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頁
穿過這條峽谷,再過一條河,就是廣峰山。
此時,她不得不停下來,下意識摸著自己胸前的那小瓷瓶,因為她前面有十幾頭餓狼,眼睛如同墳場的冥火,漸漸逼近。
那群殺手,站在高地上,打算看一齣好戲,看這些餓狼如何將小女子撕成碎片。
允嵐慢慢後退,狼也緊緊逼進,她的手指不經意摸到脖子上的狼牙哨。
雖說,她再怎麼吹,霍為也不可能聽到再來救她,可總能有用的。霍為曾講過,這狼牙少聲音獨特尖利,穿透力強,對狼群也是極有威懾力。
允嵐嘗試大聲吹哨,聲音確實能傳得很遠很遠,一直到廣峰山的山壁,又迴蕩過來,哨聲尖銳,讓允嵐更加絕望。
狼群雖然沒有再進攻,但也沒有退後,依舊死死盯著她。
忽然想起一件事,允嵐將自己身上的包袱解開,轉身看著背後的那群殺手,他們黑衣長袍騎著高馬,眼光冷血。
允嵐將包袱扔到他們中央。
黑衣長袍的殺手還沒反應過來,狼群卻立即從允嵐頭上跳過,撲向了殺手,確切地說,是那個包袱。
昨夜離別前,敬獻為了感激允嵐的信任,給他們多帶了幾個雞腿。那雞腿外焦里嫩挺好吃的,稽延卻不肯吃,所以還留了幾個。大概就是這肉味讓狼群盯上了她。
趁那黑衣長袍的殺手們被狼群搞得措手不及,允嵐貓著身子,悄悄地下了峽谷,迅速往廣峰山跑去。
可惜,黑衣長袍畢竟人多,他們的馬匹和人手損失慘重,但仍舊有兩個人衝出來,追上了允嵐。
允嵐匆忙中摔在地上,手肘也被枯樹枝扎出血。回頭看著馬上那人亮出長刀,刀身上是泠冽的月光。
她遠遠看了眼峽谷那端的廣峰山,山下的小溪里似乎有個黑色的影子飛來,如同一隻鳥。
引頸就戮,也痛快。
寒光閃過她的眼,下一刻,一支長箭飛來,從黑衣長袍男子的右手臂上穿過,「唰」血肉被穿過的利落聲。長刀應聲而落。
另一個黑衣長袍看著遠處,似乎有些有些驚慌,連同他身下的馬匹也非常不安,不停換動蹄子,踏步要回退。
允嵐趁他猶豫,撿起長刀,對著那馬匹上的黑衣男子頸部砍去,一擊斃命,溫熱的鮮血撲了她一臉。
遠處有飛馬流星般靠過來,「噠噠噠」的馬蹄聲在山谷迴蕩。允嵐一下子辨認出來,那是金風!
怎麼會是金風?!
馬上那個寬闊的身影,看著像是霍為,可是——
黑夜之中,允嵐顧不上滿臉淚痕,踉蹌著步伐,兩眼裡只有那黑色的影子,奔跑過去同他匯合。
廣袤的山林里,到處都是黑黢黢的樹影,四周寂靜,只有兩個喘息,按著相同的節奏,飛快地靠近彼此。
後來的許多年,允嵐都覺得,那是她人生中最浪漫的場景,兩個最愛的人,在黑夜之中,奔向彼此。
黑夜之中,什麼都沒有,只有彼此。
允嵐跑下山坳,金風霎時衝到了她面前,不愧為萬里挑一的汗血寶馬。
馬蹄硬生生停在允嵐面前,馬背上的男人,神色肅穆,鬢髮有些紛亂地在夜風裡飄,一雙沉靜的眸子看著允嵐,嘴角慢慢挑起笑意。
允嵐仰著頭看他,咬著嘴唇,儘量不要哭。霍為還活著,還活著就好。
霍為面容帶笑,丟了手中的弓箭,伸手到允嵐面前,要拉她上馬。
允嵐也伸出手,剛剛握住他冰涼的指尖,霍為垂了手,如同一個沙袋,從馬背上滑落下來。
血腥味在空氣里蔓延,如此清晰。
作者有話要說: 這一章寫了我最喜歡的一個場景,就是夜色茫茫里,兩個人朝同一個方向相聚。這個場景,是有一次和朋友聊天時,我脫口而出的一句話,後來看到,忽然覺得這句話很矯情,但是這個場景很浪漫很溫暖。總覺得哪天要把它寫出來,本來覺得會是在另一篇小說里。但是剛好寫到這裡,這句話就蹦出來了,就這樣吧。
希望小仙女你們也喜歡哦。
另外,我可能要道個歉,因為我是個格外容易自我懷疑的人,在寫一本小說中,幾乎不能回頭看自己寫出來的東西,會覺得很糟糕……然後就開始自我懷疑自我批判……後果就是寫不出來一個字。想了很久,感覺還是先把小說寫出來比較重要,所以如果中間有錯別字的話,各位小仙女不要打我哈。整本小說寫完了,我再來統一捉蟲。
第28章 放妻書-捉蟲
清晨的霧氣未散, 通州城裡的寒菊莊,青竹端著水盆出入將軍房裡好幾遍, 清水端進去, 紅彤彤地端出來, 那血水堪比辣椒水。
青竹腳步匆忙,額頭上都是冷汗。
又端了一盆冰涼的井水進房, 將軍仍舊躺在床榻上, 臉色蒼白,氣息也微弱,上半身露在外面, 胸前包著厚厚的乾淨紗布, 只一會,那血跡又滲透出來。
將軍夫人允嵐側坐在一旁, 微微俯身看著將軍,為他整理。青竹看這場景,有些於心不忍。
「夫人,您也奔忙了一晚上,將軍這邊我來服侍著, 您去洗漱了歇一會吧。」青竹陪著允嵐一夜,也照看了將軍一整夜。
夫人親自給將軍換藥擦身子, 照顧得無微不至,自己卻沒來得及顧上,一整夜都沒吃東西,沒空梳洗, 只喝了一口水。
此時,她不得不停下來,下意識摸著自己胸前的那小瓷瓶,因為她前面有十幾頭餓狼,眼睛如同墳場的冥火,漸漸逼近。
那群殺手,站在高地上,打算看一齣好戲,看這些餓狼如何將小女子撕成碎片。
允嵐慢慢後退,狼也緊緊逼進,她的手指不經意摸到脖子上的狼牙哨。
雖說,她再怎麼吹,霍為也不可能聽到再來救她,可總能有用的。霍為曾講過,這狼牙少聲音獨特尖利,穿透力強,對狼群也是極有威懾力。
允嵐嘗試大聲吹哨,聲音確實能傳得很遠很遠,一直到廣峰山的山壁,又迴蕩過來,哨聲尖銳,讓允嵐更加絕望。
狼群雖然沒有再進攻,但也沒有退後,依舊死死盯著她。
忽然想起一件事,允嵐將自己身上的包袱解開,轉身看著背後的那群殺手,他們黑衣長袍騎著高馬,眼光冷血。
允嵐將包袱扔到他們中央。
黑衣長袍的殺手還沒反應過來,狼群卻立即從允嵐頭上跳過,撲向了殺手,確切地說,是那個包袱。
昨夜離別前,敬獻為了感激允嵐的信任,給他們多帶了幾個雞腿。那雞腿外焦里嫩挺好吃的,稽延卻不肯吃,所以還留了幾個。大概就是這肉味讓狼群盯上了她。
趁那黑衣長袍的殺手們被狼群搞得措手不及,允嵐貓著身子,悄悄地下了峽谷,迅速往廣峰山跑去。
可惜,黑衣長袍畢竟人多,他們的馬匹和人手損失慘重,但仍舊有兩個人衝出來,追上了允嵐。
允嵐匆忙中摔在地上,手肘也被枯樹枝扎出血。回頭看著馬上那人亮出長刀,刀身上是泠冽的月光。
她遠遠看了眼峽谷那端的廣峰山,山下的小溪里似乎有個黑色的影子飛來,如同一隻鳥。
引頸就戮,也痛快。
寒光閃過她的眼,下一刻,一支長箭飛來,從黑衣長袍男子的右手臂上穿過,「唰」血肉被穿過的利落聲。長刀應聲而落。
另一個黑衣長袍看著遠處,似乎有些有些驚慌,連同他身下的馬匹也非常不安,不停換動蹄子,踏步要回退。
允嵐趁他猶豫,撿起長刀,對著那馬匹上的黑衣男子頸部砍去,一擊斃命,溫熱的鮮血撲了她一臉。
遠處有飛馬流星般靠過來,「噠噠噠」的馬蹄聲在山谷迴蕩。允嵐一下子辨認出來,那是金風!
怎麼會是金風?!
馬上那個寬闊的身影,看著像是霍為,可是——
黑夜之中,允嵐顧不上滿臉淚痕,踉蹌著步伐,兩眼裡只有那黑色的影子,奔跑過去同他匯合。
廣袤的山林里,到處都是黑黢黢的樹影,四周寂靜,只有兩個喘息,按著相同的節奏,飛快地靠近彼此。
後來的許多年,允嵐都覺得,那是她人生中最浪漫的場景,兩個最愛的人,在黑夜之中,奔向彼此。
黑夜之中,什麼都沒有,只有彼此。
允嵐跑下山坳,金風霎時衝到了她面前,不愧為萬里挑一的汗血寶馬。
馬蹄硬生生停在允嵐面前,馬背上的男人,神色肅穆,鬢髮有些紛亂地在夜風裡飄,一雙沉靜的眸子看著允嵐,嘴角慢慢挑起笑意。
允嵐仰著頭看他,咬著嘴唇,儘量不要哭。霍為還活著,還活著就好。
霍為面容帶笑,丟了手中的弓箭,伸手到允嵐面前,要拉她上馬。
允嵐也伸出手,剛剛握住他冰涼的指尖,霍為垂了手,如同一個沙袋,從馬背上滑落下來。
血腥味在空氣里蔓延,如此清晰。
作者有話要說: 這一章寫了我最喜歡的一個場景,就是夜色茫茫里,兩個人朝同一個方向相聚。這個場景,是有一次和朋友聊天時,我脫口而出的一句話,後來看到,忽然覺得這句話很矯情,但是這個場景很浪漫很溫暖。總覺得哪天要把它寫出來,本來覺得會是在另一篇小說里。但是剛好寫到這裡,這句話就蹦出來了,就這樣吧。
希望小仙女你們也喜歡哦。
另外,我可能要道個歉,因為我是個格外容易自我懷疑的人,在寫一本小說中,幾乎不能回頭看自己寫出來的東西,會覺得很糟糕……然後就開始自我懷疑自我批判……後果就是寫不出來一個字。想了很久,感覺還是先把小說寫出來比較重要,所以如果中間有錯別字的話,各位小仙女不要打我哈。整本小說寫完了,我再來統一捉蟲。
第28章 放妻書-捉蟲
清晨的霧氣未散, 通州城裡的寒菊莊,青竹端著水盆出入將軍房裡好幾遍, 清水端進去, 紅彤彤地端出來, 那血水堪比辣椒水。
青竹腳步匆忙,額頭上都是冷汗。
又端了一盆冰涼的井水進房, 將軍仍舊躺在床榻上, 臉色蒼白,氣息也微弱,上半身露在外面, 胸前包著厚厚的乾淨紗布, 只一會,那血跡又滲透出來。
將軍夫人允嵐側坐在一旁, 微微俯身看著將軍,為他整理。青竹看這場景,有些於心不忍。
「夫人,您也奔忙了一晚上,將軍這邊我來服侍著, 您去洗漱了歇一會吧。」青竹陪著允嵐一夜,也照看了將軍一整夜。
夫人親自給將軍換藥擦身子, 照顧得無微不至,自己卻沒來得及顧上,一整夜都沒吃東西,沒空梳洗, 只喝了一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