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頁
原主也是個極其倒霉的傢伙。他十歲喪父,三個月前喪母。母親是個伏地魔,多年來,家中的財產盡數補貼給自己的弟弟,使得原主父親那邊的親戚和她斷了往來,非但如此,她甚至在絕症臨死之前,被弟弟哄騙,將唯一的一套房子送給了弟弟,令原主在她死後差點流落街頭。最後還是原主的伯父忍無可忍為原主出頭,原主的舅舅才勉為其難地接收了原主,同意做他的監護人,並保證將他養到十八歲。
這樣不幸的原主偏偏長得非常好看,樣貌盡挑父母的優點。劍眉峰鼻來自父親,杏眼紅唇來自母親。自初中開始,每個學期他都毫無懸念地當選為學校的校草。而現在,十六歲的他已然長開,光明霽月,宛如天神創造的美物,當然,與成年人相比,他還帶著少年獨有的青澀。而卻是這種特點,令他光是站在那邊,一動不動,都會叫有心之人心蕩神怡,恨不得對他做出點什麼。
不幸里誕生出來的美少年最容易遭受毀滅。原主的毀滅有外在的,自身的,各方面的原因。但不可否認,王曉東絕對是拖他下地獄的第一人。陳默不想再跟王曉東這個人渣廢話,但他又不想現在就跟他撕破臉,畢竟王曉東在他們這個F市還有點勢力。
陳默將手機拿開,離臉三十厘米遠:「東哥,你聲音太小了,我聽不清楚,是不是信號不好?喂喂餵?……算了,我們以後再聯繫吧!」說著,他毫不猶豫地掛掉了電話。
「……」王曉東在電話那頭愣了好半天,確定陳默居然掛了他的電話後,狠狠地將手機砸在了地上,他怎麼都想不通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畢竟兩個小時前他才和陳默通過電話,那個時候,陳默根本就不是這種態度。「他媽的!」王曉東一拳砸在吧檯上,掀翻了一杯剛剛調好的酒。
「帥哥,一百五十七元,您收好。」退票處的工作人員笑容可掬。
陳默衝著這二十歲出頭的姑娘笑了笑,引得人家滿眼冒心。「謝謝!」他拿著錢退出了售票大廳。
火車票的錢,是王曉東給的。甚至他手中的諾記手機,都是王曉東買的。陳默理了一遍原主記憶,發現原主自從得知可以去京市後,徹底放飛了自我,花起王曉東的錢毫不手軟,滿心想著自己馬上就要賺大錢,欠別人一點小錢又算什麼。
原主沒大腦,陳默可不想這樣。欠王曉東的錢肯定要還。只是目前……
陳默數了數手中的全部鈔票,包括退票得來的,統共四百六十八塊錢。按照當前一碗蘭州拉麵三塊錢的物價,可以吃上一百五十多碗,也就是說,靠著這麼點錢,勒緊褲腰帶,他大概可以活一個半月。當然,他不需要風餐露宿,他的舅舅會養他。但是原主留給他的記憶特別不好,他並不認為舅舅會老老實實地把他養到十八歲。但不管怎麼說,今晚得回舅舅家,他根本就沒有其它地方可去!
舅舅家在一個老式的小區,那裡的單元房沒有架空層,一樓是一個個單間不足五平米小小的柴火間,每戶一間。舅舅把柴火間留給了他。
今天是星期六,原主簡單收拾了行李一大早就出了門,跑去網吧呆了一整天,最後才在七點啃了碗泡麵,啟程打的來到火車站。他沒有跟任何人說他要去哪裡。若陳默沒有穿過來,大概他就這樣毫無聲息地去了京市,再也不會回來。
陳默是絕對不可能去京市的。既然已經知道京市是導致後續劇情向前發展的原發地,他怎麼可能還會作死地跑去那裡湊熱鬧呢?他絕、對、不、要、跟書中任何有名有姓的人物劃上關係!他只願做個路人甲,安安分分地過他的平凡日子。讓書中的劇情去死吧!從現在開始,那些愛恨瘋魔的人跟他沒有一毛錢關係!
不夜之城,燈火通明。霓虹璀璨的街道上一輛輛汽車排成一眼望不到盡頭的長龍。F市的道路狀況並不好,好些地方正在修建該市的第一條地鐵。陳默坐在公交車上足足花了兩個小時,才到達了離他舅舅家最近公交停靠站。
陳默下了公共汽車,拖著行李箱朝著記憶里的小區走去。這裡是老城區,街道狹窄,兩邊都是一人粗的茂盛榕樹。夜已深,大概十一點,陳默踽踽獨行,昏黃的街燈將他的身影拖得很長很長。
突然,左側不遠處傳來了一陣喧鬧,鬧聲漸漸逼近,居然是一群年輕人在圍堵一個穿紅色T恤的少年。
陳默立馬提起行李箱邁開長腿飛奔起來。他沒看見!他什麼都沒看見!作為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夜深人靜遇到這種事,誰不躲著誰就是傻!
「扔下去!扔下去!扔下去!」打架的那群人猛然齊聲吼了起來。陳默心頭一驚,控制不住地扭頭去看,然後他就看到一個嚇死人的場景。
這群人來到了穿街的小橋上。那個被圍堵的少年好像被揍暈過去了,兩個壯漢將他高高地舉起,接著,只聽「撲通一聲」,他被扔進了兩米多深的內河裡。
「……」這是故意殺人吧!他怎麼運氣會這麼好,才剛穿來就遇上這種事!
殺人犯們似乎沒有瞧見陳默。陳默不能不管,他躲到樹後,閉上眼睛,深吸了口氣,然後大聲喊道:「殺人啦——殺人啦——」
驚天的叫聲好像鋒刀一樣撕裂了寧靜的夜空。
殺人犯們估計是第一次做這種事情,一時腦熱將人扔下去後個個都是又悔又怕,此時一聽到有人喊殺人,立時像驚弓的小鳥,飛速地逃離了這條街。
這樣不幸的原主偏偏長得非常好看,樣貌盡挑父母的優點。劍眉峰鼻來自父親,杏眼紅唇來自母親。自初中開始,每個學期他都毫無懸念地當選為學校的校草。而現在,十六歲的他已然長開,光明霽月,宛如天神創造的美物,當然,與成年人相比,他還帶著少年獨有的青澀。而卻是這種特點,令他光是站在那邊,一動不動,都會叫有心之人心蕩神怡,恨不得對他做出點什麼。
不幸里誕生出來的美少年最容易遭受毀滅。原主的毀滅有外在的,自身的,各方面的原因。但不可否認,王曉東絕對是拖他下地獄的第一人。陳默不想再跟王曉東這個人渣廢話,但他又不想現在就跟他撕破臉,畢竟王曉東在他們這個F市還有點勢力。
陳默將手機拿開,離臉三十厘米遠:「東哥,你聲音太小了,我聽不清楚,是不是信號不好?喂喂餵?……算了,我們以後再聯繫吧!」說著,他毫不猶豫地掛掉了電話。
「……」王曉東在電話那頭愣了好半天,確定陳默居然掛了他的電話後,狠狠地將手機砸在了地上,他怎麼都想不通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畢竟兩個小時前他才和陳默通過電話,那個時候,陳默根本就不是這種態度。「他媽的!」王曉東一拳砸在吧檯上,掀翻了一杯剛剛調好的酒。
「帥哥,一百五十七元,您收好。」退票處的工作人員笑容可掬。
陳默衝著這二十歲出頭的姑娘笑了笑,引得人家滿眼冒心。「謝謝!」他拿著錢退出了售票大廳。
火車票的錢,是王曉東給的。甚至他手中的諾記手機,都是王曉東買的。陳默理了一遍原主記憶,發現原主自從得知可以去京市後,徹底放飛了自我,花起王曉東的錢毫不手軟,滿心想著自己馬上就要賺大錢,欠別人一點小錢又算什麼。
原主沒大腦,陳默可不想這樣。欠王曉東的錢肯定要還。只是目前……
陳默數了數手中的全部鈔票,包括退票得來的,統共四百六十八塊錢。按照當前一碗蘭州拉麵三塊錢的物價,可以吃上一百五十多碗,也就是說,靠著這麼點錢,勒緊褲腰帶,他大概可以活一個半月。當然,他不需要風餐露宿,他的舅舅會養他。但是原主留給他的記憶特別不好,他並不認為舅舅會老老實實地把他養到十八歲。但不管怎麼說,今晚得回舅舅家,他根本就沒有其它地方可去!
舅舅家在一個老式的小區,那裡的單元房沒有架空層,一樓是一個個單間不足五平米小小的柴火間,每戶一間。舅舅把柴火間留給了他。
今天是星期六,原主簡單收拾了行李一大早就出了門,跑去網吧呆了一整天,最後才在七點啃了碗泡麵,啟程打的來到火車站。他沒有跟任何人說他要去哪裡。若陳默沒有穿過來,大概他就這樣毫無聲息地去了京市,再也不會回來。
陳默是絕對不可能去京市的。既然已經知道京市是導致後續劇情向前發展的原發地,他怎麼可能還會作死地跑去那裡湊熱鬧呢?他絕、對、不、要、跟書中任何有名有姓的人物劃上關係!他只願做個路人甲,安安分分地過他的平凡日子。讓書中的劇情去死吧!從現在開始,那些愛恨瘋魔的人跟他沒有一毛錢關係!
不夜之城,燈火通明。霓虹璀璨的街道上一輛輛汽車排成一眼望不到盡頭的長龍。F市的道路狀況並不好,好些地方正在修建該市的第一條地鐵。陳默坐在公交車上足足花了兩個小時,才到達了離他舅舅家最近公交停靠站。
陳默下了公共汽車,拖著行李箱朝著記憶里的小區走去。這裡是老城區,街道狹窄,兩邊都是一人粗的茂盛榕樹。夜已深,大概十一點,陳默踽踽獨行,昏黃的街燈將他的身影拖得很長很長。
突然,左側不遠處傳來了一陣喧鬧,鬧聲漸漸逼近,居然是一群年輕人在圍堵一個穿紅色T恤的少年。
陳默立馬提起行李箱邁開長腿飛奔起來。他沒看見!他什麼都沒看見!作為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夜深人靜遇到這種事,誰不躲著誰就是傻!
「扔下去!扔下去!扔下去!」打架的那群人猛然齊聲吼了起來。陳默心頭一驚,控制不住地扭頭去看,然後他就看到一個嚇死人的場景。
這群人來到了穿街的小橋上。那個被圍堵的少年好像被揍暈過去了,兩個壯漢將他高高地舉起,接著,只聽「撲通一聲」,他被扔進了兩米多深的內河裡。
「……」這是故意殺人吧!他怎麼運氣會這麼好,才剛穿來就遇上這種事!
殺人犯們似乎沒有瞧見陳默。陳默不能不管,他躲到樹後,閉上眼睛,深吸了口氣,然後大聲喊道:「殺人啦——殺人啦——」
驚天的叫聲好像鋒刀一樣撕裂了寧靜的夜空。
殺人犯們估計是第一次做這種事情,一時腦熱將人扔下去後個個都是又悔又怕,此時一聽到有人喊殺人,立時像驚弓的小鳥,飛速地逃離了這條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