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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這種事情怎麼能憋著不說呢。蜱蟲可不比其他蟲子,危害可大了,喜吸食血液,身上還帶有病毒,一般只有綠豆大小,看著乾癟癟的,但是吸食後會膨脹成黃豆那麼大。
可這裡不是原來的世界,這裡的蜱蟲沒吸食血前,就已經比黃豆還要大了,大概有眼珠子那麼大小,若是被吸食了血液,就大概有雞蛋大小了。
一想到這麼可怕的東西咬在小傢伙的身上,他就、受、不、了!
「你真的有沒有被咬到啊,不要憋著快說!」
他耐不住性子了,立即從盤腿坐變成跪坐,昂著頭伸到泊樂是後頸部,下巴抵在他的肩膀上,催促地問。
泊樂沒想到,宋寧反應這麼大。
他肩膀一重,薰衣草香味一濃,充斥到泊樂的鼻息里,令他有些思緒不清,臉頰泛紅起來。
好在他牢記這自己的計劃,頓時清醒過來,在宋寧焦急地催促下,搖了搖頭。
似乎有所猶豫,他躊躇了片刻,才放低聲線,小聲道:「我昨晚趴在桌子上湊合過了,所以那蜱蟲沒傷害到我。」
「那就好那就好。」
宋寧縮回腦袋,跳下床,將手裡的藥瓶放回到醫療箱裡,打開衣櫃,去取乾淨的衣服。泊樂之前一直睡在他這裡,他的衣櫃裡還一直存放著他的衣服,他細心地挑選了質地更為柔軟的蠶絲打底內袍,又挑了一條藏青色的寬鬆長袍。
「趕緊換上。我現在就去幫你把那蜱蟲給消滅掉。」
宋寧將衣服丟到他的腿上,擼起自己的衣袖,就要衝向隔壁房間。
泊樂輕飄飄地將他給截住。
他做出咬下嘴唇的動作,手裡扭捏著袍子的一角,像是下定了很大的決心,才重新抬起頭來看著宋寧,一字一頓地說道:「我能去你房間睡嗎?」
宋寧回眸望他,便聽他清脆好聽的聲音響起。
「我知道你現在一定避免跟我有過於親密的接觸,畢竟她們覺得你是在把我當媳婦看待,可是有蜱蟲在,又不能確定它消滅之後還會不會再回來。當然,若是你不想我去你房間睡,那我便在桌子上湊合過也行。」
這是宋寧第一次聽泊樂一口氣說這麼多話,但沒想到這話說出來會充滿如此委屈的口吻。他思忖一會兒,安撫道:「我當然不建議啦,他們說他們的,我們做好我們自己的不就好了。」
「你既然要過來這邊睡,那今晚得多拿一條被子出來,嘿,現在太陽都快下山了,今晚就委屈你跟我湊合用一張被子吧。」
泊樂扯出一個笑容:「我都可以。」
計謀得逞,比想像的還要簡單,宋寧竟然沒有懷疑,平日裡都細細打掃的房間怎麼會有蜱蟲出沒。一想到蜱蟲,他就想到自己昨天偷偷摸摸溜出去後面山上,在牛群身上扒拉下蜱蟲的樣子,為了能跟宋寧睡一張床,他也算是豁出去了。
不過,千萬不能被宋寧發現。
他竟如此卑劣。
作者有話要說: 撲倒宋寧的第一步,正式開始啦~
第60章
後院, 宋寧跨著籃子, 邁進玉米地里。
玉米屬於一年生高大植物,一般分為春播跟夏播,經過施肥裁剪等精心培植後, 大概是九月左右跟十月後收成。只不過,宋寧來到這裡後, 就對種田頗有研究, 他試過在九月份秋播後, 發現玉米依舊長勢旺盛,收成良好。
從那之後,宋寧便選擇多季節分散播種,這樣每年只要想吃新鮮的玉米, 便能隨時能吃到。
宋寧這批玉米選的是糯玉米,糯玉米也叫做粘玉米,它的口感與甜玉米完全不同, 軟濡有嚼勁, 吃起來賊香, 但不甜。宋寧作為一名辣味美食家。做辣玉米,自然首選糯玉米。
他撥開高大的劍型長葉,目光鎖在淹沒在綠油油葉子之下的玉米棒上。可愛的玉米包藏在淺綠色的鞘狀包片裡, 只有黑褐色的穗須耷拉在外面。宋寧撫摸著穗須, 穗須質感微涼,細嫩,比一般的普通毛髮手感還不錯。
撫摸著穗須的手從上到下, 指腹按捏著包藏在包片裡的籽粒,他經驗豐富,不用掰開包葉便知曉哪一根玉米棒成熟了,哪根玉米棒好吃。
接著,他掰下數十個丟入到籃子裡。
從來採摘果實,都不止考慮他獨自一份。今年的玉米收成很好,每一棒都顆粒飽滿,切粒粒均勻,只有長著穗須的頂端有少許的空棒存在。
這一籃子大概有幾十斤重,他重新從高大的玉米地里出來時,泊樂已經玉樹臨風地站在那裡,不知已經站了多長時間。
宋寧說:「你怎麼不進來找我?」
泊樂靦腆一笑,說:「新換上的衣服,若是再髒了,你豈不是要再多洗一套。」
宋寧贊同地摸了摸泊樂的腦袋,說:「你說的對,你也老大不小了,是時候該學會做家務了。像洗衣服、洗碗、拖地這些都很簡單的,你一看就會。」
只不過洗碗這個得小心一些,泊樂別看還是個半大的少年,力氣可不小,如今都能不使用權利就能成功地桎梏住自己地手掌。每次陪小傢伙練武,他都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氣才能勉強地避開揮到他面前的拳頭。
至於為啥不用劍,那不是廢話嘛,被劍削到了可不是小事。
現在,小狼崽長大了,不分擔下家務,可說不過去。
泊樂:「……」
可這裡不是原來的世界,這裡的蜱蟲沒吸食血前,就已經比黃豆還要大了,大概有眼珠子那麼大小,若是被吸食了血液,就大概有雞蛋大小了。
一想到這麼可怕的東西咬在小傢伙的身上,他就、受、不、了!
「你真的有沒有被咬到啊,不要憋著快說!」
他耐不住性子了,立即從盤腿坐變成跪坐,昂著頭伸到泊樂是後頸部,下巴抵在他的肩膀上,催促地問。
泊樂沒想到,宋寧反應這麼大。
他肩膀一重,薰衣草香味一濃,充斥到泊樂的鼻息里,令他有些思緒不清,臉頰泛紅起來。
好在他牢記這自己的計劃,頓時清醒過來,在宋寧焦急地催促下,搖了搖頭。
似乎有所猶豫,他躊躇了片刻,才放低聲線,小聲道:「我昨晚趴在桌子上湊合過了,所以那蜱蟲沒傷害到我。」
「那就好那就好。」
宋寧縮回腦袋,跳下床,將手裡的藥瓶放回到醫療箱裡,打開衣櫃,去取乾淨的衣服。泊樂之前一直睡在他這裡,他的衣櫃裡還一直存放著他的衣服,他細心地挑選了質地更為柔軟的蠶絲打底內袍,又挑了一條藏青色的寬鬆長袍。
「趕緊換上。我現在就去幫你把那蜱蟲給消滅掉。」
宋寧將衣服丟到他的腿上,擼起自己的衣袖,就要衝向隔壁房間。
泊樂輕飄飄地將他給截住。
他做出咬下嘴唇的動作,手裡扭捏著袍子的一角,像是下定了很大的決心,才重新抬起頭來看著宋寧,一字一頓地說道:「我能去你房間睡嗎?」
宋寧回眸望他,便聽他清脆好聽的聲音響起。
「我知道你現在一定避免跟我有過於親密的接觸,畢竟她們覺得你是在把我當媳婦看待,可是有蜱蟲在,又不能確定它消滅之後還會不會再回來。當然,若是你不想我去你房間睡,那我便在桌子上湊合過也行。」
這是宋寧第一次聽泊樂一口氣說這麼多話,但沒想到這話說出來會充滿如此委屈的口吻。他思忖一會兒,安撫道:「我當然不建議啦,他們說他們的,我們做好我們自己的不就好了。」
「你既然要過來這邊睡,那今晚得多拿一條被子出來,嘿,現在太陽都快下山了,今晚就委屈你跟我湊合用一張被子吧。」
泊樂扯出一個笑容:「我都可以。」
計謀得逞,比想像的還要簡單,宋寧竟然沒有懷疑,平日裡都細細打掃的房間怎麼會有蜱蟲出沒。一想到蜱蟲,他就想到自己昨天偷偷摸摸溜出去後面山上,在牛群身上扒拉下蜱蟲的樣子,為了能跟宋寧睡一張床,他也算是豁出去了。
不過,千萬不能被宋寧發現。
他竟如此卑劣。
作者有話要說: 撲倒宋寧的第一步,正式開始啦~
第60章
後院, 宋寧跨著籃子, 邁進玉米地里。
玉米屬於一年生高大植物,一般分為春播跟夏播,經過施肥裁剪等精心培植後, 大概是九月左右跟十月後收成。只不過,宋寧來到這裡後, 就對種田頗有研究, 他試過在九月份秋播後, 發現玉米依舊長勢旺盛,收成良好。
從那之後,宋寧便選擇多季節分散播種,這樣每年只要想吃新鮮的玉米, 便能隨時能吃到。
宋寧這批玉米選的是糯玉米,糯玉米也叫做粘玉米,它的口感與甜玉米完全不同, 軟濡有嚼勁, 吃起來賊香, 但不甜。宋寧作為一名辣味美食家。做辣玉米,自然首選糯玉米。
他撥開高大的劍型長葉,目光鎖在淹沒在綠油油葉子之下的玉米棒上。可愛的玉米包藏在淺綠色的鞘狀包片裡, 只有黑褐色的穗須耷拉在外面。宋寧撫摸著穗須, 穗須質感微涼,細嫩,比一般的普通毛髮手感還不錯。
撫摸著穗須的手從上到下, 指腹按捏著包藏在包片裡的籽粒,他經驗豐富,不用掰開包葉便知曉哪一根玉米棒成熟了,哪根玉米棒好吃。
接著,他掰下數十個丟入到籃子裡。
從來採摘果實,都不止考慮他獨自一份。今年的玉米收成很好,每一棒都顆粒飽滿,切粒粒均勻,只有長著穗須的頂端有少許的空棒存在。
這一籃子大概有幾十斤重,他重新從高大的玉米地里出來時,泊樂已經玉樹臨風地站在那裡,不知已經站了多長時間。
宋寧說:「你怎麼不進來找我?」
泊樂靦腆一笑,說:「新換上的衣服,若是再髒了,你豈不是要再多洗一套。」
宋寧贊同地摸了摸泊樂的腦袋,說:「你說的對,你也老大不小了,是時候該學會做家務了。像洗衣服、洗碗、拖地這些都很簡單的,你一看就會。」
只不過洗碗這個得小心一些,泊樂別看還是個半大的少年,力氣可不小,如今都能不使用權利就能成功地桎梏住自己地手掌。每次陪小傢伙練武,他都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氣才能勉強地避開揮到他面前的拳頭。
至於為啥不用劍,那不是廢話嘛,被劍削到了可不是小事。
現在,小狼崽長大了,不分擔下家務,可說不過去。
泊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