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七 花朵與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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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們常說男性有三大惡癖。「拈花惹草」,「好酒貪杯」,以及最後的「嗜賭成性」。

  要說拈花惹草是惡習,其實它也可以算做一種才能。畢竟假若沒有一定的外貌或是性格因素,沒有什麼能吸引女性的特質,歸根結底人也不會有機會沾染上它。更何況,世上還有許多人時常為自己不受異性歡迎而頭疼。

  好酒貪杯則被認為是個大麻煩。因為人們喝酒後性格也許會發生巨變,甚至會惹出了不得的亂子,然而一切過後卻又毫無記憶。只是,也有人因為體質原因喝不了酒,所以這個惡習不是人人都會有的。

  最可怕的是嗜賭成性。賭博,或者說得好聽一些,賭徒心理,恐怕是最深入我們生活的壞習慣。儘管人人都譴責過度賭博,可就連批判它的人們,也時常會在生活中無意當過多次賭徒。

  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占卜。

  歸根結底,賭博的起源也是占卜。面對不確定的未來,人們想要求得一個線索知道它是好是壞,這最終便發展成了賭博。

  問卜占卦,也靈也不靈。

  無論是否靈驗,大家都知道不能太把占卜結果放在心上。然而一旦它與利益損得扯上關係,人們恐怕就難以再保持理性了。比如說,在早上的電視節目裡發現自己的星座占卜結果是最差,哪怕不相信占卜,心情也會因此稍稍低落。

  無論在哪個時代,賭博都令人熱衷。

  因為它的煽動性太強了,從政的大人物們曾不止一次企圖禁止。可是即便如此也沒成功過。有一種說法認為,就是因為這些大人物們自己也一樣沉迷於賭博。

  完全不知道下一刻會發生什麼的緊迫感,結果產生那一瞬間的激昂感,勝利的喜悅,失敗的懊悔。巨大的感情波動,以及似乎觸手可及的利益。賭博就是靠著這些緊緊抓住了人心——尤其是男人心。

  但是,賭博的每個人,終有一天都會發現。

  要將什麼拿到手,也就得同時放開什麼。他們總會在某一刻失去最重要的東西。

  而發現這一點時,往往就為時已晚了。

  2

  這幾天一直在下雨。終於等到放晴的日子,我的心情也一下子爽朗起來。走出屋外準備開店,我看到街道上的店家們也重新顯現出活力,準備迎接久違的買賣時間。路旁有露天商販鋪了一張布擺開商品,還有一個長著貓耳的大叔拉著帶輪子的早點攤小車,叫賣著他煮的粥。

  有幾個冒險者似乎一早就要前往迷宮。許多賣食物的攤子都盯上了他們,賣力的吆喝聲此起彼伏,一個蓋過一個。

  這座城市還是這麼熱鬧啊。

  我感慨地點著頭,突然看到旁邊伸來一朵小花。

  「花兒,您要買一朵嗎?」

  哎呀,我低下頭看,是一個提著花籃的小女孩。她遞給我的那一朵是鮮艷的藍色,就像是今天的天空一樣。

  「我沒見過這種花,不過真漂亮啊。」

  「嗯! 這是迷宮裡開的花兒哦。就像今天的天空一樣清澈呢。」

  女孩子露出了驕傲的笑容。

  「你在賣迷宮裡的花嗎?」

  我看了看周圍,往常應該是一位三十歲左右的女性在賣花,但今天我沒看到她。

  「平時都是媽媽在賣的,但今天的賣花姑娘是我。」

  原來如此。她似乎是平時那位女性的孩子。難怪我第一次見到她。

  「這樣啊,迷宮裡的花,這樣一想感覺好像很貴重。」

  我試著仔細觀察小女孩遞來的花朵。

  因為對花沒有多少了解,我說不出這朵花像原先世界裡的哪一種。最多只覺得很漂亮,花瓣的形狀也很獨特之類。但是,既然是那座迷宮裡的花,那就一定很珍稀了。

  也許是看我的專注模樣很滑稽,小女孩發出了笑聲。

  「這個,是迷宮地下二層開的花,所以沒有那麼貴重啦。」

  「咦,這樣嗎?」

  「是的。因為地下三層以上,不是冒險者的人也可以進去。但是因為很少有人專門去迷宮裡摘花,所以就可以這樣來賣。這是媽媽告訴我的。」

  原來如此。地下的前三層是可以進入的啊。

  我突然有種感覺,想要豁出去看一看。但是「好!來一次迷宮觀光好了!」這樣的想法真的有一天會出現在自己的腦袋裡嗎。……大概不會吧。

  「那,我買一朵好了。」

  「真的嗎。謝謝!」

  我從口袋裡取出幾枚硬幣,買了一朵迷宮中開放的花兒。

  既然去不了迷宮,那就讓迷宮來到身邊好了。雖然只是一朵小花,但毫無疑問,它也是迷宮的一部分。

  女孩子朝我深深低頭行完一禮,然後又跑向了新的客人。我望著她的兩股小辮子一搖一搖地遠去,把手中的花兒拿到了太陽底下看。

  誕生在地下的花瓣,卻和高高在上的無垠天空是同一種顏色。感覺真是不可思議。

  不愧是迷宮的花朵。生長方式和普通的花兒一定也不一樣吧。

  「嗯——這樣一想,突然感覺自己也挺優雅的了。」

  「你一大早的,在店門前做什麼呢。」

  我被叫了一聲,回過頭去看到了莉娜莉亞,臉上一副非常無奈似的表情。

  「呀,早上好。今天你也來得很早啊。」

  「你也是。而且還拿著一個一點都不搭調的東西。」

  「啊,這個? 這是剛才向賣花的女孩子買來的。因為她說是迷宮裡的花,我覺得有點稀奇。」

  莉娜莉亞稍稍彎下腰,把臉湊近我手中的花兒。一縷頭髮滑落下來,又被她撩到耳朵上,這樣的動作好像莫名地讓人眩目,我眯起了眼睛。一定是因為好久沒見到晴天了,肯定是這樣。

  「這是凱露姆的花啊。到開著很多花的地方去才更厲害呢,就像是腳下踩著天空一樣。」

  「這樣啊。」

  我點點頭,試著想像了一下那種畫面,但是感覺好難。

  「一定很漂亮。」

  「畢竟那可是迷宮觀光旅的人氣景點。」

  嗯?

  「還有觀光旅遊嗎?」

  「有的啊?」

  莉娜莉亞一臉淡然地說道。

  「因為迷宮不是隨隨便便就能見到的,所以旅人啊,有閒的富人,還有很多人都會湧來看一眼。迷宮地下的前三層都被專門修整過了。」

  「這、這樣啊,變成觀光景點了嗎?」

  「地下一層有一個大廳,裡面全都是觀光客,還有賣紀念品和小吃的攤子,一直都很熱鬧的。」

  「怎麼回事,怎麼和我想像的有點稍微不一樣了。」

  我想像的迷宮,是一個更……更有殺氣,昏暗,向前踏出一步就可能遭遇性命危險的地方。

  但是道理也確實如此。既然有迷宮這樣稀奇的地方,就會有人想來看一看。對管理迷宮的人來說,如果能吸引遊客,收取門票,那也可以變成一筆收入。把迷宮改造成觀光景點,這種做法完全合乎道理。

  「但是啊,怎麼回事。」

  迷宮可是奇幻世界的代表,我總像是模模糊糊地,希望它能更有一點浪漫氛圍,充滿夢想的感覺。

  「你在一個人嘟嘟囔囔什麼啊?」

  莉娜莉亞不解地看著我,於是我搖了搖頭。

  「不,沒什麼。先進去吧。」

  我回過神來想打開門,才記起右手裡的花兒。

  稍微想了一下之後,我把它遞向了莉娜莉亞。

  「什麼?」

  「也不是說順帶的啦。機會難得,當做禮物送給你吧。比起被一個男生拿著,這樣花兒也一定會更開心的。」

  「那個,要送給我嗎?」

  我點了點頭,然後莉娜莉亞像是戰戰兢兢似地,伸出手接過了花兒。

  她把花拿在胸前仔細看了好久,然後又抬起頭來望著我,臉頰上浮現出淡紅一樣的顏色。

  「那個,謝、謝謝你。我很開心。」

  我一下子說不出話,因為她居然露出了相當靦腆的模樣。真的只是偶然想到的行為,卻沒料到居然能因此看到莉娜莉亞這樣柔軟的表情。

  不知道為什麼,胸口變得有點躁動不安,於是我隨便應答了一聲,然後有意誇張地笑起來。實在是太遜了,連自己都能感覺得到。結果我就這樣像逃似地進了店裡。

  這也一定是因為,天空久違地放晴的緣故。畢竟,今天的天空真的好漂亮。

  3

  咖啡館店長這個工作做得久了,有時就能遇到一些奇怪的客人。他們各種各樣,有些是看起來頗具特徵,有些則是行動怪異。現在,正好有這樣的一

  位客人坐在窗邊。

  他是個……怪叔叔。亂糟糟,髒兮兮的金髮隨意地盤在脖子上。服裝也應該說是很不像樣子。襯衫的領子已經泛黃了,捲起來的袖子則破破爛爛的。

  如果只是這些,我也許還不會在意。但他把頭一直貼在窗戶上,直直地盯著外面。三個小時裡,他只要了一杯水,一直是這樣的狀態。

  窗外是有什麼引人注意的東西嗎。

  在我看來還是那副一如往常的光景。路邊的小攤,賣東西的人們。來來往往的行人從小吃店前走過。這種熱鬧景象讓人總也看不厭,可即便如此,也不至於被吸引到這個地步吧。

  兩個氣質高雅的阿姨結完帳後,我送她們離開。現在店裡就只剩下怪叔叔和我了。

  咕~~~,一陣聲音盛大地傳遍了房間。

  我瞄了一眼怪叔叔。

  他依舊用額頭頂著窗子,手在肚子上摸了摸。我猜他是餓了。但我該就這樣過去聽他要點什麼,還是不要去打擾他呢。有點猶豫。

  而後,自從走進店裡就一直那副模樣的怪叔叔,終於朝我招了招手。

  「您好,您要點些什麼?」

  我走近一看,發現他臉頰削瘦,鬍鬚凌亂。臉色也很差。唯獨眼睛中帶有不可思議的鮮活光彩。

  「啊,干坐了這麼久真抱歉,我想也該要點什麼了。」

  怪叔叔的聲音聽上去嘶啞又刺耳。但是,他的口吻、表情似乎都浸透了某種狂喜。

  怪叔叔將手伸進懷裡,摸出一枚金幣。金幣上刻著我沒見過的紋樣。

  「其實我是從南邊一路旅行來的。剛剛到這裡,手頭上還沒有這座城市用的錢。」

  原來如此,要說是經過了長途旅行,怪叔叔的襤褸模樣就能解釋了。

  「怎麼樣,要不要跟我賭一下啊。」

  「賭、賭什麼?」

  他唐突地這麼說,讓我愣了一下。

  「這個,」

  怪叔叔用拇指在金幣上彈了一下。它隨著高亢的聲音,飛得比我的頭還高,接著又在閃光中落下來,被怪叔叔用手接住。

  「是沙漠和冰雪的王國,撒拉迦德的金幣。在這裡兌換之後,應該能值不小的一筆錢。」

  「嗯……」

  儘管我的回答並不熱心,他依舊毫不在意地繼續說道。

  「你可以在這個金幣的正面和背面里選一面。然後我再拋一次。只要你猜中了,金幣就歸你。猜錯了,就要讓我在這裡放開肚子,想吃什麼就吃什麼。怎麼樣?」

  說完,怪叔叔笑了起來。他的笑容看上去無比開心。

  迄今為止我遇到過許多客人,但他是第一個提出如此賭局的。

  賭局。

  而且,條件看上去對我相當有利。一枚金幣值很多錢。無論他是怎麼樣的大胃王,我們店裡的菜單價值加起來,也許都比不上這枚金幣的一半。

  「我想,我還是拒絕比較好吧。」

  「咦,為什麼? 你不想要金幣嗎?」

  但我就是這樣的個性,對賭博之類的事情很慎重。哪怕他一臉遺憾地抬頭看著我也一樣。

  話說回來。

  「畢竟怎麼看都很可疑……」

  「不可疑不可疑! 只是我把旅費稍微都用光了,手頭比較緊而已啦!」

  「您不是還有那枚金幣嗎?」

  「這最後的一枚金幣用掉了,我還怎麼活啊!」

  「用來賭博就沒關係嗎?」

  我對他問道。然後怪叔叔翹起了嘴角。那是一種滿含自信的笑容。雖然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但我感到了一種深不可測似的氣魄,讓人脊背一涼。

  帶著這副笑容,怪叔叔回答說。

  「因為,一定是我贏。」

  嗯……我的興趣被勾起來了。

  拋硬幣,猜正反面。

  單純想來,勝率應該是二分之一才對。但他卻說自己一定會贏。

  「明白了。那麼,我就跟你賭一賭吧。」

  我帶著挑戰一樣的心態說道。比起勝負,怪叔叔的自信更讓我在意。

  「男人就是得這樣才行啊。」

  怪叔叔把硬幣展示給我看。

  「正反面,你選哪個?」

  「正面。」

  怪叔叔用手指夾起硬幣舉高,我看到了剛才的那面紋路。

  「這是反面。現在我要拋硬幣了,如果是這一面就是我贏。正面的話就是你贏。可以嗎?」

  「嗯,請吧。」

  他慢慢地,小心翼翼地把硬幣放在指頭上,接著像剛才一樣彈起。我的目光追隨著硬幣的軌跡,看它划過一道金色的線,最後被按在怪叔叔的手背上。

  我不由得探出了身體。一旦打定主意要賭,就會相當在意結果。賭博大概就是如此的吧。怪叔叔像是在享受我的反應一樣,慢慢地揭開手。

  「是背面。我贏了。」

  「唔唔唔。」

  居然,居然真的輸了。這個結果真讓人後悔。我不由得想開口說「再來一回吧」。好不容易咽回了那句話,但我還是沒有放棄。

  「能不能讓我看一下那枚金幣呢?」

  「嗯? 你還挺有心的啊。」

  說完,怪叔叔爽快地把金幣遞給了我。

  這枚金幣也許走過了漫長的歲月,表面留下了許多細小的傷痕和坑窪。我又把金幣翻過一面,看到上面刻著另一種圖案。

  「是普通的金幣。」

  把金幣還給怪叔叔之後,我自言自語地說道。然後怪叔叔發出了笑聲。

  「你以為這是那種弄虛作假的金幣啊? 真落伍。」

  「但是,那種情況不是經常有的嗎?其實兩面都是一樣的,之類的。」

  「那種小把戲是三流人玩的。只要別人像這樣說上一句『讓我看一下金幣』,不就全露餡了?」

  唔,的確是這樣沒錯啦。

  「可是您為什麼那麼有自信呢? 勝負明明應該是五五分才對。」

  「這個嘛。」

  怪叔叔豎起食指來。

  「保密。」

  我一下大跌眼鏡。

  本來以為他會對我解謎一番的……。

  「好了,打賭完了,現在你能給我吃的嗎。我可是來者不拒啊!」

  怪叔叔拍著肚皮笑了,而我則感覺一下子沒了幹勁。

  是啦是啦。說完,我朝廚房走去。

  那麼瘦的身體裡到底能裝下多少東西啊——真沒想到有一天我也會如此吐槽。怪叔叔就是這種等級的大胃王。我做出的所有料理,他全都說著「好吃好吃」,一掃而光了。

  而要說有什麼在我預想之外,恐怕就是他吃東西的模樣非常吸引人。

  怪叔叔坐在面朝大街的窗邊津津有味地大吃特吃,結果似乎變成了一副效果絕佳的活GG,引得過往的路人都在驚嘆中停下腳步來。

  例如肉料理。大塊的雞肉烤到外皮焦黃後,再淋上照燒醬汁。然後還有熱氣騰騰的蒸土豆。土豆搗碎之後,可以淋上醬汁吃,也可以和雞肉一起夾在麵包里吃。看到怪叔叔吃東西的模樣,有個肉食派的獸人客人推門進來說。

  「那個人吃的東西,給我也來一份吧。」

  於是店裡突然忙了起來。但是這樣不就變成了普通的餐館,而不是咖啡館了嗎。直到終於送走最後一位客人,我才猛地想到這一點。

  站在堆積如山的盤子面前,我嘆了口氣。

  外面已經是黃昏了。

  我拼命做料理的時候,怪叔叔一直盯著窗外看。

  到底是什麼東西讓他那麼在意呢。

  也許是發覺了我的視線,怪叔叔沖我回過頭來,夕陽照在他的臉上,映出了一副寂寞的面孔。

  怪叔叔站起身來,走到我面前。

  「對了。你的店裡,沒有其他店員了嗎?」

  「嗯。只有我一個人。怎麼了?」

  「你要不要雇我。工資便宜點也沒關係。我正在找工作。」

  可就算你突然這麼說,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啊。

  我當然沒有僱傭店員的經驗,更何況這家店的生意也沒好到還有餘錢來發工資。

  也許是看到我一副為難的模樣,怪叔叔猜出了我在想什麼。他翹起了嘴角——又是那副笑容。

  「——要不要跟我賭一下啊。」

  我臉頰抽動了一下。

  「條件還是和剛才一樣。」

  當然我是想要拒絕的。賭博這種東西一點都不好,嗯,不好。

  「但贏的人絕對會是我啊?」

  真是的,這個人真是的。我哼哼一笑。

  他以為我會不長教訓,再受到那種廉價挑撥的蒙蔽嗎,要是這樣想就真是太失禮了。真希望這個人立刻改一改想法,不要把我當成傻瓜來看。

  「好,那你慢慢坐在那邊就行了。要洗的這些都交給我。畢竟你是我的僱主嘛。」

  又輸了……。

  為什麼。這次我明明選了背面的,為什麼還是贏不了?

  怪叔叔愉快地吹著口哨。我帶著脫力感癱坐在椅子上,抱起頭來。

  賭博這種東西,碰都不該碰。

  「對了,要不要跟我賭一下啊? 其實今天,我住的地方還——」

  「不,已經可以了……」

  我舉起雙手表示投降。

  4

  結果,怪叔叔在二樓的空房間住了下來,第二天一早意氣風發地開始了工作。

  「哦呀,客人您是宿醉嗎? 那可一定要試試本店的冰咖啡。這東西,只要一杯下去就能讓人清醒。」

  「真有那麼厲害啊,那我來一杯。」

  「好嘞——老闆,這位客人要一杯冰咖啡!」

  我驚呆了,沒想到他這樣善於做生意。而更重要的是,怪叔叔一直在仔細觀察著客人們。有客人身體不舒服,有客人在用餐途中突然想點飲料,有夫婦因為某個原因吵起架來。這些他都能輕鬆地一眼看穿,在我看來簡直就像是特異功能一樣。

  究竟是怎麼看出來的呢?我問他,怪叔叔這樣回答道。

  「都已經是習慣了。賭博這東西,最重要的就是仔細觀察對方。只要了解面前的人,不管賭什麼都能贏。」

  送走了客人們後,怪叔叔總會坐到窗邊,然後將額頭貼在玻璃上,靜靜地望著外面。

  我好奇他究竟在看什麼。可每次靠近,怪叔叔都會笑著走開。我也試著學他的模樣朝窗外望去,但看到的只有一成不變的街景,還有街上人們的生活。怪叔叔他到底是在看什麼呢。

  不過,最近街道上的露天小攤好像多了一些。有人巧妙地用木棒組裝成一個台子,把色彩鮮艷的布匹攤在上面,就像帷幕一樣,也有明顯一副異域裝扮的男子,兜售著一種奇妙的木製卡片。還有初中生年紀的少年拿著小小的砥石替人磨刀,先前遇到的賣花少女依舊在街上向行人叫賣。看來她還在代替母親做賣花姑娘。

  「啊」

  我突然看到,女孩子被撞到一旁倒在了路上。撞倒她的則是一個兩眼只盯著小攤,忘記注意周圍的冒險者。女孩子的花籃摔落在地上,花朵撒了一地。

  得去幫幫她才行。

  這個念頭冒出來的瞬間,門鈴猛烈地響了起來。就像是有人粗暴地闖進來一樣。我轉過頭一看,只看到怪叔叔的背影已經衝出了店門。在我還沒回過神時,他已經用驚人的速度衝到少女身旁,扶起她後說了些什麼,然後又開始逼問撞到少女的冒險者。他看上去氣勢洶洶,幾乎要揪起對方的衣領。

  「啊,現在不是看熱鬧的時候。」

  我也慌忙跑了過去。

  「就因為這樣,我才最討厭冒險者!」

  總是一副超然世外模樣的怪叔叔,鮮少地發出了怒喝。

  「那、那個、冒險者叔叔已經好好地道歉了,而且、我、我沒事的。」

  女孩子則戰戰兢兢地抬頭看著身邊的怪叔叔,兩手慌忙搖個不停。

  「什麼沒事,你可是被那麼一個大塊頭撞倒了。喂,你真的沒受傷吧?」

  怪叔叔帶著一臉不安的表情,反覆打量著女孩子的身體。雖然我知道他是在關心對方,可是中年男性這樣仔細地盯著幼小女孩的身體……實在是不太好。女孩子也蜷縮起身體,一副不知所措的模樣。

  「怪叔叔,你這樣很可疑哦。」

  我提醒了一句,他才像是被父母抓到在惡作劇的小孩一樣,一下子挺直了身體。

  「抱、抱歉,我、我沒有多想。」

  「沒、沒事的。」

  他們兩人站在一起擺出立正姿勢,看上去讓人不由得想要微笑。

  「喂,不准笑。」

  怪叔叔瞪了我一眼,可是現在一點都不顯得可怕。

  原本怪叔叔就快要和冒險者吵起來了,幸虧有我介入仲裁,矛盾才得以化解。冒險者發現是自己不小心撞倒人之後道了歉,女孩子也說她沒有受傷。

  但是怪叔叔卻不由分說地抱起女孩子,把她帶回了店裡。然後逐一問她有沒有受傷,或是手是不是被蹭破了,最後還笨拙地幫她拍掉了身上的灰塵。

  突然被一個不認識的怪叔叔帶到別的地方,女孩子顯得很尷尬,而且不知所措。話說回來,用客觀一點的表達方式,那就是接下來可能真的要招來警察叔叔了。

  我開始考慮萬一情況不妙,要不要把怪叔叔交出去,同時說「真沒想到他是會做這種事情的人」。然而這時候,怪叔叔忽然頭也不回地對我說。

  「你餓了嗎?」

  「啊?我還不餓。」

  「不是在問你啦! 我也不可能問你這個對不對!」

  人家誠心誠意地回答,怪叔叔居然還啪啪地拍了拍櫃檯。

  「真失禮。你不管什麼時候都可以別顧那麼多,直接問我啊。」

  「問你了又能怎麼樣? 我可不會做菜啊?」

  「那裡正好有個不錯的小攤……」

  「可不可以不要把叔叔當成跑腿的人啊……?」

  怪叔叔的身邊突然傳出一陣小小的,鈴鐺響起似的聲音。是那個小女孩,她看著我們,彎起眉毛笑了起來。怪叔叔撓了撓頭,似乎是害羞了,我則感到了惡作劇成功的成就感。

  「呃,所以,你餓不餓啊?」

  怪叔叔再次轉向女孩子,對她問道。

  「我、我嗎。有一點……不,但是我沒關係的。」

  「小孩子就別想那麼多了。」

  說完,怪叔叔揉了揉她的頭。女孩子的身體隨之一搖一擺,好像很舒服的樣子。

  「你,能不能去做點什麼吃的啊?」

  「居然讓僱主幹著干那,你的膽子不小啊。」

  「好啦,大人有大量,錢就算在我的工資里,好不好?」

  「既然怪叔叔你這樣低下頭來求我,那就沒辦法了。好吧。」

  「咦,不對勁啊……我根本連頭都沒低才對……」

  開過兩句玩笑之後,我準備去做料理。

  但是,做什麼好呢。打開冷藏庫,首先看到的是雞肉和雞蛋。那是今天早上剛剛送來的食材。唔,久違地做一次那個好了。

  我拿出一些材料,擺在工作檯上。

  雞肉塊,四個雞蛋,迷宮蘑菇。材料只需要用到這些,非常簡單。

  首先在小鍋里燒水,然後利用等水開的時間切雞肉。

  肉是由纖維構成的。肌肉纖維不僅長,而且有韌性。這一點無論是燒還是煮都不能改變,因此往往會讓煮出來的肉塊口感發硬。切肉的訣竅就在於要仔細觀察纖維,然後從垂直的方向下刀。只要這樣,就能讓肉的口感一下子變得非常柔軟。

  我切好大概夠兩人份的肉,然後把它和迷宮蘑菇一起放進煮沸的水裡。

  迷宮的產品多種多樣,其中蘑菇的種類更是讓人數也數不清,而且還具有相當有趣的特質。我依賴的這種迷宮蘑菇尤其受料理人歡迎。因為只要把它放進水裡煮,就能得到滋味醇厚的高湯。用我的話來說,就像是出汁一樣,有那種昆布和木魚花煮出來的味道。

  迷宮有許多謎團。在這個世界的人們看來,也許集中於迷宮的遺產,魔物之類。但在我看來,蘑菇能產生大海的味道才是真的不可思議。雖然它方便又有用就是了。

  等到水被煮出顏色之後,我撈出了蘑菇。假如是用昆布和木魚花,那麼再煮一次還能得到第二次的高湯,比第一次有更濃郁的鮮味,最適合燉煮的菜餚。但迷宮蘑菇煮得過火只會產生苦味和澀味,所以煮一遍就可以。

  高湯煮好之後倒進平底鍋里,然後加入砂糖,以及最近我才調試成功的特製風味醬油。這個風味醬油是我的驕傲,就是靠著它,先前的那碗雞蛋拌飯才能有完美的味道。

  平底鍋里出現了一片黑色的水窪,這時我把先前切好的雞肉逐塊投進去。

  菜單,當然是親子蓋飯*。

  [*註:日文原名『親子丼』,使用雞肉和雞蛋做成的蓋澆飯。因為雞和雞蛋是親子關係而得名。如果把雞肉換成其他肉類就成了『他人丼』。]

  只是,比起普通的親子蓋飯,這次水分要少了許多。這是最關鍵的一點。

  平底鍋開到強火,充分攪勻,煮開,然後中火煮三分鐘,再嘗一嘗味道。

  嗯,甜鹹味平衡了。高湯的鮮味也恰到好處。

  接著加入利用燉煮空檔打好的雞蛋,但是只加入三分之一的量。因為鍋里的湯汁並不多,所以雞蛋只是半熟,浮在高湯上層慢慢凝固,並朝著平底鍋中沒有湯汁的部分流去。我立刻用鏟子將半凝固的雞蛋推回湯汁里,這是為了防止雞蛋口感變老。

  下一步才要在鍋中空出的那部分加入剩下的蛋液。剛一接觸鍋底,雞蛋立刻「咻」地發出歡呼聲。我把鍋轉了一圈攤開蛋液,接著一邊留意雞蛋和湯汁接觸、凝固的狀態,一邊小心把它們混合在一起。

  最後出鍋時不能像普通的親子蓋飯那麼稀,但也不能像煎雞蛋或黃油炒蛋那樣硬。

  火候非常重要。要讓雞蛋和雞肉有軟綿綿的口感,卻也不能過軟。

  我看準時機,將成品倒進盤子裡。要打個比方的話,唔,可以說這是親子蓋飯式的煎蛋餅。

  接著再從櫥櫃裡取出大塊的圓麵包,切下厚厚幾片。

  麵包放在盤子上,就像是觀光客面前的舞台一樣。然後我把親子蓋飯版煎蛋餅輕輕放在上面。

  之所以要控制湯汁的量,就是為了讓雞蛋和雞肉在麵包上也能保持造型。然而雞蛋又沒有完全凝固,它和高湯一起漸漸地滲入了麵包中。

  雞肉和雞蛋不僅是為米飯存在的。麵包也是它們的絕佳搭檔。

  我把準備好的兩份料理放在怪叔叔和女孩子面前。

  「這可……真有意思。」

  怪叔叔盯著盤子說道。

  「我在好幾個國家,都吃過加在麵包上的各種東西……但這還是第一次看見。話說回來,這也太奢侈了吧。得用多少個雞蛋啊。」

  我生在一個只要去超市,要買多少雞蛋都可以的世界裡,所以聽到這句話首先會感到疑問。雞蛋確實挺貴的,可是在這座城市裡要買也並不難。但既然怪叔叔這麼說,大概這也是迷宮帶來的恩惠吧。也許雞蛋這種食材並不親民,至少不能讓人輕易說出「今天晚飯用雞蛋做吧」之類的話。

  女孩子看著和自己的臉一樣大小的親子麵包,發出了小小的歡呼聲。

  然後她又慌忙抬起頭,交替看著我和怪叔叔。

  「那個、嗯……我可以吃嗎?」

  我用手指了指怪叔叔。

  點菜的人是他,所以請求許可以也是一樣。

  在女孩子的目光下,怪叔叔露出苦笑。

  「噢。當然可以,別客氣了,吃吧。」

  「但、但是,錢……」

  看到少女垂下肩膀的模樣,怪叔叔的臉頰不知為何扭曲了一下。那副轉瞬即逝的表情似乎有些悲傷。

  「小孩子就別想那麼多了。」

  「哇。」

  怪叔叔溫柔地摸了摸她的頭。小女孩被怪叔叔撫摸著,抬頭望向他。

  「但、但是。」

  「真是的,到底誰教你這麼頑固。那,這樣吧,要不要跟我賭一——」

  「餵」

  你打算誘騙純真的少女做什麼啊。

  我提醒了他一聲,怪叔叔才舉起雙手。

  「知道了知道了。那,這樣好了。你能不能給我一些花兒啊?」

  「花? 您要花嗎? 可是——」

  花籃放在女孩子身邊的椅子上。;裡面的花兒是被冒險者撞飛之後,重新撿回來的。只是有很多花都被行人踩過,或是撿起來的時候已經少了花瓣。

  怪叔叔從女孩子手中接過花籃,很快從裡面撿出花兒來。每一朵都是已經賣不出去的。

  「就這些好了。我剛好想要幾朵花兒。」

  他對女孩子露出笑容,同時把手中的小小花束拿給她看。

  「那個,可是……」

  女孩子當然已經注意到了。

  「菜快要涼了哦。」

  我在兩人陷入相讓不下的局面之前,試著打圓場。

  女孩子這才回過神來,看了看眼前的親子麵包,又看了看怪叔叔,然後目光再回到麵包上。

  她緊緊盯著麵包,視線幾乎要在上面開出一個洞來。最後,才像是下定了決心似地,將目光轉向怪叔叔。

  「那個,承蒙好意,我開動了!」

  怪叔叔嘴角痙攣了一下。

  「啊、嗯。最近的小孩子,都知道這麼難的詞了啊。」

  「比起哪裡的怪叔叔,可要懂禮貌得多了。」

  「別說得那麼直白嘛……」

  女孩子用小小的手舉起麵包,咬下了第一口,但卻沒咬到雞肉的部分。她咽下去之後,又咬了第二口。

  「——!」

  接著先是睜大眼睛,隨後又緊緊閉住眼,身體開始左右抖動似地搖擺起來。好像全身都在顯示受到的感動。

  女孩子咽下這一口,接著露出了開心的笑容。

  「非常好吃哦! 甜甜的,軟綿綿的,那個那個,」

  她的視線在我和怪叔叔之間來回切換,拼命試圖傳達著自己的感動。這副模樣讓我也跟著笑了起來。

  然後,小女孩再一次咬了一大口麵包。

  怪叔叔用手肘支著下巴,看著她大口大口吃東西的模樣,臉上浮現出溫柔的笑容。我突然覺得自己像是在哪裡看到過那樣的表情。但是是在哪裡呢。總覺得,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女孩子吃掉半個麵包的時候,怪叔叔才終於嘗了第一口。

  「喔,確實很好吃嘛。」

  「嗯!」

  他和女孩子一同笑了起來。等吃掉第三口,怪叔叔又對女孩子問道。

  「對了,你媽媽,最近怎麼樣啊?」

  「媽媽她睡在床上。」

  女孩子頭也不抬地回答道。她正用叉子把落在盤子上的雞肉和雞蛋放回麵包上。

  「是生病了嗎?」

  「我不知道。媽媽總是說,沒事的,我沒事的。什麼都不告訴我。」

  「是嗎,真讓人擔心。」

  「嗯,我很擔心媽媽。」

  又過了片刻,怪叔叔再次開口問道。

  「你家裡還有誰在嗎,比如說,父親之類的。」

  「爸爸在很遠的地方,因為他是水手。」女孩子抬起臉,望著怪叔叔說。「爸爸從世界的各種地方寄信給我哦! 而且,還會寄給我那些國家裡的硬幣,還有稀奇古怪的東西。」

  環遊世界的水手啊。真是個浪漫的工作。

  「不知道現在爸爸在哪裡,我好希望他快點回來。」

  女孩子說完,把最後一塊麵包送進了嘴裡。怪叔叔的盤子裡,只吃了幾口的親子麵包仍然在原處。

  送走女孩子之後,怪叔叔一直沉默地坐在櫃檯前,望著桌上的花束。即便有客人來他也全無察覺,以至於讓我很猶豫該不該說一聲「喂喂餵快點工作,我可是你的僱主啊」之類的。

  之所以沒有那麼做,是因為其實店裡也並不忙。這家店本來就沒什麼人氣。雖然說起來有點讓人傷心,不過正因如此,這裡才有了緩慢流動的時間。假如客人多起來,那麼環境無論如何都會很吵,恬靜安穩的氛圍就要消失了。

  到了晚飯時間,這種安靜會更上一層。具體來說,就是往往會變得一個客人都沒有。大家一定是都回到了家裡,才開始猶豫晚餐要吃什麼的。

  往常我總是會覺得有點寂寞,但今天沒關係,因為有怪叔叔在。

  「你要沒精打採到什麼時候去啊。」

  我試著朝他搭話,然後怪叔叔默默抬起頭來。

  「怎麼了,一副女兒一轉眼就長大,驚訝到沒辦法的表情。」

  我說完,怪叔叔先是瞪大眼睛,然後露出了苦笑。

  「你啊,眼光真是機靈。雖然還是不擅長跟人賭博。」

  「不擅長賭博這一句是多餘的吧?」

  「我的表情就那麼明顯嗎?」

  「可不可以不要裝作沒聽見啊。」

  「是嗎,暴露了啊。」

  「認真聽人說話好不好。」

  糟糕。不行不行。我失言了。對年紀比自己大的人這樣講話是不好的。

  「你一直看著窗外,原來就是在看那個孩子啊。」

  怪叔叔無力地用手肘支著下巴,開口說道。

  「我太太……嗯,如果她還願意我這麼叫她的話,寫過一封信,說現在就在這裡賣花過日子。於是啊,我隔了好久才到這裡來看她,沒找到她本人,卻看見一個怎麼都覺得眼熟的孩子抱著花籃。當時我就猜到大概了。」

  「你是水手嗎?」

  我試著確認女孩子的說法,但怪叔叔聳了聳肩。

  「你覺得呢?」

  「一點都不像。倒像是個遊手好閒的浮浪人。」

  「那個…

  …你這說的,是不是也太過頭了……不,雖然也不算錯……」

  「那水手是怎麼回事?」

  「水手不是我。」

  「哎?」

  怪叔叔露出了懷念的笑容。

  「那種信啊,我從來都沒寄過。世界各地的土產,硬幣也是一樣。我寄的只有錢而已。」

  「要這麼說,」

  那還能是誰——這句話我咽了回去。因為我才發現根本沒必要問那麼簡單的問題。

  「她啊,大概是連父親的工作都替我一併承擔了……」

  怪叔叔拿起一朵花,用手指轉起來。

  這座城市裡有來自世界各地的人。商人們會售賣各種珍稀的商品,異國的貨幣也同樣匯聚於此。那個女孩子的母親,大概就是買了那些東西,和信一起裝作是環遊世界的水手父親寄回來的禮物。

  「比起沉迷上賭博,還說是要靠著賭博發家,就這樣離開村子的男人,讓水手來當父親應該會好得多吧?」

  「太過分了。」

  我不由地說出了此刻的感想。

  「……不,其實我也是打算立刻就回去的。但是,當時王都開了卡牌大賽。我打算參加比賽贏個一兩把,然後就馬上回家去。」

  「但最後也沒有回去嗎?」

  怪叔叔移開了視線。

  「……我輸得一乾二淨。全身的財產都沒了。回家的臉面,路費,都是一樣。」

  我不由得用手扶住額頭。嗚呼。也只能這麼說了。

  「那之後,你又怎麼辦了?」

  「我就只好在王都里做各種零工。然後,嗯,又被那種大城市的樂子迷得神魂顛倒。當時我只是個鄉下人,那些東西實在是太耀眼了。」

  「這種時候裝帥也沒用的啊。」

  「……噢。」

  怪叔叔垂下了肩膀。

  「結果你就一直在王都嗎?」

  「不,後來我的一個朋友借了高利貸。我想幫著他回本。」

  「呃,怎麼做?」

  怪叔叔兩手攤開。

  「賭場。」

  接著他躲開我的白眼,用很沒出息的語氣說了一句「我也沒辦法啊。」

  「再找不到別的辦法能賺那麼多錢啊。不快點還清,那傢伙就沒命了。」

  為了還清高利貸,懸著性命去賭博。簡直就像是電視劇里的世界意義,我還從未想像過這樣的賭場。

  「然後,賺到錢了嗎?」

  「你以為我是誰啊?」

  怪叔叔的表情又恢復了神氣。

  「你不是輸光了所有財產,然後回不了家了嗎?」

  「……也有那種時候啦。但是,那一次我贏了。」

  「那可真是太好了。」

  「唔,不過嘛,」

  怪叔叔突然露出一副莫名的爽朗笑容。

  「那種揮金如土的賭場裡,贏得太多可不好。」

  「哎,但是,它不就是那樣的地方嗎?」

  「要說也是當然,勝負多少也是正常的。不過。賭場裡贏到最後的永遠是東家。客人贏得太多他們可不會樂意。所以有經驗的賭博師,都是摸清楚規律之後才一點一點贏錢的。那種地方,像我們這樣新來的贏了一大筆錢,你知道會怎麼樣嗎?」

  「……會怎麼樣啊?」

  我咽了口唾沫。

  「回去的路上,就會被一臉兇相的小哥,那些賭場的保鏢們給叫住。然後把錢掏出來才能了事。可是我們當時什麼都不知道,嚇得拔腿就逃。所以對方也就來真的了。賭場這種黑道生意,被客人小看了就只能關門大吉。他們就是挖地三尺都要把我們找出來。然後,我們倆擔心沒命,就逃出了王都。」

  事情到這一步,只能用災禍來形容了。

  就算追根詰底是怪叔叔自作自受,但因為贏得太多而有生命危險,這也太沒有道理了。

  「然後,逃出去,本來以為能鬆一口氣了。沒想到那個賭場的人還不死心。我們身後有追兵,甚至還被懸賞,簡直是不得了。就像是重罪逃犯一樣。」

  「還不是因為你被人家懷恨在心。你當時就贏了那麼多錢嗎?」

  「嗯,是啊……也怪我們當時不該在一個貴族老爺身上撈那麼多。」

  出現了,貴族。又是那個我還不熟悉的,奇怪的貴族制度。

  「所以我當時根本就沒辦法優哉游哉地回村里去。唉,雖然要說起來也都是自作自受。」

  怪叔叔寂寞地眯起眼睛。

  一個農村青年,某一天發現了自己的才能。雖然這才能是賭博,他依舊想要前往城市試一下自己的本事。然而一切到頭來只變成一場空夢,他不得不逃出都市。在之後的生活中,他又想利用自己的才能幫助朋友。最終卻讓自己落得有家不能回的結局。

  我應該如何才能體諒這樣一個人的心情呢。好難。

  我說他的話中流露出寂寞,但實際上,那番話里的情感絕非寂寞兩個字就能描述地那般淡薄。

  「那,現在還是一樣?」

  我問道。怪叔叔搖了搖頭說。

  「我不是說過了嗎,自己身上一分錢都沒有。因為終於還清了。雖然他們還以什麼『和解費』的噱頭,額外訛了一大筆。」

  他浮現出微笑。

  「五年了。我去過許許多多賭場,一個勁地賭博。終於自由了。所以才想著,也該去見拋下不管那麼長時間的太太和女兒……雖然自己都知道這種想法有多自私。」

  這是當然的。我點了點頭。

  「可你又為什麼到這個店裡來?」

  他明明立刻就可以去見太太和女兒才對。

  「哎呀,因為,我該用什麼臉去見她們?雖說信是偶爾會寫,雖說她們也說了在等著我,可我不敢啊。我的女兒都忘了我長什麼樣了啊?」

  怪叔叔用兩隻手捂住臉說道。

  這個人也太沒骨氣了吧。

  「她們可是在信里說過,一直在等著你啊?那你就應該立刻快點去見人家。然後老老實實地低頭認錯。有什麼問題之後再考慮。」

  我兩手叉腰,對怪叔叔回答道。

  「再說了,那個女孩子不是也說了嗎,她好想見到爸爸。你看到那孩子的臉了嗎?那麼寂寞的表情,你打算讓她再等多久啊?」

  「嗚!」

  怪叔叔抱起頭來發出呻吟。

  終於,他開始發狂似地撓著腦袋,用額頭撞向櫃檯桌面。鈍響聲迴蕩在店裡。

  「對啊,對啊。沒錯。明天,明天我就去。去道歉! 交給我吧! 低頭認錯我最擅長了!」

  我看著怪叔叔發出狂笑,不禁扶額心想「這個人或許沒救了」。

  「賭也賭夠了,教訓也有了,錢也還清了。我要踏踏實實地活下去。什麼賭博的才能,去見鬼吧! 我要踏踏實實地活下去!」

  「那你現在不去嗎?」

  「還、還需要一點心理準備。」

  他真的沒問題嗎……。

  5

  怪叔叔從一早就顯出一副心神不寧的模樣。他在店裡來回踱步,走到一端,然後又折返回去。我對他說「請你坐下來冷靜一下」,但他只安分了一小會,很快又開始抖腿,並最終站起身來,繼續繞起了圈子。

  上午過完了,怪叔叔還是留在店裡。客人們都用訝異的眼神看他,但怪叔叔似乎根本連這些都無暇顧及。

  我正在猶豫該怎麼辦,又看到他猛然站起身來。

  「好、好吧……正面。如果是正面就去。」

  恐怕確實有些事情,不交給天命決定的話,人是無法下定決心的。這與其說是賭博,倒更像是某種小小的占卜。人們懷著願事情進展順利的心愿,希望得到再多一點的勇氣,好在那看不見的巨大洪流中有所依靠。現在,占卜的結果不能再只說是「不過是硬幣正反而已」了,因為那是一枚寄託了全部迷茫,全部恐懼的硬幣。

  怪叔叔靜靜地盯著手指上的硬幣。

  一分鐘,三分鐘……五分鐘過去了,他沒有拋出硬幣,反而將它緊緊握住。

  「……真是的,不像樣子。我也該改一改,不再依賴這種玩意了。」

  怪叔叔嘟囔了一句,然後將目光轉向我。

  「我走了啊。」

  我點點頭,自然地露出笑容。

  「嗯。路上小心。」

  然後目送怪叔叔的背影離開。

  一定會順利的。

  我這樣認為,同時也這樣祈禱。怪叔叔的人生因為賭博出現了極大的變化。他的太太和女兒也因此遭遇了不幸。但他本人已經有了認真的反思。當他說出自己從今以後要重新開

  始,我希望能有人認同他。

  我突然想起了看到女孩子吃麵包時,怪叔叔臉上轉瞬即逝的那個表情。自己究竟是在哪裡看到過同樣的表情?我記起來了。那是我還很小的時候,爸爸望著我時臉上的模樣。幼小的我全神貫注大口吃飯時,爸爸也曾停下筷子,那樣注視著我的臉。

  爸爸的嘴角當時是在微笑。

  回想起來之後,我也不由得露出笑容。

  沒錯。那副表情一定是父母望著孩子時才會有的。望著自己無比可愛的孩子。

  我將目光轉向怪叔叔走出的那扇門。

  希望他真的一切順利。

  家人的溫暖,在那一刻似乎顯現出了格外鮮艷的顏色。

  ——然而,那天到最後,怪叔叔都沒再回到店裡來。

  6

  又過去了兩天,怪叔叔還是沒有回來。是發生了什麼事情嗎。不,如果什麼都沒發生,他不可能不回來。那麼,究竟是發生了什麼呢。

  沒有可以用來判斷的材料。我的想像也模模糊糊不能成形。不安的陰影變得更強了。

  但來到咖啡館的客人們,和這件事一點關係也沒有。為了向他們提供一如既往的日常,我沒有把這些不安在臉上表露出來,仍是像平時一樣擦杯子,精心地煮好咖啡。

  黑豹德嘉先生正坐在櫃檯前,讀著一本厚厚的書。今天他似乎休息,所以沒有穿著往常的白袍。卡座上的精靈大姐姐正在發呆,看她眼皮一沉一沉的模樣,好像是快要睡著了。更裡面的坐席上,那個矮人大叔正用一把小小的勘探錘咣咣地敲著紅黑色的石塊。

  所有這一切,都是一如以往的日常。我也擔負著其中的一部分。但偶然地,我還是靠近窗戶朝外邊望去。就像怪叔叔曾做過的那樣,用額頭貼在上面。

  街道仍然是那個喧鬧到令人驚訝的街道。可是,少了什麼決定性的東西。

  那個女孩子不在了。

  怪叔叔離開的次日,女孩子的身影也消失了。這裡面有什麼關聯性,我不知道。

  我甩了甩腦袋。大概是因為我自己性格悲觀,腦海中的想像也儘是負面的東西。這種性格我不喜歡。

  應該更積極一點地思考。比如這樣,怪叔叔見到了他的太太。因為常年放蕩,他當然被痛罵了一頓,甚至被打了兩三下也有可能。但兩人終於和解,最後緊緊抱在一起,然後等著女孩子回來。『當時的那個叔叔,其實是你爸爸啊』——這樣的劇情雖然很老套,但如果是大團圓的話我就很歡迎。所以,怪叔叔一定是因為得到了久違的家庭溫暖,才完全忘記來和我打招呼。一定是這樣沒錯。

  我想像出了這樣一個故事。自己都感覺很棒。

  一旦產生了如此想法,好像事情就真的變成了那樣似的。我的心情也明朗起來了。

  然而明朗的心情又立刻罩上陰霾。

  我望向窗外,突然看到了那個女孩子從路的一邊走過來。她手上提著花籃,但腳步卻異常沉重,每邁出一步身體都在搖晃。終於,女孩子走到路邊的長椅,癱坐下去,然後低著頭再一動不動了。

  「抱歉德嘉先生。店裡就拜託你了。」

  「嗯? 啊,喂,你要去哪兒?」

  我顧不得向困惑的德嘉先生解釋,就衝出了店門。

  鑽過人群,靠近長椅。然後直到我開口叫她,女孩子才抬起頭來。

  「你沒事吧?」

  女孩子無力地抬起頭來。我沒看到那天在店裡,她向我露出的明媚笑容。只看到了一張極其憔悴的臉,還有紅腫的眼睛。

  「啊……是店裡的大哥哥。」

  「對,我是店裡的大哥哥。你好,我看你臉色很差,是身體不舒服嗎?」

  我單膝跪在長椅前,讓視線和小女孩同高。

  「不,那個,嗯,我沒事。」

  女孩子回答道。這副模樣怎麼看都不像是沒事。

  「也對,突然問你,你肯定不好說出來的吧。」

  我盡力露出明朗的笑容。因為笑容能讓人安心。

  「但是,把煩惱捂在懷裡,這樣很難受對不對?也許你說出來就能感覺輕鬆一些,也許我還能幫你,至少,我可以分擔你的煩惱。所以如果有什麼話想說出來,可不可以告訴我?」

  女孩子的表情看上去很沉重。就像是她的身體要被那些重擔壓垮一樣。

  人們會一點一點習慣背負行李。可以在背負的方式上下功夫,可以嘗試減輕負擔,也可以嘗試請值得信任的人分擔一些。但是,當一個人沒有這些經驗,卻突然要背負極沉重的東西時,他就可能因此垮掉。這種時刻,周圍有經驗的人應該教給他方法,必要時甚至要代替他來承擔。

  可我能做到這些嗎?不會變成自作主張,自作多情嗎?

  我心中感到不安,但還是儘可能地以最大誠意,向女孩子開了口。

  她盯著我看了一會兒,終於不再掩飾痛苦的表情,咬緊嘴唇,眼角滾落出大顆淚珠。

  「媽媽她——」

  她的聲音微弱而且顫抖。帶著不安,還有恐懼,鮮明地傳入了我的耳中。

  「媽媽她,住院了……說是白死病,但是,沒有,沒有藥,所以……」

  女孩子數次用手抹掉淚水,想要擦淨臉上的眼淚。但對如此沉重的負擔來說,她顫抖的瘦弱肩膀實在是太小了。

  「需要很多、很多錢,才能,買到藥,可是,如果,如果賣不掉花,我什麼也不能做,所以」

  我從圍裙的口袋裡取出手帕,輕輕為女孩子擦掉淚水。眼淚滲入手帕,讓布料染成了深色。

  嗯,一定是這樣。

  我心想。

  怪叔叔一定是知道了這件事。見到他太太之後,得知了這一切。或許還帶她去了醫院。然後——然後怪叔叔去了哪裡?

  怪叔叔,你為什麼還沒有來呢?現在正有一個孩子需要她的父親啊。明明這是任何人都不能替代的。

  只靠我一個人,大概也無法改善任何東西吧。但我依然想要減輕一點女孩子心中的痛苦,於是抱緊了她。

  她的身體在顫抖。令人心疼。

  回到店裡之後,德嘉先生抬起頭來,似乎是要開口說些什麼。他一定是要抱怨我為什麼突然把看店工作丟給他,自己一個人跑出去。但我也明白,現在自己臉上的表情一定很不像樣,根本聽不進去他的話。

  女孩子停止哭泣之後,勉強露出了笑容。然後對我低頭道謝,站起身來。

  我沒辦法讚揚她有多堅強。因為如果那時再撫摸她的頭,告訴她「你真厲害,真堅強,是個好孩子」,她也許就會一直那樣活下去,以為只要一直勉強自己就好。

  又或許,這個世界本來就是如此。

  這個世界裡的人們太早熟了。孩子能當孩子的時間短得驚人。可是,就算如此,這也——。

  女孩子對我說了句「得繼續工作才行」,然後就離開了。我沒能留住她。這一點讓自己的心又像是受了一記猛擊。

  我沒有返回櫃檯中,而是在德嘉先生身旁坐下。他什麼都沒說,仍舊繼續讀書。

  「德嘉先生。」

  「嗯。」

  「您知道什麼是白死病嗎?」

  他瞄了我一眼,視線中透露出微微困惑。大概,我問的這個問題實在過於沒常識了。不過最後德嘉先生依舊向我解釋道。

  「那種病也被叫做迷宮病。因為只有在有迷宮的城市,才會有得病的人。患者的身體會不斷流失魔素,直到頭髮和皮膚都變成白色,最後死去。雖然發病者極少,可一旦發病就很難救治。直到治療方法發現之前,人們都說那是絕症。」

  「可以治好的嗎?」

  「現在是可以的。人們發現迷宮裡產出的藥花可以治病。」

  這樣嗎。女孩子所說的藥,一定就是那個了。

  「只是,」德嘉先生繼續說道。「現在沒有藥了。」

  「沒有藥?」

  「因為那種藥花能採集的量本來就很少。大多數都在研究機構手裡。就算出現在市場中,也很快會被人買走獨占。」

  「獨占……那種事情,怎麼」

  也有人做得出來,我想這麼說,卻又搖了搖頭。不對。這裡和現代世界不一樣。沒有那麼完善的法律體系。只要有利可圖,在權力和金錢的庇護下,人們可以在這個世界為所欲為。

  「想要獨占那些東西的人,到哪裡去都能看到。因為迷宮中的珍稀花朵本來就價格不菲。何況對白死病的患者,他們可以開出很高的價格。要賣給研究機構或醫療從業者也沒問題。那些花有無數種手段可以變成錢。」

  我的肩膀一下子變得沉重不堪。情況已經再清楚不過了。我不想問那個問

  題,可即便如此,又不得不問。

  「那麼,現在,如果有人得了白死病——」

  我望著德嘉先生。

  德嘉先生也看著我。表情不可思議地冷靜。這一定就是——在腦海的另一個角落,我冷靜地想——這一定,就是德嘉先生作為醫生的那張面孔吧。是他不得不向患者宣布噩耗時的表情。

  「我只能說,很遺憾。」

  「這樣啊。」

  「問題並不是說,只要有錢就好。獨占藥花的那些人,已經對金錢失去了興趣。只有拿出什麼比金錢更能勾起欲望的東西和他們做交易,才能讓他們鬆手。對我們一般人來說,這是不可能的啊。」

  我抬頭望著天花板。

  希望一切順利。我曾這樣祈禱。

  連祈禱這種賭博,我也賭輸了嗎。

  7

  到了夜裡,我早早便打烊了。

  沒有打掃衛生就關掉了燈。然後一個人坐在櫃檯邊,一直在腦海中思考。明知道再想也不會有什麼改變,可就是忍不住要去想。

  乾脆——

  試著去拜託誰吧。

  科爾雷奧尼先生,戈爾爺爺,甚至是艾娜。只要去低下頭,他們應該願意幫忙。

  我突然覺得自己的想法很噁心。

  我希望幫助那個女孩子,但這不過是傲慢而已。腦海中有一道聲音傳出,說「你是想要當什麼英雄嗎?

  「你要為了滿足自己的意願,去請求那些來到店裡的人,來利用他們的地位和權力嗎?」

  那樣的行為超過了咖啡館店長和客人的立場。為了自己的意願而利用客人們,這是最不應該的行為。

  可是,我不願意就這樣背負著沉重的心情,卻什麼也不做。

  我想要幫那個女孩子的媽媽。

  為什麼會有如此強烈的欲望,自己也覺得不可思議。以往我在待人接物時,明明能保持更多距離的。我能告訴自己「雖然很讓人傷心,很遺憾,但是沒辦法」——而這一次我做不到。感覺胸口又像是猛地重了不少。

  就像是在一個沒有出口的迷宮中徘徊一樣,我始終站在同一個位置思考。回過神來才發現時間早已到了深夜。而我之所以會回過神,則是因為有誰靜靜地打開了門。

  一陣冷風突然鑽進來,我扭頭一看,是怪叔叔。

  「——喲。」

  「怪叔叔! 你之前都去哪兒了?」

  我跑過去問他,然後才發現怪叔叔的異樣。

  「這個,是怎麼搞的?」

  哪怕只有月光,我也能看到他的左臂全都染紅了,從肩膀一直到手指,然後某種液體一滴一滴落在地上。再仔細一看,怪叔叔的臉和脖子上是一層汗水,肩膀則猛烈地起伏著。

  「好啦,好啦,不是什麼大事。能不能讓我稍微在裡面呆一下,就一下下。」

  他像是往常一樣,用油嘴滑舌的語氣對我說完,然後閃身走進了店裡,我也慌忙跟上去。

  「你受傷了! 你受傷了啊!」

  「別那麼一驚一乍的。傷疤是男人的勳章。疼死我了。」

  「心裡話都冒出來了。要耍帥的話請再堅強一點。」

  怪叔叔的模樣好像平時一樣,讓我一下子沒了緊張感。啊啊,真是的……

  「總之,你先前都去做什麼了?」

  「好問題。但是要說起來就不是一兩句話了,所以以後再解釋吧。我是來拜託你的。」

  怪叔叔將手伸向後腰,然後摸出了一個細長的筒放在櫃檯上。那個玻璃制的圓筒有驚人的透明度,恐怕造價本身就是一筆不小的數字。筒里的純白花朵舒展著每一片碩大的花瓣。

  「這個,該不會是——」

  「什麼啊,你都知道了嗎。這花好像是能治白死病的藥。」

  他輕描淡寫地說道。

  「這個,是怎麼回事?和你的傷肯定有關係對吧。而且這個不是用錢根本買不到的嗎,啊啊啊,真是的。」

  問題太多,腦筋轉不過來了。我用手抱住了頭。

  怪叔叔拍了拍我的肩膀。

  「你冷靜一點好不好。」

  「我就是因為你才不冷靜的啊!」

  我的聲音不由得提高了許多,結果怪叔叔卻不理會我的無奈視線,發出一陣愉快的笑聲。等他笑完,又把那個圓筒塞給我,我不由得用手接住了。

  「你能不能幫我把這個送過去。」

  「哎,不對,為什麼是我?」

  「這個嘛,你看,就說是水手爸爸送來的。就用這個藉口吧。拜託了,儘可能快點。」

  「為什麼你不自己去?」

  「當然不會免費讓你跑腿。你現在去,金幣就歸你了。」

  「怪叔叔!」

  我怒喝了一聲,他臉上的笑容才消失。

  「拜託了,因為我去不了。」

  「所以說,到底是為什麼?」

  連我自己也知道,這聲音聽起來很沒底氣。

  「跟你想像的一樣。因為有可怕的小哥在後面追我。雖然我都習慣了。」

  怪叔叔左臂的傷,明顯是有人行兇造成的。而且,他還帶著一朵一般人不可能會有的花。

  「……是你偷來的嗎?」

  我小心翼翼地說道。結果怪叔叔又笑了。

  「怎麼會! 我哪來那麼大的膽子去貴族家裡偷東西。」

  「那,為什麼?」

  「男人有三大惡癖,你知道嗎?」

  怪叔叔在我面前伸出手來,一根根立起指頭。

  「拈花惹草,好酒貪杯,以及嗜賭成性。左擁右抱花天酒地的有錢人,當然最喜歡賭博了。」

  「——所以,」

  我突然回想起那天怪叔叔在店裡露出的表情。那時他下定決心,說以後再也不會賭博了。

  然而怪叔叔依舊笑著。

  「我到城裡的賭場去轉了一圈,運氣真好,碰到了手裡有花的傢伙,還贏了他。一下子就贏了他是該說運氣不錯。可倒霉就倒霉在,那是個特別討厭認輸的貴族。」

  「那,你為什麼受傷了?」

  「你肯定懂的吧?」

  我想起怪叔叔曾告訴過我的。有權人士在輸了之後,會用手裡的權力抹掉這種結果。有時甚至還會訴諸暴力。對他們而言,賭博之所以存在就是為了讓他們贏。除此之外不能有別的結果。

  「太不合情理了。明明是賭博,卻一點也不平等。」

  「所謂賭博啊,就是這麼一回事。總有一天要輸的。區別只在於輸的時候,人是不是在賭桌上而已。」

  ——但是。怪叔叔接著指了指我懷裡的東西。

  「我贏了。因為我有才能。」

  這種才能,你不是都打算丟棄掉了嗎?

  丟棄掉它,回歸普通的生活,從頭開始。你自己不是那樣說過嗎?

  你不是曾用那樣溫柔的眼神,注視過那個孩子嗎?你不是打算去好好當她的父親嗎?

  有很多話匯成了一股洪流,幾乎要湧出我的喉嚨。

  「餵」怪叔叔拍了拍我的手。「男人可不能哭。」

  「我沒有哭。」

  「騙人。」

  「要哭也是在漂亮的大姐姐懷裡。才不要在大叔面前哭。」

  「那我就放心了。」

  怪叔叔站起身來。

  「跟我賭一下吧。」

  說著,他又取出平時的那枚金幣。

  「如果我贏了,你就把這東西送過去。你贏了——算了,怎麼樣都好。反正肯定是我贏。」

  「等等,我可沒說要和你賭啊。」

  「別那麼固執嘛。我選正面。」

  怪叔叔不等我同意就拋出了金幣。在微弱的月光下,金幣依舊閃閃發亮劃出軌跡,最後被怪叔叔用右手一把握住。

  「手,伸出來。」

  「哎?」

  「我左手現在正疼著呢。所以借一下你的手。」

  我小心翼翼伸出左手,怪叔叔用他的右手啪地拍在我的手上,然後縮回了自己的手。

  「還是我贏了。」

  我嘆了口氣,關於金幣的正反面,我已經沒力氣向他抱怨了。

  「為什麼每次都是你贏啊?」

  我問他。怪叔叔得意地一笑。

  「這可是秘密,不過看在今天的份上我就告訴你好了。賭這個的獲勝訣竅,就是要自己動手腳,自己來拋硬幣。我可是事先練過,所以不管是賭正面還是反面,最後都能拋出自己要的結果。」

  我愣住了,用驚愕的眼神看著怪叔叔。

  實在是太簡單了,簡單

  到讓我感到一陣失望。

  「人活完這一輩子就必須得死,哪怕是去求神,有些事情也改變不了。但是,硬幣正反這種事,還是能由自己說了算的。」

  說完,怪叔叔拍拍我的肩膀就走出了門,如同只是跟我擦肩而過般。

  「怪叔叔!」

  我叫他,但自己也不知道接下來該說什麼。

  怪叔叔在門口又回了一次頭。

  「受你照顧了。沒發的那部分工資就當是我借給你好了。以後,我還會過來拿的。」

  本來有許多話要接連從我口中吐出,但全都被他的樂觀聲音堵了回去。那些話都不適合這個瞬間說出來。如果怪叔叔臉上掛著笑容,而我卻一副寂寞的模樣,這就太掃興了。

  所以我也露出笑容,強迫自己露出笑容,這樣回答道。

  「——那我等著你。」

  「好啊。再見啦。」

  然後,他走出了店門。

  8

  爽朗的晴天。

  天空是讓人舒爽的蔚藍色,其中悠閒地飄著大朵雲彩。穿過街道的風則送來了夏天的香味。

  只是踏出戶外,人的心情就會一下子變得明朗。似乎感到這一點的不只有我而已。路上的行人各個步伐輕快,在這樣的一天中,他們攥著錢包的手也鬆了一些。

  今天街上依然滿是露天小攤,充滿活力。

  好希望客人也能來光顧一下我這裡啊。

  我感慨地點著頭,突然看到旁邊伸來一朵小花。

  「您要買一朵花兒嗎?」

  哎呀,我低頭一看,是那個提著花籃的小女孩。她向我遞來的花兒則是鮮艷的藍色。

  「呀,你好啊。」

  「你好! 今天天氣真好呢!」

  女孩子帶著滿面笑容回答道。臉上的晴朗表情則不輸給藍天。

  「這些花真漂亮。我買一朵好了。」

  我準備從口袋裡掏出硬幣,女孩子卻搖搖頭,把花遞給了我。

  「這朵花特別送給哥哥。」

  「可以嗎?」

  「嗯! 但是,作為交換……」

  女孩子朝我招了招手,於是我蹲下來,然後她把手捂在嘴邊,對我說出了悄悄話。

  「我哭鼻子的事情,拜託不要告訴大家。」

  我看了看女孩子的臉,她一副非常認真的表情。雖然我不由得想要微笑,但對她而言,大概這就是所謂不能退讓的自尊吧。

  我也嚴肅地點了點頭。

  「嗯,我保證。」

  女孩子明顯像是鬆了一口氣。接著她又踮起腳尖我身後看。似乎是在看咖啡館那邊。

  「怎麼了?」

  「嗯,那個怪叔叔,最近不在了嗎?」

  「啊,那個怪叔叔啊。他像是有點事情,又出城去了。不過說了還會再回來。」

  女孩子的眉毛垂了下來。

  「你想見他嗎?」

  「不是,不是的!」

  她開始搖頭,兩個小辮子甩來甩去。

  「只是,那個,他摸我頭的時候,我總覺得好懷念。真奇怪啊,他的手又大,又溫暖,我覺得如果爸爸在的話,就是那樣的感覺。只是有一點那麼覺得哦。只有一點而已。呃,嗯,再見!」

  女孩子沖我一低頭,然後跑走了。

  不遠處有另一位同樣提著花籃的女性,正和街上的阿姨們一起熱鬧地聊著天。有一陣子沒見到她了,但她的模樣看起來不需要擔心。

  在談話的間隙中,她朝我投來目光,微微行了一禮。我也低頭還禮。

  女孩子跑到她的面前,對她說了些什麼。然後她露出溫柔的笑容,摸了摸女孩子的頭。

  在溫暖的陽光中,這一幕看上去非常美麗。

  我也轉身回到店裡。

  站回到櫃檯後,找出一個細長的玻璃瓶,倒上水。這是用來代替花瓶的。把女孩子送我的花兒放進去,就成了漂亮的單支插花。

  我決定把花瓶放在櫥柜上。那裡還有一枚金幣。

  怪叔叔說他還會回來。所以在那之前,我打算把他給我的金幣先放在那裡。這是我的小小賭局。

  我把花瓶放在金幣邊。在那傷痕累累的金幣旁,如同藍天般的美麗花兒露出了驕傲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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