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末世有個林叔叔
她兩三歲的時候被喪屍咬了一口,後來陷入了昏迷,高燒不退,卻誤打誤撞的激發了異能,等她醒過來的時候,就擁有了治癒系異能,當時她還不知道自己有毒系異能。
可能因為年紀太小,高燒燒糊塗了,她被喪屍咬了之前的事情都記不得了。
她醒來的時候,林叔叔一直守在身邊,後來林叔叔教會了自己很多東西,卻在自己十歲的時候離開了,後來她就一直獨自在末世行走,救下小弟們,建造基地,成為末世大佬,她有找過林叔叔,卻找不到他。
她記得自己叫安安,林叔叔也是這麼叫自己的。
後來別人問她叫什麼名字,她就跟著林叔叔姓,自己給自己起名字叫林安安。
收回思緒,林安安凝神看向自己寫滿字的宣紙,當然,這字只有她自己能全看懂。
她嘀嘀咕咕起來,「如果我沒有穿越到華悅身上,華悅就死了,秦三郎和華悅只有成婚那天見過一面,而且是不歡而散,這也難怪在華悅死後,秦三郎就和村長外孫女訂婚了,而且秦三郎一心讀書,婚姻大事根本不是自己做主的,想來和村長外孫女訂婚的事情是秦母操辦的,就像當年秦三郎和華悅的婚事一樣,秦三郎也是被迫的。」
「華大爺很疼愛華悅,她這個冒牌女兒都能感受到華大爺如山的父愛,有時候對華悅很是羨慕,有這麼一個好爸爸,比她的林叔叔對她還要好,這大概就是叔叔和父親的區別吧。」
「依照華大爺對華悅的疼愛,華悅死後,定然會遷怒秦家,加上秦三郎在華悅死後不久就和別人訂婚,更是怒上心頭,這種情況下,起了殺心也不奇怪。」
「那麼秦三郎斷腿,失去前途,再投靠反王,一切都說得通了。」
林安安猛地想起在船上,秦三郎殺的玄衣男子。
書中寫反王最喜歡身穿玄色衣衫。
當時還特地描述了一段,反王的妻子問反王,「夫君,為何鍾愛玄色?」
反王笑著回答道:「若是受傷了,玄色是最好遮住血色的顏色,血色透出玄色的衣衫,只能看見一片深色,像是打濕了衣衫,不像是受傷流血,這樣和我在一起的人就不會為我擔心了。」他握住妻子的手,溫柔似水的看著她,「夫人也不會因為為夫而難過流淚。」
當時林安安看到這裡,還以為這反王是真心喜歡那郡主妻子的,後來當反王設計秦鹿與自己妻子有染的時候,林安安才知道,這反王從始至終都只是利用秦鹿的才智,利用妻子娘家的權勢,現在天下打下來了,他就要開始一點點剷除這些人。
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記得書里,秦鹿的大舅子曾勸過秦鹿,「此人為人長頸鳥喙,可與共患難,不可與共樂,我勸你早日脫身,否則下場必當悽慘。」
現在想來,大舅子應該就是華瀟。
當時秦鹿因斷腿之事,怨恨前妻的娘家,自然不會聽進去。
可顯然,當時華瀟一語成讖,道破一切真相。
林安安想了想華瀟的結局,微微嘆了口氣,這也是個慘的,當時書里只是寫秦鹿大舅子,根本沒寫真名,又或許,作者根本懶得給這麼一個人起名字。
最後,此人死在邊關的戰爭中,一人斬殺敵人將領七人,撐著回到軍營,卻傷口感染,重傷而亡。
如此看來,華瀟會去參軍?
林安安默默想著,一定要阻止華瀟去參軍。
可能因為年紀太小,高燒燒糊塗了,她被喪屍咬了之前的事情都記不得了。
她醒來的時候,林叔叔一直守在身邊,後來林叔叔教會了自己很多東西,卻在自己十歲的時候離開了,後來她就一直獨自在末世行走,救下小弟們,建造基地,成為末世大佬,她有找過林叔叔,卻找不到他。
她記得自己叫安安,林叔叔也是這麼叫自己的。
後來別人問她叫什麼名字,她就跟著林叔叔姓,自己給自己起名字叫林安安。
收回思緒,林安安凝神看向自己寫滿字的宣紙,當然,這字只有她自己能全看懂。
她嘀嘀咕咕起來,「如果我沒有穿越到華悅身上,華悅就死了,秦三郎和華悅只有成婚那天見過一面,而且是不歡而散,這也難怪在華悅死後,秦三郎就和村長外孫女訂婚了,而且秦三郎一心讀書,婚姻大事根本不是自己做主的,想來和村長外孫女訂婚的事情是秦母操辦的,就像當年秦三郎和華悅的婚事一樣,秦三郎也是被迫的。」
「華大爺很疼愛華悅,她這個冒牌女兒都能感受到華大爺如山的父愛,有時候對華悅很是羨慕,有這麼一個好爸爸,比她的林叔叔對她還要好,這大概就是叔叔和父親的區別吧。」
「依照華大爺對華悅的疼愛,華悅死後,定然會遷怒秦家,加上秦三郎在華悅死後不久就和別人訂婚,更是怒上心頭,這種情況下,起了殺心也不奇怪。」
「那麼秦三郎斷腿,失去前途,再投靠反王,一切都說得通了。」
林安安猛地想起在船上,秦三郎殺的玄衣男子。
書中寫反王最喜歡身穿玄色衣衫。
當時還特地描述了一段,反王的妻子問反王,「夫君,為何鍾愛玄色?」
反王笑著回答道:「若是受傷了,玄色是最好遮住血色的顏色,血色透出玄色的衣衫,只能看見一片深色,像是打濕了衣衫,不像是受傷流血,這樣和我在一起的人就不會為我擔心了。」他握住妻子的手,溫柔似水的看著她,「夫人也不會因為為夫而難過流淚。」
當時林安安看到這裡,還以為這反王是真心喜歡那郡主妻子的,後來當反王設計秦鹿與自己妻子有染的時候,林安安才知道,這反王從始至終都只是利用秦鹿的才智,利用妻子娘家的權勢,現在天下打下來了,他就要開始一點點剷除這些人。
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記得書里,秦鹿的大舅子曾勸過秦鹿,「此人為人長頸鳥喙,可與共患難,不可與共樂,我勸你早日脫身,否則下場必當悽慘。」
現在想來,大舅子應該就是華瀟。
當時秦鹿因斷腿之事,怨恨前妻的娘家,自然不會聽進去。
可顯然,當時華瀟一語成讖,道破一切真相。
林安安想了想華瀟的結局,微微嘆了口氣,這也是個慘的,當時書里只是寫秦鹿大舅子,根本沒寫真名,又或許,作者根本懶得給這麼一個人起名字。
最後,此人死在邊關的戰爭中,一人斬殺敵人將領七人,撐著回到軍營,卻傷口感染,重傷而亡。
如此看來,華瀟會去參軍?
林安安默默想著,一定要阻止華瀟去參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