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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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是法國版的宣言,實則就是將美國憲法精神、盧梭主義再加上本土陳情,雜糅在了一起。

  比如宣言的第一條「人生來就是而且始終是自由的,在權利方面一律平等」,差不多就是美國獨立宣言的翻版。

  而宣言的第三條「整個主權的本原根本上乃存在於國民(La Nation)。任何團體或任何個人皆不得行使國民所未明白授予的權力」,和第六條「法律是公意(la volonté générale)的表達。每一個公民皆有權親自或由其代表去參與法律的制訂。法律對於所有的人,無論是施行保護或是懲罰都是一樣的」,則明確地來自於盧梭主義。

  而宣言的十三條「為了公共武裝力量的維持和行政的開支,公共賦稅是不可或缺的。賦稅應在全體公民之間按其能力平等地分攤」則很明顯地帶著之前陳情書的色彩,畢竟三級會議召開就是為了革新稅制,而第九條「一切為羈押人犯身體而不必要的嚴酷手段,都應當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體現了陳情書里對王室密札逮捕、刑訊逼供政策的強烈反對。

  此外宣言關乎宗教信仰的條文也很有意思,它是第十條,即「任何人不應為其意見甚至其宗教觀點而遭到干涉,只要它們的表達沒有擾亂法律所建立的公共秩序」,這很清楚表明,法國的人權宣言主張的是宗教自由,也即是說有信仰各類宗教的自由,更有信和不信宗教的自由。其實在制定人權宣言的過程里,許多教士出身的議員都提案,希望把天主教立為法國的國教,可卻遭到米拉波伯爵為首的激烈反對——議員里有部分信奉路德宗、加爾文宗的,還有信奉富蘭克林的「自然神教」(認為上帝就是自然世界),也有許多壓根就是無神論者——所以他們不想搞出個國教來,不想被天主教所束縛,這樣會引起他們關於胡格諾戰爭、路易十四廢除南特敕令迫害異端等不好的記憶來,於是人權宣言索性推出「宗教自由」來,另外它在開頭的那句話同樣有說道,即「制憲會議在上帝面前並在它的庇護之下,宣布人和公民的自然權利」,這句話先表明國民制憲會議依舊是信奉宗教的,但卻使用了「上帝」即Etre Supreme(也可以翻譯為至高的主宰),沒有使用天主教里的「天主」(Dieu),便是考慮到「天主」讓信仰其他宗教派別或不信教的法國人難以接受,而「Etre Supreme」這個詞彙更為抽象,也更容易被所有人接受。6

  整個人權宣言產生的過程是艱辛的,最早穆內主張:「成立個宣言起草小組,一旦把宣言給起草好,制憲會議便立刻投票,決定整體是通過還是不通過,不必要反覆修改。」

  但很快,議員們就開始對宣言裡的枝枝節節進行激烈的爭論辯駁,曠日持久。當時有兩位旁觀的外國友人,一位是來自瑞士日內瓦的達姆特先生,他評價說:「宣言草案的討論雜亂無章,很多人只顧大談自己的空想,這裡好像是中學課堂」另外個則是德國銀行家佩雷戈,他對合作夥伴菲利克斯抱怨說:「你看看你們的這個宣言,人權條文是英國和美國的,政治條文上則是搬盧梭的,宗教自由我覺得是照抄德意志的,亂透了,你們國家的議員們吵起來,簡直就是女巫的安息日。照我看,為什麼國民制憲會議要一千五百人參與?太多了太雜了,三百名精英足矣。」

  另外,在宣言制定里,國民制憲會議進一步分裂了。

  第一條「人生來就是而且始終是自由的,在權利方面一律平等」,就遭到馬盧艾、穆里、卡扎萊斯的強烈抵制。

  出身修道院的穆里,直接就此條發言:「這條簡直是滑稽,就好像我們把全法國的民眾抬上了高山的巔峰,給他們看到種種人權啊民權啊自由啊平等啊諸如此類的美景,讓他們羨慕讓他們渴望,但看完後,我們卻要對他們說,下山吧,回到現實世界裡去吧!既然人和人之間會因財富、學識、出身等,註定不可能完全平等,既然民眾不得不走下山,享受不到高山頂的福,那麼我們又為何要抬他們上山呢?」

  馬盧艾則說:「賦稅應在全體公民之間按其能力平等地分攤,這種平等是什麼?也即是說財富多的該多繳,財富少的則少繳,最終就是財富多的在履行更大的義務同時,得到更大的權益,然後這又催生了新的不平等,豈不是和其他條文互相衝突?」

  卡扎萊斯直接問:「宣言裡沒有說,法蘭西該是個什麼政府來統治,國王和國民會議該是什麼關係,中央和地方該是什麼構造,我國和外國又該是什麼關係,統統都沒說!那麼立憲革命,到底如何去做呢?」

  對此,穆內的解釋就是:「宣言裡只是確立原則而已,更多的細則將在憲法和以憲法為本的各類法律里制訂。」

  既然宣言已經被制出,很快國民制憲會議便開始組建各個委員會了,其中部分人參與「立法委員會」專門負責制憲,此外還有個「糧食委員會」來解決巴黎的饑荒,而身為巴黎郵政司一把手的菲利克斯.高丹,則坐上了「聯絡委員會」的頭把交椅:負責巴黎、凡爾賽和外省間,及國民會議和王室宮廷間的通信工作。

  但到了七月二十八日,當米拉波伯爵和聯絡委員會主席菲利克斯,將之前廢除全部封建權利及人權宣言的國民會議法案,交到凡爾賽王宮裡時,國王路易十六卻又變卦了,「朕必須要保護貴族和教士們的權益,你們的這些法案都是害人不淺的,朕是絕不會批准的!」

  米拉波和菲利克斯急了,覺得和這個憨憨不可理喻,便前往小特麗亞農宮覲見了王后瑪麗.安托瓦內特。

  王后則明言:「法案里沒有說清楚國王和國民會議權力誰大,國王到底還享有哪些權力?最起碼,還有沒有立法權?如果沒有,那何必將法案提交來讓陛下簽署批准;如果有,那又為何不邀請陛下參與指導制憲呢?」

  「王后陛下,權力的分配都好商量,但先請批准這些法案,不然會在國民會議里,會激起第二輪反對國王和您的浪潮,那樣的話,迴旋起來就困難了。」菲利克斯對王后的觀感還是不錯的,便這樣說。

  而米拉波伯爵則直接說:「如果委任我為大臣,我有信心保留國王陛下的大部分權力!」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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