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 新律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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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鍾修的皮被盧植扒得乾乾淨淨。

  這讓朝堂之上的群臣毛骨悚然…

  盧植不知道鍾修隱瞞戶口,以此來偷稅漏稅嗎?那必然不是。

  平均一個女人耕近五百畝的地,任誰都能看出問題來。

  那盧植為什麼說這個,詣在——土地私有化、瞞報戶口,讓我很難辦啊!國家收不上稅,服役沒人,百姓吃不飽。

  你們就是大漢的蛀蟲啊!

  軍功爵的基礎就是土地公有化。

  別看鐘修說的冠冕堂皇,什麼與民修生養息,乍一聽,太有道理了!

  大漢朝經過這麼多霍亂,修生養息養養元氣,也挺應該的。

  但是,什麼是民?

  是地主,是士人,是有產者。

  像地主家的佃農,士族家的奴僕,苦守著幾畝薄田為一家之人生計努力刨食的人,在…在他們眼裡並不是民,是空氣。

  與民休養生息,關空氣什麼事??

  你們好好給地主、士族老爺好好當個工具人,給老爺們創造出價值即可。

  因為鍾修們身處『人上人』這一階層,當然是要為自己的階層說話。

  盧植還不懂他們在想什麼嗎?

  ……

  鍾修不敢開腔,場上的所有人都不敢開腔,

  「地方豪右勢強,驟然如此施政,恐怕會引起反叛…還請盧令君及陛下三思啊!」

  劉宏一聽到這話,就挺來氣,他一拍桌案,呵斥道:「那按照這位愛卿說的,就讓地方豪右快活一輩子?然後讓他們的子孫後代一直快活?」

  話說這個人叫什麼,劉宏都記不清楚,但是說的話,實在也氣人。

  「啊這…臣絕對沒有這個意思…」

  劉宏追問道:「沒有這個意思,那你是哪個意思?普天之下是豪右多還是平民百姓多?」

  大臣磕磕巴巴地說道:「呃…回陛下的話,自然是平民多些…」

  「朕再問你,那是豪右多,還是給豪右種田,然後給豪右交糧的佃農多?」

  「佃農多…」

  劉宏一拍桌案,呵斥道:「所以你是不把平民和佃農當人?」

  「啊…臣不敢。。。」

  劉宏騰地從座位上站起來,走到玉陛之上。

  「只要這世上還有豪右這種東西,那就會有更多的平民受難,這個道理,諸位明白否?」

  群臣無言以對。

  他們其實都挺明白的,現狀確實是這樣,大漢數千萬人,有一大半還過著清貧的日子,食不果腹,衣不蔽體。

  甚至有些家庭,只有一套衣服,誰出門誰穿。

  不僅如此,他們種的田也不是他們自己的,他們收穫的糧食,也不是自己的,至少要交一半給地主。

  劉宏意味深長地看著群臣,笑了笑:「朕知道,你們在心裡都在反對朕。」

  群臣惶恐地齊聲喊道:「臣不敢…」

  「朕不管你們敢不敢,朕只想說,如果朕不被你們反對,那就意味著朕一定出現了問題。

  妥協,讓步,保持現有的情況和地主豪右們達成共識,那朕這個皇帝可當得太失敗了。

  朕也試著分析了你們的心態,無論是鍾修,還是剛才發聲的那位,家中儘是田宅豐饒且多,你們出言反對朕,恰恰說明,朕讓土地公有是一件極其正確的事。

  何也?連朝堂上本該為國為民的官吏,也儘是違反國法、壓迫百姓之輩,那普天之下…

  到底還有多少人,過著豬狗不如的生活?

  恐怕很多。

  國家要繁榮強大,靠得是你們數以千萬計的百姓?還是千、萬人才能挑出來一個的地主豪右?

  想想吧,朕給你們時間。」

  就好比一本書的成分,是紙重要,還是墨水重要,還是啃噬書的蛀蟲重要?

  這個問題很難回答嗎?不然,只要帶點腦子的人都能想明白。

  誰是最偉大的人?

  在那個時代,人民說是他,他說是人民。

  中國上下幾千年的歷史,再沒有像他那麼偉大的人了,他都說人民最偉大,那便是。

  無論中外古今,一個政權,它的權力都是人民所賦予的。

  劉宏深以為然。

  約莫半個時辰,整個德陽前殿都是雅雀無聲的。

  直到劉宏的忽然發聲:「怎麼樣,諸位愛卿,想好沒?想好的話,還是朕的愛卿,沒想好的話……」

  劉宏說話,特地帶了一個小暗示。

  想清楚了,咱們還是好同志,君君臣臣,其樂融融,想不清楚…

  那可別怪我無情了。

  懂的人自然懂。

  群臣都懂,但是不願意說。

  劉宏笑了笑了,問下方的盧植道:「既然愛卿們不願意說,那先進入到下一個環節吧。令君,把新律說一下吧。」

  盧植衝著劉宏行了個禮,而後面向群臣,道:

  「新增律四條。其一,田律云:吏私相買賣田地者,處凌遲之刑。」

  嘶…

  此言一出,在場的官吏都動容了。

  凌遲…

  那日在刑場,劉宏可是有意給所有官員都拉去了。

  他們也是第一次見到這般殘酷的刑罰。

  以至於聽到這兩個字,就毛骨悚然,面色蒼白。

  「其二,復律云:戰場立功得爵授田,可按爵享與爵位對等的免賦稅或者徭役之權。」

  復,復除也,賦、役二者皆免。

  這倒是好理解——想出人頭地,參軍立功,戰場上殺幾個敵兵,國家就會優待你。

  「其三,戶律云:民戶必有田宅,若在編之民無田宅,首先責問郡縣之戶曹。」

  這一條,可以與之前劉宏頒發試行的新政結合到一起來看。

  流民編戶造冊入府庫,按口授田。

  如果這個環節沒做到位,首先要找戶曹的事兒。

  「其四,徭律云:丁男,非戰場立功者、在任官吏、嚴重殘疾者或有司准允者,務必參與徭役,及徭失時者,罰金四兩,徭役時長倍之;因緣故、權勢避徭役者,處流刑,其家坐之。」

  群臣:「……」

  徭役遲到罰錢,時長上再加倍,因為各種緣故避開徭役的,流放,而且會牽連其家人。

  這一條,不可謂不嚴厲。

  但也有網開一面,譬如家中僅有一男丁,上有老人贍養者,可上報有司,有司核查,上報朝廷,朝廷准允,可免徭役。

  畢竟大漢還是以孝治天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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