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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來是為這,所以,他才假意讓自己捐肝。

  真是傻,如果有選擇,自己也會自私的。為自己為媽媽也會為路盛。

  酸澀從心湖衝到鼻腔,歐寧低聲指責:「你太壞了。」嘴裡恨恨,手卻不由抱住男人的腰,把臉深深埋在男人心窩。

  兩個人的小窩,同居幾個月就格外溫馨。

  書桌上,定情的俗氣大紅玫瑰開得如火熱烈。

  半真半假做戲到現在,路盛內心自責愧疚的犯罪感並不少分毫,只是,他太自私了,不敢坦白不舍放手。

  恍惚中玫瑰尖利剛硬的刺扎破了他的手指,血點湧出。

  歐寧雖然是醫生,還是下意識拎起他的指頭放到了嘴巴里。

  路盛怔了下,手指沒有抽出,反而在那軟軟舌尖上按了按。

  片刻,越發捨不得這份溫暖和幸福的他鎮定心神,惡人已經做絕,那就做到底吧!

  將來到地獄,自己在向歐寧向媽媽贖罪!

  點頭,路盛道:「是,我是太壞了,那你呢?換位思考,如果那時候是我捐腎給父親,你能毫不在意舉雙手贊同。」

  抿了唇,歐寧不說話了。抽出那根刺傷路盛的玫瑰,她也有些恍惚失神。

  芬芳玫瑰,又叫做穿心玫瑰,徘徊花。刺客。

  幽香,醉人,刺痛,銷魂,憂傷,纏綿,真不愧是愛情象徵。包括這些尖刺,一不小心就會讓人流血的刺也一樣貼切。

  情侶不怕吵架,最怕不會溝通,一方總是患得患失,總是不停逃避放手,另一方在堅韌執著也會累的。

  電影小說里,那些一直一直等著女主角痴情不變的男豬腳,只是童話故事。

  分離三年還能破鏡重圓,他們這算天大運氣。

  要不是路盛少時經歷實在坎坷,要不是當初登記是夫妻關係,要不是因為年輕,鋒利得像把匕首愛恨分明,總不甘心想要個圓滿,也許他也會轉移了心思,就算還愛,也會被別人溫暖。

  現實的紅男綠女都是如此,千里相思從來都不如軟玉溫香在懷的。

  老天給了自己這一份運氣,以後卻未必了。要知道,地球有幾十億人,每一秒都在證明著擦肩而過多容易。

  「老公,我錯了,以後保證永遠信任你,全心依賴你。」歐寧擠進路盛懷裡,乖巧的仰著頭親他下巴。軟軟的話里滿是真誠。

  戲演到這夠了,小丫頭也真乖了,路盛點了點她的鼻尖,縱容裡帶著寵溺。

  「好吧,原諒你一回。就是可惜不能報仇解恨,谷蘭如今逃到非洲了。」

  「算了吧,天已經報應了。」歐寧搖搖頭:「而且,我現在和明珠想的一樣。」

  什麼,跟宋明珠那腦迴路簡單的傻白?路盛蹙起眉頭。

  「為了他,我也心軟了。也想萬事不做絕,給人留有餘地。」歐寧的手輕輕搭在小腹。

  萬事不做絕,不能把人弄得死絕,就不把人逼到狗急跳牆。這是路盛十幾歲混場子就知道的處世之道。

  兔子急了還咬人,亡命之徒傷了自己不值得。

  所以,除了為誅心,他才多費不少時間心思,設下天羅地網讓谷蘭落魄起碼二十年,人生荒廢在貧瘠他鄉,而沒有直接露出自己惡毒的真面目,簡單利落報復。

  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不怕一萬就怕萬一,他不能讓歐寧有一點差池。

  但歐寧說為了他?

  怔了怔,意識到他是誰,路盛眼睛都不會眨了。

  壁燈發出微醺溫暖的光,有滾燙熱流從腳底直衝腦頂,腦子空空一片好一會,路盛猛跳起來,遠離歐寧三米外,謹慎盯著她那還平坦坦的肚子。

  在醫院裡,興奮爸爸歐寧見多了,嚎啕大哭,仰天長笑千奇百怪,路盛這樣退避三舍小兔子也不奇怪。

  要不怎麼說,關鍵時刻還要看女人呢!

  准媽媽特鎮定,笑容滿面的揮了揮手。

  「新出爐的准爸爸,不過來跟大寶打個招呼嗎?」

  ...

  ......

  幾經波折,上映最後一天,路盛和歐寧終於趕上想了很久的電影,還是一家三口,雖然小三還在媽媽肚子裡。

  三米外,路盛看見人就緊張的成奧特曼狀。歐寧無可奈何,幾乎穿越火線般才挪進了影院。

  咚鏘鏘激烈鑼鼓聲里,流水般寧靜古箏聲中,低沉悲涼大鼓撞擊下,戲中戲的霸王守不住自己的虞姬,戲裡的小樓也守不住痴愛他的蝶衣,就是戲外唱著當愛已成往事的歌手也沒有相守。

  好在,看戲的人里還有千千萬萬世俗凡人,一男一女平平凡凡就過了一輩子。

  還有從一而終的路盛,一生一世認著這個理兒。

  說的是一輩子,差一年,一個月,一天,一個時辰···都不算一輩子!

  十指交扣,男人大手微微用力,歐寧轉過頭,路盛堅毅目光里,柔絲纏綿。

  說好的,兩人一輩子,那就差一天,一個月,一天,一個時辰都不行。

  必須一輩子。

  嗯,一輩子。

  作者:還有一章盛哥番外。揭穿他這芝麻包全部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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