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俊南(五)
六歲之前雖然我對這個男人的印象並不深,但我知道他至少沒有動手打過人。
可不知是生意失敗讓他受了太多挫折,還是賭博賠錢讓他更加墮落,他連最後的底線也堅守不住了。
那一天他拿了家裡所有的錢,在街坊鄰居的議論紛紛之下離開了家。
我不知道他具體拿了多少,只知道他去南方,繼續做他牌桌上的大生意了。
當街坊鄰居都散去,我媽才打開房門,把我從籠子裡放了出來。
可我並沒有覺得我自由了,反而覺得我被困住了。
她的嘴角有血,臉和眼都在泛紅。
「媽……」我顫抖著叫道,「您怎麼了……」
「沒事兒……沒事兒……」她搖搖頭,「怪媽,怪媽沒用。」
「您……您說哪兒的話……」我頓了頓,「怎麼能怪您呢……」
「媽沒用,要是能多掙錢就好了。」她苦笑著說道,「媽當時要攔住你爸不去做生意就好了。」
「什……什麼……」我不解地看著她,幾秒之後放聲大哭,「媽……應該怪我……我不買那秋蟲兒就好了……我不該買秋蟲兒的……」
這件事從頭到尾都應該怪我。
如果不是我,那個男人不會忽然生氣。
如果不是我,那個男人不會對我媽動手。
所以挨揍的應該是我,不是她。
我被打一頓根本不算什麼,我在幼兒園裡整天打架的。
我恨自己不能穿牆而出,也恨自己不能挨下這頓打。
從那往後,我的生活似乎發生了微不可見的變化。
在胡同兒里的日子本就是這樣,大家住在同一個院兒里,放個屁都能聽得一清二楚,更甭提誰家兩口子打起來了。
一大群人抬頭不見低頭見,這事兒壓根瞞不住。
但大家又好像在遵守著最基本的禮貌,他們不會主動提,只是看你的眼神兒有變化。
原先欺負你的人會對你客氣一點,原先對你好的人也會對你憐惜一點。
院兒里的其他小孩兒會順帶把消息傳到學校里,於是在廠橋兒那一帶我也成了名人。
這種潛移默化的變化甚至比直接遭受歧視還要難受。
因為每個人似乎都表現出了禮貌,我沒有什麼發火的理由。
而至於那個男人……自從他第一次打了我媽之後,好像找到了某種詭異的自信。
他找到了在這個世界上隨便欺辱也無計可施的人,於是開始一次次地對我媽動手。
而我媽也像跟他有著某種決定,每一次二人都會面無表情地先把我關進屋子裡,然後才開始爭吵。
隨後演變成摔盤子摔碗、動手打人、街坊鄰居全都衝進屋裡。
我媽每次都會痛哭流淚,然後跟我說一切都怪她。
我也只是跟著哭,並且告訴她一切都怪我。
我不知道為什麼他們會很默契地把我關進屋子裡才動手,仿佛也是為了保留最基本的體面。
可這到底有什麼作用呢?
他們只攔住了我的視覺,可他們攔不住我的聽覺、攔不住我的記憶、攔不住我的恐懼。
那時候的我不懂大人的世界,但或許大人也不懂我的世界。
「媽……」又一次爭吵之後,我坐在廳里拉住了她,「媽……」
「怎麼了……?」她每次都會露出笑容看向我。
「你跟他離了吧。」我說道,「你別這樣了,我害怕。」
「傻孩子……」她抱住了我,哽咽著說道,「哪有傻孩子勸爸媽離婚的……那他媽畢竟是你爸啊……」
「我同學就有爸媽離婚的……」我也哭著說道,「他整天打人,您甭跟他過了。」
「可是你爸對你很好的。」她放開我,把我拉到面前,一臉認真地說,「你爸以前也是很務實的人,就是這兩年遭受打擊太多了。」
「什麼……?」
「你忘了你三歲的時候,你爸帶你去逛廟會,你看好了一玩具,花了這孫子一個月的工資。」她吸了吸鼻子,邊哭邊笑地說道,「最後你爺兒倆沒錢坐公交,他抱著你一路腿兒回來,給這王八蛋腳丫子都磨破了。」
我媽回憶著曾經的點滴,就像在訴說著最美好的故事。
是,這事兒我確實記得。
我承認這世上每個人都有優點和缺點。
這世上沒有十惡不赦的人,也沒有絕對善良的人。
殺人犯或許曾經幫助過貧困,而聖人也有可能欺凌過弱小。
但是當一個人的缺點你無法忍受時……不是應該果斷的離開嗎?
我承認就連我媽都有一堆缺點。
她做事大大咧咧,有一次騎自行車接我放學,把我落在半道兒,自己騎了個空自行車回來,直到做完了飯才想起我還在小賣部。
她做飯非常難吃,同學們都不愛吃學校的食堂,可那食堂對我來說是他媽天賜的美味。
她滿口髒話,每天除了「他媽」就是「你丫」,讓我小小年紀就學了不少髒口兒。
她一事無成,各種工作都干不長久,幹了半輩子都只能給人打零工。
她疏於管教,讓我每天跟著那些胡同串子瘋玩,她還覺得沒什麼大不了。
她的缺點我可以說一天一夜。
可她愛我。
這個優點足以彌補我能想到的所有缺點。
可那個男人呢?
在我媽眼中,那個男人的優點也足以覆蓋他所有的缺點嗎?
他的優點正在轉變,他的缺點正在顯現。
我曾經很多次地勸過我媽離婚,可每當這個時候她就會說起我爸曾經的優點。
她說那終究是我爸,她說我不應該破壞這個家。
她說單親家庭不僅會被同學看不起,還會影響我以後找對象。
我很痛苦。
我不知道她到底在堅持什麼。
在這個家裡,仿佛我才是那個挑撥離間的小人。
後來我才知道,結婚跟交朋友不一樣。
結了婚的人並不是想什麼時候走就什麼時候走,生而為人,我們有許多東西需要考慮。
房子是那個男人的,不是我媽的。
離了婚,我媽住哪?
難道要在這座城市買一套房?
我媽沒房沒工作,法院會把我判給誰?
判給那個男人的話……我如何活下去?
判給我媽的話……可我們沒地兒落戶口,我去哪兒上學?
活了半輩子的本地人,忽然沒了本地戶口……我們要怎麼辦?
那個年代需要考慮的東西比我想像之中更多。
這些東西也像堅固的牢籠,把我媽困在這座院兒里,哪兒都去不了。
所以我說……
一切都怪我。
如果我沒有出生,或許她就不需要考慮這些事了。
可不知是生意失敗讓他受了太多挫折,還是賭博賠錢讓他更加墮落,他連最後的底線也堅守不住了。
那一天他拿了家裡所有的錢,在街坊鄰居的議論紛紛之下離開了家。
我不知道他具體拿了多少,只知道他去南方,繼續做他牌桌上的大生意了。
當街坊鄰居都散去,我媽才打開房門,把我從籠子裡放了出來。
可我並沒有覺得我自由了,反而覺得我被困住了。
她的嘴角有血,臉和眼都在泛紅。
「媽……」我顫抖著叫道,「您怎麼了……」
「沒事兒……沒事兒……」她搖搖頭,「怪媽,怪媽沒用。」
「您……您說哪兒的話……」我頓了頓,「怎麼能怪您呢……」
「媽沒用,要是能多掙錢就好了。」她苦笑著說道,「媽當時要攔住你爸不去做生意就好了。」
「什……什麼……」我不解地看著她,幾秒之後放聲大哭,「媽……應該怪我……我不買那秋蟲兒就好了……我不該買秋蟲兒的……」
這件事從頭到尾都應該怪我。
如果不是我,那個男人不會忽然生氣。
如果不是我,那個男人不會對我媽動手。
所以挨揍的應該是我,不是她。
我被打一頓根本不算什麼,我在幼兒園裡整天打架的。
我恨自己不能穿牆而出,也恨自己不能挨下這頓打。
從那往後,我的生活似乎發生了微不可見的變化。
在胡同兒里的日子本就是這樣,大家住在同一個院兒里,放個屁都能聽得一清二楚,更甭提誰家兩口子打起來了。
一大群人抬頭不見低頭見,這事兒壓根瞞不住。
但大家又好像在遵守著最基本的禮貌,他們不會主動提,只是看你的眼神兒有變化。
原先欺負你的人會對你客氣一點,原先對你好的人也會對你憐惜一點。
院兒里的其他小孩兒會順帶把消息傳到學校里,於是在廠橋兒那一帶我也成了名人。
這種潛移默化的變化甚至比直接遭受歧視還要難受。
因為每個人似乎都表現出了禮貌,我沒有什麼發火的理由。
而至於那個男人……自從他第一次打了我媽之後,好像找到了某種詭異的自信。
他找到了在這個世界上隨便欺辱也無計可施的人,於是開始一次次地對我媽動手。
而我媽也像跟他有著某種決定,每一次二人都會面無表情地先把我關進屋子裡,然後才開始爭吵。
隨後演變成摔盤子摔碗、動手打人、街坊鄰居全都衝進屋裡。
我媽每次都會痛哭流淚,然後跟我說一切都怪她。
我也只是跟著哭,並且告訴她一切都怪我。
我不知道為什麼他們會很默契地把我關進屋子裡才動手,仿佛也是為了保留最基本的體面。
可這到底有什麼作用呢?
他們只攔住了我的視覺,可他們攔不住我的聽覺、攔不住我的記憶、攔不住我的恐懼。
那時候的我不懂大人的世界,但或許大人也不懂我的世界。
「媽……」又一次爭吵之後,我坐在廳里拉住了她,「媽……」
「怎麼了……?」她每次都會露出笑容看向我。
「你跟他離了吧。」我說道,「你別這樣了,我害怕。」
「傻孩子……」她抱住了我,哽咽著說道,「哪有傻孩子勸爸媽離婚的……那他媽畢竟是你爸啊……」
「我同學就有爸媽離婚的……」我也哭著說道,「他整天打人,您甭跟他過了。」
「可是你爸對你很好的。」她放開我,把我拉到面前,一臉認真地說,「你爸以前也是很務實的人,就是這兩年遭受打擊太多了。」
「什麼……?」
「你忘了你三歲的時候,你爸帶你去逛廟會,你看好了一玩具,花了這孫子一個月的工資。」她吸了吸鼻子,邊哭邊笑地說道,「最後你爺兒倆沒錢坐公交,他抱著你一路腿兒回來,給這王八蛋腳丫子都磨破了。」
我媽回憶著曾經的點滴,就像在訴說著最美好的故事。
是,這事兒我確實記得。
我承認這世上每個人都有優點和缺點。
這世上沒有十惡不赦的人,也沒有絕對善良的人。
殺人犯或許曾經幫助過貧困,而聖人也有可能欺凌過弱小。
但是當一個人的缺點你無法忍受時……不是應該果斷的離開嗎?
我承認就連我媽都有一堆缺點。
她做事大大咧咧,有一次騎自行車接我放學,把我落在半道兒,自己騎了個空自行車回來,直到做完了飯才想起我還在小賣部。
她做飯非常難吃,同學們都不愛吃學校的食堂,可那食堂對我來說是他媽天賜的美味。
她滿口髒話,每天除了「他媽」就是「你丫」,讓我小小年紀就學了不少髒口兒。
她一事無成,各種工作都干不長久,幹了半輩子都只能給人打零工。
她疏於管教,讓我每天跟著那些胡同串子瘋玩,她還覺得沒什麼大不了。
她的缺點我可以說一天一夜。
可她愛我。
這個優點足以彌補我能想到的所有缺點。
可那個男人呢?
在我媽眼中,那個男人的優點也足以覆蓋他所有的缺點嗎?
他的優點正在轉變,他的缺點正在顯現。
我曾經很多次地勸過我媽離婚,可每當這個時候她就會說起我爸曾經的優點。
她說那終究是我爸,她說我不應該破壞這個家。
她說單親家庭不僅會被同學看不起,還會影響我以後找對象。
我很痛苦。
我不知道她到底在堅持什麼。
在這個家裡,仿佛我才是那個挑撥離間的小人。
後來我才知道,結婚跟交朋友不一樣。
結了婚的人並不是想什麼時候走就什麼時候走,生而為人,我們有許多東西需要考慮。
房子是那個男人的,不是我媽的。
離了婚,我媽住哪?
難道要在這座城市買一套房?
我媽沒房沒工作,法院會把我判給誰?
判給那個男人的話……我如何活下去?
判給我媽的話……可我們沒地兒落戶口,我去哪兒上學?
活了半輩子的本地人,忽然沒了本地戶口……我們要怎麼辦?
那個年代需要考慮的東西比我想像之中更多。
這些東西也像堅固的牢籠,把我媽困在這座院兒里,哪兒都去不了。
所以我說……
一切都怪我。
如果我沒有出生,或許她就不需要考慮這些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