學聚會。
同學聚會是大學的,大家畢業三年,下半輩子已經露出端倪。
打電話給岑歌,要她參加同學聚會的,是一個短髮姑娘,看著挺精明,出口是十分隨和尋常的瑣碎抱怨。
「有的人畢業就結婚,現在和我抱怨說要帶孩子,沒法來同學聚會,我都想吐槽,另一半不能幫忙帶一段時間的孩子嗎?可想了想,這可能是他們不想來,託詞,我就不想問了。」
「當年大一的時候,胸懷大志,說七年後一定組成兩大桌的飯席,讓那什麼『七年之癢』滾一邊去。結果現在還是難了。」
「我們還算是小班課比較多,也經常實踐,一起戶外活動的,現在依舊天南海北,很難聚在一起……以後應該會更難了。」
岑歌想了想,無話,只能笑道:「大家都忙。」
在她看來,大學的同學聚會能聚起來,就算不錯了。畢竟本來就是天南海北,畢業後出國的都有。
她來參加同學聚會,還不是因為同學情誼——她到現在都沒記起來這位短髮姑娘的名字,只是因為她有錢有閒。
不久後,人七七八八的到齊了。
吹牛的吹牛,敘感情的敘感情,吃飯的吃飯。岑歌是悶頭吃飯黨,嗯,飯挺好吃。
飲料碰幾杯,吃完飯,人依舊認不太齊。許多人化妝打扮,人模狗樣,她也不太想認。
飯吃完後,是去唱K。
有車的同學自告奮勇組成車隊一起去,拼車搭人。不知道怎麼安排的,一個姑娘開車,大大的包占據副駕駛位。
她則被安排,和一個男生坐在後面。
這個男生戴著眼鏡,模樣比較清秀,一直挺沉默的,先前在飯局,也是吃飯黨。
車開了起來。
車裡很安靜。
男生小聲叫她:「岑歌。」
他的開口是突兀的。
「我想和你道歉,」男生繼續小聲說著,「我有一本書的裡面,反派是你。」
岑歌不動聲色,扭頭看他。
男生是寧西,現實中的他看起來甚至有些青澀,「有一次我的電腦忘記鎖了,被室友翻出來,把一個反派的名字全文替換成你的,後來發現了,卻也來不及了。」
岑歌想了想他寫文的順序:「男主是謙淵的那一本?沒關係的。」
寧西愣住,一下子說不出話來。
岑歌的態度很平靜,並沒有怨恨他,責怪他,甚至沒有因此在意他。
但她又確實知道他寫了什麼書,連男主的名字都知道。
他猶豫了好半天,才繼續開口:「後來的那本《至道無情》,是我自己想加的。老實說,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
岑歌聳聳肩:「Z大女朋友出軌,他就把他女朋友寫到小說里,讓她遭遇悲慘的事情,他是出於一種樸素的扎小人的心理。」
寧西急忙道:「但我不是!」
岑歌歪了下頭,「哦?」
她本來只是聽聽算了,現在,倒是有些好奇,寧西想說些什麼了。
寧西咬咬牙,開口說道:「嶺南,在誤會殺岑歌之前,一直對她有朦朧的好感。戲無衡,在被蕭嫿盯上之前,因為喜歡岑歌,所以反而克制起來。我把你的名字用進去的,只有這兩本,意思都很明確。」
岑歌眨了眨眼,話語的發展方向,好像和普通的懺悔,不太一樣?
寧西深呼吸一口氣:「我就是個寫網文的,主角不會展現什麼深刻的大道理,甚至不能活在讀者的心中,他只是一個視角的載體,看完爽完就完了。為了把視角能看到的東西寫出來,我會……」
「自我代入。」
說到最後,他的聲音小的幾乎聽不清了。
「我比較擅長文字溝通,但這種話還是見面說,會誠懇。
「聽你的室友說,你喜歡那種乾乾淨淨、高高瘦瘦、長得帥,又能逗你開心的那種類型。我……」
直到有一天,他路過一個被他忽略無數次的山巒,並突發奇想,進山巒里漫步。
於是,他發現了一個隱世的門派。這個門派叫清谷閣。
嶺南線的清谷閣里,沒有出外遊歷期間被野和尚迷了眼成為後宮之一的程月,也沒有出外遊歷期間黑化殺人的程月。
清谷閣里,只有自給自足、自得其樂的弟子。像是桃花源,無憂無慮。連蕩平整個大陸的戰爭都無法影響到他們。
他們對嶺南沒有格外尊重,也沒有格外輕蔑,只是將他視作普通的客人。
嶺南沒有了怨恨、不甘、攀比的對象,因此心如止水,得到了一種奇異的平和感。
他飛升了,以無情道的名義。
全文完。
看完之後的岑歌:「……」
單純從爽文角度來說,這篇文的結局,可以說是非常毒了。而她,從常年閱讀小說的讀者的角度來看,卻發現了——
寧安只是習慣性夾帶私貨而已。
他也想寫正經的爽文,他也能寫,男主為謙淵和龍吟的文很蘇很爽。
他就是,單純想寫一個,結局沒那麼好的起點文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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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歌無所事事,最終還是聯繫了中關村,把一個儲物袋的東西上交。
而後,普通人一樣,坐著高鐵,回去參加同學聚會。
同學聚會是大學的,大家畢業三年,下半輩子已經露出端倪。
打電話給岑歌,要她參加同學聚會的,是一個短髮姑娘,看著挺精明,出口是十分隨和尋常的瑣碎抱怨。
「有的人畢業就結婚,現在和我抱怨說要帶孩子,沒法來同學聚會,我都想吐槽,另一半不能幫忙帶一段時間的孩子嗎?可想了想,這可能是他們不想來,託詞,我就不想問了。」
「當年大一的時候,胸懷大志,說七年後一定組成兩大桌的飯席,讓那什麼『七年之癢』滾一邊去。結果現在還是難了。」
「我們還算是小班課比較多,也經常實踐,一起戶外活動的,現在依舊天南海北,很難聚在一起……以後應該會更難了。」
岑歌想了想,無話,只能笑道:「大家都忙。」
在她看來,大學的同學聚會能聚起來,就算不錯了。畢竟本來就是天南海北,畢業後出國的都有。
她來參加同學聚會,還不是因為同學情誼——她到現在都沒記起來這位短髮姑娘的名字,只是因為她有錢有閒。
不久後,人七七八八的到齊了。
吹牛的吹牛,敘感情的敘感情,吃飯的吃飯。岑歌是悶頭吃飯黨,嗯,飯挺好吃。
飲料碰幾杯,吃完飯,人依舊認不太齊。許多人化妝打扮,人模狗樣,她也不太想認。
飯吃完後,是去唱K。
有車的同學自告奮勇組成車隊一起去,拼車搭人。不知道怎麼安排的,一個姑娘開車,大大的包占據副駕駛位。
她則被安排,和一個男生坐在後面。
這個男生戴著眼鏡,模樣比較清秀,一直挺沉默的,先前在飯局,也是吃飯黨。
車開了起來。
車裡很安靜。
男生小聲叫她:「岑歌。」
他的開口是突兀的。
「我想和你道歉,」男生繼續小聲說著,「我有一本書的裡面,反派是你。」
岑歌不動聲色,扭頭看他。
男生是寧西,現實中的他看起來甚至有些青澀,「有一次我的電腦忘記鎖了,被室友翻出來,把一個反派的名字全文替換成你的,後來發現了,卻也來不及了。」
岑歌想了想他寫文的順序:「男主是謙淵的那一本?沒關係的。」
寧西愣住,一下子說不出話來。
岑歌的態度很平靜,並沒有怨恨他,責怪他,甚至沒有因此在意他。
但她又確實知道他寫了什麼書,連男主的名字都知道。
他猶豫了好半天,才繼續開口:「後來的那本《至道無情》,是我自己想加的。老實說,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
岑歌聳聳肩:「Z大女朋友出軌,他就把他女朋友寫到小說里,讓她遭遇悲慘的事情,他是出於一種樸素的扎小人的心理。」
寧西急忙道:「但我不是!」
岑歌歪了下頭,「哦?」
她本來只是聽聽算了,現在,倒是有些好奇,寧西想說些什麼了。
寧西咬咬牙,開口說道:「嶺南,在誤會殺岑歌之前,一直對她有朦朧的好感。戲無衡,在被蕭嫿盯上之前,因為喜歡岑歌,所以反而克制起來。我把你的名字用進去的,只有這兩本,意思都很明確。」
岑歌眨了眨眼,話語的發展方向,好像和普通的懺悔,不太一樣?
寧西深呼吸一口氣:「我就是個寫網文的,主角不會展現什麼深刻的大道理,甚至不能活在讀者的心中,他只是一個視角的載體,看完爽完就完了。為了把視角能看到的東西寫出來,我會……」
「自我代入。」
說到最後,他的聲音小的幾乎聽不清了。
「我比較擅長文字溝通,但這種話還是見面說,會誠懇。
「聽你的室友說,你喜歡那種乾乾淨淨、高高瘦瘦、長得帥,又能逗你開心的那種類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