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禁止販奴
完成了卸貨工作後船隊便解散了,戰俘們在軍隊的看管下被送到羅馬競技場進行臨時安置,為了給這幫傢伙騰空間李昂甚至不得不將大競技場戒嚴並取消了好幾場預定的角斗大賽。
雖然看熱鬧的人群散去了,但這件事卻遠沒到結束的時候,倒不如說這群戰俘對羅馬帶來的影響才剛剛顯現。
之後的幾天,李昂都忙於安置戰俘和籌劃修建專用戰俘營的工作根本無暇他顧,所以並不知道自己手裡的這批戰俘到底引起了多大的轟動。直到他終於閒下來有足夠的心力去關注這些事情的時候,羅馬的公爵才意識到事情有點大條了。
至於說有多大條呢?這麼說吧:
捲毛仔林·貝魯奇在成了李昂的顧問後,他和他的家族在白港的地位便水漲船高,如今隱隱有了那麼點掃地僧的意思。但即便地位崇高如斯,這人卻依舊遞了三份來自不同商人團體的信件給李昂——天知道那些傢伙為了請動林·貝魯奇到底付出了多少代價。
一邊在小本本上記下『找個機會敲捲毛仔一筆』這樣的字樣,李昂一邊閱讀各地提交的報告,然後他忍不住笑出了聲。
報告上普遍透著一股怨氣,官員們抱怨說有太多人來打聽那些俘虜的消息,這些傢伙大大拖累了他們的工作效率,甚至連日常的基本工作都已經受到了影響。而關於賄賂的相關報告也是:羅馬的生化人官員會主動匯報和上交他們收到的非法財物,毫不意外報告中此類案件的數量提升到了令人害怕的程度。
人們興奮至極的談論著相關事宜,但李昂卻從沒考慮過要把自己手頭的這些戰俘拿出去賣掉。
原因也很簡單,羅馬絕不允許任何人口貿易存在。雖然這些傢伙並不是人類,但是作為擁有完全智慧的生物,將他們像貨物一樣擺在攤面上任人挑選這種事,只要是一個三觀正常的人類就很難認同這種行為。
然而李昂能做的實在很有限,他又不能把這些騷擾官員商人吊起來打一遍。
更何況在這個世界上人口貿易是一種正常且正當的商業行為,頒布了人口貿易禁令的羅馬才是小眾的那一方。
李昂想了想,決定還是乾脆把這件事情徹底掰扯清楚——他打算用法律條文的形式將人口貿易禁令固化下來,從『公爵的命令』變成羅馬法律條文的一部分,還要大肆宣傳相關的法律條文,讓羅馬這地界上混飯吃的每一個人都知道這塊土地禁止販奴。
法律條文要儘可能完善,不給人鑽漏洞的機會,所以要從『奴隸』的定義開始。
『……當智慧生物A被剝奪了與生俱來的自由,自身以物品或財產的形式歸屬於另一智慧生物B時,即可認定A是B的奴隸。羅馬的法律不認可任何形式的奴役行為,除了羅馬公爵本人外沒有任何人或團體有權力其它智慧生物的自由與基本人身權利……』
起草法律條文從來都不輕鬆,光是一個定義『奴隸』的概念就讓李昂消耗了不少腦汁。
雖然概念本身一點也不複雜,但是要精煉、準確又邏輯嚴密的將這個概念轉化成文字卻定沒有那麼簡單。至少作為一個非法學專業人士,李昂可以說是絞盡腦汁反覆修改才終於拿出了一版比較滿意的結果。
他特意強調了『智慧生物』這個概念而非單純的人類,就是為了避免有人以『它們只是野獸』為藉口鑽空子。
至於說什麼是『智慧生物』而什麼是普通野獸,這還不是公爵大人動動嘴皮子的事情?如果有必要的話,指著別人家的貓說他在奴役智慧生物也不是不行,反正都是欲加之罪有個差不多的藉口就行了。
相比定義什麼是奴隸,法律條文的起草工作反而簡單的多。
只需要寫好那些行為是違法、哪些行為是犯罪就行了,最多加上對應的處罰條例比如捕奴一律死刑、販賣奴隸一律沒收所有財產、購買奴隸一律罰款之類的。整體來說懲罰非常嚴苛,但周圍人也沒覺的的有什麼不對的。
只有一種情況下懲罰會比較輕:在境外建立了奴隸主與奴隸的關係。
這種情況在進入羅馬時需要進行申報並強制解除人身依附關係,而不主動申報或者故意不配合將視同捕奴行為依法處理。
將法律相關的東西起草完畢後,李昂叫來一名衛兵,讓他把自己的手稿交給羅馬法庭,讓他們審一遍看看有什麼漏洞需要填補。羅馬法庭那邊其實並沒有立法相關的職能,之所以叫他們參與是為了讓這些傢伙站在訴訟者和司法者的角度,儘可能賭上法條上可能存在的任何漏洞。
這個行動是卓有成效的,雖然大體上沒有什麼問題,但法官們提出了不少細節上的建議,其中相當一部分還是很有價值的。
法庭那邊審閱完覺得沒有問題後,李昂便會正式頒布這些法律條文,同時還要在港口和城市之類的地方張貼告示大肆宣傳——尤其要重點宣傳嚴酷的懲罰,儘可能打消那些商人們鋌而走險的想法。
李昂沒想到的是,等到法律條文頒布後,真正引起軒然大波的不是禁止人口貿易本身,而是李昂對『智慧生物』的定義。
關於這件事他其實沒有想太多,只是基於一個現代人的基本三觀,他認為任何智慧生物被當做物品買賣和持有都是無法忍受的罪行。李昂身邊的官員和侍從要麼是生化人,要麼是聖國老家派來的訓練有素的僕役,並不會對領主的決策指手畫腳。
所以李昂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言論給原住民造成了多麼巨大的衝擊。
將人類和尖耳朵、一身毛的、長犄角的這些牛鬼蛇神等而劃之,在李昂看來沒什麼問題,但是在原住民看來問題可大去了——將美麗且高貴的萬物靈長與那些沒能完全脫去動物表象的怪胎混為一談,這是何等的褻瀆和瘋狂啊?
作者的話:明天講課,你們懂得。
雖然看熱鬧的人群散去了,但這件事卻遠沒到結束的時候,倒不如說這群戰俘對羅馬帶來的影響才剛剛顯現。
之後的幾天,李昂都忙於安置戰俘和籌劃修建專用戰俘營的工作根本無暇他顧,所以並不知道自己手裡的這批戰俘到底引起了多大的轟動。直到他終於閒下來有足夠的心力去關注這些事情的時候,羅馬的公爵才意識到事情有點大條了。
至於說有多大條呢?這麼說吧:
捲毛仔林·貝魯奇在成了李昂的顧問後,他和他的家族在白港的地位便水漲船高,如今隱隱有了那麼點掃地僧的意思。但即便地位崇高如斯,這人卻依舊遞了三份來自不同商人團體的信件給李昂——天知道那些傢伙為了請動林·貝魯奇到底付出了多少代價。
一邊在小本本上記下『找個機會敲捲毛仔一筆』這樣的字樣,李昂一邊閱讀各地提交的報告,然後他忍不住笑出了聲。
報告上普遍透著一股怨氣,官員們抱怨說有太多人來打聽那些俘虜的消息,這些傢伙大大拖累了他們的工作效率,甚至連日常的基本工作都已經受到了影響。而關於賄賂的相關報告也是:羅馬的生化人官員會主動匯報和上交他們收到的非法財物,毫不意外報告中此類案件的數量提升到了令人害怕的程度。
人們興奮至極的談論著相關事宜,但李昂卻從沒考慮過要把自己手頭的這些戰俘拿出去賣掉。
原因也很簡單,羅馬絕不允許任何人口貿易存在。雖然這些傢伙並不是人類,但是作為擁有完全智慧的生物,將他們像貨物一樣擺在攤面上任人挑選這種事,只要是一個三觀正常的人類就很難認同這種行為。
然而李昂能做的實在很有限,他又不能把這些騷擾官員商人吊起來打一遍。
更何況在這個世界上人口貿易是一種正常且正當的商業行為,頒布了人口貿易禁令的羅馬才是小眾的那一方。
李昂想了想,決定還是乾脆把這件事情徹底掰扯清楚——他打算用法律條文的形式將人口貿易禁令固化下來,從『公爵的命令』變成羅馬法律條文的一部分,還要大肆宣傳相關的法律條文,讓羅馬這地界上混飯吃的每一個人都知道這塊土地禁止販奴。
法律條文要儘可能完善,不給人鑽漏洞的機會,所以要從『奴隸』的定義開始。
『……當智慧生物A被剝奪了與生俱來的自由,自身以物品或財產的形式歸屬於另一智慧生物B時,即可認定A是B的奴隸。羅馬的法律不認可任何形式的奴役行為,除了羅馬公爵本人外沒有任何人或團體有權力其它智慧生物的自由與基本人身權利……』
起草法律條文從來都不輕鬆,光是一個定義『奴隸』的概念就讓李昂消耗了不少腦汁。
雖然概念本身一點也不複雜,但是要精煉、準確又邏輯嚴密的將這個概念轉化成文字卻定沒有那麼簡單。至少作為一個非法學專業人士,李昂可以說是絞盡腦汁反覆修改才終於拿出了一版比較滿意的結果。
他特意強調了『智慧生物』這個概念而非單純的人類,就是為了避免有人以『它們只是野獸』為藉口鑽空子。
至於說什麼是『智慧生物』而什麼是普通野獸,這還不是公爵大人動動嘴皮子的事情?如果有必要的話,指著別人家的貓說他在奴役智慧生物也不是不行,反正都是欲加之罪有個差不多的藉口就行了。
相比定義什麼是奴隸,法律條文的起草工作反而簡單的多。
只需要寫好那些行為是違法、哪些行為是犯罪就行了,最多加上對應的處罰條例比如捕奴一律死刑、販賣奴隸一律沒收所有財產、購買奴隸一律罰款之類的。整體來說懲罰非常嚴苛,但周圍人也沒覺的的有什麼不對的。
只有一種情況下懲罰會比較輕:在境外建立了奴隸主與奴隸的關係。
這種情況在進入羅馬時需要進行申報並強制解除人身依附關係,而不主動申報或者故意不配合將視同捕奴行為依法處理。
將法律相關的東西起草完畢後,李昂叫來一名衛兵,讓他把自己的手稿交給羅馬法庭,讓他們審一遍看看有什麼漏洞需要填補。羅馬法庭那邊其實並沒有立法相關的職能,之所以叫他們參與是為了讓這些傢伙站在訴訟者和司法者的角度,儘可能賭上法條上可能存在的任何漏洞。
這個行動是卓有成效的,雖然大體上沒有什麼問題,但法官們提出了不少細節上的建議,其中相當一部分還是很有價值的。
法庭那邊審閱完覺得沒有問題後,李昂便會正式頒布這些法律條文,同時還要在港口和城市之類的地方張貼告示大肆宣傳——尤其要重點宣傳嚴酷的懲罰,儘可能打消那些商人們鋌而走險的想法。
李昂沒想到的是,等到法律條文頒布後,真正引起軒然大波的不是禁止人口貿易本身,而是李昂對『智慧生物』的定義。
關於這件事他其實沒有想太多,只是基於一個現代人的基本三觀,他認為任何智慧生物被當做物品買賣和持有都是無法忍受的罪行。李昂身邊的官員和侍從要麼是生化人,要麼是聖國老家派來的訓練有素的僕役,並不會對領主的決策指手畫腳。
所以李昂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言論給原住民造成了多麼巨大的衝擊。
將人類和尖耳朵、一身毛的、長犄角的這些牛鬼蛇神等而劃之,在李昂看來沒什麼問題,但是在原住民看來問題可大去了——將美麗且高貴的萬物靈長與那些沒能完全脫去動物表象的怪胎混為一談,這是何等的褻瀆和瘋狂啊?
作者的話:明天講課,你們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