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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僅如此,每個月還給他發餐補,沈見夏這才得以進入智才中學念書。

  私立學校的物價不低,為了省錢,沈見夏從來不在學校吃飯。晚上回家幫忙的時候,他就順便在家裡吃飯,並且把第二天中午的便當準備好,放到寢室樓層的公共冰箱裡保存一晚上,第二天中午再拿出來用微波爐加熱後食用。

  連每天早上吃的廉價麵包和牛奶都是店裡賣不出去的,快過期了,為了不浪費食物,沈見夏才拿來當早餐。

  至於學校每個月發的餐補,沈見夏用來買水果拿回家,不過大部分都進了沈光宗肚子裡。

  「媽,你看看他!不就買了點水果回來,怎麼了,覺得自己很了不起啊?」旁邊的沈光宗趁機煽風點火,「沈見夏,爸媽養你這麼大,你難道不該聽他們的話嗎?」

  「一點水果?」沈見夏轉頭去看沈光宗,不屑地笑了一聲,「沈光宗你沒有良心嗎?我從十二歲就開始往家裡貼錢,別說十二歲,你二十二歲的時候還在伸手往家裡要錢吧?」

  沈見夏很少提這件事。但只要一提,沈光宗就會被懟得啞口無言。

  畢竟沈見夏十二歲的時候就給少年雜誌投稿寫短篇了。

  那時候,沈見夏的筆名還不叫「白的Summer」,用的是別的名字,寫的也不是耽美,而是普通的少年幻想題材。

  小孩子心思單純,就算沈見夏的心智再怎麼早熟,小孩子多少還是有點虛榮心的。小說刊登的事情他沒有刻意瞞著家裡人和朋友,沈見夏的父母知道以後很高興,逢人就炫耀。

  沒過幾天,整條街的人都知道,歡喜燒鹵家的二兒子是個不得了的天才,小小年紀就寫書當作家了。

  那會兒整條街都轟動了。

  稿費是直接打進銀行卡里的,沈見夏沒有銀行卡,所以就讓編輯把稿費打進肥姐的卡里。

  但是肥姐從來沒把稿費給過沈見夏。每一次,她都用同樣的藉口搪塞過去:「小孩子拿這麼多錢幹嗎?媽幫你收著,跟壓歲錢存一塊,等你長大了再還給你。」

  雜誌寫了一兩年,沈見夏越寫越好,也有了一些讀者。雜誌社趁熱打鐵,打算把幾位常駐作者之前刊登過的短篇各自做成合集,當成系列書出版。於是,沈見夏和他們簽約了一份出版合同。

  當時沈見夏的爸媽樂壞了,見人就說:「哎喲!我們家沈見夏要出書啦!」

  就連當時的狐朋狗友也對沈見夏說:「見夏,以後你當了作家,千萬不要忘了我們啊!」

  沒想到,沈見夏合同簽了,稿子交了,定稿稿費也拿到了,一等再等,眼看著封面都做了五六個,雜誌社卻遲遲沒音訊。

  原來,在網絡的衝擊下,出版行業日漸式微。再加上雜誌社經營不善,銷量銳減,編輯們紛紛跳槽,人事變動極大,雜誌社更是雪上加霜,無力出版更多的書籍。

  但可惡的是,他們為了不賠償那筆違約金,一直在欺騙簽約作者,安慰他們說一定會出版的,讓他們耐心等待。

  沈見夏又是個小孩,就更好糊弄了——小孩子問那麼多幹嗎?說了你也不懂。

  合同上籤的是18個月,沈見夏一等就是兩年,已經算是仁至義盡了。

  兩年前沈見夏的父母就放話說二兒子要出書了,可誰能想到,竟然胎死腹中。

  不少莫名其妙的人還記著這茬,隔三差五就來問沈見夏:「你的書呢?怎麼還沒出啊?出版之後記得一定要送我一本啊!我是你的粉絲,永遠支持你的!」

  沈見夏又尷尬又煩,解釋起來太麻煩,他們也聽不懂。或者可以說,他們根本就不想聽。

  出了嗎?出了就拿來,送我一本。

  沒出?那你是騙子!你撒謊啦!

  後來肥姐也被問得煩了,直接說:「出什麼書啊,他被人家騙啦!」

  沈見夏更尷尬了。

  直到後來,忍無可忍的沈見夏跟雜誌社提出了解約。

  為了這件事,他和當時負責他的編輯鬧得很不愉快。責編借著「長輩」的身份訓斥了沈見夏一通,指責他年少輕狂,沒有責任心,怎麼可以在雜誌社最難得時候選擇離開。

  沈見夏沒有反駁,但也沒有鬆口。違約金他可以不要,但這約他一定要解。

  最後,責編扔下一句「既然你非要解約,那我們江湖不見」,把沈見夏拉黑了。

  可笑的是,沒過多久,這位正義凜然的編輯自己也跳槽了。

  同批的作者都已經絕望了,不再抱出版的希望,任由辛辛苦苦寫的稿子就這麼廢掉。

  只有沈見夏拿著被退回來的稿子,找了別的出版社,不停地投稿。又等了一年,才終於把這本合集給出了。

  那時肥姐還問他:「你不會又被人騙了吧?」

  沈見夏很無語,也很無奈。

  父母都是外行,明明什麼都不懂,卻不願意了解,還喜歡不懂裝懂,在旁邊指手畫腳。

  書順利出版了,稿費也一分不少地拿到了手,只不過進的是肥姐的口袋——後來沈見夏才知道,肥姐瞞著沈見夏,把這筆稿費給了剛中專畢業執意要去北漂的沈光宗,說是跟沈見夏借的。

  沈見夏氣得不輕,卻又不能因為這點錢跟父母鬧不愉快。

  如果肥姐跟他說清楚,說這筆錢是借給沈光宗的,沈見夏一定會借。無論怎麼樣沈光宗都是他哥,沈見夏不可能不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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