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3章 你證據呢?信口攀咬,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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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53章 你證據呢?信口攀咬,罪加一等!

  唔?

  有內鬼?

  不,這是反向的有內鬼,有海盜跳出來,打算把岸上的人賣掉,來贖買他這條命了?

  沈樂一個手勢,身邊,兩個本家佃農會意,上前架住高喊要指正的那個海盜,朝瓦房裡拖。

  沈樂頂著血腥氣、臭氣、潮味霉味,和一股不知道什麼氣味,硬著頭皮鑽進房裡,打算找個地方坐下來審訊。

  進門左右一望,就看到左邊臥室里,一個年輕女孩衣衫襤褸,抓著件什麼也遮不住的疑似布條,努力往床上縮。

  他嘆息一聲,指揮下屬拿起拍平在地面上的破爛木門,倚住正房和東屋之間的門框,這才在桌邊坐定:

  「你剛剛想說什麼?」

  「小……小人知道,是誰給我們指路,讓我們上岸來搶的……」

  「誰?」

  「汪家!是汪家!就是賣船的那家!」見沈樂詢問,被反綁住的海盜膽子大了一些,昂頭道:

  「上個月,頭兒帶人去岸上買糧,回來就說有了消息。那天帶我們上去,進哪個庫,哪裡有東西可以搬,他都知道,這不是有內應是什麼?」

  「你怎麼知道是汪家的?」沈樂皺眉。海盜跪直了一點身子,聲音更大了點:

  「大伙兒都知道啊!不是他們家還有誰?我們的船,有時候壞了,都到他們船場修補,還有條新船是從他們這裡買的!」

  一句話出口,沈樂身邊,立刻起了一陣無聲的騷動。在場的大多是兵丁、佃戶,換句話說,都不是高高在上的大人物。

  誰也不想好好地種著田,忽然就被人衝進來,搶了糧,燒了房子,搶走了老婆、妹妹、女兒……

  還有人資助海盜?還有人給海盜指路,給海盜做內應?

  那人罪該萬死!不,不止是他,他的一家人都應該被砍頭,都應該被剃光了頭髮去做苦工,都應該被流放到老遠老遠的地方去!

  「你大膽。」沈樂卻是沉下了臉:

  「為了活命,就隨意攀咬官員,你可知道這要罪加一等?人家給你們修船的時候,怎麼知道你們是海賊?

  你怎麼證明,你們的船是從他們家買的,不是你們搶的,不是被風吹走,然後讓你們撿到的?嗯?!」

  他每說一句,年輕海盜的臉色就灰敗一分,漸漸癱軟下去,瑟瑟發抖。

  沈樂仔細地注視著他,期望從他身上看到一些信心,或者一些有把握的跡象,卻漸漸失望:

  沒有證據?

  沒有切實的證據?

  口說無憑,一個海盜的證詞,是非常容易被判斷為攀咬——

  只要縣令想要護著汪家,或者想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又或者畏懼汪家的勢力……

  到時候,別說這些海盜會不由分說被砍頭,就連他,連他們沈家,也會捲入一場大大的麻煩。

  房裡一時寂靜。身邊的兵丁相互使著眼色,有人失望,有人迷惑,有人憤憤不平。

  只有沈樂的一個族弟踏前一步,用刀鞘抽了年輕海盜一下,抽得他滾倒在地上:

  「口說無憑!沒有書信,沒有印憑,就不要胡言亂語!」

  年輕海盜瑟縮地趴在地上,連慘叫都不敢慘叫了。然而,瓦房外面,卻忽然響起了一聲喊叫:

  「小人有證據!有證據!」

  沈樂勾一勾手,立刻有人把那個傢伙提了進來,摜在地上。這個海盜比之前那個年長一些,看著也魁梧有力一些,地位或許更高。

  沈樂這樣判斷著,就聽新來的海盜仰頭道:

  「小人跟著幫主——啊呸,跟著賊頭上過岸,和汪家的管家見過面,他們還給賊頭畫過地圖!」

  沈樂微微動容。他一個眼神掠過,身邊立刻分出兩個士卒,在瓦房裡搜尋起來。新來那個海盜側頭看了一眼,出聲指點:

  「賊頭不會把好東西放在這裡。他最重要的東西,都放在寶庫里,我可以帶你們去找……」

  他的要求被許可了。一串火把點了起來,押著他彎彎曲曲,繞了幾個圈子,來到了所謂的「寶庫」:

  那是一座不大的山洞,入口處相當逼仄,需要彎著腰才能走進去。

  士兵們進入石洞,然後四肢著地,用力推出幾個箱子,又在洞裡到處敲打、挖掘了一遍,從高處石縫裡掏出一個小箱。

  沈樂只掃了一遍那些「財寶」,就忍不住想要嘆氣:

  太慘了。

  就真的太慘了,裡面最值錢的,也不過是一些錦緞和瓷器——錦緞還是他家的工坊出的,瓷器也是,甚至不是最好的貨色;

  半塊金餅,兩三根歪七扭八、成色非常可疑的銀鋌,就連銅錢,都放了不少在箱子裡面。

  所以當海賊是圖啥呢?圖啥呢?有這種操舟的手藝,你老老實實搞海貿,賺得還比這多吧!

  那個被珍重藏著的小箱子裡,還真有一張帛畫,如果沈樂不是熟悉了這個時代的地圖,真的會把它當做兒童塗鴉忽略過去——

  他要花很多力量,才能從那些歪歪扭扭的線條上,判斷出這是海岸線,這是內河,這是港口,這是倉庫……

  一個方塊一個方塊,大概,就是一間一間的倉庫。沈樂手指在帛畫上移動,搜索著自己的記憶,比對著先前看到過的,倉庫受損的情況:

  第一間,第二間,第三間,第五間……都被搶了……第四間被砸開了門但只是看一看……後面幾間有的被砸了東西,有的甚至沒有被碰過……

  大致情況,和那些方塊上面,塗染的顏色與線條,差不多能對得上。

  然後,沈樂的目光,就落到了帛畫角落,一個有點模糊的印章上。

  「就這?」

  他拎起帛畫,往賊人面前抖了抖。新來的海盜眼神追隨著帛畫,很快點頭:

  「就是這個!就是這個!大人您看,那個印章——那就是汪家的印記!

  他們家造的船,簽的契書,上面都有這樣的印記,要不然,幫主,啊呸,賊頭怎麼會相信他,怎麼會帶我們上岸來搶?」

  沈樂的臉色終於嚴肅起來。他將帛畫折了兩折,又捲成一個小卷,往袖子裡一放,正色看向海賊:

  「汪家累年經商,簽的契書不止一份,他們家的印記也不可能秘而不宣。

  我怎麼知道,這是汪家家主簽的,不是管家背主簽的,又或者,是你們私下仿的?」

  「那箱子裡的銀錠——」

  「難道不是你們搶的?」

  箱子裡的絹帛,瓷器,還是我們沈家出產的呢!絹帛瓷器搶得,銀錠就搶不得?

  「啊這——」

  年長一些的海賊也張口結舌。他倒是想說,那次談判他也去了,他陪著老大親臨現場,他能指認出汪家的管家。

  奈何還是那句話,口說無憑,你一個海賊,你說什麼就是什麼了?你是賊,人家是良民、是官吏,你先天就低人一頭!

  「對了,他們還送了老,呸,賊頭一個小娘子!雖然是個丫鬟,可是——」

  沈樂終於精神一振。他立刻站起,急急道:

  「傳令下去,島上發現的一應婦孺,都要看好了,不要讓她們自盡!」

  他本來下的命令,是士兵們三個一組,相互監督,不得欺辱婦孺。

  至於自盡,唉,那些被搶來的女子,她們未來也是前途茫茫。

  若是回去以後,要被家人嫌棄,被鄉鄰指點嘲笑,甚至被夫家辱罵毆打休棄,也許,也許,艱難求生,還不如此時求死?

  但是這會兒就說不得了。沈樂一邊下令,一邊快步走向東屋,趕緊搬開了擋住門框的破木門。

  先前看到的女子已經穿好了衣服,滿臉是淚,見到他過來,盈盈下拜:

  「小女子便是汪家丫鬟,是他們強買而來,見賊頭索要,又把我贈與那惡賊——還望大人替奴家做主,讓奴家得以歸見父母……」

  沈樂長長地嘆了一口氣。

  有幾路證據迭加在一起,這官司就好打了。第二天一早,船隊從蛇蟠島歸返,沈樂特地下令,分兵兩路。

  一路帶著大部分俘虜,以及海盜上救回來的婦孺,先在海邊找個偏僻村落停留,把人藏匿下來,休息一夜再緩緩前行;

  另一路,由沈樂親自帶隊,掐著時間點,乘潮而進,借著夜色掩護直撲縣衙。半夜叫開城門,把人證,物證,往縣令面前一擺:

  「汪家勾結海賊,罪大惡極!縣尊,在下請縣尊發令,連夜提審汪家船場僱工,酒樓老闆、夥計,汪家丫鬟的父母鄰舍!」

  「……你是賊捕掾,緝拿盜賊,維持治安,是你的本職。要抓什麼人,不必問我。」

  縣令臉色鐵青,又驚又怒。驚的是治下出了這麼大一個案子,上司查問起來,怕是免不了要挨上一頓;

  怒的是這汪家也是積年老吏,在縣裡的根基,甚至比他還深厚。這要是作亂逆反起來,他自己的性命,都不好說了!

  現在被沈樂把證據懟到面前,眼看他氣勢洶洶,這位縣令也只能擺了擺手。沈樂一拱手,轉身大踏步出門,一連串下達命令。

  他帶來的族兵,衙役,以及從家族緊急調來,跟著他上過戰場的佃農,甚至山民里稍有勇力的漢子,四面撲出:

  一路撲奔汪家田莊,把那名丫鬟的父母家人,和左鄰右舍一起提來,與姑娘相見。

  分離多時,驟然重逢,父母兄嫂都是大驚:

  「二丫!你怎麼……你可是闖了什麼禍?打壞了主家的東西?別怕,別怕,爹娘哪怕下死力氣,也會賺出錢來陪你!」

  「她可是汪家丫鬟?」

  沈樂冷眼看了一會兒,出聲詢問。父母連連點頭,就連幾個熟悉的鄰居,也開口作證:

  「沒錯!二妮子是三年之前,被主家帶走,選進宅子裡當丫鬟的!她從小就聰明伶俐,我們都看著呢!難道是……」

  沈樂讓人錄了口供,看著鄰居們簽字畫押,才送他們離開。

  這邊剛把人遣走,那邊,丫鬟就嚎啕大哭起來:

  「爹!娘!那汪家忒不當人——女兒,女兒險些就見不到你們了……」

  她泣不成聲,詳細描述了如何被管家帶著會客,又被「贈予」海盜,被送到船上的經過。

  父母兄嫂大驚,連連道:

  「怪不得這兩個月,二丫都沒有出來見面,也沒有捎錢回來……他們不讓孩子出來見面,我們只道宅子裡忙……」

  這一路證據算是對上了。汪家的財物,可以被搶走,但是汪家的丫鬟,卻不會無緣無故,跑到海盜那裡。

  什麼,你說人是被搶走的,或者是走失了被拐走的?你報案了沒有?讓官府找人了沒有?

  與此同時,另一隊人馬直撲汪家船場,以協助調查為名,控制了所有帳房先生和老師傅。

  在沈樂帶來的、精通帳目的族人連夜核查下,很快從幾本私帳中發現了端倪——幾筆維修記錄只記收入,卻無具體船隻名號和來源;

  更有兩次「新船售出」記錄,價格遠低於市價,且收貨方模糊記為「海客」;

  船場老師傅在分開詢問下,也有人鬆口,承認曾按管家吩咐,為一些「不像好路數」的船進行過緊急維修和改裝……

  第三路人馬則拿著那張帛畫,秘密詢問了縣裡幾位資深的書吏、商家。

  眾人一致認定,畫上印章、印泥色澤,就是汪家印記,絕非偽造!

  「你聞聞,這印泥上面,是不是有股香味?這是他們家獨有的印泥,絕不是外人仿的!

  第四路人馬,提來酒樓的老闆夥計,按照海盜和被送走丫鬟述說的時間,他們確認當時真的有這麼一撥人馬在酒樓見面,有個小娘子被帶走;

  第五路人馬,四下看住汪家宅邸,確保沒有一個人能逃走,更沒有人能反戈一擊,傷害到沈樂和縣令……

  收押訊問證人的工作進行了一天一夜。第三天一早,海盜、被搶婦孺、贓物、各路證人,整整齊齊,擺在了縣令面前:

  人贓俱獲,證據齊全。縣令再不猶豫,即刻發下號令:

  「拿人!將汪家家主、一應管家及涉案人等,即刻鎖拿歸案!查封所有家產!」

  如狼似虎的衙役與鄉兵立刻出動。戰戰兢兢了一天一夜的汪家,頃刻之間,呼啦啦猶如大廈傾。

  訊問、審理、判案進行了足足半個月時間,汪家的所有家產,都被抄沒官賣——

  而很自然地,沈樂依靠平賊之功,只花了極低的價錢,就買到了他想要的核心資產:汪家所有的船場,以及一片優質的杉木林地。

  造船大業,家族的海貿大業,終於要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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