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五章 小黑撞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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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的焦點就在於,證明雙方存在不存在勞動關係的舉證責任在哪一方,因為雙方證據都不是很足,勝訴與敗訴,就看誰負舉證責任了,如果公司負有舉證責任,而它舉證不能,那麼他就敗訴。

  而如果勞動者負有舉證責任,那麼他要是舉證不能的話,那就要承擔敗訴的後果了。

  法官總結了案件的焦點,就讓雙方圍繞這個問題進行辯論。

  孟浪先說道:「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原告認為,法律不強人所難,原告第一天去被告處上班,不可能擁有與被告正式形成勞動關係的相關證據,比如工資卡,公司職工胸牌等能證明是公司職工的證據,而被告也承認原告是在被告處發生的事故,因而除非有反證,證明原告不是被告的職工,否則應當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被告主張原告在被告處發生事故,當時是在面試,是讓原告炒幾個菜嘗嘗,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他們要負有舉證責任,現在他們沒提交相關證據,就說明不是在面試,而是原告所說的正式用工,因而原告認為,被告的主張不能成立,原告所說的情況為實,應當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

  孟浪一說完,被告律師馬上說道:「被告認為,這是確認勞動關係之訴,不應當適用舉證倒置原則,正像剛才原告律師所說,誰主張誰舉證,現在原告主張是存在勞動關係,就應當負有舉證的責任,現在舉證不能,自然就沒法確認雙方的勞動關係,我們提出是面試,只是反駁他而已,不需要提交證據,關鍵是他有沒有提出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這個舉證責任應當是原告的,而不是被告的。」

  被告律師說的是理直氣壯,似乎是勝券在握,孟浪聽了,抿起嘴唇想了想,反擊道:「原告剛才講了,法律不強人所難,原告無法提出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並非舉證不能,而是無法舉證,舉證不能,我要承擔敗訴責任,但是無法舉證是一種客觀存在,你總不能讓我拿出一個不存在的東西來舉證,原告第一天去上班,不可能擁有那些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現在的證據是,原告是在被告處受的傷,原告在被告處,要麼是在工作,要麼就跟被告所說的那樣是在面試,如果證明是面試,那自然就排除了用工可能,同樣如果證明不了是在面試,那麼就是在用工,舉證責任應當在被告處,無論被告如何去否認這個事情,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原告是在面試,就應當確認雙方存在勞動關係!」

  孟浪說完這些話之後,被告律師又想再說什麼,法官卻是制止了他,說道:「你們雙方的意見本庭都已經記錄在案,法庭辯論就到這兒吧,會後可以提交書面代理詞。」

  被告律師看上去似乎意猶未盡,孟浪見了,真想狠狠地懟他們一懟,這個案子真的是不好確定會不會勝訴,有些案子總是會讓人覺得無法把握,這就是其中之一。

  等到散庭的時候,牛昭的同學情緒不是太高,因為他覺得案子不一定能勝訴,而被告方律師看上去有些志得意滿,似乎他們馬上就要勝訴似的。

  牛昭便安慰她同學,讓他不要擔心,好好養傷,人生還早著呢,千萬別因為一點挫折而灰心喪氣。

  她的同學也不想喪氣,然而面臨這種情況,豈是局外人能理解的了的?

  回去之後,孟浪也是在琢磨這個事情,到底能不能勝訴,這時他忽然感到光明空間裡面有動靜。

  他給嚇了一跳,連忙進去看了一看,進去後,更是給嚇了一跳,只見小黑正在往一棵樹上撞,撞的樹都抖動起來了。

  孟浪連忙跑過去抱住它,問它怎麼了,小黑自然還不會說話,只是叫個不停,角還四處撞,這把他給嚇壞了,心想小黑髮病了嗎?還是發瘋了?

  孟浪連忙呼叫光明老頭,半天,光明老頭出來了,他忙問。

  光明老頭便悠悠說了一句:「小黑有靈性了。」

  「什麼有靈性?」孟浪不解地問。

  光明老頭道:「小黑是法獸,正義的化身,誰不正義,它就會有所感應,進而發怒,你剛做的這個案子,它感應到了,所以便出現這種情況?」

  孟浪一聽,愕然了,道:「那怎麼辦?」

  光明老頭道:「你不用管它,它在發泄自己,發泄出去之後,就好了。」

  孟浪再次感到愕然了,小黑還是一個憤青?網絡噴子?網絡噴子喜歡在網上噴,它就喜歡去撞樹?這要是長大了,可怎麼辦啊,這棵樹肯定不經它撞,時間長了,這裡的樹,豈不是都要讓它給撞倒?

  「那怎麼才能讓它不出現這種情況呢?」孟浪問。

  光明老頭道:「除非你能幫當事人主持正義,它就不會撞了,但實話跟你講,它撞樹對你是有利的,你搞不定的事情,它能幫你搞定,撞樹也是一種感應,會慢慢影響到人心的。」

  聽了這話,孟浪不知是什麼意思,光明老頭也不給他講的太明白,如果小黑撞樹對他有利,那就讓他撞吧,反正它現在也撞不倒樹,它天天在這裡多無聊,撞樹也是一種娛樂的方式。

  光明老頭和他說完話,就消失不見了,孟浪留下來又陪伴了小黑一會兒,小黑見他來了,慢慢情緒就穩定下來,見狀,他就給它餵了食物。

  在光明空間裡頭呆了一會兒,他便從裡面出來,然後又想了一想牛昭同學的案子問題,現在他也沒有其它的辦法了,只有看法官怎麼看這個問題,如何來認定,如果法官不認同原告的主張,案子就敗訴了,他就準備好上訴,再給牛昭同學爭取爭取。

  而在他忙著牛昭同學案子的同時,李光的搶奸案件,他也沒有閒著,很快就進入了審查起訴階段。

  說來也巧,李光案的主辦檢察官又是上次與他對庭的公訴人,他一去檢察院閱卷,順便想跟公訴人溝通一下,結果就見到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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