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三九章 我是守法公民
也許是報案人說失竊物品的價值太大,絕對夠得上「數額巨大」的標準了。
警察接警後幾分鐘就到了,而且還一氣來了四個。這架勢,不吹不黑,現在的警察不再是事情結束後再到場了。至少國內的大城市的警察是如此。
不過這個架勢,還沒到林琅主動過去。他還要等。
「請問是哪位同志報的警?」
酒店經理想要出頭,但那個女人卻不如他願。打斷他的話頭,大聲且添油加醋的說了一通。整個酒店大堂都能聽得見。
地面有隻螞蟻說話,林琅都能聽得見。她的話,他這怎麼聽不清楚。
不過他沒打算搭理,正忙著的安撫要暴起反駁的邱馨薇呢:「沒事,她說的話我都錄著呢。現在她說越多,等會就讓她越難受。」
邱馨薇聽了這話,心裡的火氣奇蹟般熄滅了:「師兄你有辦法證明她在冤枉我?」
「嗯,放心。你看我的。」
可是邱馨薇沒看到他有什麼動作。看著對面那幾個人先入為主的目光,有幸災樂禍,也不屑。
都什麼人啊?
警察聽完報案人——就是那個女人的話之後,馬上分頭行動,分出一個去看監控,兩個詢問目擊證人。最後一個當然是要來詢問另外一方當事人——邱馨薇。
「兩位同志你們好。這是我的工作證。請問兩位怎麼稱呼?」
「我姓林。這是我未婚妻,姓邱。」
這位警察很老道,雖然沒正經地敬禮,語氣卻很平和,而且話也顯得比較客觀:「林同志,邱同志你們好。那位陳同志說邱同志拿了她的鑽石項鍊。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林琅在過去靠打暑期工賺零花錢的時候,對社會也沒有什麼不滿。現在他日子過的這麼舒服,更加不會因為命苦就怪政府。
所以對這位警員還算好的態度,首先給了正數以上的印象分。
他站起來,接過警員證認真「審查」了一下,還給對方了才說:「宋警官。不是我們不配合你的工作。只是現在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多說無益……我未婚妻和那位女士的接觸,酒店的監控錄像都有錄影。也許你們可以從中找到線索。」
警員看他似乎十分坦然,而且的他也見過不少上層人。
林琅在四個世界,磨練了好些年,身上隱隱有著上位者的氣息。警員也潛意識覺得他們不會偷東西。
不過,一切還要以證據說話!
他想了想,說:「那兩位一起,我們去看監控。」
這樣的要求,林琅願意配合。
那一段監控錄像,再次被重新播放。
林琅想收回剛才的話,這家酒店並不窮。監控視頻拍攝得非常清晰。監控系統肯定是投入了大價錢的。
警察在看到邱馨薇與那個女人有身體接觸的那一刻,從幾個角度。一幀一幀地看。
看完了,幾個警察相互看了一眼。
剛才跟林琅說話的宋警官說:「陳女士,從監控錄像看了,這位邱同志,在跟你接觸的這段時間裡,完全沒看到有從你身上取物品的跡象。你的項鍊,是不是忘在家裡或者什麼地方了?」
「不可能!項鍊是我剛買的,就放在我包包了。對了,是跟發票一起放的,發票還在這裡呢。」
宋警官接過發票看了一下,說:「陳女士,發票的開具時間是昨天。你確定沒有帶回過家?」
「昨晚我就住在這酒店。沒回家!」
宋警官皺眉說:「那誰能證明?」
「酒店能給我證明。發票上不是有具體的時間。我是大概十點半來酒店開的房間。」
宋警官又看了一眼發票,果然是晚上九點半左右開具的。
有叫來酒店櫃檯員工,讓查了一下女人入住的時間。
其中一個員工只是查了一下,就說:「這位陳女士,是昨天晚上十點十二分登記入住的。我當時在場,還記得是她本人親自登記,一起的還有那位先生。」
宋警官這才注意到一直站在女人身後不遠的男人,問:「陳女士,這位同志是?」
「他是我弟弟。」女人目光躲閃了一下。
林琅失笑出聲。
女人想被踩到尾巴的貓:「你笑什麼。等你們進了監獄,有你們笑的。」
林琅沒理她,看邱馨薇一聽這話就要炸毛,輕拍她的背說:「就當狗叫。別生氣。」
又對宋警官說:「她這話,宋警官你們也聽到了。而且我從剛才一開始,就提醒過這裡所有人,我在拍攝錄音。這些話都是合法的證據。」
宋警官聽他這麼一說,心裡更傾向於林琅和邱馨薇是無辜的了。
這是要收集證據,憋著要反訴了?
只聽林琅笑著說:「這位陳女士從一開始就在謊話連篇。說我女朋友是唯一一個觸碰過他的人?那這位先生又算什麼?牛郎?」
女人臉色一變,色厲內茬:「你才是牛郎,你全家都是牛郎。」
林琅輕笑說:「是不是,查一下就知道了。」
其他人一看,這情況還真有點看不明白了。
特別是宋警官。他是看過女人的身份證,身份證上的家庭住址,就在隔壁一個區。而開出鑽石項鍊發票的商店,在隔壁的隔壁區。而且從那邊過來,要經過。
不回家,偏偏和一個男人來開【2】房……
Emm……
宋警官的眼神有點微妙了。
那個男人忍不住開口:「各位,我身份如何,不是現在給討論的話題吧。現在不是要查清楚啊這兩位偷項鍊的證據嗎?」
林琅抬起手指指著他,問:「宋警官,這算不算心理誘導?別說我們沒偷,就算你們找到了真正的小偷,在法官判決之前,我們最多也就說他是嫌疑人。而這位先生,明顯想將罪名釘在我們身上。我覺得更像是做賊喊捉賊了。」
他瞥了一眼那個女人:「這位陳女士說,在她持有鑽石這個過程中,只有我女朋友觸碰過她,結果她發現鑽石不見了。但她明顯在說謊。她昨晚可能一整個晚上都跟那位先生在一起。如果我未婚妻有嫌疑。那這位先生又該如何說。」
他不等別人開口,繼續大聲說:「現在我懷疑,他們串謀起要誣陷我未婚妻。以此達到某些目的。比如,某人出軌,想要轉移家庭財產。」
女人驚怒:「你胡說!」人也想要衝過來給他來十八記九陰白骨爪。
可惜被被兩個警員攔住了,但那還不罷休:「信不信我現在就找人打死你?」
林琅對兩位警員投去讚賞的一眼,可不管她,只對宋警官說:「你們可以檢查一下他右鞋鞋跟。我聽著他走路,像是空的。」
那個男人面色大變。禁不住倒退了一步。
宋警官本不信林琅有那樣的聽力,但察言觀色,知道有不妥,馬上上前抓住男人的手臂:「這位先生,鑑於你跟陳女士又較多的接觸。麻煩你配合我們的工作。」
「你們放開我。他胡說八道你們也信他?」
那個女人見狀,硬要撲過來。兩個警員到底是男人,不敢有太大動作。竟然被她沖了過來,但很快,她木了。
警察接警後幾分鐘就到了,而且還一氣來了四個。這架勢,不吹不黑,現在的警察不再是事情結束後再到場了。至少國內的大城市的警察是如此。
不過這個架勢,還沒到林琅主動過去。他還要等。
「請問是哪位同志報的警?」
酒店經理想要出頭,但那個女人卻不如他願。打斷他的話頭,大聲且添油加醋的說了一通。整個酒店大堂都能聽得見。
地面有隻螞蟻說話,林琅都能聽得見。她的話,他這怎麼聽不清楚。
不過他沒打算搭理,正忙著的安撫要暴起反駁的邱馨薇呢:「沒事,她說的話我都錄著呢。現在她說越多,等會就讓她越難受。」
邱馨薇聽了這話,心裡的火氣奇蹟般熄滅了:「師兄你有辦法證明她在冤枉我?」
「嗯,放心。你看我的。」
可是邱馨薇沒看到他有什麼動作。看著對面那幾個人先入為主的目光,有幸災樂禍,也不屑。
都什麼人啊?
警察聽完報案人——就是那個女人的話之後,馬上分頭行動,分出一個去看監控,兩個詢問目擊證人。最後一個當然是要來詢問另外一方當事人——邱馨薇。
「兩位同志你們好。這是我的工作證。請問兩位怎麼稱呼?」
「我姓林。這是我未婚妻,姓邱。」
這位警察很老道,雖然沒正經地敬禮,語氣卻很平和,而且話也顯得比較客觀:「林同志,邱同志你們好。那位陳同志說邱同志拿了她的鑽石項鍊。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林琅在過去靠打暑期工賺零花錢的時候,對社會也沒有什麼不滿。現在他日子過的這麼舒服,更加不會因為命苦就怪政府。
所以對這位警員還算好的態度,首先給了正數以上的印象分。
他站起來,接過警員證認真「審查」了一下,還給對方了才說:「宋警官。不是我們不配合你的工作。只是現在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多說無益……我未婚妻和那位女士的接觸,酒店的監控錄像都有錄影。也許你們可以從中找到線索。」
警員看他似乎十分坦然,而且的他也見過不少上層人。
林琅在四個世界,磨練了好些年,身上隱隱有著上位者的氣息。警員也潛意識覺得他們不會偷東西。
不過,一切還要以證據說話!
他想了想,說:「那兩位一起,我們去看監控。」
這樣的要求,林琅願意配合。
那一段監控錄像,再次被重新播放。
林琅想收回剛才的話,這家酒店並不窮。監控視頻拍攝得非常清晰。監控系統肯定是投入了大價錢的。
警察在看到邱馨薇與那個女人有身體接觸的那一刻,從幾個角度。一幀一幀地看。
看完了,幾個警察相互看了一眼。
剛才跟林琅說話的宋警官說:「陳女士,從監控錄像看了,這位邱同志,在跟你接觸的這段時間裡,完全沒看到有從你身上取物品的跡象。你的項鍊,是不是忘在家裡或者什麼地方了?」
「不可能!項鍊是我剛買的,就放在我包包了。對了,是跟發票一起放的,發票還在這裡呢。」
宋警官接過發票看了一下,說:「陳女士,發票的開具時間是昨天。你確定沒有帶回過家?」
「昨晚我就住在這酒店。沒回家!」
宋警官皺眉說:「那誰能證明?」
「酒店能給我證明。發票上不是有具體的時間。我是大概十點半來酒店開的房間。」
宋警官又看了一眼發票,果然是晚上九點半左右開具的。
有叫來酒店櫃檯員工,讓查了一下女人入住的時間。
其中一個員工只是查了一下,就說:「這位陳女士,是昨天晚上十點十二分登記入住的。我當時在場,還記得是她本人親自登記,一起的還有那位先生。」
宋警官這才注意到一直站在女人身後不遠的男人,問:「陳女士,這位同志是?」
「他是我弟弟。」女人目光躲閃了一下。
林琅失笑出聲。
女人想被踩到尾巴的貓:「你笑什麼。等你們進了監獄,有你們笑的。」
林琅沒理她,看邱馨薇一聽這話就要炸毛,輕拍她的背說:「就當狗叫。別生氣。」
又對宋警官說:「她這話,宋警官你們也聽到了。而且我從剛才一開始,就提醒過這裡所有人,我在拍攝錄音。這些話都是合法的證據。」
宋警官聽他這麼一說,心裡更傾向於林琅和邱馨薇是無辜的了。
這是要收集證據,憋著要反訴了?
只聽林琅笑著說:「這位陳女士從一開始就在謊話連篇。說我女朋友是唯一一個觸碰過他的人?那這位先生又算什麼?牛郎?」
女人臉色一變,色厲內茬:「你才是牛郎,你全家都是牛郎。」
林琅輕笑說:「是不是,查一下就知道了。」
其他人一看,這情況還真有點看不明白了。
特別是宋警官。他是看過女人的身份證,身份證上的家庭住址,就在隔壁一個區。而開出鑽石項鍊發票的商店,在隔壁的隔壁區。而且從那邊過來,要經過。
不回家,偏偏和一個男人來開【2】房……
Emm……
宋警官的眼神有點微妙了。
那個男人忍不住開口:「各位,我身份如何,不是現在給討論的話題吧。現在不是要查清楚啊這兩位偷項鍊的證據嗎?」
林琅抬起手指指著他,問:「宋警官,這算不算心理誘導?別說我們沒偷,就算你們找到了真正的小偷,在法官判決之前,我們最多也就說他是嫌疑人。而這位先生,明顯想將罪名釘在我們身上。我覺得更像是做賊喊捉賊了。」
他瞥了一眼那個女人:「這位陳女士說,在她持有鑽石這個過程中,只有我女朋友觸碰過她,結果她發現鑽石不見了。但她明顯在說謊。她昨晚可能一整個晚上都跟那位先生在一起。如果我未婚妻有嫌疑。那這位先生又該如何說。」
他不等別人開口,繼續大聲說:「現在我懷疑,他們串謀起要誣陷我未婚妻。以此達到某些目的。比如,某人出軌,想要轉移家庭財產。」
女人驚怒:「你胡說!」人也想要衝過來給他來十八記九陰白骨爪。
可惜被被兩個警員攔住了,但那還不罷休:「信不信我現在就找人打死你?」
林琅對兩位警員投去讚賞的一眼,可不管她,只對宋警官說:「你們可以檢查一下他右鞋鞋跟。我聽著他走路,像是空的。」
那個男人面色大變。禁不住倒退了一步。
宋警官本不信林琅有那樣的聽力,但察言觀色,知道有不妥,馬上上前抓住男人的手臂:「這位先生,鑑於你跟陳女士又較多的接觸。麻煩你配合我們的工作。」
「你們放開我。他胡說八道你們也信他?」
那個女人見狀,硬要撲過來。兩個警員到底是男人,不敢有太大動作。竟然被她沖了過來,但很快,她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