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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別玩了。」
老闆娘上菜了,熱騰騰的蝦仁炒蛋,椒鹽魷魚,清蒸海鱸魚,苦瓜乾貝羹。魏哲慢條斯理地吃飯,夾菜,在肚子墊得差不多之後,拿出手機。
「說我為了報恩你不信,那就講個你信的過的理由吧: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
「……」好吧,咱們都是天下可憐人。父母雙亡,一個被扔到鳥不拉屎的南方小城,一個被趕出家門無家可歸。
穿書過來,意外獲得最棒的朋友一枚!雖然是福是禍尚不得知。
魏哲打開手機,找出簡訊給他看。「昨晚我就幫你找黑客了,這是剛才放學他給我的回覆。」
原來魏哲之前路上不停發簡訊是為了這個。
看著簡訊上提供的ip地址,陳默感激地不知該說什麼才好。
魏哲問他:「你要怎麼做?具體是誰,我可以叫趙叔去電信部門問,然後呢?」
陳默看向魏哲:「幫我請個律師,行不?」
……
飯後,兩人走出小飯館。
秋陽當頭高照,暖洋洋的極為舒服。
陳默摸了摸吃得圓鼓鼓的肚子,說道:「這樣下去可不行。你得去弄張飯卡。再有錢也不能天天下館子。」
魏哲指著學校周圍一片又一片的小區:「你不是要租房嗎?就租在學校附近,中午可以回去做飯吃。」
陳默詫異道:「你會做飯?」
魏哲更詫異:「你不會做飯?」
兩人:……
「為什麼你不會(認為我會)做飯?」兩人異口同聲。
「不是說窮人的孩子早當家嗎?」魏哲不可思議。
「你哪隻眼睛看見我是從貧苦山溝溝里爬出來的?再怎麼樣,我也是個城裡人吧!」陳默指著自己,「再說了,窮不窮跟會不會煮飯有什麼關係?」陳默第一次知道魏哲還有這麼奇葩的腦迴路。
在現世里,他雖是被父母領養的,但養父母對他極好,養母熱愛廚房,做飯這種事她向來一手包辦,他從小到大,進廚房唯一做過的事就是刷洗鍋碗瓢盆。
「那可惜了,」魏哲頗為遺憾,「沒飯吃了。」
「……」所以我不會做飯你以後就會餓死是嗎?
「算了。」魏哲倒也想得開,他把書包往背上一甩,「走吧,去附近小區看看,瞧瞧有沒有出租房子。」
作者有話要說: 接檔預收文:《假少爺的豪門金絲雀[穿書]》求預收。點擊作者專欄進入即可看到
文案:
穿越者林燊在18歲之前恣情享樂,而18歲那年,林家真正的兒子回來了,他才知道,自己穿進了一本耽美小說。小說里的主角受就是這個真少爺林喬楠。
林燊是保姆的兒子,親生母親換太子,讓他享受了18年不屬於他的生活。他被丟出林家。
無處可去的林燊必須養活自己,還有……
自己三年前撿回來的男人。
「我一無所有了,要不,咱倆各走各的陽光道?」
男人一把將他按在牆上:「說好的養一輩子呢?」
看著男人雕刻般的面容與身材,林燊吞了吞口水:「養……當然必須養!」
只是後來,特麼說好的四肢不勤五穀不分的窮光蛋呢?怎麼變成了主角受那個狂拽酷霸帥的豪門白月光?
陸炎二十二歲最狼狽的時候遇上了十五歲的林燊,無論他是林家大少,還是保姆之子,他都寵他一輩子。
第18章
中午吃飽飯,特別催困。陳默撐著快打架的眼皮和魏哲一起尋了兩個小區,這期間打了好幾個大哈欠。
「一室一廳一廚一衛,家具設備要齊全,可以拎包即住。我們學校附近都是傳統小區,這樣的要求好像太高了。如果換成市中心,倒好找,畢竟白領多,適合他們的單身公寓有不少。」陳默一邊說著,一邊打開書包側袋 ,把從牆上撕下來的電話號碼塞了進去。
這年頭房地產業還不發達,大部分房東招租並不會去找房地產中介,而是會自行列印招租啟事貼在小區外的牆上,寫清楚出租信息和條件,然後將電話號碼打成好幾個長條,附在招租啟事後面,讓尋房者自己撕回去聯繫。
陳默撕了幾個電話號碼,但都是兩房出租。
一室一廳為最佳,可要是沒有,兩室也行。當然,他並不想跟陌生人合租,兩室一廳租金一個月大概八百塊錢,比一室一廳的多了三百塊錢,以他的賺錢能力,他不覺得自己會租不起。
卻是魏哲突然說道:「那就兩室一廳吧!你一間我一間。」
「什麼?」陳默轉頭看他,以為自己聽錯了,「你也要在外面租房住?」
「想什麼呢!」魏哲撇了他一眼,「中午過來午休而已。趙叔讓我在學校附近找個鐘點房,現在想想,還不如租房算了。」
說的好有道理,陳默無言以對。
魏哲是擔心他房租太重,負擔不起吧!
「我有錢……」陳默解釋道。
「我十倍還你的兩千塊錢?」故意不提他昨日才從張為傑那裡奪回了一萬塊錢。
真是怕死魏哲這張嘴了!
陳默立即聰明地終止這個話題,他拿出手機看了看時間:「晚上打幾個電話,明天中午看看能不能約房東過來看房。現在快一點半了,我們該回學校了。」
老闆娘上菜了,熱騰騰的蝦仁炒蛋,椒鹽魷魚,清蒸海鱸魚,苦瓜乾貝羹。魏哲慢條斯理地吃飯,夾菜,在肚子墊得差不多之後,拿出手機。
「說我為了報恩你不信,那就講個你信的過的理由吧: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
「……」好吧,咱們都是天下可憐人。父母雙亡,一個被扔到鳥不拉屎的南方小城,一個被趕出家門無家可歸。
穿書過來,意外獲得最棒的朋友一枚!雖然是福是禍尚不得知。
魏哲打開手機,找出簡訊給他看。「昨晚我就幫你找黑客了,這是剛才放學他給我的回覆。」
原來魏哲之前路上不停發簡訊是為了這個。
看著簡訊上提供的ip地址,陳默感激地不知該說什麼才好。
魏哲問他:「你要怎麼做?具體是誰,我可以叫趙叔去電信部門問,然後呢?」
陳默看向魏哲:「幫我請個律師,行不?」
……
飯後,兩人走出小飯館。
秋陽當頭高照,暖洋洋的極為舒服。
陳默摸了摸吃得圓鼓鼓的肚子,說道:「這樣下去可不行。你得去弄張飯卡。再有錢也不能天天下館子。」
魏哲指著學校周圍一片又一片的小區:「你不是要租房嗎?就租在學校附近,中午可以回去做飯吃。」
陳默詫異道:「你會做飯?」
魏哲更詫異:「你不會做飯?」
兩人:……
「為什麼你不會(認為我會)做飯?」兩人異口同聲。
「不是說窮人的孩子早當家嗎?」魏哲不可思議。
「你哪隻眼睛看見我是從貧苦山溝溝里爬出來的?再怎麼樣,我也是個城裡人吧!」陳默指著自己,「再說了,窮不窮跟會不會煮飯有什麼關係?」陳默第一次知道魏哲還有這麼奇葩的腦迴路。
在現世里,他雖是被父母領養的,但養父母對他極好,養母熱愛廚房,做飯這種事她向來一手包辦,他從小到大,進廚房唯一做過的事就是刷洗鍋碗瓢盆。
「那可惜了,」魏哲頗為遺憾,「沒飯吃了。」
「……」所以我不會做飯你以後就會餓死是嗎?
「算了。」魏哲倒也想得開,他把書包往背上一甩,「走吧,去附近小區看看,瞧瞧有沒有出租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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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穿越者林燊在18歲之前恣情享樂,而18歲那年,林家真正的兒子回來了,他才知道,自己穿進了一本耽美小說。小說里的主角受就是這個真少爺林喬楠。
林燊是保姆的兒子,親生母親換太子,讓他享受了18年不屬於他的生活。他被丟出林家。
無處可去的林燊必須養活自己,還有……
自己三年前撿回來的男人。
「我一無所有了,要不,咱倆各走各的陽光道?」
男人一把將他按在牆上:「說好的養一輩子呢?」
看著男人雕刻般的面容與身材,林燊吞了吞口水:「養……當然必須養!」
只是後來,特麼說好的四肢不勤五穀不分的窮光蛋呢?怎麼變成了主角受那個狂拽酷霸帥的豪門白月光?
陸炎二十二歲最狼狽的時候遇上了十五歲的林燊,無論他是林家大少,還是保姆之子,他都寵他一輩子。
第18章
中午吃飽飯,特別催困。陳默撐著快打架的眼皮和魏哲一起尋了兩個小區,這期間打了好幾個大哈欠。
「一室一廳一廚一衛,家具設備要齊全,可以拎包即住。我們學校附近都是傳統小區,這樣的要求好像太高了。如果換成市中心,倒好找,畢竟白領多,適合他們的單身公寓有不少。」陳默一邊說著,一邊打開書包側袋 ,把從牆上撕下來的電話號碼塞了進去。
這年頭房地產業還不發達,大部分房東招租並不會去找房地產中介,而是會自行列印招租啟事貼在小區外的牆上,寫清楚出租信息和條件,然後將電話號碼打成好幾個長條,附在招租啟事後面,讓尋房者自己撕回去聯繫。
陳默撕了幾個電話號碼,但都是兩房出租。
一室一廳為最佳,可要是沒有,兩室也行。當然,他並不想跟陌生人合租,兩室一廳租金一個月大概八百塊錢,比一室一廳的多了三百塊錢,以他的賺錢能力,他不覺得自己會租不起。
卻是魏哲突然說道:「那就兩室一廳吧!你一間我一間。」
「什麼?」陳默轉頭看他,以為自己聽錯了,「你也要在外面租房住?」
「想什麼呢!」魏哲撇了他一眼,「中午過來午休而已。趙叔讓我在學校附近找個鐘點房,現在想想,還不如租房算了。」
說的好有道理,陳默無言以對。
魏哲是擔心他房租太重,負擔不起吧!
「我有錢……」陳默解釋道。
「我十倍還你的兩千塊錢?」故意不提他昨日才從張為傑那裡奪回了一萬塊錢。
真是怕死魏哲這張嘴了!
陳默立即聰明地終止這個話題,他拿出手機看了看時間:「晚上打幾個電話,明天中午看看能不能約房東過來看房。現在快一點半了,我們該回學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