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前女友與現女友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聽了女生的哭訴,馮偉悄悄把我拉到一旁,壓低聲音跟我說。

  「這兩個孩子被嚇壞了,咱不給錢也能把戒指收過來。」

  他嘿嘿一笑:「說不定讓這兩孩子倒貼錢都肯。」

  我瞪了他一眼。

  「窮學生的錢都坑,你良心不會痛嗎?」

  馮偉一臉無所謂。

  「良心能當飯吃?再說我也沒坑他們啊,他們現在是巴不得擺脫這枚戒指,我們收過來,是做好事啊!」

  馮偉歪理最多,我說不過去他。

  東西不錯,的確是陰物,至於有什麼效果我還得仔細研究研究。

  不過陰物不是想收就收的,當初收九花金釵時,就是因為我太大意,吃了大虧。

  「別見財心喜,東西驗清楚了再收。」

  「我知道。」

  經歷過這麼多事,馮偉也是吃一塹長一智,我一提醒,立馬認真了起來。

  回到茶桌。

  「你們叫什麼名字?」

  男生回答的我。

  「我叫李雷。」

  「她叫馬梅。」

  馮偉打趣:「她不應該叫韓梅梅嗎?」

  沒人理他,氣氛還有些尷尬,馮科咳嗽兩聲,轉移話題。

  「李雷,我們茶館的確收陰物,不過有個規矩,你得把陰物的來歷一五一十的講清楚,我們再判斷能不能收,要不要收。」

  李雷的表情有些猶豫,馬梅在一旁推了他一下。

  「愣著幹嘛,說啊!」

  李雷撓了撓腦袋,說了起來。

  「我前女友她,和我是大學同學,安德人。」

  聽李雷的口音,不是本地的。

  「我們兩個是一個專業的,平時里經常見面聊天,慢慢和對方有了好感,就在一起了。」

  年輕人的愛情,只要看對了眼,總是來的順理成章。

  「我們談了兩年戀愛,去年過年的時候,她告訴了家裡人。」

  「返校後,她哭著跟我說,她父母不同意她跟我在一起。」

  「她父母覺得我是外地人,我們兩個要是結了婚,她肯定要跟著我回我的家鄉,他們就一個女兒,相距太遠,不捨得。」

  我能理解,也不理解。

  我們這一代人,因為國家政策原因,大部分都是獨生子女。

  家裡只有一個孩子,父母當然會當做掌上明珠。

  養了二十多年的閨女,忽然跟著一個陌生男人去了遠鄉,對於父母來說,尤其是對於父親來說,的確很難接受。

  所以說,李雷前女友的父母想法,我能理解。

  但現在的科技,尤其是交通科技越來越發達,不說飛機,華夏高鐵四通八達,從安德到魔都跨越大半個中國,只需要四五個小時就能達到。

  更何況,聽李雷的口音,家鄉比魔都還要近一些。

  如果想女兒了,一日就能見到,又不像舊時候,遠嫁的女兒好幾年都回不了家一趟。

  所以說,我也不理解。

  李雷露出痛苦的表情。

  「我試圖去說服他們的父母,卻是被趕出了家門。」

  「她收到了很大的打擊,一日比一日消沉。」

  「我全說過她很多次,現在社會提倡自由戀愛,只要我們兩人堅持,總會有個好結果的。」

  「可她不聽,她覺得不被父母接受的婚姻,不圓滿。」

  「她跟我提出了分手。」

  說著說著,李雷的眼圈紅了。

  看得出,他對前女友還是有感情的。

  我悄悄的看向坐在他身旁的馬梅,馬梅臉上看似平靜,眼睛深處卻是藏著一股怒氣。

  換做哪個年輕女孩,聽自己男朋友在耳邊講他與前女友的恩愛,恐怕都不會開心。

  李雷似乎沒有發現馬梅的異常,繼續往下講。

  「我以為她放棄了我們的感情,心灰意冷,也就答應了。」

  「可我沒想到……我們分手當天,她從女生宿舍樓頂跳了下去。」

  「早知道……早知道我就不答應她分手了……」

  李雷的眼中,有淚光閃爍。

  ……

  馬梅聽不下去了,走出了茶館,在外門站著。

  李雷這才發現自己失態了,他抹了抹淚,指了指我手中的戒指。

  「這枚戒指,是我送給她的。」

  李雷放低聲音,怕門外的馬梅聽見。

  「當時我答應她,等以後畢業工作了,給她換一個鑽石的。」

  聽起來還挺浪漫的。

  我猜測,大概是李雷的前女友死後仍舊對這段感情有執念,才會有一魂一魄入了戒指,把戒指變成了陰物。

  「除了扔不掉外,你還有沒有遇到什麼奇怪的事情?」

  但凡陰物,總會有些功效的,說不定李雷已經見過了。

  令我沒想到的是,李雷搖了頭。

  「沒有了。」

  我把馮偉拉到一旁。

  「你怎麼看?」

  「我剛剛仔細觀察過他了,應該是沒說謊。」

  馮偉揉了揉鼻子。

  「不過他有沒有故意隱瞞什麼,就不清楚了。」

  就像之前的陰陽師方叔,他也沒撒謊,但隱瞞了很重要的事情,成功把我和馮偉給騙了。

  我用手指摩挲著戒指。

  「這戒指只是一件很普通的陰物,功效估計也不會強,先收著吧。」

  我把這個決定,告訴了李雷,李雷十分興奮,一個勁兒的向我道謝。

  「謝謝你老闆!謝謝你!」

  「先別急著謝我,有個合約,你得簽一下。」

  我從茶櫃裡取出一份合約,字不多,一張a4紙都沒寫滿。

  內容很簡單,對於李雷出售給我的陰物,他沒有撒謊,並且陰物先暫壓在我這一個月後再正式交易。

  一個月內我有權將陰物還給他,李雷不能拒收。

  這個合約的目的,是防止賣家故意隱瞞陰物的兇險,甚至是欺騙。

  李雷咽了咽口水。

  「我簽個字就可以了是嗎?」

  「你跟我來。」

  我帶著李雷到了二樓的「人」字雅間。

  當他看到雅間牆壁上掛著的十殿閻王圖時,腿不經意的哆嗦了下。

  「老闆,牆上的畫看起來好嚇人啊。」

  我微笑著告訴他。

  「還有更嚇人的,你還沒見到。」

  我將合約和筆遞給李雷。

  「在簽之前,你最好仔細想一想,剛剛有沒有什麼話是說錯了的。」

  「你在合約上簽了字,就等於在十殿閻王面前宣了誓,撒謊可是沒好果子吃的。」

  李雷面露害怕的表情。

  「老闆,我膽小,你可別嚇我……」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