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2 對賭協議
騰訊方面對魏東生的態度有所準備。
曾李青代表騰訊與魏東生交涉:「你的意見呢?」
魏東生侃侃而談:「你們知道,我非常看好騰訊。哪怕不要控股權、不要投票權,我也願意為騰訊估值50億元。你們與其保守上市,還不如讓我以中間價15億港元買斷增發的25%股權。」
曾李青追問說:「春秋公司有15億現金流?」
魏東生果斷祭出《十國春秋》:「《十國春秋》1月銷售額為1.4259億元;2月銷售額為1.4252億元,雖然第一次出現負增長,收入仍舊非常可觀。你們覺得呢?」
聽到《十國春秋》誇張的月銷售額,眾人不自覺流露出羨慕神情。2004年剛走過兩月,《十國春秋》已經積累2.8511元營收,而騰訊2003年年度總營收才7.35億元。如果單純比較營收額和利潤率,一款《十國春秋》值兩家騰訊。
騰訊創始人團隊通過私人關係調研網路遊戲市場,得知老牌運營商盛大網絡同樣賺的流油,2004年第一季度收入預估有2.5億之多;即時通訊市場頗具威脅的網易泡泡的東家網易,憑藉《大話西遊2》的積累和《夢幻西遊》的卓越表現,2004年第一季度的網路遊戲業務收入預估也有1億。
騰訊創始人團隊忍不住感慨:「網路遊戲真賺錢啊。」
這是屬於網路遊戲的時代。
缺失網路遊戲業務的騰訊,等於瘸著腿走路。
騰訊創始人團隊愈加渴盼與春秋網絡的合作。
騰訊創始人團隊雖然渴望發展網路遊戲,卻不可能將25%股權賣給魏東生。曾李青委婉拒絕魏東生的提議,繼續死扣現金字眼:「《十國春秋》雖然是一款現象級網路遊戲,卻畢竟只上市不到九月時間,春秋公司一時半會兒應該拿不出來這麼多現金吧?」
2003年11月,《十國春秋》的月銷售額才第一次過億,自然不可能在短短四月時間內積累15億元現金流。魏東生避而不談春秋公司的短板,祭出商業談判常用的拖字訣:「《十國春秋》每月都能帶來一億利潤,兩年時間或三年時間,就能湊夠15億元現金。」
曾李青拒絕:「騰訊上市目的是以最快速度籌集十餘億資金。過去的發展中,我們深深明白匱乏資金的痛苦,旨在聚集更多用戶的qq,我們為了緩解伺服器壓力,不得一次又一次設置障礙阻止新的用戶註冊。騰訊2003年度的利潤是3.22億元,如果我們願意等待,四年時間或五年時間,自己就能湊夠15億元資金。騰訊想要快速而健康發展,必須儘快籌集充沛的資金,速度越快越好。這點,希望你能理解。」
魏東生索要25%股權只是談判技巧,順著曾李青口氣降低要求:「我能理解騰訊的資金短缺,卻不能接受股權稀釋。」
曾李青忽然拿出一份文案遞給魏東生:「我們有另一份股權分配方案。」
曾李青提出的方案是這樣的:增發25%新股,春秋公司持有的7.2%股權稀釋到5.4%,是必須執行的,沒有談判餘地。不過,如果滿足一定條件,mih和騰訊創始人團隊願意補償,底價轉讓股權,令春秋公司持股權比例增至8%到15%之間。
魏東生簡單翻閱完畢,詢問說:「一定條件是指……?」
曾李青:「我們希望與春秋網絡在網路遊戲領域達成戰略合作。」
魏東生點頭:「我很早之前就說過,春秋網絡有技術有經驗,騰訊有環境有流量,雙方合作是一加一大於二的好事。但是,我也有條件,騰訊在線充值系統須引進春秋的第三方支付信用寶。」
曾李青聞言皺起眉頭。
沉默寡言的馬化騰,及時擔起責任,嚴肅表情否決了魏東生的條件:「騰訊需要有自己的第三方支付。」
魏東生:「但是,現在,騰訊沒有。」
馬化騰:「總會有的。」
馬化騰懂第三方支付的作用,魏東生也懂馬化騰不會放棄第三方支付業務,退而求其次說:「最少,現在沒有。」
馬化騰不精通辯論,簡單重複自己的意見:「騰訊總會有的。」
魏東生:「騰訊推出自己的第三方支付之前,先支持信用寶;待騰訊技術成熟之後,再停止支持信用寶,如此可好?」
馬化騰愣了愣:「你這樣,沒有意義。」
魏東生搖頭:「不是有沒有意義,而是我覺得信用寶這樣的產品有它的門檻。信用寶與春秋安全管家緊絲合縫契合,這才敢喊出『你敢用,我敢賠,最高賠付無上限』的口號,即使如此,信用寶每月都有賠償單履行。騰訊想發展自己的第三方支付,肯定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這些時間已夠信用寶擴散影響力。」
一句安全,馬化騰陷入思考。
數十秒之後,馬化騰堅持意見:「春秋安全管家能夠做到的,騰訊肯定也能做到。」
馬化騰旋即補充說明:「不過,騰訊推出自己的第三方支付之前,可以先接入春秋的信用寶。」
魏東生滿意馬化騰的讓步:「談談網路遊戲業務的合作吧,你們準備怎樣合作?」
馬化騰重回沉默寡言狀態,曾李青繼續代表騰訊發言:「我們有兩種合作設想。第一種,春秋網絡派遣團隊幫助騰訊聯合運營一款到三款網路遊戲,我們願意低價轉讓3.6%股權,也即是說,增發新股之後,春秋持有8%股權;第二種,春秋軟體專門製作一款網路遊戲,春秋網絡和騰訊聯合運營,我們願意轉讓4.6%到9.6%股權,然後視其情況如何決定轉讓價格。」
魏東生:「視其情況如何,究竟怎樣視其呢?」
曾李青沒有說出詳細標準,笑說:「玩家平均在線數量或月銷售額為標準吧,如果能夠平均在線10萬人,肯定一切都好說。」
魏東生:「日平均在線十萬,以每小時0.25元計算,相當於日銷售額60萬元,月銷售額1800萬元。春秋軟體有製作免費增值遊戲的經驗,咱們就以月銷售額論英雄吧。如果春秋網絡推出的這款新遊戲能夠達到1800萬元月銷售額,騰訊願意以多少價碼轉讓給我們多少股權?」
曾李青不意魏東生直接鎖定最高標準,愣了愣:「當然是最優惠的條件。」
魏東生:「優惠到何種地步?」
曾李青斟酌一會兒,詳細說出數字:「如果這款遊戲在一年之內,即2005年4月之前,上線運營,且2005年度或2006年度有六個月的月銷售額達到1800萬元,或者全年平均月銷售額達到1800萬元,我們願意以5000萬元人民幣向春秋轉讓9.6%股權。即是說,騰訊上市之後,春秋擁有15%的股權。」
以50億估值,9.6%股權為4.8億。
前面估值4.8億,騰訊不肯轉讓股權;此時,騰訊卻願意以5000萬元轉讓9.6%股權。
騰訊對網路遊戲業務的垂涎,可見一斑。
騰訊不是在賣股權,而是想撬開網路遊戲之門。
平均月銷售額1800萬元,全年銷售額為2.16億,扣除發行商的銷售分成和運營開支及稅務負擔,全年所得利潤在6000萬元到9000萬元之間。考慮網路遊戲的壽命,這款遊戲很難平衡4.8億元到0.5億元的落差。
然而,帳不能這樣算。
回顧2003年,除了開掛的《十國春秋》和傳奇系列及《奇蹟mu》,觸頂月銷額1800萬元的寥寥無幾。2003年,華國網路遊戲市場全年營收為17.22元,扣除盛大的6.33億元和春秋網絡的4.68億元,餘下包括第九城市和光通通信、網易在內的網路遊戲廠商的總收入才6.21億元。月均銷售額1800萬元即是年銷售額2.16億,想想2.16億在6.21億之間的比例,就能清醒明白月均銷售額1800萬元是怎樣的一款網路遊戲。
事實上,盛大網絡寄望取代《熱血傳奇》的《傳奇世界》,目前的月銷售額也僅兩千餘萬元。
以2003年視角審視網路遊戲產業,能夠運營一款月銷售額1800萬元的網路遊戲,最少也是第二梯次的網路遊戲運營商。有了這樣的名聲,有了實際運營經驗,騰訊就能慢慢撬開網路遊戲的大門,像網易那樣走向良性發展。
在曾李青心中,月銷售額1800萬元級別的網路遊戲,檔次相當的高。
為了避免嚇退魏東生,曾李青旋即講解其它檔次的合作條件:「如果這一款遊戲,月銷售額達到1000萬元……」
魏東生非常不禮貌的截斷曾李青的發言:「1000萬就不用說了,如果春秋軟體製作的網路遊戲不能越過月銷售額1800萬元,春秋和騰訊之間的合作就失去了意義。」
曾李青尷尬笑了笑。
也太霸氣了吧。
1800萬元銷售額都看不眼裡。
這是把《十國春秋》的奇蹟當成自然現象了麼?
魏東生霸氣結束合作談判:「咱們就以月銷售1800萬為準吧。不過,聯合運營到底怎樣聯合運營?春秋網絡有自己的網路遊戲需要運營,而網路遊戲則不是騰訊的主業,將來肯定會出現各種各樣的矛盾。這樣吧,春秋和騰訊各自出資2500萬元,註冊一家新公司,專項負責新遊戲的定向研發和運營。」
曾李青代表騰訊與魏東生交涉:「你的意見呢?」
魏東生侃侃而談:「你們知道,我非常看好騰訊。哪怕不要控股權、不要投票權,我也願意為騰訊估值50億元。你們與其保守上市,還不如讓我以中間價15億港元買斷增發的25%股權。」
曾李青追問說:「春秋公司有15億現金流?」
魏東生果斷祭出《十國春秋》:「《十國春秋》1月銷售額為1.4259億元;2月銷售額為1.4252億元,雖然第一次出現負增長,收入仍舊非常可觀。你們覺得呢?」
聽到《十國春秋》誇張的月銷售額,眾人不自覺流露出羨慕神情。2004年剛走過兩月,《十國春秋》已經積累2.8511元營收,而騰訊2003年年度總營收才7.35億元。如果單純比較營收額和利潤率,一款《十國春秋》值兩家騰訊。
騰訊創始人團隊通過私人關係調研網路遊戲市場,得知老牌運營商盛大網絡同樣賺的流油,2004年第一季度收入預估有2.5億之多;即時通訊市場頗具威脅的網易泡泡的東家網易,憑藉《大話西遊2》的積累和《夢幻西遊》的卓越表現,2004年第一季度的網路遊戲業務收入預估也有1億。
騰訊創始人團隊忍不住感慨:「網路遊戲真賺錢啊。」
這是屬於網路遊戲的時代。
缺失網路遊戲業務的騰訊,等於瘸著腿走路。
騰訊創始人團隊愈加渴盼與春秋網絡的合作。
騰訊創始人團隊雖然渴望發展網路遊戲,卻不可能將25%股權賣給魏東生。曾李青委婉拒絕魏東生的提議,繼續死扣現金字眼:「《十國春秋》雖然是一款現象級網路遊戲,卻畢竟只上市不到九月時間,春秋公司一時半會兒應該拿不出來這麼多現金吧?」
2003年11月,《十國春秋》的月銷售額才第一次過億,自然不可能在短短四月時間內積累15億元現金流。魏東生避而不談春秋公司的短板,祭出商業談判常用的拖字訣:「《十國春秋》每月都能帶來一億利潤,兩年時間或三年時間,就能湊夠15億元現金。」
曾李青拒絕:「騰訊上市目的是以最快速度籌集十餘億資金。過去的發展中,我們深深明白匱乏資金的痛苦,旨在聚集更多用戶的qq,我們為了緩解伺服器壓力,不得一次又一次設置障礙阻止新的用戶註冊。騰訊2003年度的利潤是3.22億元,如果我們願意等待,四年時間或五年時間,自己就能湊夠15億元資金。騰訊想要快速而健康發展,必須儘快籌集充沛的資金,速度越快越好。這點,希望你能理解。」
魏東生索要25%股權只是談判技巧,順著曾李青口氣降低要求:「我能理解騰訊的資金短缺,卻不能接受股權稀釋。」
曾李青忽然拿出一份文案遞給魏東生:「我們有另一份股權分配方案。」
曾李青提出的方案是這樣的:增發25%新股,春秋公司持有的7.2%股權稀釋到5.4%,是必須執行的,沒有談判餘地。不過,如果滿足一定條件,mih和騰訊創始人團隊願意補償,底價轉讓股權,令春秋公司持股權比例增至8%到15%之間。
魏東生簡單翻閱完畢,詢問說:「一定條件是指……?」
曾李青:「我們希望與春秋網絡在網路遊戲領域達成戰略合作。」
魏東生點頭:「我很早之前就說過,春秋網絡有技術有經驗,騰訊有環境有流量,雙方合作是一加一大於二的好事。但是,我也有條件,騰訊在線充值系統須引進春秋的第三方支付信用寶。」
曾李青聞言皺起眉頭。
沉默寡言的馬化騰,及時擔起責任,嚴肅表情否決了魏東生的條件:「騰訊需要有自己的第三方支付。」
魏東生:「但是,現在,騰訊沒有。」
馬化騰:「總會有的。」
馬化騰懂第三方支付的作用,魏東生也懂馬化騰不會放棄第三方支付業務,退而求其次說:「最少,現在沒有。」
馬化騰不精通辯論,簡單重複自己的意見:「騰訊總會有的。」
魏東生:「騰訊推出自己的第三方支付之前,先支持信用寶;待騰訊技術成熟之後,再停止支持信用寶,如此可好?」
馬化騰愣了愣:「你這樣,沒有意義。」
魏東生搖頭:「不是有沒有意義,而是我覺得信用寶這樣的產品有它的門檻。信用寶與春秋安全管家緊絲合縫契合,這才敢喊出『你敢用,我敢賠,最高賠付無上限』的口號,即使如此,信用寶每月都有賠償單履行。騰訊想發展自己的第三方支付,肯定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這些時間已夠信用寶擴散影響力。」
一句安全,馬化騰陷入思考。
數十秒之後,馬化騰堅持意見:「春秋安全管家能夠做到的,騰訊肯定也能做到。」
馬化騰旋即補充說明:「不過,騰訊推出自己的第三方支付之前,可以先接入春秋的信用寶。」
魏東生滿意馬化騰的讓步:「談談網路遊戲業務的合作吧,你們準備怎樣合作?」
馬化騰重回沉默寡言狀態,曾李青繼續代表騰訊發言:「我們有兩種合作設想。第一種,春秋網絡派遣團隊幫助騰訊聯合運營一款到三款網路遊戲,我們願意低價轉讓3.6%股權,也即是說,增發新股之後,春秋持有8%股權;第二種,春秋軟體專門製作一款網路遊戲,春秋網絡和騰訊聯合運營,我們願意轉讓4.6%到9.6%股權,然後視其情況如何決定轉讓價格。」
魏東生:「視其情況如何,究竟怎樣視其呢?」
曾李青沒有說出詳細標準,笑說:「玩家平均在線數量或月銷售額為標準吧,如果能夠平均在線10萬人,肯定一切都好說。」
魏東生:「日平均在線十萬,以每小時0.25元計算,相當於日銷售額60萬元,月銷售額1800萬元。春秋軟體有製作免費增值遊戲的經驗,咱們就以月銷售額論英雄吧。如果春秋網絡推出的這款新遊戲能夠達到1800萬元月銷售額,騰訊願意以多少價碼轉讓給我們多少股權?」
曾李青不意魏東生直接鎖定最高標準,愣了愣:「當然是最優惠的條件。」
魏東生:「優惠到何種地步?」
曾李青斟酌一會兒,詳細說出數字:「如果這款遊戲在一年之內,即2005年4月之前,上線運營,且2005年度或2006年度有六個月的月銷售額達到1800萬元,或者全年平均月銷售額達到1800萬元,我們願意以5000萬元人民幣向春秋轉讓9.6%股權。即是說,騰訊上市之後,春秋擁有15%的股權。」
以50億估值,9.6%股權為4.8億。
前面估值4.8億,騰訊不肯轉讓股權;此時,騰訊卻願意以5000萬元轉讓9.6%股權。
騰訊對網路遊戲業務的垂涎,可見一斑。
騰訊不是在賣股權,而是想撬開網路遊戲之門。
平均月銷售額1800萬元,全年銷售額為2.16億,扣除發行商的銷售分成和運營開支及稅務負擔,全年所得利潤在6000萬元到9000萬元之間。考慮網路遊戲的壽命,這款遊戲很難平衡4.8億元到0.5億元的落差。
然而,帳不能這樣算。
回顧2003年,除了開掛的《十國春秋》和傳奇系列及《奇蹟mu》,觸頂月銷額1800萬元的寥寥無幾。2003年,華國網路遊戲市場全年營收為17.22元,扣除盛大的6.33億元和春秋網絡的4.68億元,餘下包括第九城市和光通通信、網易在內的網路遊戲廠商的總收入才6.21億元。月均銷售額1800萬元即是年銷售額2.16億,想想2.16億在6.21億之間的比例,就能清醒明白月均銷售額1800萬元是怎樣的一款網路遊戲。
事實上,盛大網絡寄望取代《熱血傳奇》的《傳奇世界》,目前的月銷售額也僅兩千餘萬元。
以2003年視角審視網路遊戲產業,能夠運營一款月銷售額1800萬元的網路遊戲,最少也是第二梯次的網路遊戲運營商。有了這樣的名聲,有了實際運營經驗,騰訊就能慢慢撬開網路遊戲的大門,像網易那樣走向良性發展。
在曾李青心中,月銷售額1800萬元級別的網路遊戲,檔次相當的高。
為了避免嚇退魏東生,曾李青旋即講解其它檔次的合作條件:「如果這一款遊戲,月銷售額達到1000萬元……」
魏東生非常不禮貌的截斷曾李青的發言:「1000萬就不用說了,如果春秋軟體製作的網路遊戲不能越過月銷售額1800萬元,春秋和騰訊之間的合作就失去了意義。」
曾李青尷尬笑了笑。
也太霸氣了吧。
1800萬元銷售額都看不眼裡。
這是把《十國春秋》的奇蹟當成自然現象了麼?
魏東生霸氣結束合作談判:「咱們就以月銷售1800萬為準吧。不過,聯合運營到底怎樣聯合運營?春秋網絡有自己的網路遊戲需要運營,而網路遊戲則不是騰訊的主業,將來肯定會出現各種各樣的矛盾。這樣吧,春秋和騰訊各自出資2500萬元,註冊一家新公司,專項負責新遊戲的定向研發和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