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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話要說:  [1]參考文獻《愛德華一世》,作者馬克·莫里斯

  第20章 國王想借的刀

  「如果你在安格爾,是什麼身份?」

  國王坐在窗邊,看著街道問。

  「沒有什麼身份。陛下。」騎士長苦澀地笑了起來,「事實上,在被公爵大人救助之前,我有一個名字莫迪亞·勒韋林。」

  「勒韋林?」國王捕捉到了關鍵的字眼,「你是安格爾王室的人。」

  「是的。」騎士長回答,「一位被放逐的王子後裔。陛下,這實在不是什麼值得誇耀的事情。」

  國王很快明白了騎士長為什麼這麼說。

  事情必須推到十一年前,那是一場屬於安格爾邦國內部的權利鬥爭。

  騎士長的父親,當時的安格爾王子之一在競爭中失敗,並被指控「意圖謀殺他的兄長」,於是遭到流放不得不逃離了安格爾。

  這不是什麼罕見的事情,這個時代這樣的故事比比皆是。

  眼下,國王本身不就正在經歷著這樣的事嗎?

  唯一稍有不同的是,騎士長的父親帶著他離開傷心地之後,不幸患上了傷寒。臨死前,騎士長被他父親託付給羅格朗的白金漢公爵,也許出於政治上的考量,公爵為騎士長安排了一個新的身份。

  但這國王本該是不知道的。

  聽完騎士長的話,國王不僅沒有失望,反倒微不可覺地笑了笑。

  他想,他的確擁有了一個合適的人選。

  安格爾與王室的恩怨由來已久。

  它位於羅格朗的西南部。

  第一任羅格朗的君王帶著騎兵與長弓手深入安格爾邦國腹部,以武力迫使安格爾的統治者投降。從那時起,安格爾與羅格朗王室之中就時常在「臣服」與「叛亂」之中反覆。

  最讓薔薇王室惱怒的是,在三百年前,安格爾國王參與了一場謀殺,與王室的敵人一起聯手害死了當時的王儲。於是在1134年,王室召開議會,通過了奠定安格爾民族地位卑微的刑法。

  從那時起,雙方之間的矛盾越發尖銳。

  毫無疑問,始終對羅格朗王室滿懷仇怨的安格爾統治者在羅格朗為「國王之死」掀起動盪之後,一定會摻和上一腳。不過,相比起格萊斯大公等居心不軌的人來說,安格爾就純粹只是根攪屎棍。

  他們只為了使羅格朗不愉快而沒有特定的目標。

  這也是國王選擇安格爾的原因之一。

  誰能想到,國王會突然與平日最看不順眼的安格爾人聯合在了一起呢?

  除此之外,國王還有他的考量。

  感謝白金漢公爵對他侄子合格的照看,雖然普爾蘭一世長成了一名暴君,但還是接受了系統的精英王儲教育,對自己的領土情況都有著一定的了解。因此國王才得以從記憶中翻出了與安格爾相關的信息。

  如果說北方的林地貴族是屢屢受上流社會嘲笑,那麼,安格爾則是直接被認為登不了台面。

  安格爾的自然風光優美極了——未經開發的大片森林,湍急的河流,巍峨的綿綿群山。而恰恰就是這些群山,巨谷,叢林,河流限制了安格爾的發展。那裡土地貧瘠,內部交通困難。

  一個玩笑「安格爾一年的關稅買不起羅格朗國王袖子上的一顆紐扣。」

  貴族們只將安格爾當成了笑柄,國王卻從中看到了此時能夠借來使用的東西。

  那就是安格爾的士兵。

  惡劣的自然條件使安格爾農業發展困難。他們之中的很多人,到了如今仍然將打獵作為謀生的重要手段。在太古山脈中捕熊殺豹的安格爾人是十分出色的戰士,正因如此安格爾才能一次又一次地掀起叛亂。

  國王想要的,就是借來這把能夠屠熊殺豹的刀。

  安格爾的戰士沒有雄厚的經濟條件打造鎧甲,也不需要像一般貴族那樣,騎士出戰還要準備諸多扈從。因此他們的行軍速度足夠在最短的時間內,從西南的群山橫插進羅格朗中部的戰場。

  那麼,一個問題來了。

  國王該怎麼讓安格爾這把獵刀為自己所用呢?

  ——他給了騎士長一封信。

  那封信從騎士長進門前起就放在國王的手邊,在聽完騎士長的話之後,國王提筆在信上又加了幾行。然後,他親手用火漆封好了信。

  除了國王本人,誰也不知道裡面寫了什麼。

  「帶上他,用最快的時間趕回安格爾,去見你的堂兄。」國王以一種平靜的口吻說,「告訴他,時間只有一星期。」

  騎士長一頭霧水地接過了信。

  安格爾對他來說是個痛苦的地方,他朝國王發誓哪怕自己把小命丟在那裡也一定會將信親手交到堂兄手上。

  「記住。」

  騎士長走到門口,國王忽然開口。

  「你是羅格朗國王的誓約騎士長,是薔薇王室的代表人。」

  「是的,陛下。」

  騎士長深深地吸了一口氣,昂首挺胸地離開了。

  ………………

  「真厲害啊,我的陛下。」

  騎士長離開之後,魔鬼從房間的陰影里走了出來。他似乎又新多了一個愛好,就是神出鬼沒。

  「看看那位可憐的被利用了個徹底的傻瓜蛋,哪怕您給他的是把刀子,只要您一聲令下,他都能毫不猶豫地把刀送進自己的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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