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二章 充滿後設的癖好
事出突然,請問各位可曾聽說過「後期昆恩問題」?
這是懸疑作品裡,內含在作品構造上的問題。由於美國推理小說家艾勒里·昆恩的後期作品裡,經常出現以此問題為主題的作品,因此才這麼命名。
若以粗略的方式說明,此問題就是作品中被證明的「真相」,作中角色卻無法證明此一「真相」。
不管是真相或實情,根本沒有任何人知道。
無論多麼高竿的名偵探,也沒辦法證明。
反過來說,假如用複雜的方式來解釋,就是「即便毫無矛盾、完全吻合某一理論體系,卻無法透過這個理論體系,證明此一理論體系並未存在著任何矛盾」,是個與哥德爾不完備定理相似的問題,或是諸如此類的內容。
說穿了,其實不太懂這在說什麼。
由我這個對推理小說涉獵不深,又沒有特別喜愛這類作品的人來解說,這是個略顯高深的主題。因此,就跟某位身為小說家的極惡偵探在跟我解釋時一樣,我會試著用具體案例來向大家說明。
比方說在某本推理小說中,有一位名叫A先生的登場人物。
這位A先生就是犯人。
基於各種動機,A先生最終殺了B先生。
儘管A先生使出各種掩蓋真相的手段,最終仍被名偵探看穿。A先生承認自己是犯人後,事件圓滿落幕。
不過,事情沒有那麼單純。
倘若A先生——其實是遭到名叫C先生的登場人物所控制,結局會怎樣?如果A先生殺死B先生以及被當成犯人逮捕的情況,全都一如C先生的計劃,結果又是如何?
在以反轉為賣點的推理小說里,或許名偵探會在最終章看穿C先生的存在——但其實這位C先生,實際上是被稱為D先生的「未登場人物」所操控,結局會怎樣?
假如就連名字都並未出現在作品中的D先生,是個空前絕後的催眠高手,不光是C先生,就連名偵探與警察都受到他的催眠術控制,結果又將如何?倘若名偵探本身是在沒有「自己遭人控制」的自覺下受到操控,最終會是怎樣?
要不然就是最強催眠師D先生,事實上也被終極幻術師E先生所擺布——
諸如此類。
像這樣「登場人物其實遭到控制」的可能性,總是如影隨形存在於作品中。
縱然可能性趨近於零,但終究不是零。
像這樣以催眠術為例,雖然既極端又突兀,但是沒有人可以完全否定,真相後又潛藏著另一個真相的可能性。
當然,對於能夠綜觀整個故事的讀者與作者而言,應該可以輕易否定這點。
畢竟大家都知道,作品中就連名字都未曾被提及的人物,不可能會是犯人。如果作者以「這傢伙就是犯人」的方式來描述,此角色就會是犯人。
不過——
身為作中登場人物的名偵探——無法從後設的角度觀測故事的名偵探,無論如何都不能證明這一點。
名偵探無法確定所有的證據都搜集齊全,無法肯定自己已經揪出嫌犯,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操控犯人的真兇並不存在。
在指認犯人的部分欠缺了確實性。
這就是——「後期昆恩問題」。
簡單說來,就是可怕的後設問題。
後設。
充滿後設。
若進一步解釋,根本是雞蛋裡挑骨頭。
也能說是放棄將作品當成一則故事來享受。
反過來說——也算是把故事享受到極致的結果吧?
或者該說是將「犯人是誰」這個推理小說的魅力與醍醐味追求到極致,結果卻碰壁。
Who done it?
歷來的推理小說家與懸疑作品支持者,過度琢磨如何找出犯人這件事——結果陷入動彈不得的處境。
追求著這個沒有答案的問題——
所謂的犯人,到底是什麼?
1
「——聽懂了嗎?新人,即使逮捕犯人,他也未必是真兇。就算以為已經查明了真相,但或許是其他人讓你如此深信不疑。這點未必局限在推理小說中的後設問題,畢竟就連現實世界裡,也不存在任何完美無缺的真相。」
南先生口沫橫飛地解釋完「後期昆恩問題」後,繼續說:
「比方說你以偵探的身份順利逮捕犯人,此事應該會讓你獲得達成壯舉的滿足感,萌生『獲勝』的感覺。不過事實上,暗地裡有個能隨心所欲操控你跟犯人,一直看著自以為『獲勝』的你,心中冒出『獲勝』的感想,從未出現在檯面上的幕後黑手也說不定。擁有這類小聰明的惡棍,很遺憾這世上還挺多的。」
南先生更進一步說明。
「這世上最聰明的獲勝方式,就是對手並未產生『落敗感』的情況。讓對方自以為『獲勝』的同時,暗地裡達成自己的目標。這麼一來,除了不會遭對方怨恨,也能避免留下禍根,堪稱是聰明到極點、最為理想的獲勝方式。」
「那個……」
我再也按捺不住,開口吐槽。
「接下來輪到你了,能趕快下好離手嗎?」
語畢,我伸手指著棋盤,而且是毫不猶豫地直指南先生那顆已被我將軍的王將。於是他不發一語,將手貼在自己的額頭上陷入沉思,明顯看起來相當困惑。
目前我們兩人的中間夾著一塊將棋盤。
本職是一名作家、工作時間較為彈性的南先生,經常跑來事務所閒晃。
今天也來事務所閒晃的南先生,在與我們吃完午餐後,發現放在事務所角落的將棋組,便來向我下戰帖。
「只要你下棋贏過我,我明天就請你吃午餐。」
當時,南先生一臉得意地說出這句話,一副對於自身棋藝很有信心的模樣。
值得慶幸的是,那時候並未決定當我落敗時的處罰,因此,我是在毫無風險的情況下接受挑戰。
至於這場較量的結果——
「請趕快下好離手,南先生。」
「……」
「重點是你趕快投降啦。不管怎麼看,再過三、四回合就是我贏了。」
我低頭俯視對手的王將——那顆被逼入絕境的王將。由於南先生大半的棋子都已被我吃掉,因此他陣營的防守很不牢靠。
簡直跟國王的新衣沒兩樣。
說起棋盤上的戰況,我幾乎是勝券在握,南先生只能移動王將逃命。手邊擁有大量棋子的我,隨便移動任何一顆棋子,就可以輕鬆逼死對手。
我敢大聲斷言,即使是羽生名人,也已無力回天。
這場棋局,一路上都是我占盡優勢,中期更是能確定我必勝無疑。只是南先生後來一直死纏爛打地拖延時間,甚至還完全停止下棋,上演一場莫名其妙的推理小說脫口秀。
「你剛才提到『後期昆恩問題』以及聰明的獲勝方式,到頭來是想表達什麼?」
「意思就是——」
面對語氣十分無奈的我,南先生不知為何露出得意的笑容。
「即使你在棋局中贏過我,但其實只是你自以為『獲勝』,一切都依照我所預料的局勢在發展……也說不定。有可能是我刻意讓你以為自己『獲勝』,到頭來真正的贏家是我。」
「請你別一臉跩樣地胡說八道……」
說穿了,就是他不肯認輸。
偏偏還鬼扯這麼久。
他這段不肯認輸的鬼扯,當真有夠長的。
簡單形容一下南先生的現況,就是他囂張地向後輩下戰帖,偏偏對手出乎意料地強悍,導致自己即將吞下敗仗,卻又死不認輸——大概是這樣。
「喔~早乙女小妹,沒想到你挺擅長下將棋呢,居然還懂得矢倉這類戰術。」
途中跑來觀戰的所長在一旁說道。
「這沒什麼啦,只是以前跟爺爺學過而已。」
說句老實話。
與其說我很擅長下將棋——
「哈,原來如此,因為老家太過鄉下,所以你只有將棋這類娛樂對吧?」
……不如說是這位拼死找藉口、不肯認輸到令人汗顏的男子太弱。
他下棋的實力非常弱。
弱到不值一提。
不,與其說他太弱,說是一知半解更貼切。
縱使他明白各棋子的移動規則,但真要說來,他也只知道棋子的移動規則,甚至連「居飛車」跟「振飛車」都不懂。
見南先生一副「開局時根本沒事可做」的模樣,率先把香車往前移動一格時,老實說我真不知該做何反應。
真虧他有膽子僅憑那點將棋知識,就以午餐為賭注向我下戰帖。
「唉……請
你趕快認輸吧,南先生。這是專業比賽的話,思考時間也有限制喔。」
「哼,你太天真了,這場比賽可沒有設定時間限制。就算我思考再久,你也不能說我違反規則。」
「請別像小孩那樣滿口歪理……真是的,不過是一頓午餐,你是有多心疼啊?反正你是前輩,請人吃頓飯又不會怎樣?」
「你可別誤會,一頓午餐的錢對我來說,根本不算什麼。只是……輸給你這種貨色,害我得請你吃飯的屈辱,我說什麼都難以咽下……」
居然說得這麼過分。
看來他堅持的不是歪理,而是耍賴。
是個不服輸而耍賴的小屁孩。
「唉~難得的午休,就在南先生你漫長的思考中度過了。」
我瞄一眼牆上的時鐘,深深嘆一口氣。
「這樣算是我贏了吧?我們又不能一直這樣玩下去,畢竟今天下午一點有約——」
「打擾了。」
話才剛說完——
這時傳來一陣平靜的招呼聲,事務所的門慢慢被推開。
「我是荒貝經紀公司的鄉島,不好意思比預定時間稍早抵達,請問現在方便嗎……?」
來者是一名穿著西裝的男性。他以半推開門扉的姿勢,一臉歉意地如此說道,年紀看起來大約三十出頭。
他身後站著一名身材嬌小的女性。
她戴著一頂大帽子,臉上還有一副墨鏡,讓人無法看清楚她的長相,不過從她身上時髦的薄襯衫、迷你裙以及過膝長襪等裝扮來看,應該是未滿二十歲的少女。
當我扭頭望向事務所的大門,目光被訪客吸引的瞬間——
喀啦喀啦,忽然傳來一陣東西灑落的聲響。
「哎呀,真可惜,看來時間到了。」
心中冒出不祥預感的我,立刻將視線移回去,發現可以對摺收納的將棋盤已經折起,棋盤上的棋子全掉在桌上。
這不能算是翻桌,而是翻盤了。
我獲勝在即的棋局——就這麼泡湯了。
「……咦!你、等、咦?」
「其實我早已想好兩百種下法,但既然委託人上門,也只能到此為止。」
「為何你要模仿《火影忍者》的鹿丸說話啊……不對!等一下,南先生!你這是在做什麼!明明應該是我贏了……」
「你真是撿回了一條命呢,新人。我剛才恰好想到能扭轉乾坤的一手,雖然再多下幾局肯定是我獲勝,但既然委託人已經抵達,那也沒辦法。這場比賽宣布無效,勉強算是和局吧。唉~真可惜,明明我都快贏了,但是說什麼也不能讓委託人枯等嘛。」
南先生一副十分惋惜的模樣。
我……完全無言以對。
這傢伙就這麼不想認輸,甚至到不擇手段的地步嗎……
根本遠超過不服輸,只是個人渣吧。不僅僅是不服輸,單純是他的度量狹隘到無藥可救。
相對於傻眼到不由得萌生欽佩之意的我,南先生逕自從座位起身。
「那麼,接下來是開心愉快的工作時間。」
南先生以委託人光臨為藉口,一臉慶幸地放棄趨於劣勢(確切說來是註定落敗)的棋局,令這場比賽無疾而終。儘管他擺出一副把倫理道德當成屁、極為厚顏無恥的態度,但既然他是以工作為擋箭牌,我除了忍氣吞聲以外別無他法。
不過,他在說完「接下來是開心愉快的工作時間」這句台詞,招待委託人進入事務所之後的行動是——跑去頂樓抽菸。
徹底把接待委託人的工作推給我。
明明以工作為藉口中斷比賽,他卻毫無工作意願。
……算了,南先生說穿了只是非正職的打工偵探,與委託人初次接觸的工作,本來就該由正規行政人員的我負責……只是啊~就算是這樣~
唉……總覺得有股想對著夜晚的大海放聲大吼的衝動……嗚哇……
即使有種壓力已經累積到頂點的感覺,我仍是認真負責的社會人士,於是在勉強平復心情後,如實完成自己的職務。
我將原本預約下午一點的委託人帶往會議室,同時在腦中回想昭和所長教導過的基本守則,向他們詢問委託內容。
「——遭人跟蹤是嗎?」
我反問後,身材纖瘦的西裝男子——鄉島聰先生,點頭收起下顎說:
「大約從三個月前,敝公司開始收到寄給妮娜的奇怪信件……內容很明顯是跟蹤狂會寫的那種,怎麼說呢……總之是那一類信件。在那之後,我們一直定期收到此人寄來的騷擾信。」
「不只有信件。」
妮娜——本名田澤新菜,一副怒火中燒的模樣說道。剛抵達事務所時用來遮臉的墨鏡與帽子,現在已全數摘下。這位少女有著強勢的眼神,妝容也偏濃,長相倒是挺標緻的。
「這個人曾偷過我放在休息室里的東西,也曾趁著夜色跟蹤我。另外,他好像查出了我家地址,偷偷在我家裝設竊聽器!因為寄來的信上,寫著我在家與人通電話時講過的內容……唉唷,反正這傢伙真是有夠噁心……我誠心希望他趕快去死!」
她完美突顯出自身可愛相貌的妝容,因憤怒而扭曲,激動地說出這番言論。個人認為對於偶像來說,擺出這副態度有些不妥,不過想到她對跟蹤狂的憤怒與恐懼,用詞偏激也是在所難免。
這位名叫田澤新菜的少女,是以「妮娜」為藝名,正在發展演藝事業的偶像。
鄉島聰是她的經紀人,今天是為了委託我們幫忙調查跟蹤狂,才前來本事務所。
「那個……請問你們有聯絡警方嗎?」
「我也建議妮娜去找警方商量,但是——」
「我死都不要鬧上警局!」
妮娜立刻打斷經紀人的話,口氣激動地繼續說:
「我不想把事情鬧大。萬一這件事被揭露,我的粉絲肯定會減少。因為遭跟蹤狂騷擾,對追星族來說只是讓人反感的要素。」
明明還是個年輕小姑娘,卻有著如此嚴酷的價值觀。
我原以為遇到這類問題時,一般都是經紀公司不願找警方商量,看來這種想法只是我的偏見而已。
「再加上警方肯定也幫不了什麼忙。我以前找警方商量時,他們只會詢問現階段的受害情況,或表示這點程度算不上跟蹤狂等等……哼,沒等到我被跟蹤狂殺死,那群傢伙根本不會採取行動吧?」
「您以前也曾遭受跟蹤狂騷擾嗎?」
「高中的時候。不過……當時並沒有鬧出太嚴重的事件。」
妮娜不悅地說完,重重地嘆一口氣。
「敝公司在這種時候,都會立刻去找警方商量,只是妮娜堅持不肯這麼做……才決定來拜託貴事務所調查。」
「原來如此,我明白了。關於本次的委託內容,是調查與找出該名跟蹤狂嗎?」
「嗯,這個嘛……我想調查當然是需要……」
目光游移不定的鄉島先生,略顯猶豫地繼續說:
「該怎麼說呢?只要這件事可以圓滿落幕,敝公司就心滿意足了……總之,只要能除去這位跟蹤狂,我們願意全權交由貴事務所處理。」
「……好,我知道了。」
結論是,不僅要調查與找出跟蹤狂,對方似乎希望我們能解決得更加徹底。話雖如此,對方卻擺出「我們並沒有交付偏激的委託,不過你們想怎麼做都可以」的態度。
委託人在場面話中所隱藏的真意——我對於立即看穿這點的自己,總覺得心情有點鬱悶。
我在這間事務所工作已快滿一個月。
除了與極惡偵探初次見面的第一起事件以外,我還接觸過幾起事件。
話雖如此,在那之後我再也沒碰過「我是遺體的第一發現者」這種既轟動又刺激的大案子,只有負責過尋找失蹤寵物、外遇調查這類和平委託的接待工作(另外,我在接待過程中,見到了傳說中的戀泉小姐——戀泉浮世小姐。該怎麼說呢……她是個難以用筆墨形容的大美女)。
即使我還只是一名菜鳥,但也已逐漸察覺出,這間事務所在相關業界中,是秉持著怎樣的立場。
說好聽點,就是萬事屋。
說難聽點……還是萬事屋。
以一句話來形容這間昭和偵探事務所,就是「任何委託都處理」的偵探事務所,無論好壞皆名聲響亮。
而且不能浮上檯面的委託,出乎意料還挺多的。
「——啊,不好意思請等一下。」
鄉島先生這樣表示後,從西裝口袋中取出手機。
看來是有人來電。
「喂喂,怎麼了?愛衣,你差不多該抵達攝影棚……什麼?你迷路了……你在哪裡……總、總之
先告訴我附近有什麼醒目的地標…………唉~你一直哭,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幫你啊……」
鄉島先生以慌張的口吻,對著電話另一端說道。他語氣激動地通話一段時間後,終於像是死心般地深深嘆息說:「……算了,你站在那邊別動,我馬上去接你。」
切斷通話後,他面對我說:
「不好意思,因為發生了一點狀況……真的十分不好意思,我就先離開了,事件詳情由妮娜來說明。」
「啥!先、先等一下,鄉島先生。」
看著準備離去的鄉島先生,妮娜的語氣變得很激動。
「我的事情才處理到一半吧?這樣半途撒手不管,你不覺得太過分了嗎?」
「我也沒辦法啊,因為發生了緊急狀況。」
「什麼緊急狀況……只是愛衣迷路吧?剛才的電話我也有聽見。像她那種廢物,別理她又沒關係。」
「愛衣那邊是工作,假如遲到的話,會給對方添麻煩。」
「難道我這邊就不是工作嗎?從跟蹤狂的手中保護偶像,不也是事務所與經紀人的工作?哼~我懂了,鄉島先生,所以我被跟蹤狂刺殺也無所謂吧?」
「……妮娜,拜託你諒解一下,我並不是你一個人的經紀人。愛衣還只是國中生喔,又是剛出道的新人,理當需要多一點照顧吧?」
「不過,今天是我……」
「因為你的堅持,事務所才出錢委託偵探幫忙。倘若你繼續耍任性,就立刻跟我去警局。畢竟拜託警方出馬,不必多花一毛錢。」
「……唔!」
妮娜不發一語,懊惱地緊咬下唇。鄉島先生留下一句「如果有其他事情,請撥打名片上的電話號碼,那我先失陪了」,匆忙向我一鞠躬,隨即快步離去。
被留下來的妮娜,表情顯得十分難看。一臉像是即將失控發飆,或是準備放聲大哭的模樣。
「偶、偶像經紀公司的經紀人,果然很忙碌呢。」
我再也承受不住沉重的氣氛,只得開口閒聊這類不會冒犯人的事。
「……哼,是因為愛衣那個笨蛋又沒用又脫線。只不過稍微有點人氣,就如此囂張。」
「那位名叫愛衣的小姐,也是偶像嗎?」
「她是我們公司最近出道的新人偶像。大家都說她是『天然呆』,目前稍微有點人氣,不過,這女人居然不是刻意想塑造這種形象,而是貨真價實的天然呆。真要說來,就只是一個笨蛋,既不懂世事又不會看人臉色……一想到她就心煩!」
妮娜不耐煩地解釋。
看來她對愛衣的嫌棄,當真不是蓋的。
「她時不時就會搞砸事情,給很多人添麻煩……再加上稍微遇到一點困難,就會立刻哭著打電話來求救。怎樣?不覺得十分火大嗎?你肯定也感到很火大吧?對於女性來說,她是最令人火大的那種女性吧?」
就算你徵求我的同意,我也不知該做何反應啊。
「不、不過,那孩子只是國中生吧?她容易搞砸事情,或是一有困難就向經紀人求救,也是在所難免……」
暗地裡批評其他女生,多少令我良心不安,因此我以這段說詞袒護那一位名叫愛衣的天然呆小姐。
但從結果來說,這麼做是不智之舉。
「啥?你是在不懂裝懂什麼?聽著,說起她的天然呆程度——」
仿佛洪水潰堤,妮娜開始大肆抱怨並說人壞話。
而且,她對於後輩偶像的批評與中傷幾乎毫無節制。我花了很長一段時間,才終於打聽出跟蹤狂對她造成的具體困擾。
「僅有那種程度的長相就來當偶像……最近的偶像水準還真是越來越差。該說她不夠出眾,或是缺乏偶像應有的氣勢?說穿了就是藝氣不足。」
吸完煙從頂樓回來的南先生,一開口就說出這段話。
居然還提到「藝氣」,這種源自漫畫《新世紀偶像傳說:彼方的搞笑進化論》的名詞。真虧他能扯出這種只有狂熱愛好者才知道的梗,不過我是聽得懂啦。
「像這樣把姿色只達到班花水準的女生拿來成套推銷,利用可碰觸小姐的酒店經營手法壓榨粉絲的荷包……想想還真是可怕呢~在現今這個年頭,連黑道的經營方式都還比較健全咧。」
明明這段發言沒有針對性,卻會與諸多不特定對象為敵。
拜託你行行好,別隨口亂說這種全方位的挑釁發言啦。
「果然還是昭和年代的偶像最棒了~在那個年代,唯獨擁有出類拔萃的獨特魅力,身為貨真價實的美少女,才被允許出現在螢光幕上,以偶像之姿發光發熱。」
「以南先生的年紀,請不要大聊昭和年代的偶像啦。」
瞧他的樣子,怎麼看都是平成年代初期出生的。
是思春期沉浸在掌機GBA的年代吧。
說起《JUMP》的棒球漫畫,就是《野球長打王》的那個世代。
想必南先生並非真心喜歡昭和年代的偶像,單純是想與世間的流行唱反調,裝出一副孤僻鬼的樣子。
自以為是怪人的怪人,就是個性反骨的那種人。
「咦?老頭上哪去了?」
「他說要負責把委託人送回經紀公司。」
「這算什麼?所長親自去跑腿嗎?像這樣被委託人當成司機使喚,我看這間事務所也快完蛋了。」
「那個~是所長毛遂自薦要送對方回去,我想應該是他想炫耀自己的豐田Celsior……」
南先生聽我說完,像是心領神會似地點頭。
我個人也認為,就算對方是遭受跟蹤狂騷擾的女性,專程開車送委託人回去也太過獻殷勤,不過所長本人似乎很想讓年輕女性搭乘他的愛車。
聽說愛車人士,分成喜歡讓人搭乘自家愛車,與排斥讓人搭乘愛車的類型,而昭和所長很明顯是屬於前者,因為他也載過我好幾次。
「所長當時還喃喃自語說:『有幸讓偶像坐在副駕駛座上,真令人自豪呢。』」
「只希望那個偶像,當真足以讓人自豪啊。」
南先生無奈地低語,同時坐在椅子上開啟電腦。
「來委託的那個女人,叫什麼名字?」
「田澤新菜,藝名是『妮娜』,目前隸屬於名為『GARUGARU少女組』的偶像團體。」
「『GARUGARU少女組』的妮娜……喔,有了有了。什麼嘛,說是偶像,也只是地下偶像啊。」
「……地下偶像嗎?」
我對這個名詞並不是很清楚,只記得是很少在媒體曝光,演藝活動以現場演唱為主的偶像就會以此通稱。由於「地下」二字給人的印象欠佳,因此最近又稱為「LIVE IDOL」。
我越過連帽皮外套男的肩膀,注視著電腦螢幕,閱讀搜尋的結果。
「GARUGARU少女組」是在一年前組成的四人女子偶像團體。
儘管在媒體曝光的機會不多,目前還沒沒無聞,不過她們已舉辦過多次的演唱會,每次都表演得十分賣力,粉絲數穩定成長中。
成員之一的妮娜,雖是團體中最年長的人,卻是個愛哭的小傻妞。
不擅長與男性相處,別說是男朋友,就連男性友人都沒有。
經常脫線演出,卻不會惹人厭的女生——
「……」
「那女人是個愛哭的小傻妞,卻不會惹人厭?」
「我完全看不出來……」
根本與天然呆恰恰相反,是個十分世故的女孩子。
我也不覺得她不擅長與男性相處。
畢竟她在面對經紀人時,顯得相當沒大沒小。
我看了一下妮娜網路上的照片,困惑、歡笑或哭泣……無論哪個表情,都跟剛才那種尖酸刻薄的模樣有所落差。至於她的部落格與SNS帳號,則經常使用顏文字以及年輕人用語,絕妙地營造出小傻妞的感覺。
這就是所謂的塑造形象。
好像是在支持者面前,拼盡全力表演出社會大眾所追求的形象——認為這樣的自己「就是社會大眾所追求的形象」。
「年齡是……十八歲?嗯~明明至少有二十歲,居然還造假咧~」
「咦……你、你怎麼會知道?」
「那種事一看就知道啦。」
南先生理所當然地說。
才怪,哪有可能用肉眼看得出來,至少我就看不出來。我對於她宣稱自身年齡為「十八歲」這件事,絲毫不覺得有異。
我認為她的長相看起來很符合十八歲。
反倒是南先生在妮娜抵達後立刻去頂樓抽菸,僅有短短一瞬間看見對方的長相——而且是被帽子與墨鏡遮住臉龐的模樣。
「關於女性的年齡,透過頸部的皺紋來判斷是最迅速且正確的做法。原因是臉部能用化妝來掩飾,不過會在頸部擦粉底的人就很少了。」
「脖子上的皺紋……」
「十多歲與二十多歲,頸部的膚質可是相差甚遠喔。」
南先生露出打趣的笑容,扭過頭來看著我,我反射性地伸手遮住頸部——遮住十多歲與二十多歲似乎相差甚多的頸部。
「……你、你這麼做會構成性騷擾喔。」
利用外在情報看穿對方的年齡——這樣的洞察力,或許對偵探來說是必備能力,不過這對諸多女性來說,是宛如天敵般的能力。
「那個名叫妮娜的女人,我猜她的實際年齡應該是二十出頭,年紀跟你差不多,或是稍微比你年長。」
「不會吧……」
真是太令人驚訝了。
我當初還想說這位未滿二十歲的女性,不僅態度趾高氣揚,思考方式也既現實又心機,原來她比我年長。之前我還稱她為妮娜,看來應該尊稱為妮娜小姐才對。
話說,她提到高中時期被跟蹤狂騷擾時,是用「以前」二字描述。假如她跟我同齡,這個年紀的人確實容易說高中時期是「以前」。
「……哇,還有她跟愛衣的自拍照……」
在部落格里找到的照片中,有一張是妮娜與另一名少女要好地擺出V字手勢一起拍照。
『我今天和小愛衣一起工作~
說起小愛衣,她長得既嬌小又可愛,我真的好喜歡她!
如果我是男生,肯定會成為她的粉絲呢!』
部落格中是這麼寫的。
……女人還真可怕。
「妮娜剛才對於這位名叫愛衣的女生,可是數落得非常難聽。就算這樣,表面上仍假裝與對方十分要好。該說她成熟呢?還是很有專業素養?」
「她單純是想利用對方吧。儘管是才出道數個月的新人,人氣就已超過自己,令她怒火中燒,但只要跟當紅人物搭上關係,總能蹭得些許好處。」
「……」
「基於這點,她拼死想擺出前輩姿態的模樣,讓我看了就覺得可悲。一個人再遜也該有個限度,最可悲的就是以半吊子的方式拋下自尊,向現實妥協。」
南先生揚起嘴角,露出十分令人不舒服的賊笑。
這讓我莫名感到難過。
只是稍加調查,便能清楚看出妮娜與愛衣在偶像知名度方面的落差。兩人的SNS帳號追蹤人數相差了一位數,經紀公司針對她們的推銷手法也有明顯差異。愛衣最近已開始在媒體上露臉,但妮娜直到現在仍沒有任何上電視節目演出的經驗。
身為偶像,她們有著決定性的落差。
甚至不禁令我認為,也難怪妮娜會嫉妒到不惜誹謗中傷愛衣。
「不過越是調查,越覺得妮娜這女人真是個沒名氣的偶像。當真有人會為了這種沒比一般人多長几根毛的傢伙,去當跟蹤狂嗎?」
「她好像是真的被跟蹤狂騷擾喔。」
「沒比一般人多長几根毛」這句話也太過分了。
畢竟這麼一來,就只是一般人吧。
「經紀公司從三個月前陸續收到可疑信件,而且,無論是信件內容或是跟蹤方式,似乎都越來越偏激。」
語畢,我將當作證物保管的信件交給南先生。保存在透明資料夾內的信一共有五封。
「這麼噁心的信,經紀公司還收到多達五封嗎?」
「不是的,只有起初兩封是寄到經紀公司,剩下的聽說是直接放進妮娜家的信箱裡。」
想必是跟蹤狂在寄出第二封信的那段期間,成功掌握了妮娜家的地址。
所以從第三封信開始,就直接投入她家的信箱。
「跟蹤狂掌握目標的住處後,心情總是會特別激昂吧?信上字裡行間透露的興奮感,也從第三封起變得截然不同。」
直到第二封,都是用印刷物剪下來的文字,拼湊出「你是世上第一可愛」、「我一直在關注你」之類,以兩、三行句子組成的簡短文章;但從第三封之後就全是手寫,而且內容很長,又偏向具體事實,比方說地址、常去的美容院、從表演會場返家時的路線等等,內容都強烈涉及目標的私人情報。
「其他受害狀況呢?」
「除了實體信件以外,經紀公司還收到以匿名方式寄送,內容為『給我更加推銷妮娜』的電子郵件,以及妮娜放在表演會場休息室內的化妝包遭竊……另外根據當事人的證詞,她曾經在走夜路時被人跟蹤、住處被安裝竊聽器等等,還真是熱情的跟蹤狂。」
「天底下沒有不熱情的跟蹤狂吧?」
南先生出言嘲諷。
當我們聊到這裡時,所長回來了。
「嗯~真傷腦筋,最近的年輕人好可怕,從頭到尾都擺出一副不理人的冷漠態度,在車上一直玩自己的手機,還說我的Celsior是『充滿老頭味的車子』……」
所長背後散發著一股濃濃的陰鬱氣息,看來是深刻感受到與年輕世代之間的落差。其實我倒是挺喜歡Celsior,那股「老頭味」可是既硬派又帥氣呢。
「所長,關於這個委託,以積極接受的方式來處理沒問題嗎?」
「啊……嗯,說得也是。」
「既然如此,要交給誰呢?既然與愛情問題有關,就由戀泉小姐來負責嗎?」
「說來遺憾,戀泉小妹不會接受與跟蹤狂有關的委託。因為她偏好的類型,並非這種單方面的戀愛,而是原先彼此相愛的兩人,在發生糾纏不清的關係後,最終鑄下大錯的那種愛情。」
「……那個人也同樣心理有病呢。那麼,就透過網路聯絡厄島先生……等等,這次的跟蹤狂很少使用網路,厄島先生也不太適合。嗯~該怎麼辦呢?」
「咳咳!」
背後傳來一聲做作的咳嗽。
但是,我決定當作沒聽見。
「我想想喔~該怎麼辦呢~神守先生應該對這類事件沒興趣,阿問因為正值考試期間,已說過暫時無法接受委託,而我又還沒見過小笑。」
「咳咳!咳!咳咳!」
「所長也說過不再負責第一線的工作,我還是個新人,電腦先生又非人工智慧,獨立狀態下什麼都辦不到,桌小妹不會移動,椅子君也不會走路,空氣仔偏偏是空氣……唉~真傷腦筋,四處都沒有能負責這項委託的偵探耶~」
「你這個臭丫頭,是故意的嗎?」
南先生一把抓住我的肩膀。
我迫於無奈地轉過身去,一位閒到發慌的偵探正看著我。
「這個委託就由我來負責。」
「咦~~由南先生你負責嗎……」
「因為截稿事宜已告一段落,我現在很有空。」
南先生顯得特別有幹勁,但我能感受到自己的表情十分僵硬。畢竟他從剛才就表現得莫名起勁,害我有種不祥的預感。
昭和偵探事務所。
偵探編號03。
「極惡偵探」南陽。
這名男子……就各種角度來說都相當糟糕。倘若可以,我不想與他共事,也不想把這次的委託交給他。
並不是我對於嘔吐那件事一直記恨到現在……不,基本上我還是耿耿於懷啦——不過自從最初那起事件後,這一個月以來,我已與他共事過幾次,具體說來是兩次……他的工作態度著實糟糕無比。
可說是極惡。
其中最糟糕的一次,是第二起事件中,他竟然中途撒手不干。
明明是他主動請纓,卻在事件解決前先離開。
他離去時,只留下一句「總覺得好無聊」。
曾聽昭和所長提過「南小弟解決過很多事件,只是中途放棄的也不少」。這個情報絕非誇大,而是千真萬確。
這名男子曾毫不諱言地表示,發泄壓力是他成為偵探的理由,此人心中根本不存在所謂的正義感、責任感以及對謎團的好奇心。
只求自己開心。
因此,一旦厭煩就會離開,一旦搞不懂就會離去。
簡直是極惡的最高境界。
不對,應該稱之為極惡的最壞榜樣。
幸好剛才提到的第二起事件,後來有找到能臨時代打的偵探,事情才得以順利落幕,但是身為一名行政人員——不對,是身為一名社會人士,我再也不想把工作交給這個毫無責任感的男人。
特別是類似此次這種相較之下更為正經的委託。
假若是在十角館發生殺人事件,或是有一千兩百個密室,諸如此類異想天開到突破天際的事件,我就會硬塞給他去處理。
「怎麼?新人,瞧你一臉不服的樣子。」
「我當然不服啊……因為你對於事件感到厭煩時,就會中途跑掉。我可不許你說,你已經忘了『土龍事件』!當時,你可是把我獨自一人留在不知是哪個縣市的森林裡喔!害我都做好覺悟,甚至還寫下遺書!」
「哼,那要怪事件無聊到令人生厭啊。」
南先生無視憤慨的我,雙肩微微一聳。
「只要是有挑戰性的事件、有值得教訓的犯人,我就會奉陪到底——前提是這起事件足以成為推理小說的題材。」
他說得臉不紅氣不喘,毫無一絲悔意,光明正大地表明極惡的處事態度。
但是與所長討論過後,由於沒有其他能委託的人才,因此決定把這起跟蹤狂事件交給南先生負責。
我的心中充滿不安。
希望這起事件,他會願意負責到最後一刻。
2
以結論來說,南先生這次有盡到身為偵探的義務。
他成功解決這起事件,並且揪出犯人。
昭和所長曾說過「南小弟的打擊率是五成」。儘管做事只有三分鐘熱度,但只要有負責到最後一刻,他肯定能解決事件。
反過來說——就是有一半的事件,他都半途而廢。
依照當事人的說詞,除了事件內容是否足以成為推理小說的題材,他還很容易因為沒興趣而中途跑掉。反過來說——他會負責到最後一刻的事件,或許算得上是能當成推理小說題材的事件。
具備英雄史詩的要素。
具備浪漫愛情的要素。
具備懷舊復古的要素。
具備稀奇古怪的要素。
具備奇幻異想的要素。
是個能撰寫成推理小說,呈現在讀者面前也不丟臉的事件——唯獨這種事件,才是吸引極惡偵探上鉤的絕佳誘餌。
只是這種明明吃入嘴裡,一旦不滿意就當場吐掉的態度,當真是不負責任到能用「極惡」兩字來形容。
不過換個角度解釋,有可能只是他無力解決該起事件,就以「我膩了」來當作逃跑的藉口。
南先生是個對於他涉足的事件,有一半機率會解決,另一半機率撒手不管的偵探。
縱使打擊率高達五成,卻是「全壘打」或「三振出局」二擇一。是一名只會拿出如此極端的成果,派他辦事如同一場豪賭的偵探。
這起跟蹤狂事件的結果,很幸運的是擊出了全壘打。
至於三振出局的——則是下一起事件。
在這之後的另一起事件,極惡偵探選擇半途而廢。
那是在某出版社的派對上發生的殺人事件,南先生解謎到一半,竟丟下一句「真無聊」就拍拍屁股走人。
3
隔天——
南先生前往委託人田澤新菜的住處。而我則是百般不願,當真是千百個不願意,最後被迫與他同行。原因是所長認為,此次的委託人是女性,再加上委託內容的關係,有一名女性和南先生同行會比較恰當。
乍看之下這是十分正當的判斷,但是啊……
總覺得所長會利用各種理由,故意把我跟南先生湊在一起。
「南小弟跟你在一起時,會比平常更認真面對工作。不管怎麼說,難得有一位後輩,他也挺開心的吧?你想想,南小弟總是喜歡耍帥嘛。」
以上是所長的說法。
這對我來說卻是一種困擾。即使以一名偵探而言,他確實是有少許值得尊敬的部分,但其他地方扣了更多分。
因此先不提個人好惡……我是儘可能不想與他一起行動。
天曉得他會對我做什麼,而且,我不想被誤認為他的朋友。
不過——社會人士的辛酸之處,就是無論對象是誰,只要上司一聲令下,就不能夾帶任何私情,非得付諸行動不可。
「這裡就是妮娜居住的公寓嗎……」
我走出計程車,抬頭仰望住址所示的建築物。
那是一棟看來屋齡超過三十年,說得再好聽也算不上是氣派的三層樓公寓。沒有自動鎖與電梯,是個歷經風霜的集合住宅。
入口附近設有整棟住戶共用的信箱,其中一○二號房貼著寫有「田澤」的名牌。
「這、這不管怎麼說,都太缺乏警戒心了吧?」
以一名年輕女性獨居在外的情況來說,保全方面未免太令人不安。
這棟公寓不僅任何人都能自由進出,而且入口旁邊就是等同於私人情報寶庫的信箱。即使信箱加裝安心用的南京鎖,但只要有一根細棒,似乎便能輕鬆偷取信箱裡的郵件。
「這樣的破公寓,簡直跟邀請人成為跟蹤狂沒兩樣。」
「……妮娜怎會住在這種地方呢?她明明是一名偶像,這樣也太缺乏危機意識了。」
「想必是沒錢吧。」
南先生以沒什麼大不了的語氣回答。
「沒錢……不過一般來說,經紀公司都會幫忙打理這部分吧?公司內的偶像可是遭人跟蹤喔,經紀公司應該更認真保護旗下的藝人……」
「你白痴嗎?先不說頂級偶像,像她那種隨處可見的地下偶像,經紀公司才不管她住在哪裡。如果只因為三流藝人被跟蹤狂騷擾,公司就要幫忙安排保鑣,或是送她住進附有自動鎖的大樓,那即使公司再有錢也不夠用。」
南先生把話說得很難聽,卻很可能是事實。
經紀公司願意砸大錢保護的對象,只有相對有價值的藝人。妮娜所屬的荒貝經紀公司,並不是特別差勁的經紀公司。倒不如說,從他們願意尊重妮娜的意見,委託偵探事務所幫忙解決問題這點來看,應該是個願意為藝人著想的經紀公司。
我抱著複雜的心情,邁步走進公寓裡。
當我按下一○二號房的門鈴,妮娜便開門回應。她的穿著很輕鬆,臉上卻已化好完美的妝容。另外,大門有扣上門煉。
「……旁邊的男性是?」
「這位是本事務所的偵探,負責處理此次案件。」
妮娜聽完我的介紹後,表情顯得很訝異。但這也是無可奈何的事,誰叫南先生今天也穿著連帽皮外套、家居褲配上拖鞋,可說是超級隨便的打扮。
「那個……南先生,你有帶名片嗎?」
「我只有身為作家的名片。」
「那個也行,請你快拿出來吧。」
「我可不打算把神聖的作家名片,交給出版業者以外的人。」
唉,這傢伙有夠難搞!
在南先生堅持不肯交出名片的情況下,我只能拼死以各種言不由衷的華麗詞藻,大力稱讚這位深夜逛超商造型的男人,是多麼優秀的偵探。
妮娜最終還是卸下心防,解開門煉讓我們兩人走進房裡。
這是一間三坪大小、實在算不上寬敞的房間,牆壁與廚房的裝潢都與公寓外觀一樣,看起來年久失修。原先就已十分狹窄的房內,掛滿各種華麗服裝後,顯得更加擁擠。
「好可愛的服裝呢。」
跟著走進屋內、坐在座墊上的我,環視房間說道。
「當偶像真不錯,能夠經常穿這種閃閃發光的衣服。」
「不過這些全是我自費買的。」
妮娜臭著臉,語帶諷刺地回答。糟糕,都怪我思慮不周。既然她把衣服全帶回家裡了,稍微想一下也該知道答案。
「不光是服裝費,連培訓費與交通費都要自掏腰包。至於伙食費……公司也只有偶爾幫忙支付。我所屬的經紀公司,是采從薪水直接扣錢的方式,聽說在業界中算是有良心的。但拜此所賜,當偶像的薪水根本沒剩多少,現階段是仰賴打工才能勉強餬口。」
「……真是辛苦你了。」
「還好啦~我算是不錯的了。向經紀公司借錢生活,後來為了還債而被迫拍AV或賣身的,可是大有人在。」
真是令人心情沉重的內幕。看來在名為偶像的華麗世界背後,由其光彩所產生的深沉黑暗,也如同理所當然般存在。
「不小心扯遠了,我的財務狀況完全無關緊要。那就麻煩你們,趕緊解決那個跟蹤狂。」
「啊,好的。總之,我們今天想確認一下田澤小姐你的住處。首先是……那個……」
「——竊聽器。」
在我取出筆記本,準備確認抄在本子裡的「遭受跟蹤狂騷擾的基本應對指南」時,南先生突然冒出這句話。
「你說跟蹤狂已經查出你家地址,並且很可能在你房間安裝竊聽器吧。」
「沒、沒錯。」
「既然如此,讓我們進房間會很不妙吧?剛才的對話,或許都被對方聽見囉?」
啊……我太粗心了,南先生說得很有道理。假如讓跟蹤狂得知妮娜聘僱偵探,難保
不會誤觸對方的逆鱗。這麼一來,我們等於犯下無可彌補的錯誤……
我對於自己犯下這般初級的失誤感到十分後悔,但是——
「關於這件事……我想應該不要緊,因為竊聽器好像已經拆掉了。」
妮娜如此解釋。
「竊聽器已經拆掉了?這、這是什麼意思?」
「跟蹤狂投入我家信箱的信件中……記得是第四封還是第五封,寫到我在屋內打電話時說過的內容。」
這是妮娜跟我提過的騷擾行為之一。
根據她的說詞,跟蹤狂在信里提及妮娜和母親或朋友的通話內容。
「我向經紀公司傳達此事後,鄉島先生帶了反竊聽偵測器幫忙調查屋內,只是……偵測器並沒有任何反應。」
「所以……你才會認為犯人已經把竊聽器拆掉了?」
「應該吧。我現在仍有定期使用偵測器,但從來沒出現過反應。」
「意思是犯人已經收回竊聽器了嗎?這麼一來,我們的對話也沒有遭人監聽的風險。」
我安心地拍了拍胸脯,不過南先生意有所指地低語:
「真是這樣就好了。」
接著,他將手伸進口袋,取出一根香菸。當他含在嘴上、準備點菸時,想當然耳,立刻被屋主制止。
「快、快停下來!這裡禁菸!不然衣服會沾上煙味!想抽菸的話就到室外!」
「好啦好啦。」
南先生漫不經心地點頭同意,橫越過房間前往陽台。
「……喂,那個男人當真是偵探嗎?」
「算、算是啦……」
面對態度明顯不悅的委託人,我只能冷汗直流地幫忙解釋。嗚嗚,所以我才排斥跟南先生共事嘛。
我重新打起精神,把對話拉回原本的主題。
「若是如你所言……表示犯人已多次進出過這個房間。」
分別是安裝竊聽器時,以及取回竊聽器時。
這麼一來,這個房間至少遭犯人入侵過兩次。
倘若只有一次倒也罷了,不管是撬鎖或破壞窗戶,有各種粗暴的方法能夠入侵屋內。但以二次入侵為前提,難度就會直線上升。
根據妮娜的說法,東西遭竊的情況只發生在後台休息室,住處從來沒有發生過竊案。
而且,完全不知道犯人是何時曾入侵過屋內。
以不留一絲痕跡的方式入侵屋內,完成設置與回收竊聽器的工作,在沒有備用鑰匙的情況下——備用鑰匙?
對了,就是備用鑰匙。
只要犯人有鑰匙,一切問題都能迎刃而解。如此一來,最可疑的人就是房東。再來是妮娜曾給過備用鑰匙的人,也很可能是此次的犯人。
「田澤小姐,這個房間的備用鑰匙——」
「唉~簡直太不像話了。」
當我意氣風發地準備提問時,抽完煙的南先生從陽台返回室內。瞧他那副深深嘆息的模樣,仿佛是想說「搞錯方向也該有個限度」,全面否定我的推理。
「唔……你、你是什麼意思?南先生。什麼東西太不像話了?」
「你還要我逐一解釋才有辦法聽懂嗎?我想表達的是你那膚淺的推理太不像話了。」
南先生當著委託人的面,毫無顧忌地數落我,害我感到臉頰發燙。
「吵、吵死啦!你這個把委託丟在一旁,擅自跑去抽菸的人沒資格說——」
一陣物品碰撞的聲響打斷我的話語。
南先生將某個東西放在桌子上。那是個細長狀的黑色小型機器,造型與非摺疊式的舊型手機很相似。
「這是……」
「安裝在此房間內的竊聽器。」
南先生淡然表示。
「竊、竊聽器!你、你到底是在哪發現的——」
「冷氣室外機的內側,用膠帶固定著。」
我心急如焚地奔向陽台。安裝在外牆上的室外機,設置於從陽台伸手可及的地方。我探頭窺視內側,發現確實有膠帶黏貼過的痕跡。
「安裝竊聽器這檔事,並非局限於房內。無論是換氣風扇、水錶、信箱……將竊聽器安裝在室外的例子,出乎意料還挺多的。只要這麼做,就能免除大費周章地入侵屋內的風險。」
南先生繼續解釋,同時扭頭看向通往陽台的落地窗。
「只能說你倒楣,偏偏住在一樓。犯人不僅能從外頭輕鬆窺視屋內的情況,甚至不必使用梯子就可以在室外機動手腳。」
冷氣的室外機是沿著外牆,安裝在離地一公尺高的位置,無論是誰都能輕鬆用膠帶將竊聽器黏在室外機上。
持有備用鑰匙的人很可疑——這樣的推理,很遺憾根本錯得離譜。
即使被南先生數落「搞錯方向也該有個限度」,也是無可奈何。
犯人未曾入侵這個房間,而是將竊聽器安裝在能夠接收屋內聲音的位置。
「但、但是,南先生。」
我從陽台返回房間,開口問道:
「將竊聽器安裝在屋外,當真有辦法清楚側錄屋內的聲音嗎?而且還是安裝在冷氣室外機上。當屋主開啟冷氣時,根本吵到沒辦法竊聽吧……」
「你別反射性地開口提問,好歹動一下腦袋嘛。」
南先生無奈地說完,轉頭看向妮娜。
「這裡的屋主,以一名偶像而言……那個,該怎麼說呢?還有極大的成長空間,因此荷包方面……該怎麼說呢?因為她把一切都投資在夢想上,所以收入比同齡之人的平均所得更低,也是在所難免。」
南先生此時發揮了不必要的機靈,明明用詞委婉,但仍會引起對方不悅。這番發言的意思,說明白一點就是「貧窮偶像」。
「這樣的偶像,在這個時期開冷氣的可能性很低。假如天氣太熱,她會使用放在那邊的電風扇,或是打開窗戶。」
「啊,原來如此。」
目前正值六月初,不使用冷氣而選擇開窗戶的人應該很多。對於經濟拮据的人而言,更是會這麼做。
若沒有開冷氣,室外機當然不會發出聲響,如果還打開窗戶,室內的聲音便會傳到室外。
南先生依據當下的季節與委託人的經濟狀況,一口氣解決我提出的問題。
「說、說得也是,我經常打開窗戶……即使不是因為太熱,也會在天氣不好而影響手機收訊時,跑到陽台打電話……不過先等一下。」
妮娜提問說:
「既然竊聽器裝在室外,為何偵測器會沒有反應?」
啊,對耶,這確實很奇怪。
「我有仔細檢查過房裡的每一個角落,記得機器的偵測範圍可以達到一公尺才對……既然竊聽器裝在室外機上,沒有偵測出來也太奇怪了吧?」
老實說這棟公寓的牆壁,看起來只有薄薄一層,厚度肯定在一公尺以下。倘若竊聽器安裝在室外機上,即使在房間內使用偵測器,應該也會有反應才對。
「竊聽器的種類可說是琳琅滿目,不過基本上都會發射電波。至於偵測器,就是對竊聽器發射出來的電波產生反應。」
這點小事我也知道。
竊聽器在啟動後,會把接收到的聲音透過電波發送出去,身在其他地方的犯人,再接受此電波竊聽——以上就是竊聽器的基本運作方式。
因此,所謂的反竊聽偵測器,就是偵測到這類電波時會產生反應。
「因為最近吹起一股反監控的風潮,偵測器的存在變得廣為人知,導致誤解的人也跟著變多——誤以為偵測器沒有反應,就等於周圍不存在竊聽器。」
「……意思是偵測器並非萬能的嗎?」
「那當然。市售的偵測器,能夠偵測到的電波頻率相當有限。最近甚至有人在販賣電波頻率在偵測範圍外的竊聽器。偷拍竊聽與反偷拍竊聽,始終呈現拉鋸的局面。只要一方製造出優秀的商品,另一方會立刻找到漏洞。比如電玩遊戲的『盜版貨』,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真是諷刺的一段話。
為了警告社會大眾並避免遭人監控,電視媒體大肆報導過竊聽器與偵測器,提升人們對於反監控的意識,換來的結果卻是——從中衍生出來的漏洞與盲點。
「南先生,你的意思是經紀人帶來的偵測器,恰好偵測不到這個竊聽器所使用的電波頻率嗎?」
「不對,你說錯了。這可是任何偵測器都無法偵測出來,堪稱是魔法般的竊聽器。因為——這東西根本不會發出電波。」
南先生繼續解釋。
「精確說來,這並非竊聽器,而是單純的收音器。說穿了——就是錄音機。」
「啊,錄音機……」
「近來的錄音機,性
能都相當好。除了體積越來越小,能夠連續錄音的時間也是過去所無法比擬的;甚至有些機型只要電量充足,錄音長達一、兩百個小時都沒問題。」
「這、這麼久嗎……」
「不知是否因為這東西比竊聽器更容易取得,最近使用錄音機來竊聽的人也變多了。儘管此物不同於竊聽器,有著非得回收才能夠掌握錄音內容的風險,但因為這東西不會發射電波,所以好處是絕對不會被偵測器發現。」
語畢,南先生將手伸向桌子中央,把竊聽器——不對,是把錄音機拿在手裡。
「此次的犯人是入侵公寓用地,把這個東西裝在冷氣室外機的內側。當然,對方已先開啟錄音功能,過一段時間再來回收——以上就是本次的竊聽手法。」
無需承擔入侵屋內的風險,也不會被偵測器發現,當真是既簡單又低風險,而且思慮十分周詳的手法。
我竟然不小心感到一陣佩服。
無論是躲過偵測器進行竊聽的犯人,以及瞬間識破此手法的偵探。
「南先生……難道你打從一開始,就覺得室外很可疑嗎?所以才假裝要抽菸而前往陽台……」
「也沒有啊,我單純想去哈根煙罷了。」
南先生故弄玄虛地回答,臉上雲淡風輕的笑容,讓人根本猜不出他心中的想法。他看起來仿佛早已看透一切,但也像是刻意塑造出這樣的形象。
讓人完全搞不清楚,他到底是一流還是二流?是善人還是惡人?
不過唯一能夠肯定的是,以一名偵探而言,他擁有相當優秀的才華。
「不會被偵測器發現的錄音機……所以現在是怎樣?我到現在仍被人竊聽嗎!」
「我不確定犯人是多久回收一次錄音機,但至少這幾天的對話,都被錄進去了。」
南先生把錄音機拋向妮娜。
由於錄音機已經沒電,因此剛才的對話應該沒被錄下來,不過妮娜這幾天在屋內的對話與發出的聲響,很可能都保存在裡面。
對偵測器懷有十足信心,誤以為自己沒被人竊聽的妮娜,此刻懊惱地咬緊牙根,使勁握住錄音機。
「噁心死了……唉唷,簡直是糟透了!喂,你們快把犯人抓起來!應該可以透過機器上的指紋查明對方身份吧!」
「指紋?是現在被你亂摸一通的那個東西嗎?」
聽見這般指摘,妮娜反射性地放下錄音機,接著不知想到什麼,連忙抽出面紙——
「等、等一下!田澤小姐!不行啦!你那麼做的話,會連同犯人的指紋也一併擦掉!」
「咦……啊、對、對耶……」
「哼哼,蠢斃了,犯人怎麼可能會留下指紋。」
南先生一臉賊笑,俯視著慌亂成一團的我們。
可惡,被耍了。
話說回來,記得南先生剛才也直接用手摸過錄音機。
「就算犯人當真有在上面留下指紋,沒有拿去讓警方採樣與比對也毫無意義。委託人小姐的方針,就是不想報警對吧?既然如此,調查指紋只是浪費時間。」
南先生毫不避諱地如此說道。雖然他總是擺出目中無人的態度,但原則上仍會尊重委託人意願的樣子。
不過,還真是令人傷腦筋。
明明好不容易發現與犯人有關的證據卻毫無幫助,若是沒有警方介入,就不能比對指紋,也無法依循錄音機的販售店家來追查犯人,單憑民間的偵探事務所,能做的事情有限。
「請問一下。」
當我一籌莫展時,南先生向妮娜提問:
「你真的對於犯人一點頭緒都沒有嗎?」
妮娜訝異地睜大雙眼,一副像是被人說中心事的模樣。
「這、這是怎麼回事?南先生,你為何會知道這些?」
「只是猜的。」
「猜、猜的?」
「與其說是猜的,應該更接近直覺。」
語畢,南先生以犀利的目光望向委託人。
「無論是信件、竊聽或竊盜,你明明受到許多騷擾,卻從一開始就露出知道犯人是單獨犯案的態度。此外,你直呼犯人為『那傢伙』……聽在我耳中,只覺得是在稱呼某個熟人。」
「……是這樣嗎?妮娜。」
妮娜一臉困惑地低下頭,接著緩緩道來。
「我、我並沒有……想要隱瞞,只是因為沒有任何直接證據,又覺得光憑臆測,先入為主地冤枉人是不好的行為……真要說來,我跟他也不是什麼熟人……只是不時會碰到那個男人……」
於是,田澤新菜據實以告。
說出她懷疑是犯人的男子姓名,以及對方的各種特徵。
4
那位男子名叫江口原。
外表像是三十出頭,身材微胖,頭髮略禿,喜歡穿著黑色衣服,經常扛著一個背包。
他是個激進的偶像宅,一部分同好暱稱他為「小江」。近年來,他比起關注當紅偶像團體,似乎更致力於聲援、培育新人偶像。在他的部落格「小江日記」里,曾寫下「比起欣賞別人贈送的美麗花朵,我更想試著培育尚未綻放的花苞」。
只是他太熱衷於粉絲活動,過去曾數次被人投訴跟蹤騷擾行為,儘管每次都因證據不足而沒被起訴,不過東京有幾處演唱會場地,都明文禁止他進入。
此人從「GARUGARU少女組」出道時就熱情聲援,主要支持對象是「妮娜」。只要是她的握手會、拍照會與擁抱會,從來沒有缺席。在他近幾個月的部落格文章里,最引人注目的是曾提到「妮娜是我的天使」、「在我至今支持的偶像里,她可能是最與眾不同的」、「好想讓她成為我一個人的」等偏激言論。
「……真可疑。」
「是很可疑,卻又可疑到換成是在推理小說中的話,這種人反倒不是犯人。」
「但既然發生在現實中,那他肯定是犯人。」
「最可疑的傢伙不是犯人」這句話,我相信是推理小說最典型的原則,但在現實中,根本不能拿來當作參考。
在現實里,絕大多數最可疑的人物就是犯人。
「因為江口原對於妮娜的現場表演是從不缺席,我想他應該就在人群里……」
我隔著咖啡廳的玻璃,抬頭望向表演會場的入口。現在是表演開始前十分鐘,近百人群聚在入口附近。絕大多數的支持者都是男性,他們為了今晚的表演而聚集在此。以「GARUGARU少女組」為首的各個偶像團體,即將在那個會場上台表演。
聽完妮娜的猜測後——
由於她今晚的行程有現場演唱會,因此是直接從家裡前往會場。那不自然的完美妝容,就是為了今晚的工作。
我跟南先生前往會場附近的咖啡廳,坐在靠窗的座位上,觀察到場的支持者們。
「你有發現江口原嗎?」
「沒有……」
我低頭看著手中的平板電腦,畫面中是上傳到部落格「小江日記」里,江口原與妮娜的合照。
擁有一張胖臉的男子嘟起嘴唇,將臉湊近到快跟年輕女子接吻的程度。即使是為了工作,仍是一張令人不忍卒睹的照片。
「果然太勉強了,畢竟每個人都穿著類似的演唱會T恤,這麼遠根本辨識不出來……」
「啐,你真沒用耶。」
「你有意見的話,請一起來幫忙找啊,別獨自在那邊悠哉吃著鬆餅。」
明明我正在努力工作,南先生卻一個人在享受點心。
「南先生,既然要埋伏逮住犯人,待在妮娜的住處,趁犯人回收錄音機時再出手逮人,不是會更好嗎?更何況我們也還沒確定江口原就是犯人。」
「你想這麼做的話,自己一個人去吧。埋伏等待一個天曉得何時會回收錄音機的犯人,我可敬謝不敏。誰要干那種不划算的事情。」
「唔……」
「總之,江口原是犯人應該錯不了。誰叫他長得那麼猥褻,一臉就像會成為偶像跟蹤狂的樣子。」
「……這麼武斷的想法,以一名偵探而言不太恰當吧?」
「《死亡筆記本》的尼亞曾說過吧?所謂的搜查,就是先入為主地展開行動,如果錯了,說句『抱歉』即可。」
我想只有尼亞那種特權階級的偵探,才允許擁有這種行事作風。假如在現實中抓錯犯人,可不是一句「抱歉」就能了事。
「話說回來……越是調查那位名叫江口原的人,越覺得他是個過分的粉絲。因為被他跟蹤騷擾而放棄成為偶像的人,似乎有好幾位喔。我反倒很懷疑他怎麼沒被逮捕。」
「誰叫這個國家的法律原則是『罪疑唯輕』。不管犯人做出何等天大的壞事,只要罪證不足就無法起訴,肯付錢就
可以和解。縱使被判有罪,也能利用其情可憫、精神失常等等,隨便找個理由來減刑。就算在無從掙扎的情況下被判重刑入獄,等待犯人的也是不愁三餐與過夜地點、快樂舒適的監獄生活。這個名叫日本的國家,就是對犯罪者心軟到如此可笑的國家。」
南先生語氣無奈地說完,揚起嘴角笑道:
「無論是警察、律師、國家或法律,全都對犯罪者太過心軟。既然如此——偵探對犯人嚴厲一點,應該沒關係吧。」
他猙獰的笑容,仿佛一頭空腹的猛獸,同時又像是把昆蟲分屍當成兒戲的幼童,帶有一股既殘酷又天真的氣質。
南先生將那雙蘊含凶光的眼睛,移向擠滿人群的演唱會場入口,或許在他的腦海里,已經閃過各式各樣的算計也說不定。
比方說,該如何把此次的犯人逼入絕境。
名叫南陽的男子,徹底活用聰明絕頂的頭腦,以及高超的偵探技巧,全都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施虐心——
開演時間一到,粉絲們仿佛被吞入血盆大口般,消失在位於地下室的表演會場裡。
到頭來,我們並未發現江口原的蹤影,但他有把表演會場的照片上傳至SNS,因此能肯定他有來到現場。
好,這樣就沒問題了。
即便未能找到江口原,只要知道他有來欣賞今天的表演,「計劃」就不會受到影響。
在現場演唱與擁抱會結束以前,我和南先生為了打發時間,一連換了好幾間餐廳。
此時,我忽然想起妮娜說過的一句話。
「江口原是我的粉絲之一,雖然他從『GARUGARU少女組』剛成立時就一直支持我,確實令我很開心……不過,這男人真的很噁心!他既是禿頭又是胖子,外表就已是噁心的聚合體,說話方式與動作更是超噁心的……而且,無論是握手會或擁抱會,總會一直亂摸我的身體,不時需要工作人員出面制止。」
「擁抱會?擁抱會是什麼?」
我針對這個未知的單字發問後,妮娜慢慢地張開雙臂。
然後——一把抱住我。
而且是緊緊抱住我。
「咦、咦……?」
「一如字面所示,擁抱會就是讓偶像跟粉絲擁抱的見面會。對於來欣賞現場表演的粉絲們,我們會像這樣依序擁抱大家。無論是從正面,或是從背後,總之方式分成很多種。」
「你、你們還需要做這種事嗎?」
身體與身體零距離緊密接觸,這麼做不光能微微聞到妮娜的體香,甚至能感受到她胸部的觸感。她們居然跟男性粉絲們做出這種……這麼寡廉鮮恥的事情嗎?
難道說,這就是時下偶像的工作之一嗎?
「在這個年頭,偶像的擁抱會並不罕見。以更偏激的方式服務粉絲,這類偶像也是屢見不鮮喔。」
「……田澤小姐,你……不介意嗎?即便是服務粉絲,像這樣擁抱陌生男性……」
「怎麼?難道你是處女嗎?」
「……咦、啊、那個……」
「哼,我也不是自願這麼做,畢竟會來參加擁抱會的傢伙,基本上只有噁心的阿宅。不過……這也是無可奈何。如今的偶像業界,即使是頂級偶像也需要舉辦握手會,跟粉絲們進行肌膚接觸喔,像我們這種還沒闖出名堂的偶像團體,若是不舉辦這種誇張又偏激的活動,根本得不到粉絲們的支持。」
妮娜低聲說出的這番話,透露出難以掩飾的不滿與心酸。
其實與我年紀相仿卻自稱十八歲的她,以偶像之姿從事各種活動已有四年。在我還是個悠哉大學生的時候,她就一直在這種商業世界裡闖蕩。
想必她面臨過許多挫折,經歷過許多妥協,並且直到現在仍繼續奮戰。
「……我有稍微調查一下,日本現役偶像的人數就有一萬名。」
走出第三間咖啡廳時,我對南先生說:
「附帶一提,不論新手老鳥,搞笑藝人總共是七千人左右。在這個時代,偶像似乎比搞笑藝人的人數還多。」
「如今是偶像戰國時代」這個比喻真貼切。總之,競爭對手多不勝數,僅憑一般做法終將淹沒在業界裡。為了生存下去,只能做出與眾不同的事,或是使出與其他偶像同等激進的手段。
因此,服務粉絲的方式才會越來越偏激。
為的就是儘可能受人矚目,儘可能受人喜愛。
「無論是妮娜或其他偶像,大家都為了生存下去而拼盡全力。」
「我倒是認為,拼盡全力並非就是好事。像那種只要花錢便能和偶像握手、只要花錢便能和偶像擁抱的做法,就跟酒店妹沒兩樣。」
「你、你居然說出這種話!這對努力向上的偶像們很失禮喔!」
「喂喂,你的發言對酒店妹才失禮吧?風俗業也是一種正派的工作喔。」
「這個嘛……」
「不過——以酒店妹來說,田澤新菜根本是三流的。像那種鄙視顧客的女人,絕對成不了大事。」
南先生繼續說道。
「想必那個女人一直以來都很瞧不起舉辦擁抱會的偶像。當她不得不那麼做時,在多餘的自尊心作祟下,導致她無法貫徹服務粉絲的態度。所以,她只能藉由數落粉絲『很噁心』、藉由鄙視粉絲,才勉強維持住自己的自尊心。不過——粉絲也沒這麼笨,對於在心中鄙視自己的那種人,這點小事很快就會看出來了。」
「……」
我起初還很欽佩妮娜。為了工作而扼殺自己的意願,無論心底多麼排斥都以笑容面對——我覺得認真從事偶像活動的她,以一名社會人士來說相當優秀。
不過,或許我錯了。
即使吃了很多苦,忍耐從事各種不願去做的工作,未必就是一件好事。
「在我那個業界裡——作家的業界也一樣。那種鄙視讀者,抱持『反正你們就是喜歡這種作品』的心態,盲目追求潮流的作家,肯定闖不出名堂。認真面對讀者、尊敬讀者,打造出能讓讀者願意上當付錢的『謊言』,就是商業作家的工作。」
真罕見,真令人嘖嘖稱奇,難得聽見南先生說出這麼一本正經的言論。或許有別於偵探這個副業,他對於作家這個本行,是賭上自己的尊嚴也說不定。
為了粉絲而撰寫虛構作品的作家。
為了粉絲而扮演崇拜對象的偶像。
以一名小說家——以一名賦予他人夢想的工作者而言,對於妮娜那種鄙視顧客的態度,南先生大概很看不慣吧。
「假如無法貫徹專業的態度,我看她還是別當偶像算了。這麼一來,她也不必為跟蹤狂所苦,或是因為輸給年輕的後輩而傷了自尊心。」
「這、這句話太超過囉,南先生。即使是妮娜,也有可能因為接下來的某個契機,成功闖出名堂不是嗎?畢竟她擁有熱情支持自己的粉絲呀……」
只是這位熱情支持的粉絲,卻成了一名跟蹤狂。
「熱情支持的粉絲嗎……江口原又是看上那女人的哪一點呢?這個問題等逮到當事人再問問看吧。」
在我們閒聊的時候,擁抱會已接近尾聲。
接下來——差不多該執行計劃了。
總之先設下圈套,把江口原引誘出來後,再從他口中打聽出真相。儘管目前沒有他就是犯人的確切證據,不過極惡偵探的處事態度,就是「事後再找出證據就好啦」。
名為南陽的男子,不拘泥於推理跟解謎。
面對可疑的傢伙,便先設下圈套引對方上鉤。
倘若沒有證據,即使不擇手段也要挖出來。
這就是——專門針對犯人的偵探,「極惡偵探」南陽的做法。
於是,我們走進附近的一間卡拉OK店裡。
5
「南先生,妮娜傳來通知,她已確實把設計好的留言傳達給江口原。」
這個作戰計劃其實相當簡單易懂。
就是等擁抱會結束,把江口原約出來之後,抓住他以聽取真相。
內容就是如此單純。
想當然耳,江口原根本不可能老實接受我們的邀請。就算他不是跟蹤狂,面對我們這種來路不明之人的邀請,很可能基於危機意識而逃跑。
但是——邀約對象換成妮娜,結果又會如何?
從熱愛到不惜去跟蹤騷擾的對象手中,收到「接下來讓我們單獨見面」之類的留言,身為男人會做何反應?
以上就是這次的作戰計劃。
透過妮娜親手寫下的紙條,將來參加擁抱會的江口原引誘過來。縱使會場上有其他粉絲或警衛,但在與對方零距離貼身擁抱的活動中,掩人耳目地將紙條塞給對方,或是在耳邊說悄悄話,應該都很有機會達成目的。
江口原在接獲心儀偶像的邀約後,春風得意地造訪指定的卡拉OK店——不過等在那裡的人,是我跟南先生。
另外,為了確保妮娜的安全,已拜託經紀公司開車送她回家。
「……這個計劃聽起來還算不錯嘛,感覺上很符合南先生『面對可疑之人,就先設下圈套引人上鉤』的方針,是個低風險、高報酬的計劃。縱然在道德方面有諸多問題,但我們終究有別於重視職業道德的國家權力,只是率性而為的民間偵探——可是!」
我大叫出聲。
由於目前位在卡拉OK的包廂內,因此我不必在意音量,可以把心中不滿放聲嘶吼出來。
「絕對不需要我打扮成這副模樣吧!」
映在牆上鏡子裡的身影——是一身穿著與偶像無異的二十歲女性,而這個人就是我。
這是向妮娜借來的舞台服裝,也是掛在她房間裡,裝飾最為花俏且最暴露的一件。
明明衣服各處都縫上荷葉邊,兩臂與肚臍卻露在外頭。至於裙子,根本短到只要一個不小心,我就會變成《海螺小姐》這部漫畫裡的裙帶菜妹妹。
好、好羞人喔……
我已經有些年紀,居然被迫換上這身名副其實的偶像裝扮。由於妮娜是娃娃臉,身材又嬌小,穿成這樣應該還算適合,不過穿在我身上,只像在角色扮演。
而且我與她的體型不太一樣。
妮娜嬌小玲瓏,反觀我則是極度標準的豐腴身材。沒錯,我絕對不胖,而是極度標準的豐腴身材。
因此,這套服裝對我來說有些不合身,感覺上有點緊……
「你要考慮一下江口原的感受。像他那種不受歡迎的偶像宅大叔,在收到心儀偶像的邀請感到心花怒放的同時,心中肯定會產生『難不成是惡作劇?』這類疑神疑鬼的想法。因此,當他被找來卡拉OK包廂時,勢必會在進門之前,先在外面偷窺裡面的情況。」
說起卡拉OK的包廂,為了避免顧客在裡面進行「不可告人的事」,門板上大多有加裝玻璃窗。只要江口原有心,確實有辦法從外一窺包廂內的狀況。
「當他窺探包廂內時,如果發現最想見的妮娜不在這裡,肯定不會進來吧?」
「所以你才要我假扮成妮娜呀……」
簡言之,我是誘餌。
是引誘犯人踏入陷阱的誘餌,就跟捕鼠器上的起司沒兩樣。
「我相信一定會穿幫的……即使髮型弄得很相似,發色仍略有不同,而且我比較高。」
「反正房間裡很暗,你低頭坐在椅子上,肯定沒問題的。」
「既然如此,至少讓我換上其他套服裝吧?為何偏偏挑選這種特別暴露的衣服……」
「什麼辦法?誰叫那是江口原最滿意的一套服裝。他曾在部落格上,有如中邪般大肆讚賞過這件衣服。」
「嗚嗚……這種露肚臍的造型,總覺得肚子有點冷,我可以綁條肚圍嗎?」
「那怎麼行?話說……你會在套裝里加件肚圍的事實,嚇得我不禁退避三舍。」
「不用你雞婆。因為奶奶從小就告誡我,『女孩子不可以讓腹部著涼』。」
大都市在剛入夏時,各店家的冷氣都強到讓人吃不消,所以肚圍對我來說是必備道具。
「不過,像這樣仔細一看……」
南先生感慨良深地說。
他的目光,固定在我這身暴露打扮的胸部上。
「從你平日那套土氣的套裝,真叫人看不出來,沒想到你的胸部挺有料呢。」
「——唔!」
總覺得臉頰發燙到快著火了,我連忙用雙手遮住胸部——用雙手遮住因衣服太緊,而被突顯出來的胸部。
「咦……什、什麼!你、你這樣、你這樣會構成性騷擾喔!剛才的發言,完全稱得上是性騷擾!提及女性身體特徵的言論,可是貨真價實的性騷擾!」
「唉~~吵死了~虧我難得稱讚你。」
「不是稱讚就能隨口亂說!」
「那種事無關緊要,不過奉勸你別亂動,你那沒人想看的內褲露出來了。」
「呀啊啊啊!」
我用右手遮住胸部,左手壓住過短的裙擺,獨自一人驚慌失措。南先生沒有理會我,逕自準備走出房間。
看見南先生背對我的瞬間,我猛然感到一陣不安。在這之後,我得獨自一人與犯人(暫定)對峙。當對方發現我是冒牌貨後,可能會一怒之下訴諸暴力。一股難以言喻的恐懼感,逐漸淹沒我的心——
「南、南先生!」
等我回神時——發現自己已伸出手抓住南先生身上那件連帽皮外套的袖子。
「……假如犯人要襲擊我的話,請一定要來救我喔。」
「放心啦,萬一出事的話,注意到監視器的店員會搞定的。」
「……」
在這樣的情境中,好歹說點帥氣的台詞嘛。即使是撒謊或安慰都行,只要說「我會保護你」,我也能稍微放心。
都怪(多虧?)南先生這段不會看人臉色的發言,我心中的恐懼多少減輕了,接著我們便分開行動。
南先生前往對面的包廂待命,我則是坐在原先包廂的角落。
在隱約能聽見其他包廂傳來的歌聲的房間裡,我耐心等待了約莫十幾分鐘。
有一道可疑的人影從設有玻璃窗的房門外經過。
「!」
來了!
我的心臟用力震了一下。因為極度緊張的關係,我差點用力揪起自己的裙擺,幸好最後克制住這股衝動。這可是妮娜的生財工具,我說什麼都不能在上面留下多餘的皺褶。
那道可疑的人影,多次在房門前來回走動,很明顯不是店員。畢竟以店員來說,這樣的舉動太詭異了。想必對方是假裝經過門前,趁機確認包廂內的狀況。
終於,房門被慢慢推開。
「小、小妮娜……你是小妮娜吧?」
一道因欣喜而微微顫抖、嗓音低沉的男性聲音傳來。由於抬頭可能會被對方識破身份,因此我仍低著頭,藉由眼角餘光觀察來者。
因為體型略胖的關係,男子身上的演唱會T恤顯得很緊繃。他豐腴的臉上戴著眼鏡,發線略為偏後。比照本人上傳至部落格的相片,所有特徵都一致。錯不了,他就是江口原。
「我、我真是太感動了……沒想到小妮娜會主動邀請我……而、而且那套服裝……是你去年在『GARUGARU少女組』一周年紀念現場演唱會上穿的服裝吧!是、是我最喜歡的一套服裝耶,嘿嘿嘿。」
一股生理上的排斥感襲向全身。就算沒有抬起頭來,也能透過肌膚感受到,熱情的男性視線仿佛舔遍我全身上下般,仔細打量著我的身體。
大概是基於被心愛偶像邀約出來的興奮感,江口原並未識破我的真面目。
「小、小妮娜,你果然也喜歡我對吧。」
江口原大口吸氣的同時,說出下一句話。
那是個猶如想確認般、猶如想提醒般的問題。
「呵、呵呵……十七次,是十七次喔!你知道這是什麼數字嗎?是在今天的現場演唱會上,你我四目相交的次數。我每次都有計算。前一場表演是十一次,再前一場是二十次。這不是偶然吧?小妮娜是特地在人群中尋找我吧?那是你對我發送的訊息吧?」
江口原以難掩興奮的口吻,單方面激動地說著。
「你、你像這樣約我見面……是、是你也感受到我的心意嗎?對、對不起喔,我那樣擅自調查你家住址,還有寄信給你……不過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為我喜歡你喔!」
他以不知是哭腔還是歡笑的語調,以激昂到近乎異常的情緒,脫口說出等同於是犯案自白的話語。
看來這名男子,果然就是此次跟蹤事件的犯人。
「我知道這樣的行為很噁心……但我實在壓抑不了自己。我從以前就是只要喜歡上誰,就會想知道對方的一切,想把對方占為己有……不、不過,小妮娜也喜歡上這樣的我吧!因為喜歡我,才會那麼溫柔對待我吧!」
江口原似乎已興奮到極點,大口呼吸的同時邁出步伐,慢慢朝我逼近,而且他還張開雙臂,像是想一把抱住我——
「咿……不、不要。」
「小妮娜、小妮娜……讓我們今後永遠在一起。往後我無需再花錢便能盡情擁抱你——」
「——OK,大功告成。」
在男子的手即將摸到我的身體前,包廂內忽然變得燈火通明。
抬頭望去,南先生站在門口照明開關附近的身影映入眼帘。見到那張兇惡的笑容時,我竟然不由得鬆一口氣。
逼近我的江口原,也在瞬間渾身僵硬。他的
表情充滿驚恐,愣住幾秒後,有如從地上跳起般,轉身面向入口。
「怎、怎麼回事!你是誰……這、這是……你別誤會喔!我可沒在買春或強暴人,我跟她是兩情相悅……」
江口原可能是把南先生誤認成「為了拯救即將遇襲的女生,正義感十足的男子」,於是連忙說出這番話。
南先生一臉愉悅,俯視著拼死不停辯解,焦急到說話近乎破音的男子。
「哼哼哼,你不必那麼警戒。我不是來拯救那個女人,也不打算妨礙你的愛情表現——前提是你當真能接受那個女人。」
「什、什麼……」
「虧我都讓房間變得這麼明亮,你再瞧仔細點。」
江口原扭過頭來,凝神注視我。
然後,他的臉色隨著時間經過越來越蒼白。
「……咦?咦……奇怪?你、你是誰……」
「很抱歉像這樣欺騙你,我並不是妮娜。」
我從座位上起身,正眼看著江口原。接著我把髮飾摘下,換回以往的髮型。
「我們是某間偵探事務所的成員。妮娜所屬的經紀公司,委託我們處理你所做出的跟蹤行為。」
「偵、偵探……?」
江口原露出一副尚未搞清楚狀況的模樣。南先生經過江口原面前,手伸進包廂中央的桌子底下,取出一樣物品。
「你看,這是什麼啊?」
「咦!」
江口原的臉上隨即布滿驚恐與絕望的神色。想必他在這一瞬間徹底明白,我們已經掌握所有證據。南先生像在炫耀般舉到江口原面前的東西,正是他安裝在田澤新菜住處的錄音機。
我們換掉沒電的電池後,事先把它黏貼在桌子底下。
附帶一提,錄音機旁邊還加裝一台通話中的PHS(昭和偵探事務所的備品)。南先生之所以能在絕妙的時間點闖進這間包廂,是因為他透過PHS即時監聽包廂內的對話。
「江口原先生,你剛才的發言已經全都被錄下來了。這是證明你做出跟蹤騷擾行為的決定性證據。只要交給警方,我相信你會因為違反跟蹤騷擾防治法,遭受一定程度的懲罰。」
想當然耳,我們並沒有打算報警,這番話只是虛張聲勢。假如讓江口原得知我們不會報警的內情,他的立場將一口氣變得十分有利,因此非得讓他誤以為,主導權掌握在我們的手上不可。
我拼死壓下心中的緊張,態度堅定地放聲說道:
「聽懂了嗎?江口原先生,我們隨時可以把你扭送警局。假如你不想留下前科,答應我們今後不再與身為偶像的妮娜以及『GARUGARU少女組』有任何接觸,而且要簽下切結書。」
「騙、騙人……騙人!」
面對這番話與擺在眼前的現實,江口原仿佛拒絕接受般,語氣激動地說:
「小、小妮娜不會這麼做的!她應該願意接受我才對!小妮娜總是對我很溫柔!在現場演唱會上,她與我四目相交好幾次,握手會和擁抱會時也一樣,一直是既溫柔又熱情地接納我。參加擁抱會時,她每次都在我耳邊輕聲細語說『最喜歡你了』!她對其他粉絲都不會這麼做!只有我……小妮娜只對我特別溫柔!所以她一定、一定對我有意思!」
「……」
這番論調太過主觀,也過於執著,我聽了不禁皺起眉頭。身為一名女性,他的說詞令我怒火中燒,但也讓我為他感到可悲。
江口原根本是自作多情。
偶像為了工作而展露的笑容——平等對待所有粉絲的那份溫柔,他竟然誤以為僅是針對自己一個人。
他的所作所為絕非是基於惡意。
只是這份執著產生扭曲罷了。
想了解對方,想讓對方了解自己——這種任誰都有的戀愛情感,壓抑到爆發出來的結果,令他做出跟蹤狂的行徑。
想當然耳,正因為沒有惡意,反而稱得上是更加惡劣。
「哼,原來如此。」
有別於心情苦澀的我,南先生眯起眼睛,臉上露出笑意。
「果然是這麼一回事。」
他看著發出哀號的江口原,輕聲呢喃般,脫口說出這句別有深意的話語。果然?這是什麼意思?這裡的「果然」是指什麼?
「喂,幸運草Z。」
「我叫做桃色!請別用那種明顯故意叫錯的方式稱呼我!」
這種叫錯名字的方式也太新潮了吧。
難道是為了呼應此次事件,才故意採用與偶像有關的梗嗎?
「你稍微出去一下,我有話想跟這傢伙單獨聊聊。」
「咦?」
「男人也有所謂的面子。有女生在場,總是不方便說。」
南先生以開玩笑的語氣說完後,像在驅趕小狗般擺擺手說:「去去。」
簡直是莫名其妙。
十分鐘後——
從包廂走出來的江口原,仿佛變了一個人。
「……對不起,我給大家增添不少困擾。總之,我今後不會再接近小妮娜,也不再參加『GARUGARU少女組』的現場演唱會。即使喜歡上其他偶像,我相信自己也不會再做出類似跟蹤狂的舉動,真的是非常對不起。」
他露出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樣,語氣平淡地開口道歉。原先充滿欲望的雙眼,現在已經失去一切光彩,猶如魂魄被人勾走般,表情顯得十分空虛。
明明他在十分鐘前,像個狂信者般單方面訴說心中的愛意,如今卻全面承認自己的過錯,甚至還順從地簽下切結書。
最後,江口原向我們低頭致意,踏著不穩的步伐搖搖晃晃地離開了。
南先生對著江口原大喊「你保重啊~」,輕輕揮了揮手目送對方離去。我目不轉睛地看著他的側臉。
「……你對他洗腦了嗎?」
「你啊,究竟把我想成什麼?」
居然換來白眼。
「不不,誰叫江口原先生簡直跟失去靈魂的空殼沒兩樣,再加上想法也出現一百八十度大轉變……除了他受到高度的腦力激盪影響以外,我想不出其他理由。」
「所謂的腦力激盪,並未有洗腦的意思。你別勉強使用這類艱澀的詞彙,以免自曝其短。」
「總、總而言之!」
因為我很害臊,於是強行把話題拉回來。
「你到底做了什麼?南先生。」
「你說呢?應該是他終於搞清楚,這個名叫妮娜的偶像,根本沒有讓人成為跟蹤狂的價值吧。」
南先生只以別有深意的言詞轉移話題,完全不肯詳細解釋,這令我有些難以釋懷。不過這樣一來,原則上算是完成委託了。終於從諸多壓力解放的我,大大地鬆一口氣。
6
向荒貝經紀公司表示已完成委託,並交出切結書後,他們立刻將酬金匯款過來。不愧是頗具規模的經紀公司,在付款方面毫不拖泥帶水;至於匯款的金額略微偏高,應該是包含遮口費在內的意思吧。
「——因此,我們已完成委託。我相信在這之後,江口原再次糾纏田澤小姐的可能性很低。當然事情沒有絕對,唯獨這件事請您銘記在心。萬一又出狀況,我建議您下次直接向警方報案。只要有切結書,即使鬧上法庭,也會對您相當有利。」
「嗯,謝謝。」
妮娜滿足地點頭。
「不好意思喔,明明只是報告結果,還麻煩你們特地來我家一趟。」
「不會……」
偵探有義務向委託人解釋事件的來龍去脈——話雖如此,本次的委託人嚴格說來並不是妮娜,而是荒貝經紀公司。
當我們向鄉島經紀人報告過事件經過,並且收到對方匯來的酬金時,偵探與委託人的關係已算是告一段落。
原則上,我們沒有特地來見妮娜的義務。
更何況她是演藝人員,我們這種偵探事務所的成員多次進出她的住處,終究是不太妥當。或許她並不是會被八卦雜誌報導的當紅藝人,不過正所謂小心駛得萬年船。
因此,我原本不考慮再與妮娜見面。
今天像這樣前來拜訪,主要是因為——
「呼~真是太好了,這下子我晚上就能安心入睡。既然知道跟蹤狂,也就是江口原不會再出現,我也能安心專注在演藝事業上。不過……即使江口原是個噁心的傢伙,卻蠢到很願意花錢在我身上,一想到失去這棵搖錢樹,倒是令人有些遺憾。」
「——你看起來很開心嘛。」
旁邊傳來一道聲音。
在此之前一直保持沉默的南先生——強烈主張今天要來這裡一趟的男子,終於開口了。
「哼哼,也難怪你會很開心。畢竟經紀公司、江口原這個跟蹤狂,
以及我們這群偵探,所有人都被你玩弄在股掌中,幫你完成這一連串的騙局,你當然會很開心。如果換作是我,肯定會放聲大笑。」
「……啥?你在胡說什麼?」
「等、等等,南先生?」
我忍不住插話。
「請不要忽然說出這麼莫名其妙的話啦。田澤小姐可是好不容易才擺脫跟蹤狂,感到高興也是理所當然呀。」
「你還真是個老好人。如果總是像個笨蛋一樣,一五一十相信委託人的所有說詞,終有一天會吃大虧喔。」
「咦……」
「這全是她的自導自演。」
南先生繼續說下去:
「這起跟蹤狂事件——田澤新菜,從頭到尾都是你在自導自演。」
最後,他補上一句「真正的犯人就是你」。
南先生露出扭曲的笑容,伸手直指坐在桌子另一頭的妮娜,如此大聲宣布。我的腦中亂成一團,思緒完全跟不上眼前的狀況。
自導自演?
換句話說——南先生想表達的意思,是妮娜信口開河嗎?
她假裝被某人跟蹤騷擾,自導自演裝成受害者,藉此讓周圍的人信以為真——聽說這類手法出乎意料還挺多的,主要都是基於「想讓人在意我」、「想受人矚目」這類理由。
南先生是想表示,這起事件也是類似上述狀況嗎?
不對,等一下。
這樣太奇怪了,不可能會有這種事,因為——
「你在說什麼啊?南先生,這起事件不可能是自導自演吧?因為跟蹤狂真的存在呀。」
此次事件的跟蹤狂——江口原,他並非假想人物,而是確實存在。更何況最終逮住他、向他取得口供的不是別人,正是我們。
「江口原在最後承認自己的罪行……他做出跟蹤騷擾的舉動,是千真萬確的事。」
「江口原是貨真價實的跟蹤狂,這一點無庸置疑——但假如那傢伙會成為跟蹤狂,全是受這個女人指使的話,又該如何?」
「……我聽得一頭霧水。指使?難道江口原是聽從田澤小姐的命令,才成為跟蹤狂嗎?」
「命令?哼哼,才不是那麼可愛的手段。對吧?犯人小姐。」
南先生愉悅地說出這句話,與此同時,他直直瞪著妮娜。
對於自己所指認的犯人,他仿佛想一口吞噬般,直直瞪著對方。
「在我向江口原確認後,他坦承犯下的騷擾行為,就是跟蹤結束現場演唱會的你,藉此掌握你家地址,在你家安裝竊聽器——以及親筆寫信給你。似乎就只有以上三件。至於其他的騷擾行為,無論是你收到以印刷文字組成的信件、經紀公司收到的網路郵件,以及休息室的竊盜案件,他表示皆無印象。」
這些內容,我完全不知情。應該是兩人在包廂獨處時,南先生打聽出來的。
「既然江口原否認犯行,那又是誰做的呢?」
「……你想說犯人其實是我嗎?哈,你是笨蛋嗎?肯定是江口原在騙你啊。那種會成為跟蹤狂的男人,說出來的話根本不可信。」
「喲~不是你做的嗎……既然如此——被偷的化妝包,為何會出現在這個房間裡?」
「!」
瞬間,妮娜像是要原地跳起般,猛然抬起頭,迅速往右側看去。她瞪大雙眼,注視著右手邊的柜子。
——那是所有抽屜都整齊關上,沒有任何異狀的柜子。
「原來如此,是藏在那裡呀。」
「咦……啊!」
「哼哼哼,哈哈哈哈!唉~這麼容易上當,真是太掃興了。」
南先生放聲大笑,一臉像是打從心底感到很滑稽似的。
他一連串的舉動有何含意——我隨即就明白了。明白他想表達的意思。
妮娜明確知道被偷的化妝包,就放在那個柜子里。要不然,不可能出現剛才的反應。
儘管是單純的虛張聲勢,時機卻掌握得恰到好處。南先生指認說「你是犯人」,以高壓的態度激怒對方、煽動對方、惹惱對方,令對方心中的動搖與焦躁達到頂點時,擺出仿佛看穿一切真相的表情,光明正大地開口套話。
逐漸失去平常心的妮娜,因此一腳踏進陷阱里。
踏進除了犯人以外,其他人不會上當的陷阱里——
「……這是真的嗎?當真是田澤小姐您自導自演——最初那兩封信都是您寄的,並且假裝自己的化妝包被偷嗎?」
仍感到難以置信的我,如此開口提問。妮娜低下頭去,不發一語。
她的沉默形同是不打自招。
「不會吧,為什麼……」
「肯定是希望有人在意她吧?像這種謊稱被跟蹤騷擾的傢伙,一直以來都是無藥可救的撒嬌鬼。」
南先生單方面如此斷言。
把委託人——不對,把犯人的內心說破。
把犯人不願被揭露的心底深處,以粗暴的方式揭露出來。
從頭到尾沒有一絲忌憚。
從頭到尾都是極盡蠻橫。
「出道一年以上的『GARUGARU少女組』,並沒有獲得顯著的人氣。因為她們沒有特別受歡迎,當然會受到經紀公司的冷落。唯一能依賴的經紀人,又為了照顧人氣直線上升的國中生偶像而分身乏術……想重新受到經紀公司與經紀人關注的你,便自導自演地說自己收到騷擾信與私物失竊,並謊稱遭人跟蹤。」
在妮娜提到的跟蹤騷擾行為中,最初發生的兩起事件——收到兩封以印刷文字組成的信件,以及化妝包失竊,都是她自導自演。
無論是哪一起事件,當事人都能輕鬆造假。
「但是,撒嬌鬼一時興起而謊稱被人跟蹤的事,在經紀公司內部引起超乎想像的軒然大波。先不提信件,偷竊就太誇張了。荒貝經紀公司不愧為大型經紀公司,在這方面的應對相當迅速。相信這場騷動,很快就發展成準備鬧上警局。」
假如只有收到騷擾信,或許會被當成「常有的事」,所以妮娜為了更加引人注目,又自導自演一起竊盜案。
但是,這麼做就太超過了。
先不提騷擾信,竊盜乃是貨真價實的刑事案件,再加上是發生在演唱會現場的休息室,這可是攸關保全的信用問題。站在經紀公司的立場,勢必會傾盡全力採取對策。
「眼見這場騷動嚴重到超乎想像,你肯定心急如焚吧。若是警方介入,就不是鬧著玩的。對於即將失寵的偶像來說,這是足以害自己失去飯碗的理由。為此焦頭爛額的你,便想出一個能將此事弄假成真的方法。」
弄假成真,讓謊言——變成事實。
「假如當真有一名跟蹤狂,你的謊話就不會被拆穿——因此,你打算把自己的其中一名粉絲塑造成跟蹤狂。」
妮娜仍不發一語,並沒有出言否定,只是臉色變得很難看,像是打從心底感到十分害怕,全身不停顫抖。
南陽依然維持充滿惡意與敵意的語調,繼續揭露真相。
「你開始物色自己的粉絲,最終看中江口原。因為這男人是個具有跟蹤狂傾向,糟糕到十分出名的偶像宅,堪稱是最合乎你計劃的絕佳人才。你把他當成目標後,在舉辦演唱會與擁抱會時,原本已算是偏激的攏絡粉絲手段,更是變本加厲吧?」
——小妮娜總是對我很溫柔!
——在現場演唱會上,她與我四目相交好幾次,握手會和擁抱會時也一樣,一直是既溫柔又熱情地接納我。
——參加擁抱會時,她每次都在我耳邊輕聲細語說「最喜歡你了」!
——她對其他粉絲都不會這麼做!
——小妮娜只對我特別溫柔!
難道……
難道、難道說——江口原的說詞,句句屬實嗎?
那不是經常出現在跟蹤狂身上的偏執想法或錯覺,而是千真萬確﹑完全依據事實的描述嗎?
偶像妮娜,特別關注名為江口原的粉絲。
她多次在現場演唱會中看著江口原,在握手會與擁抱會裡,時常對他表現出明顯有別於其他支持者的粉絲服務,做出勾引對方的舉止。
不過這些表現,全都不是出於對江口原的愛,更不是為了完成身為偶像的工作。
田澤新菜決心利用江口原。
為了推卸自己的過失,她把江口原當成代罪羔羊。
「江口原就這麼徹底上當,成了你的跟蹤狂。接下來只要讓經紀公司雇來的偵探——也就是我們——逮住江口原,整件事就能圓滿落幕。」
妮娜之所以堅持不肯報警,應該是擔心自導自演的騷擾信與竊盜事件,會被警方看穿。對她來說,想必把我們這些民間偵探視為比警方更不如的存在。
她心想,憑那些民間偵探,即使能逮捕跟蹤狂,也無法查明事件的真相。
「我打從一開始就覺得奇怪。瞧你擺明知道跟蹤狂的身份,但直到我開口詢問前,你都沒有透露江口原的名字。或許你覺得由自己說出來,會讓人起疑心——不過遭受跟蹤狂騷擾的女性,普遍會主動把可疑的人物逐一點名出來。」
南先生故意指出對方的過失,繼續解釋:
「看來,你似乎自認為已成功利用經紀公司、江口原以及我們,但說來遺憾,我可沒有落魄到被你這種傢伙所利用。」
「……噗。」
當南先生窺視對方的表情,仿佛在炫耀勝利般說完話的瞬間——
妮娜發出了笑聲。
猶如再也壓抑不了笑意,她噴笑出聲。
「噗、呵呵,啊哈哈!唉~傷腦筋,我投降。你答對了,全都是正確答案。所有一切都如同你的推理。無論是我看不慣經紀人老是照顧愛衣、蓄意謊稱自己被跟蹤狂騷擾,或是利用江口原的計劃,全都被你說中了。你的推理十分完美,我根本無從辯解。看來所謂的偵探,還算挺有一套的嘛。老實說,是我太小看你。嗯,我認輸,而且是輸得一敗塗地。」
妮娜以開朗到非常不自然的語調,全面坦承自己的犯行後——
「所以呢?」
她將身體向前一傾,說出這句話。
那張可愛的娃娃臉,扭曲得極為醜惡。
「所以,你想怎樣?把我扭送警局嗎?不可能吧,因為我沒有做出任何違法的事。江口原做出跟蹤狂的舉動,從頭到尾都是他自願的吧?我從來沒有命令他這麼做喔。」
確實如此。
江口原終究是出於自我意志,自主做出跟蹤狂的行為。就算以立場上來說,那樣遭人利用很可悲,卻不值得同情。
他並不是聽命於人。
根本不是因為命令——這種可愛的手段。
「確實,我為了引誘他成為跟蹤狂,卯足全力給他各種粉絲服務,但這麼做應該沒有違法吧?難道你想堅稱是誘惑男人罪?令粉絲誤會罪?哈,假如真有這些罪名,全日本的偶像都成了犯罪者。」
把江口原塑造成跟蹤狂,對妮娜來說大概也是孤注一擲,是基於僥倖的心態。雖然以結果來看是相當順利,但她在實行時並沒有絕對的自信。
由於這是沒有任何把握、漏洞百出的陰謀,因此沒有留下確切的證據。
以法律上的觀點而言,妮娜並沒有做出任何違法的行徑。
此時,我忽然想起數天前與南先生的對話。
——「後期昆恩問題」。
過度琢磨如何找出犯人這件事所產生的問題。
這次的事件——田澤新菜在幕後控制著江口原,把他塑造成犯人。江口原本人對於「受人控制」一事毫無自覺,就這麼任人擺布。這並非是透過催眠術或幻術,而是巧妙利用粉絲的心理。
儘管這其中確實包含著惡意——反過來說是只有滿滿的惡意,但法律不能光憑這點制裁人。倘若人類只是因心懷惡意就得受罰,全天下的人都會變成犯罪者。
田澤新菜不是犯罪者——換言之,她稱不上是犯人。
既然如此,犯人是誰?
這起事件的犯人到底是誰?
「事實上,江口原應該要感謝我。像他那種除了追求偶像以外一事無成,都已超過三十歲卻沒有工作的禿頭肥宅,雖說只是暫時的,但他曾誤以為與我兩情相悅。這反倒是幫他一圓身為粉絲的宿願吧?」
「!」
我感受到一股強烈的厭惡與憤慨,只是我不知道該如何處理這般情緒。身為偵探——身為偵探事務所的職員,面對心懷惡意卻無意犯罪的人,我完全不知道該如何應對。
「既然你已志得意滿地披露了推理內容,也該滿足了吧?好啦好啦,恭喜你喔,你真是好棒棒呢。那麼,能麻煩你們趕快離開嗎?真的很礙眼。還是你有本事拿我怎樣嗎?」
「我沒有想拿你怎樣。」
面對像在耍賴般炫耀自身勝利的對手,南先生說出這句話。我以為這是他的失敗宣言。我心想,即使是一路憑著私利私慾、制裁過無數犯人的極惡偵探,在遭遇沒有罪名能夠制裁的對手時,同樣束手無策。
不過,我錯了。
這句話並不是失敗宣言,反倒恰恰相反——是給予對方致命一擊。
「因為最終沒能拿你怎樣,對你來說才是最糟糕的情況。」
「……啥?」
「或許把一群男人玩弄於股掌,讓你大呼過癮——但是到頭來,你的現狀有任何好轉嗎?嗯?沒名氣的三流偶像。」
「……」
妮娜不發一語。
她的演藝事業應該沒有因此好轉。簡單說來,這只是她為了掩飾自己的失敗,所引發的一起事件。
說穿了,是為了讓負數變為零的事件。
絕對沒有變正。
不對,不只是這樣,反倒是——
「主動捨去本是最大搖錢樹的江口原,想重新再找到跟他一樣願意花錢在你身上的粉絲,應該會很辛苦吧。」
「吵、吵死了!這種事跟你無關。反正我的粉絲不光只有江口原一個人,還有其他肯為我花錢的粉絲……話說回來,這全是經紀公司的錯,只要他們肯花錢推銷我,讓我更出名——」
「你不會出名的。」
南先生說。
「你的長相與身材都並非特別好,歌唱與跳舞也沒有十分卓越,另外,你又不是真心愛著粉絲們。只是想出名,個性高傲,過人之處只有陽奉陰違的態度與自尊心——像你這種女人,不可能有辦法出名的。」
「……我、我……」
「真要我說,你就此引退還比較好,畢竟剛好有個正當的名義。比起『不受歡迎』而引退,以『遭到跟蹤狂騷擾』為由而引退,還能夠博得周遭的同情,你也能保住自己的尊嚴。啊~但如今你已無法這麼做了。」
——因為,我已經把江口原當成犯人,讓這起事件落幕。
南先生如此解釋。
我感到背脊發涼,渾身一顫。難道他打從一開始,就已經看穿所有事情?其實不是這名男子被犯人玩弄於股掌之中,而是在此之前,任由犯人在眼皮底下遊走罷了。
原因是這麼做才能夠折磨犯人。
對於主動沖向泥沼的犯人,他沒有加以制裁或阻止,而是等對方無路可退之後,溫柔地從背後再推一把。
真惡毒。
這名男子——真是太惡毒了。
南先生所有的行動都是率性而為,可是一旦決定動手,絕不手軟。他以冷酷到令人心寒的地步,預料出對犯人而言最悲慘的下場。
「你今後也好好加油吧,偶像戰國時代的受害者小姐。」
7
距離當時已過了一周。
這天,南先生也同樣一時興起地來到事務所。
「話說,南先生。」
啪——我放下右手的棋子,對坐在將棋盤對側的男子說:
「聽說妮娜不當偶像了。」
並不是當事人告訴我的。單純是我心血來潮,瀏覽她的SNS與「GARUGARU少女組」的官方網站時,發現上頭正式公布「妮娜」的引退消息。
理由是「私人因素」。真是制式化的理由。
「哼~什麼嘛,她最終還是引退啦。真無趣,如果她直到身心俱疲前,都死扒著演藝圈不放,還比較有意思呢。」
南先生以無所謂的語氣說完,「啪」的一聲放下棋子,回應我的攻勢。
「……所謂的偶像,還真是三兩下就能引退呢。」
「假如是當紅藝人,經紀公司自然會拼死勸阻,不過像那種三流偶像脫隊的消息,根本是見怪不怪嘛~或許公司還很慶幸,能夠處理掉這個不良債權。」
妮娜以乾脆到讓人意外的方式,辭去偶像這份工作,放下偶像這份工作。她沒有召開引退記者會,或是舉辦盛大的引退演唱會,新聞媒體也沒有報導相關消息。儘管在規模很小的偶像討論網站上有刊登此消息,但轉眼間,就被隨後公布的「國中生偶像愛衣的眼鏡照上傳至SNS」這則消息給淹沒了。
在偶像人數比搞笑藝人更多的這個年代,類似這樣的消息或許根本是屢見不鮮。
國內絕大多數的人,應該都沒聽說過名為「妮娜」的偶像。
無論是她的努力、苦惱、挫折——以及犯下的罪行。
「這起事件的犯人,到底是誰呢?」
我開口提問。
把一直在心中思考的這個問題說了出來。
「那種事情,你自己決定啦。」
南先生回答。
仿佛從正面直接打斷我糾結許久的煩惱,明白乾脆地說道。
「若是在推理小說里,作者描寫的犯人就是犯人;但在現實中,並沒有能夠證明『這傢伙就是真兇』的作者,沒有能夠讓大家都信服的犯人。你要自己做出決定。對於在這個業界打拼的人而言,大家都是遵循各自的基準走下去。」
——基準。
這個名詞,肯定代表各種不同含意的底線吧。
無論是善與惡、對與錯、有罪與無罪、犯人與受害者、要支持委託人到何種程度、要以何種價位去接受委託、要保護誰與傷害誰。
無論是誰,都設有各自的底線活下去。
「後期昆恩問題」。
在現實中,沒有作者能證明自己查出的事實就是真相。縱使真有這樣的存在,也是登場於名為「現實」的作品中,身為眾多角色之一的我們,終究無法感應到的高次元(META)神明。
因此,要由自己決定底線。
終有一天,我也非得做出覺悟不可。或許哪天,我會碰上法律不能制裁的惡棍,或是與出於善意卻成為犯罪者的人敵對,面對諸如此類善惡對錯交織混雜的事件,迎來不得不決定誰才是犯人的瞬間。
到時,我也非得決定自己的基準不可。
憑自己的意志決定,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決定自己的基準——既然如此,南先生,你的基準又是什麼?你會把什麼人當成犯人?」
「那還用問?」
「啪」的一聲,南先生以更強勁的力道放下棋子,同時回答:
「我最想整垮的傢伙就是犯人。」
「……我居然笨到問你這種問題。」
有別於這個無奈的回答,我其實能接受這是其中一種答案。
這正是只對於玩弄犯人感興趣,符合「極惡偵探」作風的基準。
「哼,瞧你似乎在煩惱一些無聊的事……你不集中精神在棋局上沒問題嗎?你應該沒忘記『贏家可以要求輸家請吃任何東西』的約定吧?」
「我當然沒忘記。反倒是你,這次請別再中途逃跑囉。」
不同於上次,我此次也冒著風險,承擔對等的賭注。
不過嘛,這情況就跟無風險沒兩樣。經過上次的對戰,我已徹底掌握南先生的棋藝——不,以「棋藝」二字來形容,似乎過度高估他的微妙實力。
別說是開局時拿掉飛車與角行,即使是拿掉十枚棋子讓他,我也有自信取勝。
老實說,我根本不會輸。
這次就讓這個愛慕虛榮又不服輸的前輩,破費請我吃一頓飯吧。
我抱著這種遊刃有餘的心態,與南先生對戰——但一段時間後,我發現情況不太對勁。
「……咦?奇、奇怪……」
等我回過神時,已經太遲了。
在接下南先生宛如門外漢的強攻後,不知不覺間自己已快招架不住。在對手蠶食鯨吞的圍剿下,敵兵已入侵至我方陣地。雖然我打算重整態勢,但他接二連三發動犀利的攻勢。原以為是與門外漢無異、欠缺思慮的一步棋,在棋局進入尾聲時,卻成為「只能下這步棋」的絕佳位置。即使我開始認真下棋,卻為時已晚。當初自以為絕對不會輸,剛開始故意放水的代價,如今一口氣全爆發出來。
我的感受從不對勁轉為確信。
只是,一切都已經太遲了。
「南、南先生……難道你——」
南先生像在嘲笑膽寒的我般,「啪」的一聲移動棋子。
他以如同專業棋士的俐落手法,將棋子放在棋盤上。
那是決定這場勝負的一步棋。
接下來已不可能扭轉戰局。倘若對手是門外漢,或許還有機會一搏,但對手的實力在我之上,我無力改變頹勢。是我輸了……
「……我、我認輸。」
輸了。
落敗了。
被騙了。
南陽根本不是將棋的門外漢。
儘管無法正確判斷出他的棋藝水準,但肯定與我是伯仲之間,或是在我之上。他在上次的對戰里故意放水,假裝自己很弱的樣子,冒充一個明明棋藝很差,自尊心卻高人一等的弱小棋士。明明他其實比我厲害,當時卻裝成一個在比賽中惱羞成怒的滑稽丑角。
為的是令我自以為能夠獲勝,把我拉進對等的賭局裡。
為的是誘使我疏忽大意。
不、不會吧?
一般人……一般人會做到這種地步嗎?他居然以這麼無情又徹底的方式,打敗自己的同事,而且是後生晚輩,更是一位女孩子——
「一如我之前所說,對手並未產生『落敗感』的情況,是這世上最聰明的獲勝方式。」
不過,南先生又加上一句話。
他露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樣,俯視因中計而一敗塗地的輸家。
「這世上最痛快的獲勝方式,就是讓對手打從心底萌生『落敗感』。」
然後他又對我補了一句「晚餐就拜託你囉~」。
南先生對我揮了揮手之後,就去頂樓抽菸了。
我……錯愕到啞口無言,甚至連一句不服氣的話都懶得說,無力地躺靠在椅背上,心不在焉地望著天花板。
我懊惱到不禁感到佩服,佩服到冒出一股為之折服的感受。
「極惡偵探」南陽。
原來如此,我已徹底明白了。
這傢伙極度不服輸,而且喜歡以最惡毒的方式戰勝對手。
這是懸疑作品裡,內含在作品構造上的問題。由於美國推理小說家艾勒里·昆恩的後期作品裡,經常出現以此問題為主題的作品,因此才這麼命名。
若以粗略的方式說明,此問題就是作品中被證明的「真相」,作中角色卻無法證明此一「真相」。
不管是真相或實情,根本沒有任何人知道。
無論多麼高竿的名偵探,也沒辦法證明。
反過來說,假如用複雜的方式來解釋,就是「即便毫無矛盾、完全吻合某一理論體系,卻無法透過這個理論體系,證明此一理論體系並未存在著任何矛盾」,是個與哥德爾不完備定理相似的問題,或是諸如此類的內容。
說穿了,其實不太懂這在說什麼。
由我這個對推理小說涉獵不深,又沒有特別喜愛這類作品的人來解說,這是個略顯高深的主題。因此,就跟某位身為小說家的極惡偵探在跟我解釋時一樣,我會試著用具體案例來向大家說明。
比方說在某本推理小說中,有一位名叫A先生的登場人物。
這位A先生就是犯人。
基於各種動機,A先生最終殺了B先生。
儘管A先生使出各種掩蓋真相的手段,最終仍被名偵探看穿。A先生承認自己是犯人後,事件圓滿落幕。
不過,事情沒有那麼單純。
倘若A先生——其實是遭到名叫C先生的登場人物所控制,結局會怎樣?如果A先生殺死B先生以及被當成犯人逮捕的情況,全都一如C先生的計劃,結果又是如何?
在以反轉為賣點的推理小說里,或許名偵探會在最終章看穿C先生的存在——但其實這位C先生,實際上是被稱為D先生的「未登場人物」所操控,結局會怎樣?
假如就連名字都並未出現在作品中的D先生,是個空前絕後的催眠高手,不光是C先生,就連名偵探與警察都受到他的催眠術控制,結果又將如何?倘若名偵探本身是在沒有「自己遭人控制」的自覺下受到操控,最終會是怎樣?
要不然就是最強催眠師D先生,事實上也被終極幻術師E先生所擺布——
諸如此類。
像這樣「登場人物其實遭到控制」的可能性,總是如影隨形存在於作品中。
縱然可能性趨近於零,但終究不是零。
像這樣以催眠術為例,雖然既極端又突兀,但是沒有人可以完全否定,真相後又潛藏著另一個真相的可能性。
當然,對於能夠綜觀整個故事的讀者與作者而言,應該可以輕易否定這點。
畢竟大家都知道,作品中就連名字都未曾被提及的人物,不可能會是犯人。如果作者以「這傢伙就是犯人」的方式來描述,此角色就會是犯人。
不過——
身為作中登場人物的名偵探——無法從後設的角度觀測故事的名偵探,無論如何都不能證明這一點。
名偵探無法確定所有的證據都搜集齊全,無法肯定自己已經揪出嫌犯,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操控犯人的真兇並不存在。
在指認犯人的部分欠缺了確實性。
這就是——「後期昆恩問題」。
簡單說來,就是可怕的後設問題。
後設。
充滿後設。
若進一步解釋,根本是雞蛋裡挑骨頭。
也能說是放棄將作品當成一則故事來享受。
反過來說——也算是把故事享受到極致的結果吧?
或者該說是將「犯人是誰」這個推理小說的魅力與醍醐味追求到極致,結果卻碰壁。
Who done it?
歷來的推理小說家與懸疑作品支持者,過度琢磨如何找出犯人這件事——結果陷入動彈不得的處境。
追求著這個沒有答案的問題——
所謂的犯人,到底是什麼?
1
「——聽懂了嗎?新人,即使逮捕犯人,他也未必是真兇。就算以為已經查明了真相,但或許是其他人讓你如此深信不疑。這點未必局限在推理小說中的後設問題,畢竟就連現實世界裡,也不存在任何完美無缺的真相。」
南先生口沫橫飛地解釋完「後期昆恩問題」後,繼續說:
「比方說你以偵探的身份順利逮捕犯人,此事應該會讓你獲得達成壯舉的滿足感,萌生『獲勝』的感覺。不過事實上,暗地裡有個能隨心所欲操控你跟犯人,一直看著自以為『獲勝』的你,心中冒出『獲勝』的感想,從未出現在檯面上的幕後黑手也說不定。擁有這類小聰明的惡棍,很遺憾這世上還挺多的。」
南先生更進一步說明。
「這世上最聰明的獲勝方式,就是對手並未產生『落敗感』的情況。讓對方自以為『獲勝』的同時,暗地裡達成自己的目標。這麼一來,除了不會遭對方怨恨,也能避免留下禍根,堪稱是聰明到極點、最為理想的獲勝方式。」
「那個……」
我再也按捺不住,開口吐槽。
「接下來輪到你了,能趕快下好離手嗎?」
語畢,我伸手指著棋盤,而且是毫不猶豫地直指南先生那顆已被我將軍的王將。於是他不發一語,將手貼在自己的額頭上陷入沉思,明顯看起來相當困惑。
目前我們兩人的中間夾著一塊將棋盤。
本職是一名作家、工作時間較為彈性的南先生,經常跑來事務所閒晃。
今天也來事務所閒晃的南先生,在與我們吃完午餐後,發現放在事務所角落的將棋組,便來向我下戰帖。
「只要你下棋贏過我,我明天就請你吃午餐。」
當時,南先生一臉得意地說出這句話,一副對於自身棋藝很有信心的模樣。
值得慶幸的是,那時候並未決定當我落敗時的處罰,因此,我是在毫無風險的情況下接受挑戰。
至於這場較量的結果——
「請趕快下好離手,南先生。」
「……」
「重點是你趕快投降啦。不管怎麼看,再過三、四回合就是我贏了。」
我低頭俯視對手的王將——那顆被逼入絕境的王將。由於南先生大半的棋子都已被我吃掉,因此他陣營的防守很不牢靠。
簡直跟國王的新衣沒兩樣。
說起棋盤上的戰況,我幾乎是勝券在握,南先生只能移動王將逃命。手邊擁有大量棋子的我,隨便移動任何一顆棋子,就可以輕鬆逼死對手。
我敢大聲斷言,即使是羽生名人,也已無力回天。
這場棋局,一路上都是我占盡優勢,中期更是能確定我必勝無疑。只是南先生後來一直死纏爛打地拖延時間,甚至還完全停止下棋,上演一場莫名其妙的推理小說脫口秀。
「你剛才提到『後期昆恩問題』以及聰明的獲勝方式,到頭來是想表達什麼?」
「意思就是——」
面對語氣十分無奈的我,南先生不知為何露出得意的笑容。
「即使你在棋局中贏過我,但其實只是你自以為『獲勝』,一切都依照我所預料的局勢在發展……也說不定。有可能是我刻意讓你以為自己『獲勝』,到頭來真正的贏家是我。」
「請你別一臉跩樣地胡說八道……」
說穿了,就是他不肯認輸。
偏偏還鬼扯這麼久。
他這段不肯認輸的鬼扯,當真有夠長的。
簡單形容一下南先生的現況,就是他囂張地向後輩下戰帖,偏偏對手出乎意料地強悍,導致自己即將吞下敗仗,卻又死不認輸——大概是這樣。
「喔~早乙女小妹,沒想到你挺擅長下將棋呢,居然還懂得矢倉這類戰術。」
途中跑來觀戰的所長在一旁說道。
「這沒什麼啦,只是以前跟爺爺學過而已。」
說句老實話。
與其說我很擅長下將棋——
「哈,原來如此,因為老家太過鄉下,所以你只有將棋這類娛樂對吧?」
……不如說是這位拼死找藉口、不肯認輸到令人汗顏的男子太弱。
他下棋的實力非常弱。
弱到不值一提。
不,與其說他太弱,說是一知半解更貼切。
縱使他明白各棋子的移動規則,但真要說來,他也只知道棋子的移動規則,甚至連「居飛車」跟「振飛車」都不懂。
見南先生一副「開局時根本沒事可做」的模樣,率先把香車往前移動一格時,老實說我真不知該做何反應。
真虧他有膽子僅憑那點將棋知識,就以午餐為賭注向我下戰帖。
「唉……請
你趕快認輸吧,南先生。這是專業比賽的話,思考時間也有限制喔。」
「哼,你太天真了,這場比賽可沒有設定時間限制。就算我思考再久,你也不能說我違反規則。」
「請別像小孩那樣滿口歪理……真是的,不過是一頓午餐,你是有多心疼啊?反正你是前輩,請人吃頓飯又不會怎樣?」
「你可別誤會,一頓午餐的錢對我來說,根本不算什麼。只是……輸給你這種貨色,害我得請你吃飯的屈辱,我說什麼都難以咽下……」
居然說得這麼過分。
看來他堅持的不是歪理,而是耍賴。
是個不服輸而耍賴的小屁孩。
「唉~難得的午休,就在南先生你漫長的思考中度過了。」
我瞄一眼牆上的時鐘,深深嘆一口氣。
「這樣算是我贏了吧?我們又不能一直這樣玩下去,畢竟今天下午一點有約——」
「打擾了。」
話才剛說完——
這時傳來一陣平靜的招呼聲,事務所的門慢慢被推開。
「我是荒貝經紀公司的鄉島,不好意思比預定時間稍早抵達,請問現在方便嗎……?」
來者是一名穿著西裝的男性。他以半推開門扉的姿勢,一臉歉意地如此說道,年紀看起來大約三十出頭。
他身後站著一名身材嬌小的女性。
她戴著一頂大帽子,臉上還有一副墨鏡,讓人無法看清楚她的長相,不過從她身上時髦的薄襯衫、迷你裙以及過膝長襪等裝扮來看,應該是未滿二十歲的少女。
當我扭頭望向事務所的大門,目光被訪客吸引的瞬間——
喀啦喀啦,忽然傳來一陣東西灑落的聲響。
「哎呀,真可惜,看來時間到了。」
心中冒出不祥預感的我,立刻將視線移回去,發現可以對摺收納的將棋盤已經折起,棋盤上的棋子全掉在桌上。
這不能算是翻桌,而是翻盤了。
我獲勝在即的棋局——就這麼泡湯了。
「……咦!你、等、咦?」
「其實我早已想好兩百種下法,但既然委託人上門,也只能到此為止。」
「為何你要模仿《火影忍者》的鹿丸說話啊……不對!等一下,南先生!你這是在做什麼!明明應該是我贏了……」
「你真是撿回了一條命呢,新人。我剛才恰好想到能扭轉乾坤的一手,雖然再多下幾局肯定是我獲勝,但既然委託人已經抵達,那也沒辦法。這場比賽宣布無效,勉強算是和局吧。唉~真可惜,明明我都快贏了,但是說什麼也不能讓委託人枯等嘛。」
南先生一副十分惋惜的模樣。
我……完全無言以對。
這傢伙就這麼不想認輸,甚至到不擇手段的地步嗎……
根本遠超過不服輸,只是個人渣吧。不僅僅是不服輸,單純是他的度量狹隘到無藥可救。
相對於傻眼到不由得萌生欽佩之意的我,南先生逕自從座位起身。
「那麼,接下來是開心愉快的工作時間。」
南先生以委託人光臨為藉口,一臉慶幸地放棄趨於劣勢(確切說來是註定落敗)的棋局,令這場比賽無疾而終。儘管他擺出一副把倫理道德當成屁、極為厚顏無恥的態度,但既然他是以工作為擋箭牌,我除了忍氣吞聲以外別無他法。
不過,他在說完「接下來是開心愉快的工作時間」這句台詞,招待委託人進入事務所之後的行動是——跑去頂樓抽菸。
徹底把接待委託人的工作推給我。
明明以工作為藉口中斷比賽,他卻毫無工作意願。
……算了,南先生說穿了只是非正職的打工偵探,與委託人初次接觸的工作,本來就該由正規行政人員的我負責……只是啊~就算是這樣~
唉……總覺得有股想對著夜晚的大海放聲大吼的衝動……嗚哇……
即使有種壓力已經累積到頂點的感覺,我仍是認真負責的社會人士,於是在勉強平復心情後,如實完成自己的職務。
我將原本預約下午一點的委託人帶往會議室,同時在腦中回想昭和所長教導過的基本守則,向他們詢問委託內容。
「——遭人跟蹤是嗎?」
我反問後,身材纖瘦的西裝男子——鄉島聰先生,點頭收起下顎說:
「大約從三個月前,敝公司開始收到寄給妮娜的奇怪信件……內容很明顯是跟蹤狂會寫的那種,怎麼說呢……總之是那一類信件。在那之後,我們一直定期收到此人寄來的騷擾信。」
「不只有信件。」
妮娜——本名田澤新菜,一副怒火中燒的模樣說道。剛抵達事務所時用來遮臉的墨鏡與帽子,現在已全數摘下。這位少女有著強勢的眼神,妝容也偏濃,長相倒是挺標緻的。
「這個人曾偷過我放在休息室里的東西,也曾趁著夜色跟蹤我。另外,他好像查出了我家地址,偷偷在我家裝設竊聽器!因為寄來的信上,寫著我在家與人通電話時講過的內容……唉唷,反正這傢伙真是有夠噁心……我誠心希望他趕快去死!」
她完美突顯出自身可愛相貌的妝容,因憤怒而扭曲,激動地說出這番言論。個人認為對於偶像來說,擺出這副態度有些不妥,不過想到她對跟蹤狂的憤怒與恐懼,用詞偏激也是在所難免。
這位名叫田澤新菜的少女,是以「妮娜」為藝名,正在發展演藝事業的偶像。
鄉島聰是她的經紀人,今天是為了委託我們幫忙調查跟蹤狂,才前來本事務所。
「那個……請問你們有聯絡警方嗎?」
「我也建議妮娜去找警方商量,但是——」
「我死都不要鬧上警局!」
妮娜立刻打斷經紀人的話,口氣激動地繼續說:
「我不想把事情鬧大。萬一這件事被揭露,我的粉絲肯定會減少。因為遭跟蹤狂騷擾,對追星族來說只是讓人反感的要素。」
明明還是個年輕小姑娘,卻有著如此嚴酷的價值觀。
我原以為遇到這類問題時,一般都是經紀公司不願找警方商量,看來這種想法只是我的偏見而已。
「再加上警方肯定也幫不了什麼忙。我以前找警方商量時,他們只會詢問現階段的受害情況,或表示這點程度算不上跟蹤狂等等……哼,沒等到我被跟蹤狂殺死,那群傢伙根本不會採取行動吧?」
「您以前也曾遭受跟蹤狂騷擾嗎?」
「高中的時候。不過……當時並沒有鬧出太嚴重的事件。」
妮娜不悅地說完,重重地嘆一口氣。
「敝公司在這種時候,都會立刻去找警方商量,只是妮娜堅持不肯這麼做……才決定來拜託貴事務所調查。」
「原來如此,我明白了。關於本次的委託內容,是調查與找出該名跟蹤狂嗎?」
「嗯,這個嘛……我想調查當然是需要……」
目光游移不定的鄉島先生,略顯猶豫地繼續說:
「該怎麼說呢?只要這件事可以圓滿落幕,敝公司就心滿意足了……總之,只要能除去這位跟蹤狂,我們願意全權交由貴事務所處理。」
「……好,我知道了。」
結論是,不僅要調查與找出跟蹤狂,對方似乎希望我們能解決得更加徹底。話雖如此,對方卻擺出「我們並沒有交付偏激的委託,不過你們想怎麼做都可以」的態度。
委託人在場面話中所隱藏的真意——我對於立即看穿這點的自己,總覺得心情有點鬱悶。
我在這間事務所工作已快滿一個月。
除了與極惡偵探初次見面的第一起事件以外,我還接觸過幾起事件。
話雖如此,在那之後我再也沒碰過「我是遺體的第一發現者」這種既轟動又刺激的大案子,只有負責過尋找失蹤寵物、外遇調查這類和平委託的接待工作(另外,我在接待過程中,見到了傳說中的戀泉小姐——戀泉浮世小姐。該怎麼說呢……她是個難以用筆墨形容的大美女)。
即使我還只是一名菜鳥,但也已逐漸察覺出,這間事務所在相關業界中,是秉持著怎樣的立場。
說好聽點,就是萬事屋。
說難聽點……還是萬事屋。
以一句話來形容這間昭和偵探事務所,就是「任何委託都處理」的偵探事務所,無論好壞皆名聲響亮。
而且不能浮上檯面的委託,出乎意料還挺多的。
「——啊,不好意思請等一下。」
鄉島先生這樣表示後,從西裝口袋中取出手機。
看來是有人來電。
「喂喂,怎麼了?愛衣,你差不多該抵達攝影棚……什麼?你迷路了……你在哪裡……總、總之
先告訴我附近有什麼醒目的地標…………唉~你一直哭,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幫你啊……」
鄉島先生以慌張的口吻,對著電話另一端說道。他語氣激動地通話一段時間後,終於像是死心般地深深嘆息說:「……算了,你站在那邊別動,我馬上去接你。」
切斷通話後,他面對我說:
「不好意思,因為發生了一點狀況……真的十分不好意思,我就先離開了,事件詳情由妮娜來說明。」
「啥!先、先等一下,鄉島先生。」
看著準備離去的鄉島先生,妮娜的語氣變得很激動。
「我的事情才處理到一半吧?這樣半途撒手不管,你不覺得太過分了嗎?」
「我也沒辦法啊,因為發生了緊急狀況。」
「什麼緊急狀況……只是愛衣迷路吧?剛才的電話我也有聽見。像她那種廢物,別理她又沒關係。」
「愛衣那邊是工作,假如遲到的話,會給對方添麻煩。」
「難道我這邊就不是工作嗎?從跟蹤狂的手中保護偶像,不也是事務所與經紀人的工作?哼~我懂了,鄉島先生,所以我被跟蹤狂刺殺也無所謂吧?」
「……妮娜,拜託你諒解一下,我並不是你一個人的經紀人。愛衣還只是國中生喔,又是剛出道的新人,理當需要多一點照顧吧?」
「不過,今天是我……」
「因為你的堅持,事務所才出錢委託偵探幫忙。倘若你繼續耍任性,就立刻跟我去警局。畢竟拜託警方出馬,不必多花一毛錢。」
「……唔!」
妮娜不發一語,懊惱地緊咬下唇。鄉島先生留下一句「如果有其他事情,請撥打名片上的電話號碼,那我先失陪了」,匆忙向我一鞠躬,隨即快步離去。
被留下來的妮娜,表情顯得十分難看。一臉像是即將失控發飆,或是準備放聲大哭的模樣。
「偶、偶像經紀公司的經紀人,果然很忙碌呢。」
我再也承受不住沉重的氣氛,只得開口閒聊這類不會冒犯人的事。
「……哼,是因為愛衣那個笨蛋又沒用又脫線。只不過稍微有點人氣,就如此囂張。」
「那位名叫愛衣的小姐,也是偶像嗎?」
「她是我們公司最近出道的新人偶像。大家都說她是『天然呆』,目前稍微有點人氣,不過,這女人居然不是刻意想塑造這種形象,而是貨真價實的天然呆。真要說來,就只是一個笨蛋,既不懂世事又不會看人臉色……一想到她就心煩!」
妮娜不耐煩地解釋。
看來她對愛衣的嫌棄,當真不是蓋的。
「她時不時就會搞砸事情,給很多人添麻煩……再加上稍微遇到一點困難,就會立刻哭著打電話來求救。怎樣?不覺得十分火大嗎?你肯定也感到很火大吧?對於女性來說,她是最令人火大的那種女性吧?」
就算你徵求我的同意,我也不知該做何反應啊。
「不、不過,那孩子只是國中生吧?她容易搞砸事情,或是一有困難就向經紀人求救,也是在所難免……」
暗地裡批評其他女生,多少令我良心不安,因此我以這段說詞袒護那一位名叫愛衣的天然呆小姐。
但從結果來說,這麼做是不智之舉。
「啥?你是在不懂裝懂什麼?聽著,說起她的天然呆程度——」
仿佛洪水潰堤,妮娜開始大肆抱怨並說人壞話。
而且,她對於後輩偶像的批評與中傷幾乎毫無節制。我花了很長一段時間,才終於打聽出跟蹤狂對她造成的具體困擾。
「僅有那種程度的長相就來當偶像……最近的偶像水準還真是越來越差。該說她不夠出眾,或是缺乏偶像應有的氣勢?說穿了就是藝氣不足。」
吸完煙從頂樓回來的南先生,一開口就說出這段話。
居然還提到「藝氣」,這種源自漫畫《新世紀偶像傳說:彼方的搞笑進化論》的名詞。真虧他能扯出這種只有狂熱愛好者才知道的梗,不過我是聽得懂啦。
「像這樣把姿色只達到班花水準的女生拿來成套推銷,利用可碰觸小姐的酒店經營手法壓榨粉絲的荷包……想想還真是可怕呢~在現今這個年頭,連黑道的經營方式都還比較健全咧。」
明明這段發言沒有針對性,卻會與諸多不特定對象為敵。
拜託你行行好,別隨口亂說這種全方位的挑釁發言啦。
「果然還是昭和年代的偶像最棒了~在那個年代,唯獨擁有出類拔萃的獨特魅力,身為貨真價實的美少女,才被允許出現在螢光幕上,以偶像之姿發光發熱。」
「以南先生的年紀,請不要大聊昭和年代的偶像啦。」
瞧他的樣子,怎麼看都是平成年代初期出生的。
是思春期沉浸在掌機GBA的年代吧。
說起《JUMP》的棒球漫畫,就是《野球長打王》的那個世代。
想必南先生並非真心喜歡昭和年代的偶像,單純是想與世間的流行唱反調,裝出一副孤僻鬼的樣子。
自以為是怪人的怪人,就是個性反骨的那種人。
「咦?老頭上哪去了?」
「他說要負責把委託人送回經紀公司。」
「這算什麼?所長親自去跑腿嗎?像這樣被委託人當成司機使喚,我看這間事務所也快完蛋了。」
「那個~是所長毛遂自薦要送對方回去,我想應該是他想炫耀自己的豐田Celsior……」
南先生聽我說完,像是心領神會似地點頭。
我個人也認為,就算對方是遭受跟蹤狂騷擾的女性,專程開車送委託人回去也太過獻殷勤,不過所長本人似乎很想讓年輕女性搭乘他的愛車。
聽說愛車人士,分成喜歡讓人搭乘自家愛車,與排斥讓人搭乘愛車的類型,而昭和所長很明顯是屬於前者,因為他也載過我好幾次。
「所長當時還喃喃自語說:『有幸讓偶像坐在副駕駛座上,真令人自豪呢。』」
「只希望那個偶像,當真足以讓人自豪啊。」
南先生無奈地低語,同時坐在椅子上開啟電腦。
「來委託的那個女人,叫什麼名字?」
「田澤新菜,藝名是『妮娜』,目前隸屬於名為『GARUGARU少女組』的偶像團體。」
「『GARUGARU少女組』的妮娜……喔,有了有了。什麼嘛,說是偶像,也只是地下偶像啊。」
「……地下偶像嗎?」
我對這個名詞並不是很清楚,只記得是很少在媒體曝光,演藝活動以現場演唱為主的偶像就會以此通稱。由於「地下」二字給人的印象欠佳,因此最近又稱為「LIVE IDOL」。
我越過連帽皮外套男的肩膀,注視著電腦螢幕,閱讀搜尋的結果。
「GARUGARU少女組」是在一年前組成的四人女子偶像團體。
儘管在媒體曝光的機會不多,目前還沒沒無聞,不過她們已舉辦過多次的演唱會,每次都表演得十分賣力,粉絲數穩定成長中。
成員之一的妮娜,雖是團體中最年長的人,卻是個愛哭的小傻妞。
不擅長與男性相處,別說是男朋友,就連男性友人都沒有。
經常脫線演出,卻不會惹人厭的女生——
「……」
「那女人是個愛哭的小傻妞,卻不會惹人厭?」
「我完全看不出來……」
根本與天然呆恰恰相反,是個十分世故的女孩子。
我也不覺得她不擅長與男性相處。
畢竟她在面對經紀人時,顯得相當沒大沒小。
我看了一下妮娜網路上的照片,困惑、歡笑或哭泣……無論哪個表情,都跟剛才那種尖酸刻薄的模樣有所落差。至於她的部落格與SNS帳號,則經常使用顏文字以及年輕人用語,絕妙地營造出小傻妞的感覺。
這就是所謂的塑造形象。
好像是在支持者面前,拼盡全力表演出社會大眾所追求的形象——認為這樣的自己「就是社會大眾所追求的形象」。
「年齡是……十八歲?嗯~明明至少有二十歲,居然還造假咧~」
「咦……你、你怎麼會知道?」
「那種事一看就知道啦。」
南先生理所當然地說。
才怪,哪有可能用肉眼看得出來,至少我就看不出來。我對於她宣稱自身年齡為「十八歲」這件事,絲毫不覺得有異。
我認為她的長相看起來很符合十八歲。
反倒是南先生在妮娜抵達後立刻去頂樓抽菸,僅有短短一瞬間看見對方的長相——而且是被帽子與墨鏡遮住臉龐的模樣。
「關於女性的年齡,透過頸部的皺紋來判斷是最迅速且正確的做法。原因是臉部能用化妝來掩飾,不過會在頸部擦粉底的人就很少了。」
「脖子上的皺紋……」
「十多歲與二十多歲,頸部的膚質可是相差甚遠喔。」
南先生露出打趣的笑容,扭過頭來看著我,我反射性地伸手遮住頸部——遮住十多歲與二十多歲似乎相差甚多的頸部。
「……你、你這麼做會構成性騷擾喔。」
利用外在情報看穿對方的年齡——這樣的洞察力,或許對偵探來說是必備能力,不過這對諸多女性來說,是宛如天敵般的能力。
「那個名叫妮娜的女人,我猜她的實際年齡應該是二十出頭,年紀跟你差不多,或是稍微比你年長。」
「不會吧……」
真是太令人驚訝了。
我當初還想說這位未滿二十歲的女性,不僅態度趾高氣揚,思考方式也既現實又心機,原來她比我年長。之前我還稱她為妮娜,看來應該尊稱為妮娜小姐才對。
話說,她提到高中時期被跟蹤狂騷擾時,是用「以前」二字描述。假如她跟我同齡,這個年紀的人確實容易說高中時期是「以前」。
「……哇,還有她跟愛衣的自拍照……」
在部落格里找到的照片中,有一張是妮娜與另一名少女要好地擺出V字手勢一起拍照。
『我今天和小愛衣一起工作~
說起小愛衣,她長得既嬌小又可愛,我真的好喜歡她!
如果我是男生,肯定會成為她的粉絲呢!』
部落格中是這麼寫的。
……女人還真可怕。
「妮娜剛才對於這位名叫愛衣的女生,可是數落得非常難聽。就算這樣,表面上仍假裝與對方十分要好。該說她成熟呢?還是很有專業素養?」
「她單純是想利用對方吧。儘管是才出道數個月的新人,人氣就已超過自己,令她怒火中燒,但只要跟當紅人物搭上關係,總能蹭得些許好處。」
「……」
「基於這點,她拼死想擺出前輩姿態的模樣,讓我看了就覺得可悲。一個人再遜也該有個限度,最可悲的就是以半吊子的方式拋下自尊,向現實妥協。」
南先生揚起嘴角,露出十分令人不舒服的賊笑。
這讓我莫名感到難過。
只是稍加調查,便能清楚看出妮娜與愛衣在偶像知名度方面的落差。兩人的SNS帳號追蹤人數相差了一位數,經紀公司針對她們的推銷手法也有明顯差異。愛衣最近已開始在媒體上露臉,但妮娜直到現在仍沒有任何上電視節目演出的經驗。
身為偶像,她們有著決定性的落差。
甚至不禁令我認為,也難怪妮娜會嫉妒到不惜誹謗中傷愛衣。
「不過越是調查,越覺得妮娜這女人真是個沒名氣的偶像。當真有人會為了這種沒比一般人多長几根毛的傢伙,去當跟蹤狂嗎?」
「她好像是真的被跟蹤狂騷擾喔。」
「沒比一般人多長几根毛」這句話也太過分了。
畢竟這麼一來,就只是一般人吧。
「經紀公司從三個月前陸續收到可疑信件,而且,無論是信件內容或是跟蹤方式,似乎都越來越偏激。」
語畢,我將當作證物保管的信件交給南先生。保存在透明資料夾內的信一共有五封。
「這麼噁心的信,經紀公司還收到多達五封嗎?」
「不是的,只有起初兩封是寄到經紀公司,剩下的聽說是直接放進妮娜家的信箱裡。」
想必是跟蹤狂在寄出第二封信的那段期間,成功掌握了妮娜家的地址。
所以從第三封信開始,就直接投入她家的信箱。
「跟蹤狂掌握目標的住處後,心情總是會特別激昂吧?信上字裡行間透露的興奮感,也從第三封起變得截然不同。」
直到第二封,都是用印刷物剪下來的文字,拼湊出「你是世上第一可愛」、「我一直在關注你」之類,以兩、三行句子組成的簡短文章;但從第三封之後就全是手寫,而且內容很長,又偏向具體事實,比方說地址、常去的美容院、從表演會場返家時的路線等等,內容都強烈涉及目標的私人情報。
「其他受害狀況呢?」
「除了實體信件以外,經紀公司還收到以匿名方式寄送,內容為『給我更加推銷妮娜』的電子郵件,以及妮娜放在表演會場休息室內的化妝包遭竊……另外根據當事人的證詞,她曾經在走夜路時被人跟蹤、住處被安裝竊聽器等等,還真是熱情的跟蹤狂。」
「天底下沒有不熱情的跟蹤狂吧?」
南先生出言嘲諷。
當我們聊到這裡時,所長回來了。
「嗯~真傷腦筋,最近的年輕人好可怕,從頭到尾都擺出一副不理人的冷漠態度,在車上一直玩自己的手機,還說我的Celsior是『充滿老頭味的車子』……」
所長背後散發著一股濃濃的陰鬱氣息,看來是深刻感受到與年輕世代之間的落差。其實我倒是挺喜歡Celsior,那股「老頭味」可是既硬派又帥氣呢。
「所長,關於這個委託,以積極接受的方式來處理沒問題嗎?」
「啊……嗯,說得也是。」
「既然如此,要交給誰呢?既然與愛情問題有關,就由戀泉小姐來負責嗎?」
「說來遺憾,戀泉小妹不會接受與跟蹤狂有關的委託。因為她偏好的類型,並非這種單方面的戀愛,而是原先彼此相愛的兩人,在發生糾纏不清的關係後,最終鑄下大錯的那種愛情。」
「……那個人也同樣心理有病呢。那麼,就透過網路聯絡厄島先生……等等,這次的跟蹤狂很少使用網路,厄島先生也不太適合。嗯~該怎麼辦呢?」
「咳咳!」
背後傳來一聲做作的咳嗽。
但是,我決定當作沒聽見。
「我想想喔~該怎麼辦呢~神守先生應該對這類事件沒興趣,阿問因為正值考試期間,已說過暫時無法接受委託,而我又還沒見過小笑。」
「咳咳!咳!咳咳!」
「所長也說過不再負責第一線的工作,我還是個新人,電腦先生又非人工智慧,獨立狀態下什麼都辦不到,桌小妹不會移動,椅子君也不會走路,空氣仔偏偏是空氣……唉~真傷腦筋,四處都沒有能負責這項委託的偵探耶~」
「你這個臭丫頭,是故意的嗎?」
南先生一把抓住我的肩膀。
我迫於無奈地轉過身去,一位閒到發慌的偵探正看著我。
「這個委託就由我來負責。」
「咦~~由南先生你負責嗎……」
「因為截稿事宜已告一段落,我現在很有空。」
南先生顯得特別有幹勁,但我能感受到自己的表情十分僵硬。畢竟他從剛才就表現得莫名起勁,害我有種不祥的預感。
昭和偵探事務所。
偵探編號03。
「極惡偵探」南陽。
這名男子……就各種角度來說都相當糟糕。倘若可以,我不想與他共事,也不想把這次的委託交給他。
並不是我對於嘔吐那件事一直記恨到現在……不,基本上我還是耿耿於懷啦——不過自從最初那起事件後,這一個月以來,我已與他共事過幾次,具體說來是兩次……他的工作態度著實糟糕無比。
可說是極惡。
其中最糟糕的一次,是第二起事件中,他竟然中途撒手不干。
明明是他主動請纓,卻在事件解決前先離開。
他離去時,只留下一句「總覺得好無聊」。
曾聽昭和所長提過「南小弟解決過很多事件,只是中途放棄的也不少」。這個情報絕非誇大,而是千真萬確。
這名男子曾毫不諱言地表示,發泄壓力是他成為偵探的理由,此人心中根本不存在所謂的正義感、責任感以及對謎團的好奇心。
只求自己開心。
因此,一旦厭煩就會離開,一旦搞不懂就會離去。
簡直是極惡的最高境界。
不對,應該稱之為極惡的最壞榜樣。
幸好剛才提到的第二起事件,後來有找到能臨時代打的偵探,事情才得以順利落幕,但是身為一名行政人員——不對,是身為一名社會人士,我再也不想把工作交給這個毫無責任感的男人。
特別是類似此次這種相較之下更為正經的委託。
假若是在十角館發生殺人事件,或是有一千兩百個密室,諸如此類異想天開到突破天際的事件,我就會硬塞給他去處理。
「怎麼?新人,瞧你一臉不服的樣子。」
「我當然不服啊……因為你對於事件感到厭煩時,就會中途跑掉。我可不許你說,你已經忘了『土龍事件』!當時,你可是把我獨自一人留在不知是哪個縣市的森林裡喔!害我都做好覺悟,甚至還寫下遺書!」
「哼,那要怪事件無聊到令人生厭啊。」
南先生無視憤慨的我,雙肩微微一聳。
「只要是有挑戰性的事件、有值得教訓的犯人,我就會奉陪到底——前提是這起事件足以成為推理小說的題材。」
他說得臉不紅氣不喘,毫無一絲悔意,光明正大地表明極惡的處事態度。
但是與所長討論過後,由於沒有其他能委託的人才,因此決定把這起跟蹤狂事件交給南先生負責。
我的心中充滿不安。
希望這起事件,他會願意負責到最後一刻。
2
以結論來說,南先生這次有盡到身為偵探的義務。
他成功解決這起事件,並且揪出犯人。
昭和所長曾說過「南小弟的打擊率是五成」。儘管做事只有三分鐘熱度,但只要有負責到最後一刻,他肯定能解決事件。
反過來說——就是有一半的事件,他都半途而廢。
依照當事人的說詞,除了事件內容是否足以成為推理小說的題材,他還很容易因為沒興趣而中途跑掉。反過來說——他會負責到最後一刻的事件,或許算得上是能當成推理小說題材的事件。
具備英雄史詩的要素。
具備浪漫愛情的要素。
具備懷舊復古的要素。
具備稀奇古怪的要素。
具備奇幻異想的要素。
是個能撰寫成推理小說,呈現在讀者面前也不丟臉的事件——唯獨這種事件,才是吸引極惡偵探上鉤的絕佳誘餌。
只是這種明明吃入嘴裡,一旦不滿意就當場吐掉的態度,當真是不負責任到能用「極惡」兩字來形容。
不過換個角度解釋,有可能只是他無力解決該起事件,就以「我膩了」來當作逃跑的藉口。
南先生是個對於他涉足的事件,有一半機率會解決,另一半機率撒手不管的偵探。
縱使打擊率高達五成,卻是「全壘打」或「三振出局」二擇一。是一名只會拿出如此極端的成果,派他辦事如同一場豪賭的偵探。
這起跟蹤狂事件的結果,很幸運的是擊出了全壘打。
至於三振出局的——則是下一起事件。
在這之後的另一起事件,極惡偵探選擇半途而廢。
那是在某出版社的派對上發生的殺人事件,南先生解謎到一半,竟丟下一句「真無聊」就拍拍屁股走人。
3
隔天——
南先生前往委託人田澤新菜的住處。而我則是百般不願,當真是千百個不願意,最後被迫與他同行。原因是所長認為,此次的委託人是女性,再加上委託內容的關係,有一名女性和南先生同行會比較恰當。
乍看之下這是十分正當的判斷,但是啊……
總覺得所長會利用各種理由,故意把我跟南先生湊在一起。
「南小弟跟你在一起時,會比平常更認真面對工作。不管怎麼說,難得有一位後輩,他也挺開心的吧?你想想,南小弟總是喜歡耍帥嘛。」
以上是所長的說法。
這對我來說卻是一種困擾。即使以一名偵探而言,他確實是有少許值得尊敬的部分,但其他地方扣了更多分。
因此先不提個人好惡……我是儘可能不想與他一起行動。
天曉得他會對我做什麼,而且,我不想被誤認為他的朋友。
不過——社會人士的辛酸之處,就是無論對象是誰,只要上司一聲令下,就不能夾帶任何私情,非得付諸行動不可。
「這裡就是妮娜居住的公寓嗎……」
我走出計程車,抬頭仰望住址所示的建築物。
那是一棟看來屋齡超過三十年,說得再好聽也算不上是氣派的三層樓公寓。沒有自動鎖與電梯,是個歷經風霜的集合住宅。
入口附近設有整棟住戶共用的信箱,其中一○二號房貼著寫有「田澤」的名牌。
「這、這不管怎麼說,都太缺乏警戒心了吧?」
以一名年輕女性獨居在外的情況來說,保全方面未免太令人不安。
這棟公寓不僅任何人都能自由進出,而且入口旁邊就是等同於私人情報寶庫的信箱。即使信箱加裝安心用的南京鎖,但只要有一根細棒,似乎便能輕鬆偷取信箱裡的郵件。
「這樣的破公寓,簡直跟邀請人成為跟蹤狂沒兩樣。」
「……妮娜怎會住在這種地方呢?她明明是一名偶像,這樣也太缺乏危機意識了。」
「想必是沒錢吧。」
南先生以沒什麼大不了的語氣回答。
「沒錢……不過一般來說,經紀公司都會幫忙打理這部分吧?公司內的偶像可是遭人跟蹤喔,經紀公司應該更認真保護旗下的藝人……」
「你白痴嗎?先不說頂級偶像,像她那種隨處可見的地下偶像,經紀公司才不管她住在哪裡。如果只因為三流藝人被跟蹤狂騷擾,公司就要幫忙安排保鑣,或是送她住進附有自動鎖的大樓,那即使公司再有錢也不夠用。」
南先生把話說得很難聽,卻很可能是事實。
經紀公司願意砸大錢保護的對象,只有相對有價值的藝人。妮娜所屬的荒貝經紀公司,並不是特別差勁的經紀公司。倒不如說,從他們願意尊重妮娜的意見,委託偵探事務所幫忙解決問題這點來看,應該是個願意為藝人著想的經紀公司。
我抱著複雜的心情,邁步走進公寓裡。
當我按下一○二號房的門鈴,妮娜便開門回應。她的穿著很輕鬆,臉上卻已化好完美的妝容。另外,大門有扣上門煉。
「……旁邊的男性是?」
「這位是本事務所的偵探,負責處理此次案件。」
妮娜聽完我的介紹後,表情顯得很訝異。但這也是無可奈何的事,誰叫南先生今天也穿著連帽皮外套、家居褲配上拖鞋,可說是超級隨便的打扮。
「那個……南先生,你有帶名片嗎?」
「我只有身為作家的名片。」
「那個也行,請你快拿出來吧。」
「我可不打算把神聖的作家名片,交給出版業者以外的人。」
唉,這傢伙有夠難搞!
在南先生堅持不肯交出名片的情況下,我只能拼死以各種言不由衷的華麗詞藻,大力稱讚這位深夜逛超商造型的男人,是多麼優秀的偵探。
妮娜最終還是卸下心防,解開門煉讓我們兩人走進房裡。
這是一間三坪大小、實在算不上寬敞的房間,牆壁與廚房的裝潢都與公寓外觀一樣,看起來年久失修。原先就已十分狹窄的房內,掛滿各種華麗服裝後,顯得更加擁擠。
「好可愛的服裝呢。」
跟著走進屋內、坐在座墊上的我,環視房間說道。
「當偶像真不錯,能夠經常穿這種閃閃發光的衣服。」
「不過這些全是我自費買的。」
妮娜臭著臉,語帶諷刺地回答。糟糕,都怪我思慮不周。既然她把衣服全帶回家裡了,稍微想一下也該知道答案。
「不光是服裝費,連培訓費與交通費都要自掏腰包。至於伙食費……公司也只有偶爾幫忙支付。我所屬的經紀公司,是采從薪水直接扣錢的方式,聽說在業界中算是有良心的。但拜此所賜,當偶像的薪水根本沒剩多少,現階段是仰賴打工才能勉強餬口。」
「……真是辛苦你了。」
「還好啦~我算是不錯的了。向經紀公司借錢生活,後來為了還債而被迫拍AV或賣身的,可是大有人在。」
真是令人心情沉重的內幕。看來在名為偶像的華麗世界背後,由其光彩所產生的深沉黑暗,也如同理所當然般存在。
「不小心扯遠了,我的財務狀況完全無關緊要。那就麻煩你們,趕緊解決那個跟蹤狂。」
「啊,好的。總之,我們今天想確認一下田澤小姐你的住處。首先是……那個……」
「——竊聽器。」
在我取出筆記本,準備確認抄在本子裡的「遭受跟蹤狂騷擾的基本應對指南」時,南先生突然冒出這句話。
「你說跟蹤狂已經查出你家地址,並且很可能在你房間安裝竊聽器吧。」
「沒、沒錯。」
「既然如此,讓我們進房間會很不妙吧?剛才的對話,或許都被對方聽見囉?」
啊……我太粗心了,南先生說得很有道理。假如讓跟蹤狂得知妮娜聘僱偵探,難保
不會誤觸對方的逆鱗。這麼一來,我們等於犯下無可彌補的錯誤……
我對於自己犯下這般初級的失誤感到十分後悔,但是——
「關於這件事……我想應該不要緊,因為竊聽器好像已經拆掉了。」
妮娜如此解釋。
「竊聽器已經拆掉了?這、這是什麼意思?」
「跟蹤狂投入我家信箱的信件中……記得是第四封還是第五封,寫到我在屋內打電話時說過的內容。」
這是妮娜跟我提過的騷擾行為之一。
根據她的說詞,跟蹤狂在信里提及妮娜和母親或朋友的通話內容。
「我向經紀公司傳達此事後,鄉島先生帶了反竊聽偵測器幫忙調查屋內,只是……偵測器並沒有任何反應。」
「所以……你才會認為犯人已經把竊聽器拆掉了?」
「應該吧。我現在仍有定期使用偵測器,但從來沒出現過反應。」
「意思是犯人已經收回竊聽器了嗎?這麼一來,我們的對話也沒有遭人監聽的風險。」
我安心地拍了拍胸脯,不過南先生意有所指地低語:
「真是這樣就好了。」
接著,他將手伸進口袋,取出一根香菸。當他含在嘴上、準備點菸時,想當然耳,立刻被屋主制止。
「快、快停下來!這裡禁菸!不然衣服會沾上煙味!想抽菸的話就到室外!」
「好啦好啦。」
南先生漫不經心地點頭同意,橫越過房間前往陽台。
「……喂,那個男人當真是偵探嗎?」
「算、算是啦……」
面對態度明顯不悅的委託人,我只能冷汗直流地幫忙解釋。嗚嗚,所以我才排斥跟南先生共事嘛。
我重新打起精神,把對話拉回原本的主題。
「若是如你所言……表示犯人已多次進出過這個房間。」
分別是安裝竊聽器時,以及取回竊聽器時。
這麼一來,這個房間至少遭犯人入侵過兩次。
倘若只有一次倒也罷了,不管是撬鎖或破壞窗戶,有各種粗暴的方法能夠入侵屋內。但以二次入侵為前提,難度就會直線上升。
根據妮娜的說法,東西遭竊的情況只發生在後台休息室,住處從來沒有發生過竊案。
而且,完全不知道犯人是何時曾入侵過屋內。
以不留一絲痕跡的方式入侵屋內,完成設置與回收竊聽器的工作,在沒有備用鑰匙的情況下——備用鑰匙?
對了,就是備用鑰匙。
只要犯人有鑰匙,一切問題都能迎刃而解。如此一來,最可疑的人就是房東。再來是妮娜曾給過備用鑰匙的人,也很可能是此次的犯人。
「田澤小姐,這個房間的備用鑰匙——」
「唉~簡直太不像話了。」
當我意氣風發地準備提問時,抽完煙的南先生從陽台返回室內。瞧他那副深深嘆息的模樣,仿佛是想說「搞錯方向也該有個限度」,全面否定我的推理。
「唔……你、你是什麼意思?南先生。什麼東西太不像話了?」
「你還要我逐一解釋才有辦法聽懂嗎?我想表達的是你那膚淺的推理太不像話了。」
南先生當著委託人的面,毫無顧忌地數落我,害我感到臉頰發燙。
「吵、吵死啦!你這個把委託丟在一旁,擅自跑去抽菸的人沒資格說——」
一陣物品碰撞的聲響打斷我的話語。
南先生將某個東西放在桌子上。那是個細長狀的黑色小型機器,造型與非摺疊式的舊型手機很相似。
「這是……」
「安裝在此房間內的竊聽器。」
南先生淡然表示。
「竊、竊聽器!你、你到底是在哪發現的——」
「冷氣室外機的內側,用膠帶固定著。」
我心急如焚地奔向陽台。安裝在外牆上的室外機,設置於從陽台伸手可及的地方。我探頭窺視內側,發現確實有膠帶黏貼過的痕跡。
「安裝竊聽器這檔事,並非局限於房內。無論是換氣風扇、水錶、信箱……將竊聽器安裝在室外的例子,出乎意料還挺多的。只要這麼做,就能免除大費周章地入侵屋內的風險。」
南先生繼續解釋,同時扭頭看向通往陽台的落地窗。
「只能說你倒楣,偏偏住在一樓。犯人不僅能從外頭輕鬆窺視屋內的情況,甚至不必使用梯子就可以在室外機動手腳。」
冷氣的室外機是沿著外牆,安裝在離地一公尺高的位置,無論是誰都能輕鬆用膠帶將竊聽器黏在室外機上。
持有備用鑰匙的人很可疑——這樣的推理,很遺憾根本錯得離譜。
即使被南先生數落「搞錯方向也該有個限度」,也是無可奈何。
犯人未曾入侵這個房間,而是將竊聽器安裝在能夠接收屋內聲音的位置。
「但、但是,南先生。」
我從陽台返回房間,開口問道:
「將竊聽器安裝在屋外,當真有辦法清楚側錄屋內的聲音嗎?而且還是安裝在冷氣室外機上。當屋主開啟冷氣時,根本吵到沒辦法竊聽吧……」
「你別反射性地開口提問,好歹動一下腦袋嘛。」
南先生無奈地說完,轉頭看向妮娜。
「這裡的屋主,以一名偶像而言……那個,該怎麼說呢?還有極大的成長空間,因此荷包方面……該怎麼說呢?因為她把一切都投資在夢想上,所以收入比同齡之人的平均所得更低,也是在所難免。」
南先生此時發揮了不必要的機靈,明明用詞委婉,但仍會引起對方不悅。這番發言的意思,說明白一點就是「貧窮偶像」。
「這樣的偶像,在這個時期開冷氣的可能性很低。假如天氣太熱,她會使用放在那邊的電風扇,或是打開窗戶。」
「啊,原來如此。」
目前正值六月初,不使用冷氣而選擇開窗戶的人應該很多。對於經濟拮据的人而言,更是會這麼做。
若沒有開冷氣,室外機當然不會發出聲響,如果還打開窗戶,室內的聲音便會傳到室外。
南先生依據當下的季節與委託人的經濟狀況,一口氣解決我提出的問題。
「說、說得也是,我經常打開窗戶……即使不是因為太熱,也會在天氣不好而影響手機收訊時,跑到陽台打電話……不過先等一下。」
妮娜提問說:
「既然竊聽器裝在室外,為何偵測器會沒有反應?」
啊,對耶,這確實很奇怪。
「我有仔細檢查過房裡的每一個角落,記得機器的偵測範圍可以達到一公尺才對……既然竊聽器裝在室外機上,沒有偵測出來也太奇怪了吧?」
老實說這棟公寓的牆壁,看起來只有薄薄一層,厚度肯定在一公尺以下。倘若竊聽器安裝在室外機上,即使在房間內使用偵測器,應該也會有反應才對。
「竊聽器的種類可說是琳琅滿目,不過基本上都會發射電波。至於偵測器,就是對竊聽器發射出來的電波產生反應。」
這點小事我也知道。
竊聽器在啟動後,會把接收到的聲音透過電波發送出去,身在其他地方的犯人,再接受此電波竊聽——以上就是竊聽器的基本運作方式。
因此,所謂的反竊聽偵測器,就是偵測到這類電波時會產生反應。
「因為最近吹起一股反監控的風潮,偵測器的存在變得廣為人知,導致誤解的人也跟著變多——誤以為偵測器沒有反應,就等於周圍不存在竊聽器。」
「……意思是偵測器並非萬能的嗎?」
「那當然。市售的偵測器,能夠偵測到的電波頻率相當有限。最近甚至有人在販賣電波頻率在偵測範圍外的竊聽器。偷拍竊聽與反偷拍竊聽,始終呈現拉鋸的局面。只要一方製造出優秀的商品,另一方會立刻找到漏洞。比如電玩遊戲的『盜版貨』,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真是諷刺的一段話。
為了警告社會大眾並避免遭人監控,電視媒體大肆報導過竊聽器與偵測器,提升人們對於反監控的意識,換來的結果卻是——從中衍生出來的漏洞與盲點。
「南先生,你的意思是經紀人帶來的偵測器,恰好偵測不到這個竊聽器所使用的電波頻率嗎?」
「不對,你說錯了。這可是任何偵測器都無法偵測出來,堪稱是魔法般的竊聽器。因為——這東西根本不會發出電波。」
南先生繼續解釋。
「精確說來,這並非竊聽器,而是單純的收音器。說穿了——就是錄音機。」
「啊,錄音機……」
「近來的錄音機,性
能都相當好。除了體積越來越小,能夠連續錄音的時間也是過去所無法比擬的;甚至有些機型只要電量充足,錄音長達一、兩百個小時都沒問題。」
「這、這麼久嗎……」
「不知是否因為這東西比竊聽器更容易取得,最近使用錄音機來竊聽的人也變多了。儘管此物不同於竊聽器,有著非得回收才能夠掌握錄音內容的風險,但因為這東西不會發射電波,所以好處是絕對不會被偵測器發現。」
語畢,南先生將手伸向桌子中央,把竊聽器——不對,是把錄音機拿在手裡。
「此次的犯人是入侵公寓用地,把這個東西裝在冷氣室外機的內側。當然,對方已先開啟錄音功能,過一段時間再來回收——以上就是本次的竊聽手法。」
無需承擔入侵屋內的風險,也不會被偵測器發現,當真是既簡單又低風險,而且思慮十分周詳的手法。
我竟然不小心感到一陣佩服。
無論是躲過偵測器進行竊聽的犯人,以及瞬間識破此手法的偵探。
「南先生……難道你打從一開始,就覺得室外很可疑嗎?所以才假裝要抽菸而前往陽台……」
「也沒有啊,我單純想去哈根煙罷了。」
南先生故弄玄虛地回答,臉上雲淡風輕的笑容,讓人根本猜不出他心中的想法。他看起來仿佛早已看透一切,但也像是刻意塑造出這樣的形象。
讓人完全搞不清楚,他到底是一流還是二流?是善人還是惡人?
不過唯一能夠肯定的是,以一名偵探而言,他擁有相當優秀的才華。
「不會被偵測器發現的錄音機……所以現在是怎樣?我到現在仍被人竊聽嗎!」
「我不確定犯人是多久回收一次錄音機,但至少這幾天的對話,都被錄進去了。」
南先生把錄音機拋向妮娜。
由於錄音機已經沒電,因此剛才的對話應該沒被錄下來,不過妮娜這幾天在屋內的對話與發出的聲響,很可能都保存在裡面。
對偵測器懷有十足信心,誤以為自己沒被人竊聽的妮娜,此刻懊惱地咬緊牙根,使勁握住錄音機。
「噁心死了……唉唷,簡直是糟透了!喂,你們快把犯人抓起來!應該可以透過機器上的指紋查明對方身份吧!」
「指紋?是現在被你亂摸一通的那個東西嗎?」
聽見這般指摘,妮娜反射性地放下錄音機,接著不知想到什麼,連忙抽出面紙——
「等、等一下!田澤小姐!不行啦!你那麼做的話,會連同犯人的指紋也一併擦掉!」
「咦……啊、對、對耶……」
「哼哼,蠢斃了,犯人怎麼可能會留下指紋。」
南先生一臉賊笑,俯視著慌亂成一團的我們。
可惡,被耍了。
話說回來,記得南先生剛才也直接用手摸過錄音機。
「就算犯人當真有在上面留下指紋,沒有拿去讓警方採樣與比對也毫無意義。委託人小姐的方針,就是不想報警對吧?既然如此,調查指紋只是浪費時間。」
南先生毫不避諱地如此說道。雖然他總是擺出目中無人的態度,但原則上仍會尊重委託人意願的樣子。
不過,還真是令人傷腦筋。
明明好不容易發現與犯人有關的證據卻毫無幫助,若是沒有警方介入,就不能比對指紋,也無法依循錄音機的販售店家來追查犯人,單憑民間的偵探事務所,能做的事情有限。
「請問一下。」
當我一籌莫展時,南先生向妮娜提問:
「你真的對於犯人一點頭緒都沒有嗎?」
妮娜訝異地睜大雙眼,一副像是被人說中心事的模樣。
「這、這是怎麼回事?南先生,你為何會知道這些?」
「只是猜的。」
「猜、猜的?」
「與其說是猜的,應該更接近直覺。」
語畢,南先生以犀利的目光望向委託人。
「無論是信件、竊聽或竊盜,你明明受到許多騷擾,卻從一開始就露出知道犯人是單獨犯案的態度。此外,你直呼犯人為『那傢伙』……聽在我耳中,只覺得是在稱呼某個熟人。」
「……是這樣嗎?妮娜。」
妮娜一臉困惑地低下頭,接著緩緩道來。
「我、我並沒有……想要隱瞞,只是因為沒有任何直接證據,又覺得光憑臆測,先入為主地冤枉人是不好的行為……真要說來,我跟他也不是什麼熟人……只是不時會碰到那個男人……」
於是,田澤新菜據實以告。
說出她懷疑是犯人的男子姓名,以及對方的各種特徵。
4
那位男子名叫江口原。
外表像是三十出頭,身材微胖,頭髮略禿,喜歡穿著黑色衣服,經常扛著一個背包。
他是個激進的偶像宅,一部分同好暱稱他為「小江」。近年來,他比起關注當紅偶像團體,似乎更致力於聲援、培育新人偶像。在他的部落格「小江日記」里,曾寫下「比起欣賞別人贈送的美麗花朵,我更想試著培育尚未綻放的花苞」。
只是他太熱衷於粉絲活動,過去曾數次被人投訴跟蹤騷擾行為,儘管每次都因證據不足而沒被起訴,不過東京有幾處演唱會場地,都明文禁止他進入。
此人從「GARUGARU少女組」出道時就熱情聲援,主要支持對象是「妮娜」。只要是她的握手會、拍照會與擁抱會,從來沒有缺席。在他近幾個月的部落格文章里,最引人注目的是曾提到「妮娜是我的天使」、「在我至今支持的偶像里,她可能是最與眾不同的」、「好想讓她成為我一個人的」等偏激言論。
「……真可疑。」
「是很可疑,卻又可疑到換成是在推理小說中的話,這種人反倒不是犯人。」
「但既然發生在現實中,那他肯定是犯人。」
「最可疑的傢伙不是犯人」這句話,我相信是推理小說最典型的原則,但在現實中,根本不能拿來當作參考。
在現實里,絕大多數最可疑的人物就是犯人。
「因為江口原對於妮娜的現場表演是從不缺席,我想他應該就在人群里……」
我隔著咖啡廳的玻璃,抬頭望向表演會場的入口。現在是表演開始前十分鐘,近百人群聚在入口附近。絕大多數的支持者都是男性,他們為了今晚的表演而聚集在此。以「GARUGARU少女組」為首的各個偶像團體,即將在那個會場上台表演。
聽完妮娜的猜測後——
由於她今晚的行程有現場演唱會,因此是直接從家裡前往會場。那不自然的完美妝容,就是為了今晚的工作。
我跟南先生前往會場附近的咖啡廳,坐在靠窗的座位上,觀察到場的支持者們。
「你有發現江口原嗎?」
「沒有……」
我低頭看著手中的平板電腦,畫面中是上傳到部落格「小江日記」里,江口原與妮娜的合照。
擁有一張胖臉的男子嘟起嘴唇,將臉湊近到快跟年輕女子接吻的程度。即使是為了工作,仍是一張令人不忍卒睹的照片。
「果然太勉強了,畢竟每個人都穿著類似的演唱會T恤,這麼遠根本辨識不出來……」
「啐,你真沒用耶。」
「你有意見的話,請一起來幫忙找啊,別獨自在那邊悠哉吃著鬆餅。」
明明我正在努力工作,南先生卻一個人在享受點心。
「南先生,既然要埋伏逮住犯人,待在妮娜的住處,趁犯人回收錄音機時再出手逮人,不是會更好嗎?更何況我們也還沒確定江口原就是犯人。」
「你想這麼做的話,自己一個人去吧。埋伏等待一個天曉得何時會回收錄音機的犯人,我可敬謝不敏。誰要干那種不划算的事情。」
「唔……」
「總之,江口原是犯人應該錯不了。誰叫他長得那麼猥褻,一臉就像會成為偶像跟蹤狂的樣子。」
「……這麼武斷的想法,以一名偵探而言不太恰當吧?」
「《死亡筆記本》的尼亞曾說過吧?所謂的搜查,就是先入為主地展開行動,如果錯了,說句『抱歉』即可。」
我想只有尼亞那種特權階級的偵探,才允許擁有這種行事作風。假如在現實中抓錯犯人,可不是一句「抱歉」就能了事。
「話說回來……越是調查那位名叫江口原的人,越覺得他是個過分的粉絲。因為被他跟蹤騷擾而放棄成為偶像的人,似乎有好幾位喔。我反倒很懷疑他怎麼沒被逮捕。」
「誰叫這個國家的法律原則是『罪疑唯輕』。不管犯人做出何等天大的壞事,只要罪證不足就無法起訴,肯付錢就
可以和解。縱使被判有罪,也能利用其情可憫、精神失常等等,隨便找個理由來減刑。就算在無從掙扎的情況下被判重刑入獄,等待犯人的也是不愁三餐與過夜地點、快樂舒適的監獄生活。這個名叫日本的國家,就是對犯罪者心軟到如此可笑的國家。」
南先生語氣無奈地說完,揚起嘴角笑道:
「無論是警察、律師、國家或法律,全都對犯罪者太過心軟。既然如此——偵探對犯人嚴厲一點,應該沒關係吧。」
他猙獰的笑容,仿佛一頭空腹的猛獸,同時又像是把昆蟲分屍當成兒戲的幼童,帶有一股既殘酷又天真的氣質。
南先生將那雙蘊含凶光的眼睛,移向擠滿人群的演唱會場入口,或許在他的腦海里,已經閃過各式各樣的算計也說不定。
比方說,該如何把此次的犯人逼入絕境。
名叫南陽的男子,徹底活用聰明絕頂的頭腦,以及高超的偵探技巧,全都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施虐心——
開演時間一到,粉絲們仿佛被吞入血盆大口般,消失在位於地下室的表演會場裡。
到頭來,我們並未發現江口原的蹤影,但他有把表演會場的照片上傳至SNS,因此能肯定他有來到現場。
好,這樣就沒問題了。
即便未能找到江口原,只要知道他有來欣賞今天的表演,「計劃」就不會受到影響。
在現場演唱與擁抱會結束以前,我和南先生為了打發時間,一連換了好幾間餐廳。
此時,我忽然想起妮娜說過的一句話。
「江口原是我的粉絲之一,雖然他從『GARUGARU少女組』剛成立時就一直支持我,確實令我很開心……不過,這男人真的很噁心!他既是禿頭又是胖子,外表就已是噁心的聚合體,說話方式與動作更是超噁心的……而且,無論是握手會或擁抱會,總會一直亂摸我的身體,不時需要工作人員出面制止。」
「擁抱會?擁抱會是什麼?」
我針對這個未知的單字發問後,妮娜慢慢地張開雙臂。
然後——一把抱住我。
而且是緊緊抱住我。
「咦、咦……?」
「一如字面所示,擁抱會就是讓偶像跟粉絲擁抱的見面會。對於來欣賞現場表演的粉絲們,我們會像這樣依序擁抱大家。無論是從正面,或是從背後,總之方式分成很多種。」
「你、你們還需要做這種事嗎?」
身體與身體零距離緊密接觸,這麼做不光能微微聞到妮娜的體香,甚至能感受到她胸部的觸感。她們居然跟男性粉絲們做出這種……這麼寡廉鮮恥的事情嗎?
難道說,這就是時下偶像的工作之一嗎?
「在這個年頭,偶像的擁抱會並不罕見。以更偏激的方式服務粉絲,這類偶像也是屢見不鮮喔。」
「……田澤小姐,你……不介意嗎?即便是服務粉絲,像這樣擁抱陌生男性……」
「怎麼?難道你是處女嗎?」
「……咦、啊、那個……」
「哼,我也不是自願這麼做,畢竟會來參加擁抱會的傢伙,基本上只有噁心的阿宅。不過……這也是無可奈何。如今的偶像業界,即使是頂級偶像也需要舉辦握手會,跟粉絲們進行肌膚接觸喔,像我們這種還沒闖出名堂的偶像團體,若是不舉辦這種誇張又偏激的活動,根本得不到粉絲們的支持。」
妮娜低聲說出的這番話,透露出難以掩飾的不滿與心酸。
其實與我年紀相仿卻自稱十八歲的她,以偶像之姿從事各種活動已有四年。在我還是個悠哉大學生的時候,她就一直在這種商業世界裡闖蕩。
想必她面臨過許多挫折,經歷過許多妥協,並且直到現在仍繼續奮戰。
「……我有稍微調查一下,日本現役偶像的人數就有一萬名。」
走出第三間咖啡廳時,我對南先生說:
「附帶一提,不論新手老鳥,搞笑藝人總共是七千人左右。在這個時代,偶像似乎比搞笑藝人的人數還多。」
「如今是偶像戰國時代」這個比喻真貼切。總之,競爭對手多不勝數,僅憑一般做法終將淹沒在業界裡。為了生存下去,只能做出與眾不同的事,或是使出與其他偶像同等激進的手段。
因此,服務粉絲的方式才會越來越偏激。
為的就是儘可能受人矚目,儘可能受人喜愛。
「無論是妮娜或其他偶像,大家都為了生存下去而拼盡全力。」
「我倒是認為,拼盡全力並非就是好事。像那種只要花錢便能和偶像握手、只要花錢便能和偶像擁抱的做法,就跟酒店妹沒兩樣。」
「你、你居然說出這種話!這對努力向上的偶像們很失禮喔!」
「喂喂,你的發言對酒店妹才失禮吧?風俗業也是一種正派的工作喔。」
「這個嘛……」
「不過——以酒店妹來說,田澤新菜根本是三流的。像那種鄙視顧客的女人,絕對成不了大事。」
南先生繼續說道。
「想必那個女人一直以來都很瞧不起舉辦擁抱會的偶像。當她不得不那麼做時,在多餘的自尊心作祟下,導致她無法貫徹服務粉絲的態度。所以,她只能藉由數落粉絲『很噁心』、藉由鄙視粉絲,才勉強維持住自己的自尊心。不過——粉絲也沒這麼笨,對於在心中鄙視自己的那種人,這點小事很快就會看出來了。」
「……」
我起初還很欽佩妮娜。為了工作而扼殺自己的意願,無論心底多麼排斥都以笑容面對——我覺得認真從事偶像活動的她,以一名社會人士來說相當優秀。
不過,或許我錯了。
即使吃了很多苦,忍耐從事各種不願去做的工作,未必就是一件好事。
「在我那個業界裡——作家的業界也一樣。那種鄙視讀者,抱持『反正你們就是喜歡這種作品』的心態,盲目追求潮流的作家,肯定闖不出名堂。認真面對讀者、尊敬讀者,打造出能讓讀者願意上當付錢的『謊言』,就是商業作家的工作。」
真罕見,真令人嘖嘖稱奇,難得聽見南先生說出這麼一本正經的言論。或許有別於偵探這個副業,他對於作家這個本行,是賭上自己的尊嚴也說不定。
為了粉絲而撰寫虛構作品的作家。
為了粉絲而扮演崇拜對象的偶像。
以一名小說家——以一名賦予他人夢想的工作者而言,對於妮娜那種鄙視顧客的態度,南先生大概很看不慣吧。
「假如無法貫徹專業的態度,我看她還是別當偶像算了。這麼一來,她也不必為跟蹤狂所苦,或是因為輸給年輕的後輩而傷了自尊心。」
「這、這句話太超過囉,南先生。即使是妮娜,也有可能因為接下來的某個契機,成功闖出名堂不是嗎?畢竟她擁有熱情支持自己的粉絲呀……」
只是這位熱情支持的粉絲,卻成了一名跟蹤狂。
「熱情支持的粉絲嗎……江口原又是看上那女人的哪一點呢?這個問題等逮到當事人再問問看吧。」
在我們閒聊的時候,擁抱會已接近尾聲。
接下來——差不多該執行計劃了。
總之先設下圈套,把江口原引誘出來後,再從他口中打聽出真相。儘管目前沒有他就是犯人的確切證據,不過極惡偵探的處事態度,就是「事後再找出證據就好啦」。
名為南陽的男子,不拘泥於推理跟解謎。
面對可疑的傢伙,便先設下圈套引對方上鉤。
倘若沒有證據,即使不擇手段也要挖出來。
這就是——專門針對犯人的偵探,「極惡偵探」南陽的做法。
於是,我們走進附近的一間卡拉OK店裡。
5
「南先生,妮娜傳來通知,她已確實把設計好的留言傳達給江口原。」
這個作戰計劃其實相當簡單易懂。
就是等擁抱會結束,把江口原約出來之後,抓住他以聽取真相。
內容就是如此單純。
想當然耳,江口原根本不可能老實接受我們的邀請。就算他不是跟蹤狂,面對我們這種來路不明之人的邀請,很可能基於危機意識而逃跑。
但是——邀約對象換成妮娜,結果又會如何?
從熱愛到不惜去跟蹤騷擾的對象手中,收到「接下來讓我們單獨見面」之類的留言,身為男人會做何反應?
以上就是這次的作戰計劃。
透過妮娜親手寫下的紙條,將來參加擁抱會的江口原引誘過來。縱使會場上有其他粉絲或警衛,但在與對方零距離貼身擁抱的活動中,掩人耳目地將紙條塞給對方,或是在耳邊說悄悄話,應該都很有機會達成目的。
江口原在接獲心儀偶像的邀約後,春風得意地造訪指定的卡拉OK店——不過等在那裡的人,是我跟南先生。
另外,為了確保妮娜的安全,已拜託經紀公司開車送她回家。
「……這個計劃聽起來還算不錯嘛,感覺上很符合南先生『面對可疑之人,就先設下圈套引人上鉤』的方針,是個低風險、高報酬的計劃。縱然在道德方面有諸多問題,但我們終究有別於重視職業道德的國家權力,只是率性而為的民間偵探——可是!」
我大叫出聲。
由於目前位在卡拉OK的包廂內,因此我不必在意音量,可以把心中不滿放聲嘶吼出來。
「絕對不需要我打扮成這副模樣吧!」
映在牆上鏡子裡的身影——是一身穿著與偶像無異的二十歲女性,而這個人就是我。
這是向妮娜借來的舞台服裝,也是掛在她房間裡,裝飾最為花俏且最暴露的一件。
明明衣服各處都縫上荷葉邊,兩臂與肚臍卻露在外頭。至於裙子,根本短到只要一個不小心,我就會變成《海螺小姐》這部漫畫裡的裙帶菜妹妹。
好、好羞人喔……
我已經有些年紀,居然被迫換上這身名副其實的偶像裝扮。由於妮娜是娃娃臉,身材又嬌小,穿成這樣應該還算適合,不過穿在我身上,只像在角色扮演。
而且我與她的體型不太一樣。
妮娜嬌小玲瓏,反觀我則是極度標準的豐腴身材。沒錯,我絕對不胖,而是極度標準的豐腴身材。
因此,這套服裝對我來說有些不合身,感覺上有點緊……
「你要考慮一下江口原的感受。像他那種不受歡迎的偶像宅大叔,在收到心儀偶像的邀請感到心花怒放的同時,心中肯定會產生『難不成是惡作劇?』這類疑神疑鬼的想法。因此,當他被找來卡拉OK包廂時,勢必會在進門之前,先在外面偷窺裡面的情況。」
說起卡拉OK的包廂,為了避免顧客在裡面進行「不可告人的事」,門板上大多有加裝玻璃窗。只要江口原有心,確實有辦法從外一窺包廂內的狀況。
「當他窺探包廂內時,如果發現最想見的妮娜不在這裡,肯定不會進來吧?」
「所以你才要我假扮成妮娜呀……」
簡言之,我是誘餌。
是引誘犯人踏入陷阱的誘餌,就跟捕鼠器上的起司沒兩樣。
「我相信一定會穿幫的……即使髮型弄得很相似,發色仍略有不同,而且我比較高。」
「反正房間裡很暗,你低頭坐在椅子上,肯定沒問題的。」
「既然如此,至少讓我換上其他套服裝吧?為何偏偏挑選這種特別暴露的衣服……」
「什麼辦法?誰叫那是江口原最滿意的一套服裝。他曾在部落格上,有如中邪般大肆讚賞過這件衣服。」
「嗚嗚……這種露肚臍的造型,總覺得肚子有點冷,我可以綁條肚圍嗎?」
「那怎麼行?話說……你會在套裝里加件肚圍的事實,嚇得我不禁退避三舍。」
「不用你雞婆。因為奶奶從小就告誡我,『女孩子不可以讓腹部著涼』。」
大都市在剛入夏時,各店家的冷氣都強到讓人吃不消,所以肚圍對我來說是必備道具。
「不過,像這樣仔細一看……」
南先生感慨良深地說。
他的目光,固定在我這身暴露打扮的胸部上。
「從你平日那套土氣的套裝,真叫人看不出來,沒想到你的胸部挺有料呢。」
「——唔!」
總覺得臉頰發燙到快著火了,我連忙用雙手遮住胸部——用雙手遮住因衣服太緊,而被突顯出來的胸部。
「咦……什、什麼!你、你這樣、你這樣會構成性騷擾喔!剛才的發言,完全稱得上是性騷擾!提及女性身體特徵的言論,可是貨真價實的性騷擾!」
「唉~~吵死了~虧我難得稱讚你。」
「不是稱讚就能隨口亂說!」
「那種事無關緊要,不過奉勸你別亂動,你那沒人想看的內褲露出來了。」
「呀啊啊啊!」
我用右手遮住胸部,左手壓住過短的裙擺,獨自一人驚慌失措。南先生沒有理會我,逕自準備走出房間。
看見南先生背對我的瞬間,我猛然感到一陣不安。在這之後,我得獨自一人與犯人(暫定)對峙。當對方發現我是冒牌貨後,可能會一怒之下訴諸暴力。一股難以言喻的恐懼感,逐漸淹沒我的心——
「南、南先生!」
等我回神時——發現自己已伸出手抓住南先生身上那件連帽皮外套的袖子。
「……假如犯人要襲擊我的話,請一定要來救我喔。」
「放心啦,萬一出事的話,注意到監視器的店員會搞定的。」
「……」
在這樣的情境中,好歹說點帥氣的台詞嘛。即使是撒謊或安慰都行,只要說「我會保護你」,我也能稍微放心。
都怪(多虧?)南先生這段不會看人臉色的發言,我心中的恐懼多少減輕了,接著我們便分開行動。
南先生前往對面的包廂待命,我則是坐在原先包廂的角落。
在隱約能聽見其他包廂傳來的歌聲的房間裡,我耐心等待了約莫十幾分鐘。
有一道可疑的人影從設有玻璃窗的房門外經過。
「!」
來了!
我的心臟用力震了一下。因為極度緊張的關係,我差點用力揪起自己的裙擺,幸好最後克制住這股衝動。這可是妮娜的生財工具,我說什麼都不能在上面留下多餘的皺褶。
那道可疑的人影,多次在房門前來回走動,很明顯不是店員。畢竟以店員來說,這樣的舉動太詭異了。想必對方是假裝經過門前,趁機確認包廂內的狀況。
終於,房門被慢慢推開。
「小、小妮娜……你是小妮娜吧?」
一道因欣喜而微微顫抖、嗓音低沉的男性聲音傳來。由於抬頭可能會被對方識破身份,因此我仍低著頭,藉由眼角餘光觀察來者。
因為體型略胖的關係,男子身上的演唱會T恤顯得很緊繃。他豐腴的臉上戴著眼鏡,發線略為偏後。比照本人上傳至部落格的相片,所有特徵都一致。錯不了,他就是江口原。
「我、我真是太感動了……沒想到小妮娜會主動邀請我……而、而且那套服裝……是你去年在『GARUGARU少女組』一周年紀念現場演唱會上穿的服裝吧!是、是我最喜歡的一套服裝耶,嘿嘿嘿。」
一股生理上的排斥感襲向全身。就算沒有抬起頭來,也能透過肌膚感受到,熱情的男性視線仿佛舔遍我全身上下般,仔細打量著我的身體。
大概是基於被心愛偶像邀約出來的興奮感,江口原並未識破我的真面目。
「小、小妮娜,你果然也喜歡我對吧。」
江口原大口吸氣的同時,說出下一句話。
那是個猶如想確認般、猶如想提醒般的問題。
「呵、呵呵……十七次,是十七次喔!你知道這是什麼數字嗎?是在今天的現場演唱會上,你我四目相交的次數。我每次都有計算。前一場表演是十一次,再前一場是二十次。這不是偶然吧?小妮娜是特地在人群中尋找我吧?那是你對我發送的訊息吧?」
江口原以難掩興奮的口吻,單方面激動地說著。
「你、你像這樣約我見面……是、是你也感受到我的心意嗎?對、對不起喔,我那樣擅自調查你家住址,還有寄信給你……不過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為我喜歡你喔!」
他以不知是哭腔還是歡笑的語調,以激昂到近乎異常的情緒,脫口說出等同於是犯案自白的話語。
看來這名男子,果然就是此次跟蹤事件的犯人。
「我知道這樣的行為很噁心……但我實在壓抑不了自己。我從以前就是只要喜歡上誰,就會想知道對方的一切,想把對方占為己有……不、不過,小妮娜也喜歡上這樣的我吧!因為喜歡我,才會那麼溫柔對待我吧!」
江口原似乎已興奮到極點,大口呼吸的同時邁出步伐,慢慢朝我逼近,而且他還張開雙臂,像是想一把抱住我——
「咿……不、不要。」
「小妮娜、小妮娜……讓我們今後永遠在一起。往後我無需再花錢便能盡情擁抱你——」
「——OK,大功告成。」
在男子的手即將摸到我的身體前,包廂內忽然變得燈火通明。
抬頭望去,南先生站在門口照明開關附近的身影映入眼帘。見到那張兇惡的笑容時,我竟然不由得鬆一口氣。
逼近我的江口原,也在瞬間渾身僵硬。他的
表情充滿驚恐,愣住幾秒後,有如從地上跳起般,轉身面向入口。
「怎、怎麼回事!你是誰……這、這是……你別誤會喔!我可沒在買春或強暴人,我跟她是兩情相悅……」
江口原可能是把南先生誤認成「為了拯救即將遇襲的女生,正義感十足的男子」,於是連忙說出這番話。
南先生一臉愉悅,俯視著拼死不停辯解,焦急到說話近乎破音的男子。
「哼哼哼,你不必那麼警戒。我不是來拯救那個女人,也不打算妨礙你的愛情表現——前提是你當真能接受那個女人。」
「什、什麼……」
「虧我都讓房間變得這麼明亮,你再瞧仔細點。」
江口原扭過頭來,凝神注視我。
然後,他的臉色隨著時間經過越來越蒼白。
「……咦?咦……奇怪?你、你是誰……」
「很抱歉像這樣欺騙你,我並不是妮娜。」
我從座位上起身,正眼看著江口原。接著我把髮飾摘下,換回以往的髮型。
「我們是某間偵探事務所的成員。妮娜所屬的經紀公司,委託我們處理你所做出的跟蹤行為。」
「偵、偵探……?」
江口原露出一副尚未搞清楚狀況的模樣。南先生經過江口原面前,手伸進包廂中央的桌子底下,取出一樣物品。
「你看,這是什麼啊?」
「咦!」
江口原的臉上隨即布滿驚恐與絕望的神色。想必他在這一瞬間徹底明白,我們已經掌握所有證據。南先生像在炫耀般舉到江口原面前的東西,正是他安裝在田澤新菜住處的錄音機。
我們換掉沒電的電池後,事先把它黏貼在桌子底下。
附帶一提,錄音機旁邊還加裝一台通話中的PHS(昭和偵探事務所的備品)。南先生之所以能在絕妙的時間點闖進這間包廂,是因為他透過PHS即時監聽包廂內的對話。
「江口原先生,你剛才的發言已經全都被錄下來了。這是證明你做出跟蹤騷擾行為的決定性證據。只要交給警方,我相信你會因為違反跟蹤騷擾防治法,遭受一定程度的懲罰。」
想當然耳,我們並沒有打算報警,這番話只是虛張聲勢。假如讓江口原得知我們不會報警的內情,他的立場將一口氣變得十分有利,因此非得讓他誤以為,主導權掌握在我們的手上不可。
我拼死壓下心中的緊張,態度堅定地放聲說道:
「聽懂了嗎?江口原先生,我們隨時可以把你扭送警局。假如你不想留下前科,答應我們今後不再與身為偶像的妮娜以及『GARUGARU少女組』有任何接觸,而且要簽下切結書。」
「騙、騙人……騙人!」
面對這番話與擺在眼前的現實,江口原仿佛拒絕接受般,語氣激動地說:
「小、小妮娜不會這麼做的!她應該願意接受我才對!小妮娜總是對我很溫柔!在現場演唱會上,她與我四目相交好幾次,握手會和擁抱會時也一樣,一直是既溫柔又熱情地接納我。參加擁抱會時,她每次都在我耳邊輕聲細語說『最喜歡你了』!她對其他粉絲都不會這麼做!只有我……小妮娜只對我特別溫柔!所以她一定、一定對我有意思!」
「……」
這番論調太過主觀,也過於執著,我聽了不禁皺起眉頭。身為一名女性,他的說詞令我怒火中燒,但也讓我為他感到可悲。
江口原根本是自作多情。
偶像為了工作而展露的笑容——平等對待所有粉絲的那份溫柔,他竟然誤以為僅是針對自己一個人。
他的所作所為絕非是基於惡意。
只是這份執著產生扭曲罷了。
想了解對方,想讓對方了解自己——這種任誰都有的戀愛情感,壓抑到爆發出來的結果,令他做出跟蹤狂的行徑。
想當然耳,正因為沒有惡意,反而稱得上是更加惡劣。
「哼,原來如此。」
有別於心情苦澀的我,南先生眯起眼睛,臉上露出笑意。
「果然是這麼一回事。」
他看著發出哀號的江口原,輕聲呢喃般,脫口說出這句別有深意的話語。果然?這是什麼意思?這裡的「果然」是指什麼?
「喂,幸運草Z。」
「我叫做桃色!請別用那種明顯故意叫錯的方式稱呼我!」
這種叫錯名字的方式也太新潮了吧。
難道是為了呼應此次事件,才故意採用與偶像有關的梗嗎?
「你稍微出去一下,我有話想跟這傢伙單獨聊聊。」
「咦?」
「男人也有所謂的面子。有女生在場,總是不方便說。」
南先生以開玩笑的語氣說完後,像在驅趕小狗般擺擺手說:「去去。」
簡直是莫名其妙。
十分鐘後——
從包廂走出來的江口原,仿佛變了一個人。
「……對不起,我給大家增添不少困擾。總之,我今後不會再接近小妮娜,也不再參加『GARUGARU少女組』的現場演唱會。即使喜歡上其他偶像,我相信自己也不會再做出類似跟蹤狂的舉動,真的是非常對不起。」
他露出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樣,語氣平淡地開口道歉。原先充滿欲望的雙眼,現在已經失去一切光彩,猶如魂魄被人勾走般,表情顯得十分空虛。
明明他在十分鐘前,像個狂信者般單方面訴說心中的愛意,如今卻全面承認自己的過錯,甚至還順從地簽下切結書。
最後,江口原向我們低頭致意,踏著不穩的步伐搖搖晃晃地離開了。
南先生對著江口原大喊「你保重啊~」,輕輕揮了揮手目送對方離去。我目不轉睛地看著他的側臉。
「……你對他洗腦了嗎?」
「你啊,究竟把我想成什麼?」
居然換來白眼。
「不不,誰叫江口原先生簡直跟失去靈魂的空殼沒兩樣,再加上想法也出現一百八十度大轉變……除了他受到高度的腦力激盪影響以外,我想不出其他理由。」
「所謂的腦力激盪,並未有洗腦的意思。你別勉強使用這類艱澀的詞彙,以免自曝其短。」
「總、總而言之!」
因為我很害臊,於是強行把話題拉回來。
「你到底做了什麼?南先生。」
「你說呢?應該是他終於搞清楚,這個名叫妮娜的偶像,根本沒有讓人成為跟蹤狂的價值吧。」
南先生只以別有深意的言詞轉移話題,完全不肯詳細解釋,這令我有些難以釋懷。不過這樣一來,原則上算是完成委託了。終於從諸多壓力解放的我,大大地鬆一口氣。
6
向荒貝經紀公司表示已完成委託,並交出切結書後,他們立刻將酬金匯款過來。不愧是頗具規模的經紀公司,在付款方面毫不拖泥帶水;至於匯款的金額略微偏高,應該是包含遮口費在內的意思吧。
「——因此,我們已完成委託。我相信在這之後,江口原再次糾纏田澤小姐的可能性很低。當然事情沒有絕對,唯獨這件事請您銘記在心。萬一又出狀況,我建議您下次直接向警方報案。只要有切結書,即使鬧上法庭,也會對您相當有利。」
「嗯,謝謝。」
妮娜滿足地點頭。
「不好意思喔,明明只是報告結果,還麻煩你們特地來我家一趟。」
「不會……」
偵探有義務向委託人解釋事件的來龍去脈——話雖如此,本次的委託人嚴格說來並不是妮娜,而是荒貝經紀公司。
當我們向鄉島經紀人報告過事件經過,並且收到對方匯來的酬金時,偵探與委託人的關係已算是告一段落。
原則上,我們沒有特地來見妮娜的義務。
更何況她是演藝人員,我們這種偵探事務所的成員多次進出她的住處,終究是不太妥當。或許她並不是會被八卦雜誌報導的當紅藝人,不過正所謂小心駛得萬年船。
因此,我原本不考慮再與妮娜見面。
今天像這樣前來拜訪,主要是因為——
「呼~真是太好了,這下子我晚上就能安心入睡。既然知道跟蹤狂,也就是江口原不會再出現,我也能安心專注在演藝事業上。不過……即使江口原是個噁心的傢伙,卻蠢到很願意花錢在我身上,一想到失去這棵搖錢樹,倒是令人有些遺憾。」
「——你看起來很開心嘛。」
旁邊傳來一道聲音。
在此之前一直保持沉默的南先生——強烈主張今天要來這裡一趟的男子,終於開口了。
「哼哼,也難怪你會很開心。畢竟經紀公司、江口原這個跟蹤狂,
以及我們這群偵探,所有人都被你玩弄在股掌中,幫你完成這一連串的騙局,你當然會很開心。如果換作是我,肯定會放聲大笑。」
「……啥?你在胡說什麼?」
「等、等等,南先生?」
我忍不住插話。
「請不要忽然說出這麼莫名其妙的話啦。田澤小姐可是好不容易才擺脫跟蹤狂,感到高興也是理所當然呀。」
「你還真是個老好人。如果總是像個笨蛋一樣,一五一十相信委託人的所有說詞,終有一天會吃大虧喔。」
「咦……」
「這全是她的自導自演。」
南先生繼續說下去:
「這起跟蹤狂事件——田澤新菜,從頭到尾都是你在自導自演。」
最後,他補上一句「真正的犯人就是你」。
南先生露出扭曲的笑容,伸手直指坐在桌子另一頭的妮娜,如此大聲宣布。我的腦中亂成一團,思緒完全跟不上眼前的狀況。
自導自演?
換句話說——南先生想表達的意思,是妮娜信口開河嗎?
她假裝被某人跟蹤騷擾,自導自演裝成受害者,藉此讓周圍的人信以為真——聽說這類手法出乎意料還挺多的,主要都是基於「想讓人在意我」、「想受人矚目」這類理由。
南先生是想表示,這起事件也是類似上述狀況嗎?
不對,等一下。
這樣太奇怪了,不可能會有這種事,因為——
「你在說什麼啊?南先生,這起事件不可能是自導自演吧?因為跟蹤狂真的存在呀。」
此次事件的跟蹤狂——江口原,他並非假想人物,而是確實存在。更何況最終逮住他、向他取得口供的不是別人,正是我們。
「江口原在最後承認自己的罪行……他做出跟蹤騷擾的舉動,是千真萬確的事。」
「江口原是貨真價實的跟蹤狂,這一點無庸置疑——但假如那傢伙會成為跟蹤狂,全是受這個女人指使的話,又該如何?」
「……我聽得一頭霧水。指使?難道江口原是聽從田澤小姐的命令,才成為跟蹤狂嗎?」
「命令?哼哼,才不是那麼可愛的手段。對吧?犯人小姐。」
南先生愉悅地說出這句話,與此同時,他直直瞪著妮娜。
對於自己所指認的犯人,他仿佛想一口吞噬般,直直瞪著對方。
「在我向江口原確認後,他坦承犯下的騷擾行為,就是跟蹤結束現場演唱會的你,藉此掌握你家地址,在你家安裝竊聽器——以及親筆寫信給你。似乎就只有以上三件。至於其他的騷擾行為,無論是你收到以印刷文字組成的信件、經紀公司收到的網路郵件,以及休息室的竊盜案件,他表示皆無印象。」
這些內容,我完全不知情。應該是兩人在包廂獨處時,南先生打聽出來的。
「既然江口原否認犯行,那又是誰做的呢?」
「……你想說犯人其實是我嗎?哈,你是笨蛋嗎?肯定是江口原在騙你啊。那種會成為跟蹤狂的男人,說出來的話根本不可信。」
「喲~不是你做的嗎……既然如此——被偷的化妝包,為何會出現在這個房間裡?」
「!」
瞬間,妮娜像是要原地跳起般,猛然抬起頭,迅速往右側看去。她瞪大雙眼,注視著右手邊的柜子。
——那是所有抽屜都整齊關上,沒有任何異狀的柜子。
「原來如此,是藏在那裡呀。」
「咦……啊!」
「哼哼哼,哈哈哈哈!唉~這麼容易上當,真是太掃興了。」
南先生放聲大笑,一臉像是打從心底感到很滑稽似的。
他一連串的舉動有何含意——我隨即就明白了。明白他想表達的意思。
妮娜明確知道被偷的化妝包,就放在那個柜子里。要不然,不可能出現剛才的反應。
儘管是單純的虛張聲勢,時機卻掌握得恰到好處。南先生指認說「你是犯人」,以高壓的態度激怒對方、煽動對方、惹惱對方,令對方心中的動搖與焦躁達到頂點時,擺出仿佛看穿一切真相的表情,光明正大地開口套話。
逐漸失去平常心的妮娜,因此一腳踏進陷阱里。
踏進除了犯人以外,其他人不會上當的陷阱里——
「……這是真的嗎?當真是田澤小姐您自導自演——最初那兩封信都是您寄的,並且假裝自己的化妝包被偷嗎?」
仍感到難以置信的我,如此開口提問。妮娜低下頭去,不發一語。
她的沉默形同是不打自招。
「不會吧,為什麼……」
「肯定是希望有人在意她吧?像這種謊稱被跟蹤騷擾的傢伙,一直以來都是無藥可救的撒嬌鬼。」
南先生單方面如此斷言。
把委託人——不對,把犯人的內心說破。
把犯人不願被揭露的心底深處,以粗暴的方式揭露出來。
從頭到尾沒有一絲忌憚。
從頭到尾都是極盡蠻橫。
「出道一年以上的『GARUGARU少女組』,並沒有獲得顯著的人氣。因為她們沒有特別受歡迎,當然會受到經紀公司的冷落。唯一能依賴的經紀人,又為了照顧人氣直線上升的國中生偶像而分身乏術……想重新受到經紀公司與經紀人關注的你,便自導自演地說自己收到騷擾信與私物失竊,並謊稱遭人跟蹤。」
在妮娜提到的跟蹤騷擾行為中,最初發生的兩起事件——收到兩封以印刷文字組成的信件,以及化妝包失竊,都是她自導自演。
無論是哪一起事件,當事人都能輕鬆造假。
「但是,撒嬌鬼一時興起而謊稱被人跟蹤的事,在經紀公司內部引起超乎想像的軒然大波。先不提信件,偷竊就太誇張了。荒貝經紀公司不愧為大型經紀公司,在這方面的應對相當迅速。相信這場騷動,很快就發展成準備鬧上警局。」
假如只有收到騷擾信,或許會被當成「常有的事」,所以妮娜為了更加引人注目,又自導自演一起竊盜案。
但是,這麼做就太超過了。
先不提騷擾信,竊盜乃是貨真價實的刑事案件,再加上是發生在演唱會現場的休息室,這可是攸關保全的信用問題。站在經紀公司的立場,勢必會傾盡全力採取對策。
「眼見這場騷動嚴重到超乎想像,你肯定心急如焚吧。若是警方介入,就不是鬧著玩的。對於即將失寵的偶像來說,這是足以害自己失去飯碗的理由。為此焦頭爛額的你,便想出一個能將此事弄假成真的方法。」
弄假成真,讓謊言——變成事實。
「假如當真有一名跟蹤狂,你的謊話就不會被拆穿——因此,你打算把自己的其中一名粉絲塑造成跟蹤狂。」
妮娜仍不發一語,並沒有出言否定,只是臉色變得很難看,像是打從心底感到十分害怕,全身不停顫抖。
南陽依然維持充滿惡意與敵意的語調,繼續揭露真相。
「你開始物色自己的粉絲,最終看中江口原。因為這男人是個具有跟蹤狂傾向,糟糕到十分出名的偶像宅,堪稱是最合乎你計劃的絕佳人才。你把他當成目標後,在舉辦演唱會與擁抱會時,原本已算是偏激的攏絡粉絲手段,更是變本加厲吧?」
——小妮娜總是對我很溫柔!
——在現場演唱會上,她與我四目相交好幾次,握手會和擁抱會時也一樣,一直是既溫柔又熱情地接納我。
——參加擁抱會時,她每次都在我耳邊輕聲細語說「最喜歡你了」!
——她對其他粉絲都不會這麼做!
——小妮娜只對我特別溫柔!
難道……
難道、難道說——江口原的說詞,句句屬實嗎?
那不是經常出現在跟蹤狂身上的偏執想法或錯覺,而是千真萬確﹑完全依據事實的描述嗎?
偶像妮娜,特別關注名為江口原的粉絲。
她多次在現場演唱會中看著江口原,在握手會與擁抱會裡,時常對他表現出明顯有別於其他支持者的粉絲服務,做出勾引對方的舉止。
不過這些表現,全都不是出於對江口原的愛,更不是為了完成身為偶像的工作。
田澤新菜決心利用江口原。
為了推卸自己的過失,她把江口原當成代罪羔羊。
「江口原就這麼徹底上當,成了你的跟蹤狂。接下來只要讓經紀公司雇來的偵探——也就是我們——逮住江口原,整件事就能圓滿落幕。」
妮娜之所以堅持不肯報警,應該是擔心自導自演的騷擾信與竊盜事件,會被警方看穿。對她來說,想必把我們這些民間偵探視為比警方更不如的存在。
她心想,憑那些民間偵探,即使能逮捕跟蹤狂,也無法查明事件的真相。
「我打從一開始就覺得奇怪。瞧你擺明知道跟蹤狂的身份,但直到我開口詢問前,你都沒有透露江口原的名字。或許你覺得由自己說出來,會讓人起疑心——不過遭受跟蹤狂騷擾的女性,普遍會主動把可疑的人物逐一點名出來。」
南先生故意指出對方的過失,繼續解釋:
「看來,你似乎自認為已成功利用經紀公司、江口原以及我們,但說來遺憾,我可沒有落魄到被你這種傢伙所利用。」
「……噗。」
當南先生窺視對方的表情,仿佛在炫耀勝利般說完話的瞬間——
妮娜發出了笑聲。
猶如再也壓抑不了笑意,她噴笑出聲。
「噗、呵呵,啊哈哈!唉~傷腦筋,我投降。你答對了,全都是正確答案。所有一切都如同你的推理。無論是我看不慣經紀人老是照顧愛衣、蓄意謊稱自己被跟蹤狂騷擾,或是利用江口原的計劃,全都被你說中了。你的推理十分完美,我根本無從辯解。看來所謂的偵探,還算挺有一套的嘛。老實說,是我太小看你。嗯,我認輸,而且是輸得一敗塗地。」
妮娜以開朗到非常不自然的語調,全面坦承自己的犯行後——
「所以呢?」
她將身體向前一傾,說出這句話。
那張可愛的娃娃臉,扭曲得極為醜惡。
「所以,你想怎樣?把我扭送警局嗎?不可能吧,因為我沒有做出任何違法的事。江口原做出跟蹤狂的舉動,從頭到尾都是他自願的吧?我從來沒有命令他這麼做喔。」
確實如此。
江口原終究是出於自我意志,自主做出跟蹤狂的行為。就算以立場上來說,那樣遭人利用很可悲,卻不值得同情。
他並不是聽命於人。
根本不是因為命令——這種可愛的手段。
「確實,我為了引誘他成為跟蹤狂,卯足全力給他各種粉絲服務,但這麼做應該沒有違法吧?難道你想堅稱是誘惑男人罪?令粉絲誤會罪?哈,假如真有這些罪名,全日本的偶像都成了犯罪者。」
把江口原塑造成跟蹤狂,對妮娜來說大概也是孤注一擲,是基於僥倖的心態。雖然以結果來看是相當順利,但她在實行時並沒有絕對的自信。
由於這是沒有任何把握、漏洞百出的陰謀,因此沒有留下確切的證據。
以法律上的觀點而言,妮娜並沒有做出任何違法的行徑。
此時,我忽然想起數天前與南先生的對話。
——「後期昆恩問題」。
過度琢磨如何找出犯人這件事所產生的問題。
這次的事件——田澤新菜在幕後控制著江口原,把他塑造成犯人。江口原本人對於「受人控制」一事毫無自覺,就這麼任人擺布。這並非是透過催眠術或幻術,而是巧妙利用粉絲的心理。
儘管這其中確實包含著惡意——反過來說是只有滿滿的惡意,但法律不能光憑這點制裁人。倘若人類只是因心懷惡意就得受罰,全天下的人都會變成犯罪者。
田澤新菜不是犯罪者——換言之,她稱不上是犯人。
既然如此,犯人是誰?
這起事件的犯人到底是誰?
「事實上,江口原應該要感謝我。像他那種除了追求偶像以外一事無成,都已超過三十歲卻沒有工作的禿頭肥宅,雖說只是暫時的,但他曾誤以為與我兩情相悅。這反倒是幫他一圓身為粉絲的宿願吧?」
「!」
我感受到一股強烈的厭惡與憤慨,只是我不知道該如何處理這般情緒。身為偵探——身為偵探事務所的職員,面對心懷惡意卻無意犯罪的人,我完全不知道該如何應對。
「既然你已志得意滿地披露了推理內容,也該滿足了吧?好啦好啦,恭喜你喔,你真是好棒棒呢。那麼,能麻煩你們趕快離開嗎?真的很礙眼。還是你有本事拿我怎樣嗎?」
「我沒有想拿你怎樣。」
面對像在耍賴般炫耀自身勝利的對手,南先生說出這句話。我以為這是他的失敗宣言。我心想,即使是一路憑著私利私慾、制裁過無數犯人的極惡偵探,在遭遇沒有罪名能夠制裁的對手時,同樣束手無策。
不過,我錯了。
這句話並不是失敗宣言,反倒恰恰相反——是給予對方致命一擊。
「因為最終沒能拿你怎樣,對你來說才是最糟糕的情況。」
「……啥?」
「或許把一群男人玩弄於股掌,讓你大呼過癮——但是到頭來,你的現狀有任何好轉嗎?嗯?沒名氣的三流偶像。」
「……」
妮娜不發一語。
她的演藝事業應該沒有因此好轉。簡單說來,這只是她為了掩飾自己的失敗,所引發的一起事件。
說穿了,是為了讓負數變為零的事件。
絕對沒有變正。
不對,不只是這樣,反倒是——
「主動捨去本是最大搖錢樹的江口原,想重新再找到跟他一樣願意花錢在你身上的粉絲,應該會很辛苦吧。」
「吵、吵死了!這種事跟你無關。反正我的粉絲不光只有江口原一個人,還有其他肯為我花錢的粉絲……話說回來,這全是經紀公司的錯,只要他們肯花錢推銷我,讓我更出名——」
「你不會出名的。」
南先生說。
「你的長相與身材都並非特別好,歌唱與跳舞也沒有十分卓越,另外,你又不是真心愛著粉絲們。只是想出名,個性高傲,過人之處只有陽奉陰違的態度與自尊心——像你這種女人,不可能有辦法出名的。」
「……我、我……」
「真要我說,你就此引退還比較好,畢竟剛好有個正當的名義。比起『不受歡迎』而引退,以『遭到跟蹤狂騷擾』為由而引退,還能夠博得周遭的同情,你也能保住自己的尊嚴。啊~但如今你已無法這麼做了。」
——因為,我已經把江口原當成犯人,讓這起事件落幕。
南先生如此解釋。
我感到背脊發涼,渾身一顫。難道他打從一開始,就已經看穿所有事情?其實不是這名男子被犯人玩弄於股掌之中,而是在此之前,任由犯人在眼皮底下遊走罷了。
原因是這麼做才能夠折磨犯人。
對於主動沖向泥沼的犯人,他沒有加以制裁或阻止,而是等對方無路可退之後,溫柔地從背後再推一把。
真惡毒。
這名男子——真是太惡毒了。
南先生所有的行動都是率性而為,可是一旦決定動手,絕不手軟。他以冷酷到令人心寒的地步,預料出對犯人而言最悲慘的下場。
「你今後也好好加油吧,偶像戰國時代的受害者小姐。」
7
距離當時已過了一周。
這天,南先生也同樣一時興起地來到事務所。
「話說,南先生。」
啪——我放下右手的棋子,對坐在將棋盤對側的男子說:
「聽說妮娜不當偶像了。」
並不是當事人告訴我的。單純是我心血來潮,瀏覽她的SNS與「GARUGARU少女組」的官方網站時,發現上頭正式公布「妮娜」的引退消息。
理由是「私人因素」。真是制式化的理由。
「哼~什麼嘛,她最終還是引退啦。真無趣,如果她直到身心俱疲前,都死扒著演藝圈不放,還比較有意思呢。」
南先生以無所謂的語氣說完,「啪」的一聲放下棋子,回應我的攻勢。
「……所謂的偶像,還真是三兩下就能引退呢。」
「假如是當紅藝人,經紀公司自然會拼死勸阻,不過像那種三流偶像脫隊的消息,根本是見怪不怪嘛~或許公司還很慶幸,能夠處理掉這個不良債權。」
妮娜以乾脆到讓人意外的方式,辭去偶像這份工作,放下偶像這份工作。她沒有召開引退記者會,或是舉辦盛大的引退演唱會,新聞媒體也沒有報導相關消息。儘管在規模很小的偶像討論網站上有刊登此消息,但轉眼間,就被隨後公布的「國中生偶像愛衣的眼鏡照上傳至SNS」這則消息給淹沒了。
在偶像人數比搞笑藝人更多的這個年代,類似這樣的消息或許根本是屢見不鮮。
國內絕大多數的人,應該都沒聽說過名為「妮娜」的偶像。
無論是她的努力、苦惱、挫折——以及犯下的罪行。
「這起事件的犯人,到底是誰呢?」
我開口提問。
把一直在心中思考的這個問題說了出來。
「那種事情,你自己決定啦。」
南先生回答。
仿佛從正面直接打斷我糾結許久的煩惱,明白乾脆地說道。
「若是在推理小說里,作者描寫的犯人就是犯人;但在現實中,並沒有能夠證明『這傢伙就是真兇』的作者,沒有能夠讓大家都信服的犯人。你要自己做出決定。對於在這個業界打拼的人而言,大家都是遵循各自的基準走下去。」
——基準。
這個名詞,肯定代表各種不同含意的底線吧。
無論是善與惡、對與錯、有罪與無罪、犯人與受害者、要支持委託人到何種程度、要以何種價位去接受委託、要保護誰與傷害誰。
無論是誰,都設有各自的底線活下去。
「後期昆恩問題」。
在現實中,沒有作者能證明自己查出的事實就是真相。縱使真有這樣的存在,也是登場於名為「現實」的作品中,身為眾多角色之一的我們,終究無法感應到的高次元(META)神明。
因此,要由自己決定底線。
終有一天,我也非得做出覺悟不可。或許哪天,我會碰上法律不能制裁的惡棍,或是與出於善意卻成為犯罪者的人敵對,面對諸如此類善惡對錯交織混雜的事件,迎來不得不決定誰才是犯人的瞬間。
到時,我也非得決定自己的基準不可。
憑自己的意志決定,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決定自己的基準——既然如此,南先生,你的基準又是什麼?你會把什麼人當成犯人?」
「那還用問?」
「啪」的一聲,南先生以更強勁的力道放下棋子,同時回答:
「我最想整垮的傢伙就是犯人。」
「……我居然笨到問你這種問題。」
有別於這個無奈的回答,我其實能接受這是其中一種答案。
這正是只對於玩弄犯人感興趣,符合「極惡偵探」作風的基準。
「哼,瞧你似乎在煩惱一些無聊的事……你不集中精神在棋局上沒問題嗎?你應該沒忘記『贏家可以要求輸家請吃任何東西』的約定吧?」
「我當然沒忘記。反倒是你,這次請別再中途逃跑囉。」
不同於上次,我此次也冒著風險,承擔對等的賭注。
不過嘛,這情況就跟無風險沒兩樣。經過上次的對戰,我已徹底掌握南先生的棋藝——不,以「棋藝」二字來形容,似乎過度高估他的微妙實力。
別說是開局時拿掉飛車與角行,即使是拿掉十枚棋子讓他,我也有自信取勝。
老實說,我根本不會輸。
這次就讓這個愛慕虛榮又不服輸的前輩,破費請我吃一頓飯吧。
我抱著這種遊刃有餘的心態,與南先生對戰——但一段時間後,我發現情況不太對勁。
「……咦?奇、奇怪……」
等我回過神時,已經太遲了。
在接下南先生宛如門外漢的強攻後,不知不覺間自己已快招架不住。在對手蠶食鯨吞的圍剿下,敵兵已入侵至我方陣地。雖然我打算重整態勢,但他接二連三發動犀利的攻勢。原以為是與門外漢無異、欠缺思慮的一步棋,在棋局進入尾聲時,卻成為「只能下這步棋」的絕佳位置。即使我開始認真下棋,卻為時已晚。當初自以為絕對不會輸,剛開始故意放水的代價,如今一口氣全爆發出來。
我的感受從不對勁轉為確信。
只是,一切都已經太遲了。
「南、南先生……難道你——」
南先生像在嘲笑膽寒的我般,「啪」的一聲移動棋子。
他以如同專業棋士的俐落手法,將棋子放在棋盤上。
那是決定這場勝負的一步棋。
接下來已不可能扭轉戰局。倘若對手是門外漢,或許還有機會一搏,但對手的實力在我之上,我無力改變頹勢。是我輸了……
「……我、我認輸。」
輸了。
落敗了。
被騙了。
南陽根本不是將棋的門外漢。
儘管無法正確判斷出他的棋藝水準,但肯定與我是伯仲之間,或是在我之上。他在上次的對戰里故意放水,假裝自己很弱的樣子,冒充一個明明棋藝很差,自尊心卻高人一等的弱小棋士。明明他其實比我厲害,當時卻裝成一個在比賽中惱羞成怒的滑稽丑角。
為的是令我自以為能夠獲勝,把我拉進對等的賭局裡。
為的是誘使我疏忽大意。
不、不會吧?
一般人……一般人會做到這種地步嗎?他居然以這麼無情又徹底的方式,打敗自己的同事,而且是後生晚輩,更是一位女孩子——
「一如我之前所說,對手並未產生『落敗感』的情況,是這世上最聰明的獲勝方式。」
不過,南先生又加上一句話。
他露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樣,俯視因中計而一敗塗地的輸家。
「這世上最痛快的獲勝方式,就是讓對手打從心底萌生『落敗感』。」
然後他又對我補了一句「晚餐就拜託你囉~」。
南先生對我揮了揮手之後,就去頂樓抽菸了。
我……錯愕到啞口無言,甚至連一句不服氣的話都懶得說,無力地躺靠在椅背上,心不在焉地望著天花板。
我懊惱到不禁感到佩服,佩服到冒出一股為之折服的感受。
「極惡偵探」南陽。
原來如此,我已徹底明白了。
這傢伙極度不服輸,而且喜歡以最惡毒的方式戰勝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