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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緋從來沒見過張奚用這樣的語氣說起過去的那些事,無論是真是假,至少她能聽得出那個時候年少時的張奚的不甘心。
她確實是不甘心的,本以為自己進入娛樂圈之後便可平步青雲,便可扶搖直上,結果卻沒想到是進入的另一層地獄。
她不是沒有找人尋求幫助過,也不是沒有低聲下氣求過人,為了能得到一個演出的機會,她甚至放下尊嚴的求到了自己的仇人面前去,但對方是怎麼說的呢?
對方說她本就不該走這條路,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既是如此,那便要承受自己應該承受的結果。
「就那樣過了大概兩三年,我又變回了那個在酒吧里默默無聞主唱的歌手,」張奚嘲諷道,「連同的還拉著她一起,變成了這世界上最底層的那一類人。」
「…所以你後來選擇了拋棄了她。」聽到了這裡,喻緋終於開口說話了,那些恩恩怨怨,真真假假,對對錯錯對於她來說並不是那麼容易區分的,她只想問那一個結果,「你拋棄了她,和別人在一起了,不是嗎?」
張奚沉默了。
半晌,她道:
「……對。」
她的喉間劇烈地起伏了兩下,表情也是十分的痛苦,「可我沒有辦法…」
這回換喻緋聽不懂了,就算是以前她在劉億那裡旁聽這件事的時候,也沒有現在這一刻來的火氣大,「什麼叫你沒有辦法?兩個人相愛本就是很難的一件事,如果你不願意放棄的話,又有誰能逼著你放棄呢?」
張奚笑了一下,「我以前不明白為什麼林厭會喜歡你,現在我懂了,像林厭那種生活在陰暗之處的人,你這樣的天真無邪之人,確實是對她有著致命的吸引力。」
聽見張奚這樣形容林厭,哪怕對方就是自己多年偶像的,喻緋也頓時拉長了一張臉:「你說話就好好說話,不要藉機說林厭什麼。」
張奚歪歪頭,「你倒是挺維護她的。」
說完這句話後,她的眼眶像是進了沙子一樣,有些微微的紅了:「我的確放棄了她,哪怕有再多逼不得已的理由,結果都是一樣的……」
她永遠記得那天自己清晨從酒吧駐唱結束後,回去的時候在人行街道上見到程香見的場景。
那個她少年時期便像是無所不能的神一樣的女人,穿著一身素衣,頭髮用一根劣質的扎帶紮起,素顏朝天,站在人行街道上拿著一疊厚厚的傳單,給來往的行人們分發著,她說:「朋友喜歡聽歌嗎?她的歌很好聽唉,也很有才華,要不要空了的時候去酒吧里聽一下?」
「就聽一下吧,不會耽擱你太多時間的…」
「酒吧不遠的,就在猛追灣街頭拐角那一家,聽歌就行,不用給錢的…」
可那些過往的行人卻像看什麼髒東西一樣看著那個女人脾氣暴躁地推搡著她:「哎呀我說了我很忙!我不要聽,不要擋道好不好?」
「看開讓開,我還要趕著上班呢,不像你這些無業游民…」
「滾開啊。」
她就站在街角,靜靜地看著程香見對每一個人介紹她歌時的模樣,她想自己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才會把那個無所不能的女人逼到了這一步。
假如沒有遇見她的話,程香見會不會過得很好?至少她還能有一份穩定的收入,有一個體面的身份,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如同一個社會最底層的人一樣卑微的生活。
那年她剛剛二十二歲,也就是在那一刻,她明白了成年人的生活沒有了容易這兩個字。
她終於肯放下了自己的尊嚴,回到了那曾被她拒絕的大佬公司去低聲下氣,求人原諒,求人簽下她:
「我什麼都可以做,只要您能放過程香見,讓我復出……」她跪在那個人的辦公室,這樣說道。
「小溪啊,也不是我不幫你,你看現在這市場不是你剛剛出道時候的樣子啊,現在的新人花樣百出,大眾的記憶是很短暫的,你已經蹉跎了4年的時光了,4年前的時候你……」
她將頭顱低得不能再低了,「求您了,只要你肯放過程香見,就算是我不再唱歌了也可以,無論付出什麼樣的條件我都願意…」
「你們倆還真是一往情深啊。」那個人這樣張狂的笑著,「我這個人平素最不相信愛了,可偏偏你最讓我喜歡。之前我便告訴過你了,只要你肯點個頭做我的女人,什麼程香見,什麼歌壇天后,什麼最佳金曲獎,我都可以為你捧到你面前來。」
她跪在地上,身形打得筆直,在聽完了那個人的這句話後,仿佛像是被宣判了一樣,她問道:
「……只要我願意,您是不是就可以放過她,放過她的公司了?」
「對,」那人拿起一支筆在一張紙上寫著什麼,片刻之後,她將那張支票丟到了她的膝蓋跟前,道,「劉某人說話算數。只要你去跟程香見說清楚,回來之後好好做我的寵物,不要說放過她了,就是她欠我的債也不是不可以一筆勾銷。」
她知道那個人是在記恨當初程香見在聽見,他說想讓她陪幾個老闆吃頓晚飯時說的那句話:
「只要有我程香見在的一天,你便別想如此羞辱張奚。」
現在的程香見失勢了,他確實可以大張旗鼓的嘲諷了。
他站在張奚的面前,抬起一隻腳,然後慢慢地踩在張奚那瘦弱的肩膀上,用那一雙擦得透亮的皮鞋羞辱地拍了拍張奚的臉,不屑道:「本來你也不值得我費這麼多心思的,可偏偏程香見那個女人就像是茅房裡的石頭一樣,又臭又硬,拿你當個寶一樣。
她確實是不甘心的,本以為自己進入娛樂圈之後便可平步青雲,便可扶搖直上,結果卻沒想到是進入的另一層地獄。
她不是沒有找人尋求幫助過,也不是沒有低聲下氣求過人,為了能得到一個演出的機會,她甚至放下尊嚴的求到了自己的仇人面前去,但對方是怎麼說的呢?
對方說她本就不該走這條路,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既是如此,那便要承受自己應該承受的結果。
「就那樣過了大概兩三年,我又變回了那個在酒吧里默默無聞主唱的歌手,」張奚嘲諷道,「連同的還拉著她一起,變成了這世界上最底層的那一類人。」
「…所以你後來選擇了拋棄了她。」聽到了這裡,喻緋終於開口說話了,那些恩恩怨怨,真真假假,對對錯錯對於她來說並不是那麼容易區分的,她只想問那一個結果,「你拋棄了她,和別人在一起了,不是嗎?」
張奚沉默了。
半晌,她道:
「……對。」
她的喉間劇烈地起伏了兩下,表情也是十分的痛苦,「可我沒有辦法…」
這回換喻緋聽不懂了,就算是以前她在劉億那裡旁聽這件事的時候,也沒有現在這一刻來的火氣大,「什麼叫你沒有辦法?兩個人相愛本就是很難的一件事,如果你不願意放棄的話,又有誰能逼著你放棄呢?」
張奚笑了一下,「我以前不明白為什麼林厭會喜歡你,現在我懂了,像林厭那種生活在陰暗之處的人,你這樣的天真無邪之人,確實是對她有著致命的吸引力。」
聽見張奚這樣形容林厭,哪怕對方就是自己多年偶像的,喻緋也頓時拉長了一張臉:「你說話就好好說話,不要藉機說林厭什麼。」
張奚歪歪頭,「你倒是挺維護她的。」
說完這句話後,她的眼眶像是進了沙子一樣,有些微微的紅了:「我的確放棄了她,哪怕有再多逼不得已的理由,結果都是一樣的……」
她永遠記得那天自己清晨從酒吧駐唱結束後,回去的時候在人行街道上見到程香見的場景。
那個她少年時期便像是無所不能的神一樣的女人,穿著一身素衣,頭髮用一根劣質的扎帶紮起,素顏朝天,站在人行街道上拿著一疊厚厚的傳單,給來往的行人們分發著,她說:「朋友喜歡聽歌嗎?她的歌很好聽唉,也很有才華,要不要空了的時候去酒吧里聽一下?」
「就聽一下吧,不會耽擱你太多時間的…」
「酒吧不遠的,就在猛追灣街頭拐角那一家,聽歌就行,不用給錢的…」
可那些過往的行人卻像看什麼髒東西一樣看著那個女人脾氣暴躁地推搡著她:「哎呀我說了我很忙!我不要聽,不要擋道好不好?」
「看開讓開,我還要趕著上班呢,不像你這些無業游民…」
「滾開啊。」
她就站在街角,靜靜地看著程香見對每一個人介紹她歌時的模樣,她想自己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才會把那個無所不能的女人逼到了這一步。
假如沒有遇見她的話,程香見會不會過得很好?至少她還能有一份穩定的收入,有一個體面的身份,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如同一個社會最底層的人一樣卑微的生活。
那年她剛剛二十二歲,也就是在那一刻,她明白了成年人的生活沒有了容易這兩個字。
她終於肯放下了自己的尊嚴,回到了那曾被她拒絕的大佬公司去低聲下氣,求人原諒,求人簽下她:
「我什麼都可以做,只要您能放過程香見,讓我復出……」她跪在那個人的辦公室,這樣說道。
「小溪啊,也不是我不幫你,你看現在這市場不是你剛剛出道時候的樣子啊,現在的新人花樣百出,大眾的記憶是很短暫的,你已經蹉跎了4年的時光了,4年前的時候你……」
她將頭顱低得不能再低了,「求您了,只要你肯放過程香見,就算是我不再唱歌了也可以,無論付出什麼樣的條件我都願意…」
「你們倆還真是一往情深啊。」那個人這樣張狂的笑著,「我這個人平素最不相信愛了,可偏偏你最讓我喜歡。之前我便告訴過你了,只要你肯點個頭做我的女人,什麼程香見,什麼歌壇天后,什麼最佳金曲獎,我都可以為你捧到你面前來。」
她跪在地上,身形打得筆直,在聽完了那個人的這句話後,仿佛像是被宣判了一樣,她問道:
「……只要我願意,您是不是就可以放過她,放過她的公司了?」
「對,」那人拿起一支筆在一張紙上寫著什麼,片刻之後,她將那張支票丟到了她的膝蓋跟前,道,「劉某人說話算數。只要你去跟程香見說清楚,回來之後好好做我的寵物,不要說放過她了,就是她欠我的債也不是不可以一筆勾銷。」
她知道那個人是在記恨當初程香見在聽見,他說想讓她陪幾個老闆吃頓晚飯時說的那句話:
「只要有我程香見在的一天,你便別想如此羞辱張奚。」
現在的程香見失勢了,他確實可以大張旗鼓的嘲諷了。
他站在張奚的面前,抬起一隻腳,然後慢慢地踩在張奚那瘦弱的肩膀上,用那一雙擦得透亮的皮鞋羞辱地拍了拍張奚的臉,不屑道:「本來你也不值得我費這麼多心思的,可偏偏程香見那個女人就像是茅房裡的石頭一樣,又臭又硬,拿你當個寶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