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3章 《洪荒演義》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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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3章 《洪荒演義》開篇

  幾天後,上午。

  魔都。

  「對不起!您所撥打的電話,正在通話中,請稍後再撥……」

  寶劍峰又一次撥打曹勝的號碼,又一次聽到這樣的提示音,眉頭不由緊皺。

  這已經是他這幾天第十幾次撥打曹勝的電話,每次都聽到這樣的提示音。

  前幾次聽到這樣的提示音,他只是有點鬱悶,覺得自己運氣不好,正好在曹勝與別人通電話的時候撥打過去。

  但這樣的提示音聽得多了,他就不得不懷疑曹勝是不是把他拉黑了?

  「不至於吧?為什麼啊?」

  他喃喃自語。

  ……

  徽州。

  6月份的徽州,天氣已經頗為炎熱。

  可喜的是,一場暴雨來襲。

  上午很悶熱。

  中午的時候,開始起風,風越來越大,曹勝坐在別墅餐廳吃飯的時候,感覺滿屋都是窗外刮進來的風在亂竄。

  風雨欲來風滿樓。

  當時,他腦中就閃過這句話。

  果不其然,下午1點多的時候,一場傾盆暴雨砸向大地,很快就將空氣中的悶熱氣息全部澆滅。

  三樓書房中,曹勝右手握著一隻小巧的紫砂茶壺,靜靜地站在窗邊,望著窗外的狂風暴雨。

  長大後,他每次看見這樣的狂風暴雨,都會勾起很多兒時的記憶。

  他記得那時候每當狂風暴雨的時候,村里總有人家屋頂的茅草被狂風吹上半空,那時候,他們村裡有些人家屋頂蓋的就是茅草。

  也記得有一次突然刮狂風的時候,大人們都在田裡幹活,家裡只有老人孩子,狂風來臨,村里灰塵、樹葉等等都被狂風颳得滿天飛,很多都刮進人家裡,有一個小夥伴反應很快,第一時間去關門關窗,曹勝記得那天風是從南邊刮來的,但那個小夥伴先關的是北邊的後門,然後,他家屋頂被大風掀飛了。

  還有……

  颳風刮斷電線,落在水田裡,雨後,有村民從那裡經過,被電死。

  等等。

  那時候,他們那裡很窮,狂風暴雨總是會帶來危險。

  令他印象最深刻的是他自己的一次經歷。

  那是他讀初二那年。

  傍晚放學的時候,外面的大雨久久不停,眼看著天色越來越黑,而學校離他家還有差不多十里路,再不動身回家,晚上就看不見回家的路了,他和其他校友一樣,冒雨往家裡趕。

  和一些校友不同的是——他當時有一輛自行車。

  大雨中,那差不多十里的泥巴路,都是車騎他。

  一路上,摔了好幾次。

  回到家的時候,整個人宛如一隻成精的泥猴。

  媽媽都差點沒認出他來。

  所以,成年後,他每次看見狂風暴雨,總會回憶起那些往事。

  而今天,他站在窗後,一隻手握著紫砂茶壺,不時喝一口壺裡的茶水,看著窗外的狂風暴雨,心裡雖然也回憶起那些往事,但最讓他心喜的是——他感覺到自己的心格外沉靜,頭腦也格外清醒。

  腦中關於《洪荒演義》的靈感,不斷閃過。

  他知道寫這本書的時機到了。

  如果這樣的狀態,都寫不出滿意的開頭,那只能說明他實力不濟,而不是狀態的問題。

  又看了一會窗外的狂風暴雨,他轉身來到電腦前。

  坐在電腦前,靜靜地等著。

  並沒有急著動手。

  因為這場狂風暴雨,還伴隨著電閃雷鳴,不時閃過天幕的閃電,不時響起的巨大雷鳴聲,都在提醒他:這個時候打開電腦,電腦很可能會撐不住。

  等了四五十分鐘,窗外的風雨明顯變小了不少,電閃雷鳴也沒了。

  曹勝這才打開電腦。

  打開《洪荒演義》的大綱,以及第一卷的細綱,盯著看了一會,就開始第n次嘗試寫這本書的開頭第一章。

  是的。

  第一卷的細綱,他最近已經搞出來了。

  而且,這已經不是他第一次寫第一章。

  但之前的多次嘗試,寫出來的都不能讓他滿意。

  而這次,他狀態確實很好,眉頭微凝,一口氣寫出三千多字,把第一章全部寫了出來。

  第一章的劇情其實並不複雜,無非是一個現代社會的青年,穿越到洪荒世界。

  這樣的開頭,對曹勝來說,並不難寫。

  只是因為他對《洪荒演義》這本書的期望很高,所以,對這本書的開頭格外挑剔。

  總想寫出更好的。

  什麼樣的開頭才是更好的?

  其實他自己也說不清楚,他本就不是一個技巧派的寫手,他判斷一本書的質量如何,全憑自身的感覺。

  如果一定要說什麼技巧。

  他個人的經驗是第一章不要拋出這本書的背景設定,也不要出場三個以上的人物,以及,在第一章的末尾,一定要留下一個能勾起讀者期待的懸念。

  其中,不要拋出這本書的背景設定,算是這個行業的一個常識,新人作者常常會犯這樣的錯誤,老作者基本上都不會這麼寫。

  因為會讓讀者感到無聊,大部分讀者一眼掃過這些設定,也記不住,不僅沒什麼好處,還會讓很多讀者棄書。

  不要出場三個以上的人物,也是考慮到讀者的記憶力。

  第一章出場太多人物,讀者是很難記住的。

  而且,一個章節里出場太多主要人物,大部分作者的筆力也刻畫不好這麼多角色。

  最後,在章節末尾留下懸念,目的自然是為了讓讀者有興趣看第二章。

  否則,第一章都留不住讀者的話,後面所有章節不管怎麼寫,都沒什麼意義了。

  對曹勝來說,這三點不用想,早已經形成本能。

  他隨手寫出的一個開頭,都會注意這三點。

  而他想要的更好的開頭,主要看的是文字的感覺。

  這是一種很難說清楚的感覺。

  同樣劇情的開頭,有人寫出來讓人覺得是小白文,白得厲害,人物形象不清晰、性格輕浮、劇情乾巴巴的,毫無韻味可言。

  而有人寫出來的同樣劇情,卻能讓讀者看得津津有味,如飲美酒,看完一章,不知不覺中就開始看第二章。

  這種感覺很難把握。

  但只要能寫出這種感覺,一本劇情很簡單的作品,也能讓無數讀者一直追讀下去。

  電腦前。

  寫完第一章的曹勝,回過頭來審視這一章的內容。

  看完一遍,臉上露出了淡淡的笑容。

  這個開頭,他還算滿意。

  他不記得《佛本是道》的開頭劇情了。

  所以,他寫的《洪荒演義》開頭和他重生後的其它書一樣,也是原創的。

  開篇,主角孤身坐在老家平房的窗邊書桌旁,窗外是狂風暴雨,他卻神色沉靜地坐在書桌邊翻閱一本古籍。

  在他翻閱手中古籍的時候,曹勝用短短几百字,簡單交代了一下他的過去和現在。

  過去,他是這座小山村里出生,父母早亡的他,從小在爺爺、奶奶的撫養下長大。

  他爺爺以前是村裡的老教師。

  他小時候,爺爺教他學文習武。

  但他小時候生性好動,對書本沒什麼興趣,也坐不住,興趣都在功夫上。

  十幾年的勤學苦練,讓他練出一身好功夫。

  他和其他年輕人一樣,走出了小山村。

  來到大城市闖蕩。

  做過多種工作,薪水始終微薄,更看不到出人頭地的希望。

  這讓生性好強的他,很不開心。

  總想找一個賺大錢的機會。

  結果,真被他找到了。

  他開始用自己的功夫賺錢。

  沒用兩年,就賺到了百萬身家。

  人生算是達到了巔峰。

  卻在巔峰時,遭遇仇家埋伏、報復。

  他憑自己的身手,僥倖保住了性命,但身上卻留下了幾道可怖的傷口,差一點就沒救回來。

  而這次重傷,讓他頭腦冷靜下來。

  他知道憑功夫賺錢,是不能長久的。

  也怕爺爺、奶奶白髮人送黑髮人,就退出江湖,回到老家這個小山村,陪伴撫養他長大的爺爺、奶奶。

  這次回來,他不再像少年時那樣,日日練武。

  反而開始對爺爺的那些藏書感興趣。

  每日做完農活後,剩下的大部分時間,他都在翻閱這些書。

  其中,不乏紙張發黃的古籍。

  在這一章的末尾,正在看書的主角,被屋外的一聲聲驚呼吸引,抬頭看向窗外。

  他看見窗外的風雨不知什麼時候已經停了。

  這不是讓他驚訝的地方。

  讓他驚訝的是——雨後的天空變成了瘮人的血紅色。

  這種顏色的天空,是他從未見過的。

  他驚訝起身,來到屋外。

  白髮蒼蒼的爺爺、奶奶已經先一步來到屋外,仰望血紅色的天空。

  他聽見爺爺、奶奶說,他們也都沒見過這種顏色的天。

  還聽見爺爺自語:「天現異象……異象……」

  ……

  這樣的開頭,乍一看沒什麼特別。

  曹勝也覺得沒什麼特別。

  但他卻已經比較滿意了。

  因為他看的不是劇情。

  而是這一章每一段文字所起的作用。

  比如:開篇,狂風暴雨中的小山村,窗外疾風驟雨、窗里的書桌旁,神色沉靜翻閱古籍的男主角,能給讀者一種外面狂風暴雨、男主角內心沉靜、寵辱不驚的感覺。

  這種感覺,能讓很多讀者對這個男主角產生不錯的第一印象。

  就像生活中,我們見到一個陌生人的第一眼,就可能厭惡或者欣賞。

  再比如:這一章中間,對男主角身份的介紹,篇幅雖然不長,但交代了男主角有一身不錯的功夫,以及目前喜歡看書,看了很多書。

  這能給讀者一個印象——這是一個文武雙全、性格已經褪去浮躁,回歸沉穩的男主。

  而章節末尾的幾百字,描寫的天空異象,就是曹勝留給讀者的懸念。

  簡單說,這一章的劇情其實沒有。

  筆墨主要用在塑造男主角的形象上,希望能給多數讀者一個不錯的第一印象。

  末尾留下的懸念,不過是為了讓讀者有興趣看後續內容。

  僅此而已。

  將這一章的內容反覆審視幾遍,順手潤色修改了一下,曹勝就開始醞釀第二章的劇情。

  雖然第一卷的細綱已經有了。

  但他這份細綱寫得比較趕,所以,不是很細。

  沒有具體到每一個章節的劇情。

  在他心裡,第一章是塑造、刻畫男主角的形象,以及留下懸念。

  第二章就要用新奇的劇情來吸引讀者。

  什麼樣的劇情稱得上新奇?

  他的打算很簡單:第二章末尾時,讓男主角進入洪荒世界。

  所以,第二章末尾之前的劇情,應該是交代男主角是怎麼進入洪荒世界的。

  這段劇情,不難寫。

  難點在於怎麼取捨劇情,怎麼將這段劇情壓縮在兩千字左右的篇幅寫出來,並且還要寫好。

  沒錯!於曹勝而言,這樣的劇情他是需要壓縮著寫的。

  因為一不小心,這段劇情,他就可能寫出好幾章、上萬字的篇幅。

  但那樣一來,劇情節奏就拖沓了。

  他希望男主角能儘快進入洪荒世界,讓讀者迅速被洪荒世界的新奇所吸引。

  他沒有忘記這本書是要用「董天寶」這個馬甲號發表的。

  如果是用中原一點灰這個筆名發表。

  這段劇情他寫得拖沓一點,不會有什麼問題,讀者們會有足夠的耐心看下去。

  但董天寶這個馬甲號發表的話,這本書的劇情節奏就絕不能慢。

  慢了,這本書前期的成績就肯定會不理想。

  因為讀者們不會對一個新作者號有多少耐心。

  很容易就因為前幾章拖沓的劇情節奏,而棄書。

  ……

  第二天下午。

  曹勝打開電腦的第一件事,就是重新審視昨天寫的那兩章《洪荒演義》。

  他想看看,經過一晚的休息之後,自己重新看這兩章內容,是否還能感到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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