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國財:回憶是場時間放的大火(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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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生說,蘭蘭這個病不儘早治療的話,輕者可能癱瘓、痴呆、植物人,重者唯有一死。

  毫無懸念,蘭蘭的命在我眼裡更重要,我抱著她勸她:「孩子以後還會有,我不希望你拿生命去冒險。」

  蘭蘭的母親這回也難得跟我站在了同一戰線:「國財說得對,先治病,治好了隨時可以再要小孩。」

  可蘭蘭偏偏誰勸都不聽,犯倔地護住肚皮,像看仇人一樣盯著我和她母親:「除非我死,否則誰也別想動這個孩子。」

  逼心愛的女人墮胎這種事兒,我做不來,蘭蘭的母親也做不來,我們只好等到孩子出生,準備隨時陪她一起面臨死亡。

  當時,我是想好了的,如果蘭蘭真的死了,我就陪她去死。什麼孩子,什麼雄心,我全都不要,我只要永遠在她身邊。

  但命運最磨人的地方,反倒是那些可笑的奇蹟。

  蘭蘭沒有死,沒有植物人,沒有癱瘓,而是間歇性神志不清。清醒的時候,她就嚷著趕我走,說什麼不連累我,要跟我離婚。糊塗的時候,她又痴痴傻傻地問母親找我,說什麼一定要嫁給我。

  怕蘭蘭清醒時受刺激,蘭蘭的母親乾脆不讓我到醫院去了。孩子因為不足月,一直待在保溫箱裡。

  那段時間,見不到蘭蘭,偶爾才能看孩子,我很心煩,天天在家裡喝悶酒。而就是這個喝悶酒,給我惹出了麻煩。

  某天從宿醉中醒過來,我睜眼便看到了一屋子橫七豎八衣衫不整的人,而溫思妍就一絲不掛地躺在我懷裡,我的衣服……也沒了。

  不待我緩過神問她怎麼帶一幫人跑到我家來了,蘭蘭的母親先回來了。

  根本不肯聽我解釋,蘭蘭的母親就說:「離婚協議我替心茹簽了!你不要賴在我家不走!我就知道,心茹一病,你肯定裝不下去!」

  我想開口爭辯,結果蘭蘭的母親抄起掃帚對著我們就開打。不忍心惹老人生氣,我只好抱著衣服慌亂地躲了出去。

  溫思妍邊穿衣服邊追了我幾條街,氣喘吁吁地笑:「現在你離婚了,一無所有,還不考慮一下我當初的提議麼?」

  我猛地想起來,蘭蘭的母親說的離婚協議,惱怒地問溫思妍:「又是你動的手腳?」

  「沒錯。」溫思妍勾著我的脖子笑,「蘭心茹現在屬於殘障人士,只能她那邊提出離婚。剛好我在檢察院上班,就給你做了這個順水人情,證件應該過幾天就下來。」

  「瘋子!」我狠狠抽了她一耳光,連忙趕去醫院。

  可蘭蘭的母親還是不准我見蘭蘭,最後沒辦法,我到兒科抱走了花陽,給蘭蘭的母親留了張便條:「你不把媳婦還給我,我就不把外孫女還給你。」

  很久以後,我才知道,溫思妍那隻瘋狗,打著我的旗號,把蘭家的四合院洗劫了個精光。

  為了躲避溫思妍,我甚至不惜辭職。可我不知道她怎麼那麼神通廣大,不管我搬到哪,都能準確無誤地找到我。

  她說,只要我願意回到她身邊,她會像親媽一樣好好疼花陽、照顧花陽。

  我說,花陽有親媽。

  她說,蘭蘭現在的情況越來越差了,以後根本不會記得我是誰。

  我說,我記得她就可以。

  如此又被她糾纏了一年多,吃了蘭蘭母親的無數閉門羹,我徹底撐不住了。我真的開始夜夜笙歌,我真的開始玩女人,我真的背棄了和蘭蘭的誓言。

  我想,蘭蘭是何等的火爆脾氣,看見我這般淪落,肯定會生氣地出來修理我,什麼病都好透了。但我玩了整整一年,蘭蘭還是沒有生氣,沒有清醒,沒有找我。

  兩年過去,承蒙溫思妍接濟,我和孩子衣食無憂,從來未曾挨餓受凍,還有閒錢供我玩樂。

  溫思妍這時候仗著在我身上花的那幾個臭錢,跟我談起了條件:「花國財,你這兩年欠了我太多,不娶我,你拿什麼還?」

  我覺得這女狗頭腦越來越不靈光了,醉醺醺地睨著她:「欠你?明明是你欠我的!是你毀了我的愛情,毀了我的家!」

  溫思妍恬不知恥地抱住我,摩挲著扒我衣服,一邊親我一邊淒淒切切地說:「我做錯了什麼?蘭心茹留在你身邊,只會是個負擔。我現在是大檢察官了,我什麼都能給你。」

  「誰稀罕?」我推開她的髒手,點了支煙,跟她耍無賴,「你不願意養著我和我閨女,有的是女人願意養。我最近搭上了個寡婦,她可比你有錢,她有海城最大的夜總會。我就是娶她,都不會娶你。」

  溫思妍渾身都在發抖,難以置信地瞪圓眼睛:「你是說……白鑫傑?那個醜八怪,哪有一點比得過我?」

  我面容扭曲地笑了:「我就是娶個醜八怪寡婦也不會娶你!你就是脫光了鑽到我被窩裡我也不會碰你!你給我金山銀山都沒用!我這輩子到死都不會愛你!我就不愛你!我就不娶你!我氣死你!」

  終於,溫思妍紅著眼眶被我氣走了,我喝了一夜,借著酒勁兒迷迷糊糊地打給了白鑫傑,稀里糊塗就跟她把證領了。

  後來,白鑫傑總想跟我要一場婚禮。

  我很無恥地告訴白鑫傑:「我娶你不過是喝多了發生的意外,如果你不想離婚,最好不要再提這種要求。你該知道我和溫思妍的關係,有她在,我想要你的全部財產都不是難事。」

  白鑫傑從此再沒提過婚禮的事兒,專心在家給我帶孩子,夜總會的生意全權交由我打理,溫思妍仍舊不死心,為了接近我,協助我開了一家地產公司,有事沒事就給我介紹大客戶,陪我出去應酬。

  溫思妍的目的,我很瞭然,必然是巴望著我能感動一下。

  於是,每當溫思妍趁我醉酒想像當年那樣勾引我,我都會無比清醒地在她耳邊說:「我就是睡j女也不碰你。」

  外人只看得到我有錢有女人,卻不知道,我的女兒從小就不叫我爸爸,我已經三年沒見過我的妻子。

  沒有人知道,我想抱抱我的女兒時,我的女兒會腳步蹣跚地轉身逃跑;沒有人知道,我想看看我的妻子時,我丈母娘會拿手頭的一切東西把我打出來。

  反正大家都覺得我是個臭流氓、臭無賴,我乾脆就流氓到底,無賴到底了。滾石的毒*品交易和x交易是我親自做大的,強拆、拐賣婦女、拖欠農民工工資,只要能賺錢,我什麼不擇手段的勾當都敢幹。

  賺了錢我就給蘭蘭買東西。想到當年我連個鑽戒都沒送過她,我就買一筐的鑽戒送過去;想到當年我倆連張婚紗照都沒拍,我就合成一摞的水晶相冊送過去;想到當年她的婚紗是租的,我就訂做一車的婚紗送過去。

  蘭蘭的母親當然每次全都扔出來,可我還是堅持不懈地送。

  我有錢,扔得起。給我媳婦,我樂意。

  當時光顧著想見蘭蘭,我忽略了我的女兒花陽,等我想到她的時候,她的性格已經變得十分古怪。她欺負白鑫傑和白鑫傑的兒子我不管,只要她不挨欺負就行,她劃我的車剪我的卡都無所謂,只要她高興就行。

  可她總是自言自語,一個人扮演爸爸、媽媽、寶寶玩過家家,誰跟她說話她都不理。

  意識到苗頭不對,我本想帶她去看心理醫生,可溫思妍那條賤狗也發現了花陽不對勁。

  她威脅我:「如果……你的女兒也瘋了,你該怎麼辦?不過,不瘋應該也好不了多少。你不知道吧?我每天都會抽空去你家,跟你那個不太記事的寶貝女兒聊聊天,講講……你和蘭心茹的……愛情故事。」

  聽她這發浪的語氣,我就知道,她肯定對花陽進行了許多無形的薰陶,不然花陽不會到現在都不肯叫我爸爸。

  不想讓她繼續添油加醋地扭曲捏造事實,毀了我和蘭蘭唯一的牽絆,我立馬把白鑫傑和花陽一起送去了蛟縣。

  花陽是蘭蘭舍下命也要留住的寶貝,也是我和蘭蘭之間僅剩的聯繫,我必須護她安好。

  可我萬沒想到,白鑫傑那個賤女人,居然背著我跟溫思妍串通,在溫思妍的授意下,虐待我的孩子。我回蛟縣看陽陽那天,也沒發現端倪,我真不是個稱職的爸爸。

  那會兒我搭上了一個長得很像蘭蘭的女人,酒精上腦,迷迷糊糊把她當成蘭蘭帶去了我媽墳頭和河神廟,半夜還帶回了家。

  花陽彼時一句鬼混,氣得我怒火中燒。

  我嚷嚷著:「這是蘭蘭,是你媽!我接你媽回家,你叫都不叫一聲,還敢說我鬼混?」隨後甩手給了她一耳光。

  年輕的時候粗活干多了,那一巴掌打得確實重,居然把她從裡屋甩到了廚房。她也真不愧是我女兒,鼻子磕在鍋台上,嘩嘩淌血,哼都沒哼一聲,半滴眼淚都沒掉,只是用一種充滿恨意的眼光盯著我。

  誠然,我是心疼她的,想過去抱她哄一哄,無奈白鑫傑突然躥了出來,跟我爸、我後媽一起把我和那女人轟走了。

  待我醒酒,才發現,我居然跟那個長得像蘭蘭的女人,在漁船里睡了一宿。

  宿醉裹挾著往事撲面而來,我猛然記起,結婚一周年的紀念日,我曾經對蘭蘭說:「等我賺到足夠的錢,我就風風光光地帶你回蛟縣,讓我親媽見見你,也讓你看看我的漁船。我會跟你去河神廟起誓,告訴河神,我有多愛你。」

  現在,我有錢了,也風光了,我的蘭蘭,你為什麼不肯跟我回來了呢?

  三更。(下章接主線劇情,藏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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