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現場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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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日暮決定去實地走訪一下失主,查看一下被盜現場的環境。

  這是夏日暮從原主人筆記本中學來的一種調查方法,現場勘查中,偵查人員為了查明案件事實,收集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和其他證據。會對現場及其周圍可能了解現場,或案件情況的人員進行查訪和詢問。

  入室盜竊案的現場訪問,是案件偵查過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能夠發現犯罪線索,與現場實地勘驗相互印證,為司法起訴提供重要的訴訟證據。

  「智英,你跟我一起去入室盜竊案現場看看。」夏日暮對吳智英吩咐道。

  「好的。」

  吳智英從座位上起身,快速地收拾了一些必要的東西,跟在夏日暮身後。

  夏日暮的兩位助手,分工明確,吳智英主要負責輔助檢察官案件偵辦,李淳哲負責輔助檢察官案件起訴。

  「智英,你有車麼?」走出檢察廳大樓,夏日暮問道。

  「沒有啊。」

  吳智英搖頭,她感覺夏檢事不光性格變了,還失憶了,他好多事情都不記得了。昨天居然問檢察官工資幾號發?他都當了兩年的檢察官了。

  兩人攔下一輛計程車前往新亭洞陽光家園。

  抵達新亭洞後,夏日暮付了2800韓元(23RMB),他摸了摸逐漸乾癟的錢包,感嘆兩公里多一點距離收這麼多錢,大城市真可怕。

  走入陽光家園小區,夏日暮對周圍的環境異常感覺到熟悉,他回家都沒這種感覺,原主人有可能在這裡偵辦過什麼大案。

  憑著對地形的熟悉感,夏日暮找到了一單元1104室。

  「是這裡麼?」

  「是的。」

  吳智英快速的翻閱了卷宗,確認這裡就是被盜的五戶人家之一。

  夏日暮按響門鈴後,等待了數秒。

  一位容貌富態的中年女人打開了房門,她用警惕的眼神看了兩人一眼。

  「你們找誰?」

  「請問這裡是高邦游先生家麼?」

  「他是我先生,你們有什麼事嗎?」女人眼神上下打量夏日暮兩人。

  幸好昨天在總務處補辦了證件,夏日暮掏出工作證遞給中年女人,並做了一個簡短的自我介紹道:「我是南部地檢的夏日暮檢察官,這位是我的助理。」

  女人接過工作證,仔細查看起來,在她的印象里似乎沒人敢冒充大韓民國檢察官,她將信將疑地把工作證交還給夏日暮,側過身子讓出過得,將兩人迎到屋內。

  夏日暮經過女人身邊時,聞到一股濃烈的香水味道,似乎是幾種花香的混合型。

  他坐在沙發上看門見山的說道:「是這樣的,兩個月前您家裡發生了一起入室盜竊,我們這次過來是想再了解一些情況,您能告訴我們嗎?」

  聽完檢察官的話,女人恍然大悟,是兩個月前的盜竊案,她語氣舒緩地說道:

  「夏檢察官,您可算來了,我們等了兩個月,就最開始幾天警察來家裡做過一些調查,到現在就再沒有來過。」

  女人開始喋喋不休,痛斥韓國警方不作為,兩個月了還沒偵破案件。

  夏日暮有些臉紅,根據相關法律,檢察制度奉行的是「檢警一體化」機制,以檢察官為「將」、以警察為「兵」,由檢察官指揮警察偵辦刑案。

  檢察官的偵查權涉及到全部偵查領域,韓國大部分民眾潛意識以為是警方不作為,實際上替檢察官們背了鍋。

  「女士,我想問您幾個問題,案發時間您還記得麼?」

  「我記得,4月16日下午,我從教會做完禱告回來,發現臥室被翻動過,柜子里的現金還有我的一些首飾都不見了。」

  吳智英攤開筆記本,詳細記錄女人的描述。

  夏日暮繼續問道:「您先生什麼時候回來的?」

  「我先生做生意當天出差了,隔天才回家。」

  「平時都有誰在家?」

  「平時就我一個人在家。」

  「您孩子呢?」

  「孩子讀寄宿高中,一般周末才會回來。」

  夏日暮還問了一些看似無關緊要的問題,孩子就讀的學校、每一周的生活費、女主人丈夫當時的出差地和出差原因。

  「我可以看一下案發現場麼?」

  「可以,但是時間太久,警察調查後,我就把家裡打掃了一遍。」

  「沒有關係,我只是想看看被盜竊的現場環境。」

  徵得女主人同意後,夏日暮進入主臥仔細觀察了起來,房間內有一個醒目的大衣櫃占據了整整一面牆,這是朝鮮民族的特色衣櫃。

  「失竊的現金和首飾都放在這個衣櫃抽屜里。」女人指了指衣櫃的上下隔層間的抽屜,上面有一些精美的漆紋。

  夏日暮從兜里掏出一枚放大鏡,他模仿福爾摩斯的勘察方法,仔細檢查起抽屜上面的紋路。抽屜沒有暴力破壞的痕跡,抽屜鎖孔上面有些細微的劃傷,看樣子是被嫌疑人用工具打開。

  「智英,幫我翻看一下警方的勘察報告,這上面有沒有發現指紋。」

  吳智英快速翻閱卷宗,「警方在當時只找到戶主一家的指紋,並無其他指紋。」

  「阿吉媽(阿姨),這個抽屜您平時有沒有鎖上?」

  「有,我家孩子讀小學時偷過幾次錢,從那時起我都鎖上了。」

  「檢事,她孩子有不在場的證明,當天星期二,他孩子在學校上課,班主任和同學都能證明。」吳智英補充道。

  女主人急忙解釋道:「夏檢察官,我孩子現在很乖的,他不會偷家裡的錢。」

  她很怕檢察官懷疑自己的小孩,她寧願錢找不回來,也不想孩子去審訊室。一旦接受審訊,讓鄰居、學校同學得知了這件事,自己孩子名譽就受損了。

  夏日暮沒有言語,他仔細觀察起主臥室的環境,雙人床、梳妝檯、化妝品、結婚照、矮櫃、立等等。根據筆錄,竊賊目標很明確似乎知道錢藏在什麼地方,臥室翻動極小。

  他撩開窗簾,看了看窗外的景色,馬路、高樓、遠處是一片棚戶區。

  「那邊是哪裡?」

  女主人順著夏日暮的視線看出去,「哦,那邊是新木洞,據說政府準備拆遷那邊區域蓋公寓、商場。」

  「那邊一般居住的什麼人?」

  「大部分都是出租給外來的打工仔,一些外國人也住在哪裡。」女主人說道:「夏檢察官,我就覺得是那些外地人偷的,那些人可沒素質了,垃圾不分類不說,還隨地大小便。」

  女主人對著遠處棚戶區一臉鄙夷的表情。

  夏日暮轉頭說道:「智英,你記下來,回去幫我查查新木洞的人員結構,外來人口比例,從業範圍。」

  華夏有兔子不吃窩邊草的諺語,但是韓國竊賊們懂不懂這個道理就不得而知了。

  做完調查後,夏日暮告別第一起失竊的戶主,出門後他仔細觀察起這棟大樓結構。這是一棟八十年代修建的電梯公寓,無外設的管道、電纜,前後都不具備攀爬入室的條件。

  在八十年代能夠買得起這種公寓房的人家,放到今天也是富裕家庭。

  「智英,第二起盜竊案離這兒多遠?」

  「這條馬路對面的元行小區。」

  「走,我們過去看看。」

  ps:對不起各位老鐵,更新有點慢。推理文必須要做到邏輯自洽,所以我不斷在琢磨每一處故事細節,抱拳,多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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