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國財:回憶是場時間放的大火(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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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破了腦袋也沒想明白這一點,我最後獨自回到了海城。

  關於我爸和我後媽站白鑫傑的原因,我很清楚。儘管我賺了很多錢,卻一分都不多給他們。我是有錢,可不養賭鬼。

  給孩子花給女人花我高興,給膿包親戚花,我不樂意。

  白鑫傑倒是樂意,培養得我爸越發嗜賭成性,家裡生活寬裕了,我那窩囊後媽自然跟著巴結白鑫傑。

  買賣做大了的關係,我那位遠房表舅開始偶爾聯絡我。他做的才是真正的大買賣,黑白兩道,影視娛樂,那叫一個風生水起,承著他的情,我偶爾也會涉足投資娛樂圈。

  顧慮到自己沒他那麼大本事,外一哪天自己乾的齷齪事兒被捅破了,花陽就沒未來了。

  我求他以他的名義幫我開了個五千萬的戶頭,在巴黎購置了一處莊園。這筆錢、這塊地,絕對能保花陽以後衣食無憂,隨心所欲。

  這事兒我誰都沒告訴過,所以我很納悶,白鑫傑是哪根筋不對,才會莫名其妙地送走花陽。

  當然,等我知道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

  那會兒我想給花陽送生日禮物,娃娃、裙子買了一大堆。可我打給白鑫傑時,她說話支支吾吾的,說著說著,我就聽見電話里傳出一聲巨響,隨後白鑫傑哭著向我求救,說她撞死了沈家人。

  我腦袋「嗡」地一下,也顧不上問她怎麼會回海城,光想著該咋辦了。

  其實,我會搶安心療養院,只是為了還溫思妍一個「生孩子」的人情。

  溫思妍到後來都還在騙我那孩子是我的,我也懶得跟她戳破。當時她說想要這地界,我琢磨著,那就給吧。表面做成不能給那孩子當爹給她留筆遺產的模樣,溫思妍往後也能少糾纏我。

  花陽的書我看過,雖然大部分是那麼回事,可水耀靈腦袋撞得昏昏沉沉的,壓根沒把話聽完,更沒看到送他們去療養院以前發生了什麼。

  原本溫思妍提出要干殺人放火的勾當,我和老薑都是極力反對的,溫思妍只好說她來現場看看,找個替罪羊,或者另做打算。

  等溫思妍的過程中,蘭蘭不知道為什麼會穿著睡衣從街對面跑出來,揮著手臂異常清醒地歡呼:「國財阿,國財,我就知道你不會不要我!你去哪了?我剛才看見那車就感覺是你!你跟我回家吧!我好想你!」

  看到蘭蘭的一瞬間,我眼淚都流出來了,三十多歲的男人,毫無形象地在大雨里往街對面狂奔。

  我也想她阿。

  我想了她整整五年,整整一千八百二十五天,將近四萬三千七百多個小時,每一分每一秒都是數著過來的。

  可在我觸碰到她以前,在我擁抱到她以前,溫思妍的車子搶先停在她身後,她被溫思妍隨行的保鏢架住了。

  許是受到刺激,蘭蘭又開始犯糊塗了,掙扎著亂叫:「國財是不會娶你的!他愛的是我!他沒有前女友,只有一個妻子!我不是他的最後,我是他的唯一!你搶不走他的!他會帶我去見他媽媽,會帶我去看他的漁船,還會帶我去拜河神,跟河神說,他有多愛我。」

  我的傻蘭蘭,渾然不知,這番話字字戳中溫思妍的痛處。

  溫思妍當即擺擺手,喝令那群保鏢把蘭蘭塞進車裡。蘭蘭在她手上,我完全不敢輕舉妄動,只能等她說,她想怎麼樣。

  幸好,她沒讓我等很久,直截了當地開口:「你按我說的做,替我拿下安心療養院,我就把蘭心茹交給你。」

  我也是急瘋了才會信她,被她逼著臨時找了一群民工,挪走了沈家的傷員,放火燒了安心療養院。

  那時,我才想不到什麼人命關天,想不到什麼仁義道德,只要能跟蘭蘭在一起,毀滅世界我都敢。

  在沖天的火光里,我諷刺溫思妍:「這麼狠的辦法都想得出來。」

  溫思妍輕巧還擊:「那也多虧有你配合。」

  我不屑地笑了:「雖說老白撞車是個意外,可你到底利用了我。」

  溫思妍自知我這番話是在暗指她用蘭蘭逼我就範,冷冷地自我安慰:「你也沒虧。拿下了安心療養院和對面那塊地。」

  我們邊說著邊走遠,直到老薑離開,只剩下我倆。

  她終於還是沒臉沒皮地纏了上來:「如今,我們又是一艘船上的人了。白鑫傑即使知道我們的事,也只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我厭煩地推開她:「我和你什麼事都不會有。蘭蘭在哪?」

  「早被我送回了您丈母娘家阿。」她說得輕巧。

  我卻怒從中來:「你陰我?」

  「我就是在陰你。」溫思妍分外噁心地笑了,「你想擺脫我,想見蘭心茹,得先掂量掂量她的命。她可是車禍和火災的目擊證人,我和老薑,隨時都可以找個合適的機會滅口。」

  發覺這女人簡直瘋得無可救藥,我做出了妥協:「好。如果你不想讓我見蘭蘭,那我就一輩子不見。只要她心裡有我,我心裡有她,我倆就一天都沒分開過。」

  她逞強地再度威脅我:「這麼痴情?你真不怕我送你蹲監獄麼?」

  「有本事你就去告。」我了無語氣地撂下這句話,上了車。

  她卻莫名其妙地撐開車門:「告你就算了,我想要滾石的股份。」

  「滾石是老白的,你自己跟她要。」我一腳踹開她,關上車門,心急如焚地回家準備審問白鑫傑。

  不審不知道,一審真奇妙。

  白鑫傑虐待花陽的事兒,送走花陽的事兒,樁樁件件都被審了出來。而且所有事,都有溫思妍在背後挑唆指教。

  清醒地意識到,花陽和蘭蘭,跟著她外婆,絕對要比跟著我安全,我沒去動腦筋搶她們。畢竟,如今徹底幹了殺人放火的事兒,我這腦袋就等於別在褲腰帶上,隨時都有顆槍子兒等著我。

  但花陽回到她外婆身邊,有一點好處,這倔老太太終於肯收我的錢和東西了。

  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花陽讀的都是全海城最好的子弟學校,從頭到腳的行頭清一色全是國際品牌,我也就只能這樣給她父愛了。

  老太太病危的時候,我給了錢,給了很多很多錢。可花陽說她一分都沒收到,想必又是溫思妍那條瘋狗暗中動了手腳。我買下老太太的四合院,寫的是花陽的名字,那是蘭家乾乾淨淨的祖產,我當然只會給她。

  可她記恨我,在老太太的葬禮上,揚言就是餓死也絕不認我,她說我是殺死她外婆的兇手,逼瘋蘭蘭的人渣。

  誠然,我是個人渣不錯,也確實殺過人。可我這輩子所有的愛,都毫無保留地給了她們母女。

  我起初送蘭蘭去療養院,是怕花陽照顧不好蘭蘭,又顧念蘭蘭的安危,不敢輕易得罪溫思妍。

  後來我接走蘭蘭,是因為那個叫溫洛詩的孩子,是我表舅旗下的藝人,而我表舅認識那孩子的生母,說穿了那孩子的身世。

  溫思妍自知沒法再拿生孩子的事兒騙我,也迫於我表舅的龐大勢力,只好忍了我接回蘭蘭的事。

  但她仍舊不死不休,居然授意她領養的那個孩子,攛掇水耀靈接近花陽。

  起先我並不知道水耀靈的身份,想著既然花陽不願意回到我身邊,有個放心的人能在她左右替我照顧她也好。斷沒想到,水耀靈那個小癟三,居然把花陽照顧到了床上。

  去年元旦前夕的訂婚宴上,我看明白了水耀靈是溫思妍的人,只能在花陽挨耳光的時候按兵不動。溫思妍是個殺人放火都敢做的女人,說不好會叫那個水耀靈對花陽做什麼。

  我何其了解溫思妍,她就不正常,她帶出來的孩子會正常麼?

  至於,替花楠擋刀子,純粹是由於當時場面混亂,我看見有人抄著刀過來,擔心花陽受傷,什麼也沒想就擋上去了。

  受傷的那一夜,我又想了很多,甚至可以說是大徹大悟。

  溫思妍恨我,其實也算理所應當。

  我不愛她,從最開始就不應該睡她。以前被她勾引著睡了,現在卻怎麼勾引都不跟她睡了,她自然恨我。更可恨的是,我明明承諾過,不會碰除了蘭蘭以外的任何女人,最後卻閱女無數,還是不肯碰她。

  這份情債,我是妥妥地欠下了。可她折磨了我這麼久,該算是還清了。

  想動我和蘭蘭的寶貝女兒,絕無可能。

  我打花陽耳光、趕花陽走,是因為生氣,氣她竟然還是跟水耀靈攪在了一起。告花陽的消息是溫思妍放出去的,擾亂發布會的記者也是溫思妍安排的,我不知情,知道以後還跟溫思妍大吵了一架。

  對我來說,沒什麼別我的妻子女兒更重要。

  我被花陽張口閉口罵著祖宗,還答應撈出她捅傷我的那個朋友;我想弄死水耀靈就像碾死一隻螞蟻一樣容易,可我還是放任他繼續胡鬧。

  難道這些都不夠證明我愛她麼?

  就算這些都不夠證明,那我最後讓她墮胎離開,用我的死,換溫思妍不折騰,總可以了吧?

  我知道,一切都是我做的孽。我死了,溫思妍就無人可恨了。無人可恨,就不需要報復了。

  洋洋灑灑寫了厚厚的幾頁紙,我終於在回憶中,完成了我的坦白從寬,漫漫三十年的時光,在我心裡燃起了一場大火。

  最後,我只想跟我親愛的女兒說幾句話。

  「陽陽,爸爸愛你,爸爸愛你和你媽。雖然,在許多你們受到傷害的時候,我沒能及時保護你們。雖然,你到現在也不肯叫我一聲爸爸。雖然,你媽只記得我的名字,卻不認得我的臉。可我依然愛你們。」

  「另外,你媽倒追我,純粹是溫思妍那個精神病幻想出來的,壓根就是沒有的事兒。」

  寫下最後一段,我撂下了筆。

  那幾個看守我的獄警,顯然不懂,眼看開庭在即,我為什麼要親自寫筆錄。他們不知道,這份筆錄,將會是我的遺書。

  寫完我拔腿就跑,可卻沒人向我放槍。不捨得給我槍子也沒關係,我已經……觸到了電網。

  渾身酥麻刺痛的焦味里,我好像又回到了三十年前的漁船上,浮浮沉沉,撒網收網,網得住水裡溜光的游魚,卻網不住水面縹緲的人影。

  我沾了滿身的淤泥,望向河岸。蘭蘭穿著婚紗站在河岸邊,天真爛漫地對我笑成一朵藍色妖姬,一聲聲地輕喚著我:「國財阿,國財……」

  一更。(花國財番外完。死沒死成看下一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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