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四零章 我要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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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琅出手了。

  他向前一步,伸腳一勾,男人的右鞋就飛出去,撞到櫃檯上。

  然後鞋跟掉了,跟著掉出來的,還有一串亮晶晶,光閃閃的項鍊。

  那男人單腳跳著,指著林琅叫:「你們都看到了。是他陷害我。他用腳將項鍊弄我身上的。你們都看見了。」

  這話就像是@了所有人:恕我直言。在場的你們,都是二百五!

  可惜,「二百五」們絲毫沒打算給他面子,都拿看二百五的目光看著他。

  宋警官不虧是警察,第一時間反應過來,拿出手銬,將他拷了:「這位同志,你涉嫌盜竊,且涉案金額巨大,請你跟我們會警局接受調查。」

  這手銬都用上了,看來宋警官也是擔心再出什麼么蛾子。

  可是這不能讓林琅滿意:「宋警官,恐怕不僅僅是偷竊那麼簡單吧。這好像是誣告陷害。」

  宋警官楞了一下,原來他在這裡等著呢。

  「林同志,案件涉及的罪名,現在不是我們能定的。」

  林琅打斷他,說:「那現在我報案。這個男人,和他的姘頭合謀誣告陷害我的未婚妻。現在證據已經相當充分,我要求你們儘快立案調查。」

  展文剛才就在一邊看著,甚至沒機會幫著說一句話,林琅就三兩下將整個局面戲劇化了。

  這會他覺得自己有機會加戲了。

  他湊到林琅身邊,用所有人都能聽清楚的小聲說:「林琅,其實按照現在這個情況,警察一偷竊立案。他的罪名更重,判的也更重。數額巨大,至少能判七年。如果按誣陷罪,這種情節,最多三年以下,甚至不一定要坐牢,可能只是管制……你要想清楚。」

  林琅看了他一眼,目光中滿是讚賞:「文哥這段戲加得好!」

  「文哥,我不管那些。我跟個看不慣那個女人。他們坐多少年,跟我一點關係都沒,只要他們都坐牢,才能給小薇出這口氣。」

  他這話,讓所有人都盯著他看。特別是那個姓陳的女人。

  這會她就算滿身是嘴,也沒可能誣陷邱馨薇了。內賊作案的證據,已經非常確鑿了。

  宋警官讓兩個同事看好那個男人,也沒去撿起地上的項鍊,只是指著問女人:「陳女士,請問這是你丟失的項鍊嗎?」

  女人搖頭,張張嘴巴卻茫茫然說不出個屁來。

  宋警官皺眉:「你確定。我們也會去你購買項鍊的珠寶店取證。」

  女人這才回神,點頭,動作有點僵硬:「是我的項鍊。」

  宋警官這才與另外一個同事,帶上一次性手套,不知道從那裡拿出一個鑷子。將項鍊放入一個塑膠袋中。然後封口。

  「陳女士,這條項鍊是證物,需要在案子結束後才能還給你。請你在這裡簽名。」

  女人好像是猛然驚醒,大叫說:「不是。他沒有偷。我們是開玩笑的?你們快放了他。」

  她突然像是發了瘋似的,去推那兩個警察,沖那個男人喊:「你快走!快滾啊!」

  她說的粵語,林琅還能聽懂一點,邱馨薇是茫茫然,好像鴨聽雞叫:「師兄,她這是怎麼了?」

  她問得很小聲。

  林琅卻故意說得很大聲:「大概是怕這事讓她老公知道了,要有她好受的吧。只不過現在可能已經上網了。」

  那個女人好像是找到目標,轉身張牙舞爪沖他們過來:「都是你們害我!」

  林琅臉上一冷,伸腳向後一勾,一張椅子朝她滑過去。正擋在她面前。

  她被一個遲緩。

  展文當然不能讓林琅他們吃虧,一個箭步擋在他們兩個面前,伸手將女人甩到一邊,朝幾個警察大喊:「現在她也是嫌疑人。讓嫌疑人攻擊受害者,你們就是這樣辦案的?」

  宋警官眼看亂成一團糟,知道不能再讓那個女人發瘋了。

  跟一個同事打了一個眼色,兩人硬著頭皮將她控制住。

  宋警官大聲警告她:「陳女士,如果你再這麼不理智,我們只能對你採取強制措施了。」

  林琅從強行加戲的展文身後走出來:「宋警官,我們的報案,難道你們不打算立案?剛才你也看到了,你可別說情節沒到立案的標準。」

  今天是鬧大了,宋警官看林琅又不是願意吃虧的主,知道是沒辦法善了,只好說:「那就請林同志你們和我們會警局正式做個報案筆錄吧。」

  林琅笑著說:「這樣啊。不過今天我還有點事。最遲後天,我們會去你們警局正是報案,順便做個正式的筆錄。」

  他笑著問:「對了,案子的追訴期,不會這麼快就過了吧。」

  「當然不會。」宋警官苦笑。

  這都是什麼事啊。出警,卻只將報案人給捉回去了。

  但他沒辦法。林琅確實有協助調查的義務。但這個義務,現在沒有限定期限。除非警局開出了傳訊通知書,不然林琅可以有理由拒絕馬上就去。

  更何況,林琅已經承諾會晚一點去做筆錄。

  他還能說什麼?

  事情搞清楚了。林琅他們連一刻也不想再在這個酒店呆了。

  展文本來想著房子依然開著,等林琅回來了,還住那。現在他不管酒店經理低聲下去賠禮道歉,反正就是要馬上去退房。

  隗軒和林琅他們先離開了酒店,去外面車上等著他。

  他們在車上等展文時,邱馨薇就沒忍住問:「師兄,我們真的要告他們啊?我們也沒有損失,能告贏嗎?」

  隗軒也有疑問:「林琅你是想將事情鬧大吧。」他也覺得警方甚至不可能立案。因為林邱馨薇沒有受到多大的侵害,最多就是受了點委屈。但中國講究以和為貴,民事糾紛,調解為主。就算傷了人,也可以教育批評作罷。

  這個尿性,大概是錢都拿去修路修橋,沒錢建監獄養成的。正是因為這個尿性,他覺得立案的可能性不大。

  林琅笑著說:「誣告陷害罪,只要是捏造犯罪事實等方式,向國家有關機構告發,意圖讓他人遭受刑事追究的行為,就屬於誣告陷害罪。這個罪不以結果,而是以過程定罪。

  「他們報案了,滿足『向國家相關部門告發』的條件。而且那個女人多次說要將我們送進監獄,滿足『意圖讓他人遭受刑事追究』的條件。捏造犯罪事實,剛才已經證據確鑿了。」

  他又對邱馨薇說:「刑事案件。只能由公訴機關起訴。但是我們可以報案,要求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只要我們報案了,能不能起訴,我們做不了主。不過至少可以噁心一下他們。」

  邱馨薇不解了:「那如果讓警察以偷竊罪立案,那個男人不是更容易入罪嗎?」

  林琅心說「傻姑娘」,笑著解釋說:「如果那樣。只要那個女人說一聲誤會,警方就只能撤案了。」

  而且,那個姓陳的女人才是讓邱馨薇不高興的人,他怎麼可能放過了?

  邱馨薇一想還真是那樣。如果那個女人說,那個男人沒偷,那就沒了苦主,也沒了犯罪主體了。

  這時,展文上車:「你們在說什麼呢?」

  隗軒跟他說了。

  展文沒有評價,只是給林琅豎了一個大拇指:「林琅剛才那招很高。如果真讓警察將那件定性,這件事也許就這麼不明不白混過去了。」

  林琅也給了他一個拳頭:「剛才文哥配合非常默契。」

  他咬定了要立案,就怕那兩位串供。現在展文那麼一說,那兩位就有了矛盾。男人給姓陳的丈夫帶了綠帽。被這麼一宣揚,頭上的草原都能養董小姐了。

  而且林琅手裡拿著證據,如果姓陳的老公擺平了案子,不予立案。那林琅可以將證據傳上網。

  他可不是什麼都沒有蟻民。能擺平案子,卻擺不平林琅。姓陳的老公頭上的草同樣茂盛。

  所以,姓陳的老公不會輕易放過那個男人,想要減輕刑期,就很有可能會將姓陳的女人扯進來。還能威脅姓陳的老公。

  那林琅將姓陳的那個女人扯進這個案子的目的就達到了。

  展文笑著跟他碰了一下拳頭,問:「剛才沒吃飽吧。我們再找個地方吃點,吃飽了再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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