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請賞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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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李豫初登基後的一系列賞罰詔令,李汲頗不以為然,便私下裡向李适探問。

  首先——「聖人因何不立殿下為太子,而要命以元帥啊?」

  李适回答道:「這是孤向聖人所請。河北未定,賊勢方熾,孤乃望能身將大軍,出而討賊,安定國家社稷。而若被立為太子……」頓了一頓,嘴角一撇:「孤可不想才脫百孫邸的囚籠,又入東宮縲紲啊!」

  李汲一挑眉毛,問道:「自上皇以來,便囚諸子於十六王宅,即便太子也不能外,父子相疑,一至於此……然殿下終究不同,今上踐祚,多賴殿下之力,必無疑忌之理啊,即便做了太子,也不至於再遭幽禁吧?」

  李适回答:「便如此,終究沒有太子將兵出外之理啊。且……」本來想說:「說不定正因為我立了大功,老爹才更疑忌我呢。」最終卻還是咽了,沒敢說出口。

  李汲提醒他:「德性易馳,恩寵易衰,聖人又不是只有殿下一個兒子,還須早定儲位,以免節外生枝為好。且,聖人何時迎回沈妃?」

  其實還有一問,那就是:「你爹打算立你娘做皇后麼?」

  倘若李豫肯立沈妃為後,那麼李适就是妥妥的嫡長子,根基牢固,則儲位不說百分百吧,也有八九成的機會脫不出李适掌心。但問題是李豫對沈氏早就寵衰恩盡啦,如今最寵愛的是另一名側妃獨孤氏。

  獨孤氏也是有兒子的,即李豫第七子、延慶郡王李迥。則若獨孤氏為後,李迥便能以嫡子的身份,威脅到李适了。

  此外,李豫次子、益昌郡王李邈,也有一定的問鼎資格。因為李邈生母崔氏,曾經是李豫廣平王時代的正妃,雖說後來被迫離婚了吧,但李邈論起出身來,終究要比李适高貴些——除非沈妃被立為皇后。

  ——崔妃生育二子,還有一個召王李偲,倒可以不論了,因為李偲已在五年前被祖父李亨收為養子,從此一躍而成為李适的十一叔……李汲也腹誹啊,你們家還真是奇怪,剛死的混蛋皇帝也慣能出妖蛾子。

  李适聽了李汲的話,半晌沉默不語,最終一擺手:「且先定了亂事,再說吧。」

  就此收束這一話題,李汲又問:「則為何要尊老閹為『尚父』?」

  「尚父」之稱,始於興周名臣呂望,也就是民間傳說里的姜太公。歷代對其二字,俱有兩解:「尚」,一說是崇尚之意,一說是呂望之字——故謂「姜尚」;「父」,一說同「甫」,男子之美稱也,一說是指父輩。

  也就是說,兩字都往低里論,是周武王親切地稱呼呂望之字,而不呼名,以示恩寵——李汲本人是傾向於這種說法的。但大多數儒者的意見,還是認為兩字都應該往高里論,是周武王以父輩敬待呂望,相當於叫他:「我尊敬的叔父。」

  無疑,李豫設此名號,以稱李輔國,也是後一種意思。

  李汲心說這都已經滿朝敬呼「五父」了,皇帝又跳出來拾人牙慧,尊為「尚父」,那老閹的尾巴還不翹到天上去啊?有必要這麼寵著他麼?

  李适微笑著反問道:「聞長衛近常讀史,可知師尚父(呂望)之後,李輔國之前,其誰曾冠此號啊?」

  李汲腦子一轉,不禁悚然——「董卓!」

  李适點點頭,壓低聲音說:「先帝方崩之時,李輔國便有橫奪北衙禁軍之意,幸虧長衛點醒,聖人才能不中其圈套。然而此番宮變,李輔國實立大功,且又黨羽遍布朝中,聖人甫登基,實不宜懲處之,恐生變亂。因而尊以虛號,以阻他入政事堂……」

  當日李豫才脫災厄,心旌搖盪之下,見李輔國領兵前來護衛,自然要說幾句嘉勉的話,但不合情急之下,口出誆言:「想來聖人聽聞,是必肯拜李公為相的……」

  本來一腳開球,打算踢給老爹,沒想到一轉眼老爹就掛了,李豫自己變成了「聖人」,則李輔國肯定希望他能夠兌現承諾啊。

  實話說李豫並不喜歡李輔國,往日不過虛與委蛇罷了——即便要信用閹宦,他也肯定考慮程元振,或者竇文場、霍仙鳴等人,至於老爹留下來的李輔國、魚朝恩,所謂「一朝天子一朝臣」,遲早要靠邊兒站。

  因而據李适所說,李豫這是假以虛名尊崇,為了阻止李輔國進入政事堂。

  李汲想了想,問:「聖人果然命殿下來問我,想要什麼賞賜麼?」

  其實此次宮變,李汲在其中所起的作用並不是很大,但卻非常關鍵,連續兩次救下了李豫的性命;加上有李适居中保舉,則在李豫看來,唯長衛是朕心腹之人也——次為程元振,至於馬燧、李晟等,只能算是才剛投效的,還不可盡信。

  因而特遣李适來問李汲,除了官升五品,聖口贊為「鍵俠」,你還有什麼要求沒有啊?

  李适點頭:「復有何請,長衛可以直言不諱。」

  李汲掰著手指頭,說:「則臣有三請。」

  李适心說你胃口還挺大——「盡可明言。」

  「其一,請聖人下詔,召家兄還朝。」

  李适撫掌而笑:「此聖人與孤之本願也,何必長衛開口懇請?」

  李豫原本是因為老爹的關係,才對李泌敬待以師禮;其後出任兵馬元帥,李泌為長史,帥府中事務,基本上都由李泌處理,實在是李豫須臾也離不得的臂膀,就此更愛其才。尤其「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李亨在位時所命諸相,有驕縱的,有顢頇的,有怠惰的,有素餐的,不能說全是污糟玩意兒吧,但比起李泌來,差距極其的明顯。

  因而李亨還在的時候,李适就曾多次向祖父建言,應該召回李泌,委以國事,李亨哼哼哈哈的,貌似深以為然,偏偏就是拖著不辦。李适再向李豫進言,李豫明確表態:「若孤踐位,必委國事於長源先生。」

  因而今天李汲一提起此事來,李适便笑道,這還用你說啊,只是——「衡山雖大,以國家之力,覓得長源先生行蹤,應該不難。然恐先生醉心於修道,不肯應命,奈何?」

  李汲答道:「家兄昔日辭去,以為天下將定也;而今蹉跎數載,賊勢仍熾,則但聖人誠心訪求,必無不應之理。」頓了一頓,又道:「昔日先帝強披紫袍於家兄之肩,難道今上就不能強擄他到長安來嗎?」皇帝要真鐵了心用你,你還能跑得了?

  李适笑笑:「如此,便太過不恭了,並非待賢之道。還望長衛也修書一封,述孤父子渴盼之意,幫忙相勸長源先生出山相助。」李汲點點頭,說行啊,我一會兒就寫。

  李适又問:「則長衛所請二事為何?」

  李汲一咬牙關:「請殺李輔國、魚朝恩等誤國權閹!」

  李适面色一沉:「此亦孤之願也。」但跟第一事不同,他沒說同時也合乎老爹李豫的想法——「只是聖人方踐祚,人心未穩,不宜急圖。長衛且稍安勿躁吧。」

  李汲也知道,這會兒下詔除殺二閹,時機未到——尤其魚朝恩,久監諸軍於外,他目前能量究竟有多大,李汲本人也不是很清楚。於是關照道:「但望殿下與聖人,記得李汲今日之言。」

  「其三事為何?」

  李汲雙手一攤:「殿下曾許諾過臣,難道忘記了麼?」

  李适神情有些茫然:「孤許諾長衛之言頗多,所指是哪一樁?」

  李汲心說你許諾過我什麼啦?全是虛的,就只有一句稍稍實在些——「臣請將十萬軍為國靖難,東平亂事,西御蕃賊,難道殿下忘記了麼?難道還要留我在宮中,執戟為衛?」

  我是對李亨徹底灰心失望了,而把希望暫且寄托在下一代身上,為了扶保李豫順利登基,這才答應加入禁軍的啊。如今李豫如願得償,總該把我給外放出去了吧。別以為光升兩級官就能了事兒!

  李适笑笑:「今晉長衛五品,正為此事也。」

  唐朝官制,高下九品,以及流外,服分五色,而每次易服色,都是一道大坎兒,輕易難以逾越。首先是從流外得入流內,換穿青袍(其實是碧色,高宗朝因怕「深青亂紫」而給改了);其次八九品到六七品,換穿綠袍;然後六七品到四五品,換穿朱袍……

  著朱袍就算是高官顯宦了,從中層躋身高層,這道坎兒不是那麼容易過的——當然啦,僅就文職而言,如李晟進為三品,都可以穿紫袍了,成色比起李汲如今的朱袍來,其實差一檔次。

  李适的意思,給你李汲高品,就是為了可以文官之身,出外典軍——起碼也能做一州刺史了,有領兵之權。只不過,還不能急啊——

  「今兵部郎中之命,不過寄祿而已,長衛本職還是英武軍長史,要為聖人抓牢北衙禁軍。且待除去李輔國,禁中無憂後,再放出外。」

  你若現在甩袖子一走,李輔國分分鐘將黑手插入北衙,你信不信?到那時候,聖人必有所忌——怕再來一場宮變啊——就不方便剷除他啦。

  「且,」李适笑笑,「長衛尚未婚娶,難道這便忍心拋下新婦,獨往外鎮去麼?」

  李汲輕輕嘆了口氣:「國喪之中,也不知道何日才能復定婚期了……」

  他是在宮變第二天返家的,青鸞已經被送了回來,但崔棄卻也再次芳蹤杳然。詢問之下,才知道當日青鸞並沒有離開家門,只是在屋中灑掃,突然間就被人蒙住了口鼻,才掙扎兩下,便即暈去。醒來後,已身在一間黑屋之中,被綁縛了手腳,堵住了嘴巴。

  然而時間不長,她便獲救,只是前來救援的並非崔棄,而是幾名大漢,自稱是李汲的朋友,許諾明日一早,城門打開,便護送青鸞返回平康坊家中去。對於被擄的經過,青鸞驚怕之餘,記憶已然模糊、混亂,仿佛做了一場噩夢似的。

  只是在李汲反覆追問下,描述當晚的情境,估計囚禁她的小黑屋,應該距離望春樓並不太遠。

  李汲很感激崔棄,很想要當面道謝,可惜崔棄再不肯露面——雖然商定了婚事,李汲也認識了崔據,但以這年月的習俗,終究不方便親自登門去找未婚妻啊。本來李隆基駕崩,就使得李汲的婚期被迫延後,如今李亨也掛了,真不知道會拖到猴年馬月去——照道理來說,這國喪是不能累加的吧?應該吧……

  李适安慰他:「也無須耽擱太長時間。」

  中國是禮儀之邦,其禮概分為五,即:祭祀之事為吉禮,喪葬之事為凶禮,軍旅之事為軍禮,賓客之事為賓禮,冠婚之事為嘉禮,違禮也往往回觸犯國法。但即便如此,因為門類太過瑣碎,條文常有變更,所以除了一些飽學宿儒外,很少有人能夠諸禮貫通。

  尤其是老百姓,還有李汲這種天性重法超過重禮之人,往往要等事到臨頭,才會去找明白人諮詢——尤其國喪,有可能一輩子都碰不上一回皇帝駕崩啊,遑論一月之內連死倆呢。

  好在李适告訴他,自後周明帝以來,國喪期內,就不再禁止百姓嫁娶。當然啦,也不能這邊兒皇帝發喪,你那邊兒敲鑼打鼓吹嗩吶迎新婦啊,一般總得釋服(脫下喪服)之後才成。

  按照周禮,父母之喪須守三年(實際上是二十七個月),其周年為小祥,二年為大祥,直至釋服。而唐代規定,無論軍民人等,接到山陵崩的敕書之後,持喪三日,即可釋服。至於皇帝本人,三日聽政,十三日小祥,二十五日大祥,二十七日釋服——把一個月濃縮成了一天。

  李适說了,你終究已是朝廷高級官員,跟庶民百姓不可相提並論,最好等到皇帝釋服之後,你再迎親——也就一個月左右吧,無須等待太長時間。

  然而——「令岳怕是也堅持不了多久了吧?若崔光遠逝去,其女理當守喪三載……」這是壓縮不了的——「則長衛的婚事,便遙遙無期了。」

  言下之意,趕緊搶在崔光遠掛掉之前,把他閨女兒娶回家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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