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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當年衡星最後一次摸底考試消失後,他放學後就不止一次這樣的在衡星居住的那條街道上走,來來回回的走,像個孤魂野鬼一樣。
情況一直延續到了高考過後的那個暑假,以至於到最後,衡星所居住的樓下的那條街成了程陸每次回家的必經之地。只可惜他家的燈,再也沒有亮過。
直到程陸大學開學,各種的社團活動,和大學裡特有的氛圍開始深深的影響到他的時候,如此關于衡星的事情才一點一點的在心中開始變輕,變淡。從時常想起,變成了偶爾想起,最終演變成了不想想起。所以當程陸大二下學期在食堂吃飯時候透過電視螢屏看到那張臉的時候是討厭的,心想著怎麼會是他。也就是說,他之前對衡星有多麼的想念,當時對他就有多麼的不屑一顧。以至於旁邊吃飯的小姑娘一個個衝著屏幕痴迷的食不下咽的時候,他總能嗤之以鼻,投過去一個鄙視的目光。因為在程陸看來,這傢伙根本就沒有心,根本就不值得這些小姑娘這樣瘋狂。
可是程陸不得不承認在再次見到衡星後,心還是軟了,他根本做不到對他視而不見。
程陸也不得不承認,有衡星的高中時光里,他是開心的,快樂的。打鬧也好,生氣也好,貼吧撕逼也好,被強逼著補課也好,被衡星的種種「欺凌」也好,都是難忘的。越是回想,越是難忘。
記憶最深的一次是衡星受傷。
當時兩人在校外的大街上走著,準備一起去挑一款籃球。籃球是衡星的,但是是自己掏錢。原因是前兩日打賭,自己輸了。賭的是一場球賽,兩人各賭一方贏,沒錯,程陸壓的一方輸了。於是遵照賭約,他需要給衡星買一隻籃球。
事情就發生在去買籃球的途中,程陸單肩挎了一個包包,裡面自然是自己的各種證件和錢包之類的都在裡面。就是這個包包惹了賊人的眼,兩人剛拐進一個巷子裡就被盯上了。看著是兩個十六七的小孩子,於是來人直接下手拽著程陸肩上的挎包就跑了,在他反應過來的時候,衡星就已經追向那人過了一個十字路口。
在程陸趕到的時候,衡星已經將那人堵進了一個死胡同裡面,但是對方手中有刀,衡星並沒有輕舉妄動,但是也沒有放棄。眼看程陸過來,直接將他攔到了自己身後,不讓上前。
程陸趕到就小聲的在衡星耳邊勸說:「衡星,包包咱們不要了,證件我回去再補辦就行,裡面錢也不多,也就是兩個月的生活費。」
但是衡星看上去並沒有要讓步的意思,可能是因為年輕氣盛,還可能是自信著自己會那麼兩下子,總之就是沒有打算要妥協。
持刀歹徒:「小兔崽子,趕緊給老子讓條道,傷到你們了我可不負責!」口氣很硬,也是絲毫沒有要妥協的意思。
衡星:「想走就把你手中搶的挎包留下。」
持刀歹徒:「小朋友,回家歇歇去吧,人家丟包的小朋友都不著急,你在這給我費個什麼勁啊!」
衡星沒作聲,慢條斯理的拿出手機低頭看了一眼,接著對歹徒說:「我反正已經報過警了,有能耐,咱們就一起在這耗著。都他媽的別動。」
本來歹徒還是很猖狂的,但是聽到衡星說已經報了警,神色頓時開始東張西望慌張起來。接著拿刀衝到衡星和程陸面前就比划起來,衡星一手將程陸護在自己的身後,一手在歹徒準備逃脫經過自己身邊的時候,伸手抓住被偷的挎包,接著上腳直接踢到了歹徒的腹部,歹徒揮刀便傷到了衡星的手臂,血當時就流出了不少。歹徒眼看傷到了人,包又被抓著不放,索性就不要趕緊逃了。
刀口有點深,衡星疼的滿頭大汗,嚇得旁邊的程陸臉色刷白,口不擇言的就說:「我背你去看醫生。」
縱然疼的厲害,但是聽到這句話衡星當場就忍不住笑了:「傻瓜,我傷的是胳膊,又不是腿。」接著便將手裡的包包遞給了程陸,「諾,拿好了,幸虧我在你身邊,要不然你今天損失可就大了。」
程陸接過,十分無語的看了一眼臉色慘白的衡星:「受這麼重的傷,得不償失知道嗎?以後千萬不能這麼魯莽了。」
衡星:「……」
衡星當時沒有說話,只是聽話的隨程陸去了醫院進行了簡單包紮。而他口中所謂的報警,其實也不過就是當時為了詐那歹徒一下,隨口說的。所以,也不會出現什麼警察。
而衡星逞強奪包的原因程陸也是後來的一天才知道,原來因為那個包是他送給自己的,而他之所以去奪,是因為他覺得那個包自己背著挺適合,也很方便,再加上自己成天的背在身上,認為應該是喜歡的不得了,所以才去搶,也就是說,根本就不關裡面所裝東西的干係。從始至終就純粹的因為那個包包。
第一,衡星送的。
第二,程陸喜歡。
尤水書畫作品展設在香江北邊的一座展示廳里,場地很大,看上去也很有逼格。
關於尤水這個人,程陸從來沒有了解和關注過,所以第一眼看到的時候有點吃驚,想不到竟然是個看上去年紀很輕的小伙,扎個小辮子,戴了副復古黑框眼鏡,配上一身經過改造的中式西裝,很是斯文,頂多比自己大個四五歲的樣子。
尤水的畫作擅長紀實,當然也有幻想類的,但是最為出名的還是寫實類的作品。知道這些也是程陸在看了一副畫作之後臨時起意百度了一下。更讓他吃驚的是,這個人,早在十五歲的時候就已經在繪畫界聲名大噪,是個名副其實的天賦型選手。
情況一直延續到了高考過後的那個暑假,以至於到最後,衡星所居住的樓下的那條街成了程陸每次回家的必經之地。只可惜他家的燈,再也沒有亮過。
直到程陸大學開學,各種的社團活動,和大學裡特有的氛圍開始深深的影響到他的時候,如此關于衡星的事情才一點一點的在心中開始變輕,變淡。從時常想起,變成了偶爾想起,最終演變成了不想想起。所以當程陸大二下學期在食堂吃飯時候透過電視螢屏看到那張臉的時候是討厭的,心想著怎麼會是他。也就是說,他之前對衡星有多麼的想念,當時對他就有多麼的不屑一顧。以至於旁邊吃飯的小姑娘一個個衝著屏幕痴迷的食不下咽的時候,他總能嗤之以鼻,投過去一個鄙視的目光。因為在程陸看來,這傢伙根本就沒有心,根本就不值得這些小姑娘這樣瘋狂。
可是程陸不得不承認在再次見到衡星後,心還是軟了,他根本做不到對他視而不見。
程陸也不得不承認,有衡星的高中時光里,他是開心的,快樂的。打鬧也好,生氣也好,貼吧撕逼也好,被強逼著補課也好,被衡星的種種「欺凌」也好,都是難忘的。越是回想,越是難忘。
記憶最深的一次是衡星受傷。
當時兩人在校外的大街上走著,準備一起去挑一款籃球。籃球是衡星的,但是是自己掏錢。原因是前兩日打賭,自己輸了。賭的是一場球賽,兩人各賭一方贏,沒錯,程陸壓的一方輸了。於是遵照賭約,他需要給衡星買一隻籃球。
事情就發生在去買籃球的途中,程陸單肩挎了一個包包,裡面自然是自己的各種證件和錢包之類的都在裡面。就是這個包包惹了賊人的眼,兩人剛拐進一個巷子裡就被盯上了。看著是兩個十六七的小孩子,於是來人直接下手拽著程陸肩上的挎包就跑了,在他反應過來的時候,衡星就已經追向那人過了一個十字路口。
在程陸趕到的時候,衡星已經將那人堵進了一個死胡同裡面,但是對方手中有刀,衡星並沒有輕舉妄動,但是也沒有放棄。眼看程陸過來,直接將他攔到了自己身後,不讓上前。
程陸趕到就小聲的在衡星耳邊勸說:「衡星,包包咱們不要了,證件我回去再補辦就行,裡面錢也不多,也就是兩個月的生活費。」
但是衡星看上去並沒有要讓步的意思,可能是因為年輕氣盛,還可能是自信著自己會那麼兩下子,總之就是沒有打算要妥協。
持刀歹徒:「小兔崽子,趕緊給老子讓條道,傷到你們了我可不負責!」口氣很硬,也是絲毫沒有要妥協的意思。
衡星:「想走就把你手中搶的挎包留下。」
持刀歹徒:「小朋友,回家歇歇去吧,人家丟包的小朋友都不著急,你在這給我費個什麼勁啊!」
衡星沒作聲,慢條斯理的拿出手機低頭看了一眼,接著對歹徒說:「我反正已經報過警了,有能耐,咱們就一起在這耗著。都他媽的別動。」
本來歹徒還是很猖狂的,但是聽到衡星說已經報了警,神色頓時開始東張西望慌張起來。接著拿刀衝到衡星和程陸面前就比划起來,衡星一手將程陸護在自己的身後,一手在歹徒準備逃脫經過自己身邊的時候,伸手抓住被偷的挎包,接著上腳直接踢到了歹徒的腹部,歹徒揮刀便傷到了衡星的手臂,血當時就流出了不少。歹徒眼看傷到了人,包又被抓著不放,索性就不要趕緊逃了。
刀口有點深,衡星疼的滿頭大汗,嚇得旁邊的程陸臉色刷白,口不擇言的就說:「我背你去看醫生。」
縱然疼的厲害,但是聽到這句話衡星當場就忍不住笑了:「傻瓜,我傷的是胳膊,又不是腿。」接著便將手裡的包包遞給了程陸,「諾,拿好了,幸虧我在你身邊,要不然你今天損失可就大了。」
程陸接過,十分無語的看了一眼臉色慘白的衡星:「受這麼重的傷,得不償失知道嗎?以後千萬不能這麼魯莽了。」
衡星:「……」
衡星當時沒有說話,只是聽話的隨程陸去了醫院進行了簡單包紮。而他口中所謂的報警,其實也不過就是當時為了詐那歹徒一下,隨口說的。所以,也不會出現什麼警察。
而衡星逞強奪包的原因程陸也是後來的一天才知道,原來因為那個包是他送給自己的,而他之所以去奪,是因為他覺得那個包自己背著挺適合,也很方便,再加上自己成天的背在身上,認為應該是喜歡的不得了,所以才去搶,也就是說,根本就不關裡面所裝東西的干係。從始至終就純粹的因為那個包包。
第一,衡星送的。
第二,程陸喜歡。
尤水書畫作品展設在香江北邊的一座展示廳里,場地很大,看上去也很有逼格。
關於尤水這個人,程陸從來沒有了解和關注過,所以第一眼看到的時候有點吃驚,想不到竟然是個看上去年紀很輕的小伙,扎個小辮子,戴了副復古黑框眼鏡,配上一身經過改造的中式西裝,很是斯文,頂多比自己大個四五歲的樣子。
尤水的畫作擅長紀實,當然也有幻想類的,但是最為出名的還是寫實類的作品。知道這些也是程陸在看了一副畫作之後臨時起意百度了一下。更讓他吃驚的是,這個人,早在十五歲的時候就已經在繪畫界聲名大噪,是個名副其實的天賦型選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