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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彩開心地吃著自己親手做的平民美食,吃一口嘆一口,還要順帶貶低一下大澤宮裡那些不是人吃的東西。
大雁不知什麼時候溜到了桌子底下,露出兩顆圓丟丟的淺色眼珠,緊盯宋彩的嘴。桌子上面小黑鳥安分守己的蹲在對面,也緊盯著宋彩的嘴。這讓宋彩覺得自己的嘴很有魅力,不會比他的人格遜色。
他夾起一粒碎雞蛋,遞到小鳥面前:「吃吧,這是你同類的蛋。」
大妖王:……
雖然很想嘗嘗宋彩的手藝,但聽他這麼說誰還能吃得下。
宋彩戴上一次性手套,直接抓起整隻醬鹵鵪鶉,一口撕掉大半條腿。「唔,好吃!」宋彩心滿意足。
見小黑鳥不肯吃雞蛋碎,宋彩又分了一小條肉絲出來:「喏,吃這個,這是你同類的腿。」
大妖王默默嘆息。他已經神疲心乏,無力應對。
「不吃嗎?很好吃的,天上飛的可比地上跑的美味得多,因為它們每天都在鍛鍊肌肉,不像人工飼養的肉雞,沒什麼嚼勁。」
「像江晏那樣的就屬於懶惰了,身為一隻鳥,天天在地上跑,估計除了大腿肌肉有點嚼頭,別處也都跟肉雞差不多了。還可能柴嘴。柴嘴你知道什麼意思嗎?你想像一下吃木頭渣是什麼滋味,差不多就是那樣。」
「別問我怎麼知道木頭渣什麼滋味,我還知道鐵水疙瘩是什麼滋味、沒斷電的燈泡里的銅片是什麼滋味。我小時候好奇心重,又沒有媽媽時刻看著,姥姥家那老小區里幹什麼活計的都有,木工、焊工、電工,經常在小區大院裡幹活,我蹲在旁邊盯著人家,看見不懂的就會去撿。」
「木渣還好,不好吃就吐掉唄;銅片也還好,觸了一回電以後就長記性了;最TM難吃的是鐵水疙瘩!你見過電焊的場景嗎?焊槍下面會炸出許多燦爛的煙花,那些迷人的小火星落地以後會變成灰色的小疙瘩,我心裡頭癢啊,總想撿,總想撿。後來就撿了,燙了手還捨不得扔,乾脆就給扔進了嘴裡。」
「那一嘗真可謂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義薄雲天、氣壯山河,比起勇嘗百草的神農氏也不差哪裡了。」宋彩自說自話,「你問我滋味嗎?就是鐵味兒唄,跟血是一個味兒的。也可能沒有那麼重的味兒,但因為我舌頭、腮幫子都被燙破了皮,就沒嘗出別的。當然,如果那天我成功了,今天的鵪鶉、海帶絲、番茄雞蛋什麼的就都只能算是餐後點心了,鐵疙瘩湯多有格調啊,那將直接引領電焊行業的崛起,焊槍將被賣到斷貨!」
宋彩那張嘴也算厲害,叨叨的時候還不耽誤啃骨頭,啃完了骨頭又炫耀似地一根根拼了回去,當著小黑鳥的面拼成了一隻鵪鶉展翅的造型。
他說:「你看,吃也要有格調,我就是那種有格調的。不信你數數,你同伴的骨頭要是少了一根,我就把自己的掰下來補全。」
小黑鳥出於某種原因已經有二十多分鐘沒理他了,始終背對著他眺望窗外。這會兒聽見他這麼說竟然轉了過來,看著面前的那堆骨頭,起飛,抓起骨頭,丟到宋彩頭上。
——大妖王心疼宋彩的童年是一方面,但並不耽誤嫌他囉嗦幼稚。
宋彩嚷嚷著撣掉骨頭,又怕大雁撿去吃了會卡著嗓子或者食道,便慌忙去地上搶。於是一人一狗在桌子旁邊扭打成一團,為了幾根骨頭搶得你死我活,好不熱鬧。
大妖王站在桌子上瞧著傻小子,心裡頭終於疏朗了。
——以後這傢伙要是再這麼貧,直接把他那張嘴給堵死。
——不管用什麼方法。
宋彩耗了一下午的時間終於把前幾天的故事詳細碼了出來,往存稿箱裡又添了十多章,設定好時間,關閉了電腦。
回到現世已經兩天多了,如果今晚再不回去,只怕那邊要出事。江晏那人雖然做事不討喜,還總是不聽人話一意孤行,但怎麼說都是正面人物,不能因為他宋彩的退場出差錯。於是宋彩決定晚上吃兩粒安眠藥,爭取進入深睡眠。
在那之前宋彩給家裡打了電話,說自己最近有點忙,下周會抽時間回趟家,期間如果打電話不接也不要著急,因為手機有點問題。
天黑之後他帶大雁出門溜達,有意避開了通通快遞,誰知竟然在小超市的外面碰上了姚姐。宋彩剛要打招呼,姚姐卻先意味不明地瞥了他一眼,扭頭跟一個咧著嘴角笑個不停的大姨說了什麼,說的時候眼睛還總是往宋彩身上斜。
宋彩覺得不對勁,但也知趣,牽著大雁調轉了方向。
「哎哎,那個,宋彩兄弟啊,你等一下,」姚姐突然又改了主意,喊住他,「正好碰上了,姐有幾句話想跟你說說,很重要。」
作者有話要說: 感謝寶貝兒們關注!感謝收藏!感謝評論!咣咣咣!
第80章 雁過不留聲5
宋彩以為她要說昨晚的事,就解釋道:「不好意思啊姚姐, 昨晚朋友約我去聽演唱會了, 之前也說過, 你可能沒聽見。」
姚姐還是用那種意味不明的眼光看他,問:「你跟朋友去聽演唱會?是……女朋友?」
宋彩:「不是,一個男性朋友。」
姚姐像是鬆了口氣,反應過來之後又似乎覺得並沒有好到哪裡去,莫名念叨:「跟一個男性朋友去聽演唱會?宋彩兄弟, 你……你朋友挺多哈,姐之前看人有點偏差,誤會你了。」
大雁不知什麼時候溜到了桌子底下,露出兩顆圓丟丟的淺色眼珠,緊盯宋彩的嘴。桌子上面小黑鳥安分守己的蹲在對面,也緊盯著宋彩的嘴。這讓宋彩覺得自己的嘴很有魅力,不會比他的人格遜色。
他夾起一粒碎雞蛋,遞到小鳥面前:「吃吧,這是你同類的蛋。」
大妖王:……
雖然很想嘗嘗宋彩的手藝,但聽他這麼說誰還能吃得下。
宋彩戴上一次性手套,直接抓起整隻醬鹵鵪鶉,一口撕掉大半條腿。「唔,好吃!」宋彩心滿意足。
見小黑鳥不肯吃雞蛋碎,宋彩又分了一小條肉絲出來:「喏,吃這個,這是你同類的腿。」
大妖王默默嘆息。他已經神疲心乏,無力應對。
「不吃嗎?很好吃的,天上飛的可比地上跑的美味得多,因為它們每天都在鍛鍊肌肉,不像人工飼養的肉雞,沒什麼嚼勁。」
「像江晏那樣的就屬於懶惰了,身為一隻鳥,天天在地上跑,估計除了大腿肌肉有點嚼頭,別處也都跟肉雞差不多了。還可能柴嘴。柴嘴你知道什麼意思嗎?你想像一下吃木頭渣是什麼滋味,差不多就是那樣。」
「別問我怎麼知道木頭渣什麼滋味,我還知道鐵水疙瘩是什麼滋味、沒斷電的燈泡里的銅片是什麼滋味。我小時候好奇心重,又沒有媽媽時刻看著,姥姥家那老小區里幹什麼活計的都有,木工、焊工、電工,經常在小區大院裡幹活,我蹲在旁邊盯著人家,看見不懂的就會去撿。」
「木渣還好,不好吃就吐掉唄;銅片也還好,觸了一回電以後就長記性了;最TM難吃的是鐵水疙瘩!你見過電焊的場景嗎?焊槍下面會炸出許多燦爛的煙花,那些迷人的小火星落地以後會變成灰色的小疙瘩,我心裡頭癢啊,總想撿,總想撿。後來就撿了,燙了手還捨不得扔,乾脆就給扔進了嘴裡。」
「那一嘗真可謂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義薄雲天、氣壯山河,比起勇嘗百草的神農氏也不差哪裡了。」宋彩自說自話,「你問我滋味嗎?就是鐵味兒唄,跟血是一個味兒的。也可能沒有那麼重的味兒,但因為我舌頭、腮幫子都被燙破了皮,就沒嘗出別的。當然,如果那天我成功了,今天的鵪鶉、海帶絲、番茄雞蛋什麼的就都只能算是餐後點心了,鐵疙瘩湯多有格調啊,那將直接引領電焊行業的崛起,焊槍將被賣到斷貨!」
宋彩那張嘴也算厲害,叨叨的時候還不耽誤啃骨頭,啃完了骨頭又炫耀似地一根根拼了回去,當著小黑鳥的面拼成了一隻鵪鶉展翅的造型。
他說:「你看,吃也要有格調,我就是那種有格調的。不信你數數,你同伴的骨頭要是少了一根,我就把自己的掰下來補全。」
小黑鳥出於某種原因已經有二十多分鐘沒理他了,始終背對著他眺望窗外。這會兒聽見他這麼說竟然轉了過來,看著面前的那堆骨頭,起飛,抓起骨頭,丟到宋彩頭上。
——大妖王心疼宋彩的童年是一方面,但並不耽誤嫌他囉嗦幼稚。
宋彩嚷嚷著撣掉骨頭,又怕大雁撿去吃了會卡著嗓子或者食道,便慌忙去地上搶。於是一人一狗在桌子旁邊扭打成一團,為了幾根骨頭搶得你死我活,好不熱鬧。
大妖王站在桌子上瞧著傻小子,心裡頭終於疏朗了。
——以後這傢伙要是再這麼貧,直接把他那張嘴給堵死。
——不管用什麼方法。
宋彩耗了一下午的時間終於把前幾天的故事詳細碼了出來,往存稿箱裡又添了十多章,設定好時間,關閉了電腦。
回到現世已經兩天多了,如果今晚再不回去,只怕那邊要出事。江晏那人雖然做事不討喜,還總是不聽人話一意孤行,但怎麼說都是正面人物,不能因為他宋彩的退場出差錯。於是宋彩決定晚上吃兩粒安眠藥,爭取進入深睡眠。
在那之前宋彩給家裡打了電話,說自己最近有點忙,下周會抽時間回趟家,期間如果打電話不接也不要著急,因為手機有點問題。
天黑之後他帶大雁出門溜達,有意避開了通通快遞,誰知竟然在小超市的外面碰上了姚姐。宋彩剛要打招呼,姚姐卻先意味不明地瞥了他一眼,扭頭跟一個咧著嘴角笑個不停的大姨說了什麼,說的時候眼睛還總是往宋彩身上斜。
宋彩覺得不對勁,但也知趣,牽著大雁調轉了方向。
「哎哎,那個,宋彩兄弟啊,你等一下,」姚姐突然又改了主意,喊住他,「正好碰上了,姐有幾句話想跟你說說,很重要。」
作者有話要說: 感謝寶貝兒們關注!感謝收藏!感謝評論!咣咣咣!
第80章 雁過不留聲5
宋彩以為她要說昨晚的事,就解釋道:「不好意思啊姚姐, 昨晚朋友約我去聽演唱會了, 之前也說過, 你可能沒聽見。」
姚姐還是用那種意味不明的眼光看他,問:「你跟朋友去聽演唱會?是……女朋友?」
宋彩:「不是,一個男性朋友。」
姚姐像是鬆了口氣,反應過來之後又似乎覺得並沒有好到哪裡去,莫名念叨:「跟一個男性朋友去聽演唱會?宋彩兄弟, 你……你朋友挺多哈,姐之前看人有點偏差,誤會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